第三章 经济转型方式及其比较
中国和前苏联、东欧国家在20世纪后期纷纷踏上了经济转型之路。在转型中,中国和前苏联、东欧国家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来进行改革、重建经济运行机制,其中一种是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另一种是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在本章中,我们将分别论述这两种经济转型方式的主要内容、选择原因、理论基础及实施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两种转型方式加以比较。
第一节 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
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也称为“大爆炸”(Big Bang)方式,它试图在短期内快速、彻底地摧毁计划经济体制的各项制度安排,迅速建立起市场经济的制度框架,从而实现从计划到市场的一步跨越。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的政策主张就是著名的“休克疗法”(Shock Therapy)。本节将从休克疗法的含义及其理论基础、“休克疗法”的形成背景、“休克疗法”的实施过程以及实施效果等几个方面来进一步展开论述。
一、“休克疗法”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所谓“休克疗法”,本来是医学上临床使用的治疗方法,通过用大剂量的药物或电流诱使人休克,然后复苏,从而使病人逐渐康复。后来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家萨克斯(Jeffrey Sachs)引入到经济领域。20世纪80年代中期,拉丁美洲的玻利维亚受高通货膨胀率和巨额外债的困扰,经济陷入极度混乱的危机之中,月通货膨胀率达50%,人均国民收入下降了25%。为此,时任该国总统帕兹经济顾问的萨克斯提出了一个激进的稳定经济纲领,主张采取“快刀斩乱麻”的办法,以严厉的金融财政政策和压缩消费的手段,强行弥合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缺口,从而达到稳定经济、遏制恶性通货膨胀的目的。这一纲领内容广泛,不仅包括贸易自由化,而且还包括行政和税制改革以及私有化。其主要内容是:①实行紧缩的货币和财政政策,通过货币贬值实现汇率的稳定。②限制政府支出,缩减国有部门的工资支出。③改革行政和税收制度,取消补贴。④取消价格管制,实行价格自由化。⑤取消对进出口的限制,实行贸易自由化。⑥实行私有化。⑦重新安排债务和接受外援。由于这一系列措施具有强烈的冲击性,使整个经济和社会在短期内受到极大震荡,处于“休克状态”,因而被称为“休克疗法”。“休克疗法”在玻利维亚实行不到一周便已奏效,恶性通货膨胀得到遏制,物价趋于稳定。到1987年,通货膨胀率从1985年的25000%下降到1987年的10.7%,社会产出增长2.3%,结束了连续七年的下降,首次实现了正增长。[1]
由于玻利维亚的情况与经济转型前的苏联、东欧国家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如两者都存在着庞大的经营不善的国有部门;政府的财政赤字引起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巨额外债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包袱;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并发展成为恶性通货膨胀。因而“休克疗法”在玻利维亚取得的成功使萨克斯及其“休克疗法”受到了前苏联、东欧国家的普遍青睐。
针对前苏联、东欧国家的情况,萨克斯(Sachs,1994)认为,从全球范围来看,与前苏联、东欧国家相类似的情况不仅出现在玻利维亚,还广泛地发生在整个拉丁美洲,南亚的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东亚的中国、印度尼西亚、老挝、泰国和越南,非洲的部分国家。如果再加上前苏联、东欧国家,涉及整个发展中国家45亿人口中的35亿。这些国家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都曾经实行过国家主导型工业化模式,只不过这种模式在前苏联、东欧国家表现得更为极端,而在拉丁美洲国家表现得更为现代。这种国家主导型工业化模式包括以下几个特征:工业国家所有、在贸易保护壁垒下进行闭关自守式的发展、对工业发展实行全面规划。20世纪后期以来,在这种国家主导型工业化模式的失败,以及与此同时在信息和交通领域发生的技术革命使全球经济不断走向融合的情况下,经济转型并不是以个别国家模式为目标的调整过程,而是要进行大范围的制度变迁,这一制度变迁实施的方法就是所谓的“休克疗法”。“休克疗法”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在经济转型一开始就要确保币值稳定,取消价格控制,并且实现货币的可自由兑换。这是因为,从经济方面来看,即使是在市场经济不健全、劳动分工不完善的情况下,货币的币值和商品价格也需要由供给和需求来决定;从政治方面来看,高通货膨胀会引发混乱从而导致社会不稳定。
第二,在经济转型一开始就要打开国门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用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约束国内市场,从而避免出现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形成垄断的局面。
第三,通过法律保护、鼓励合作、取消执照限制等方式支持新的私营企业发展,如果可能的话,可以为小的私有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第四,采取一系列措施尽可能快地实现国有企业的私有化。
第五,私有化必须由稳定化作保证。即使是在私有化之前,以下方面也是有可能实现的:制止高通货膨胀率和商品短缺,硬化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调整国有企业的产业布局,建立并发展新的私有部门。
第六,在经济转型一开始要建立社会安全网,如失业补贴、为补偿实现价格自由化和削减津贴所进行的养老金调整、向最低收入阶层的紧急收入转移等。确保社会支出与经济预算实际相适应非常重要,在这方面,外部援助有利于用来应付一些突发的社会开支。
由上可见,“休克疗法”是围绕着三个核心内容展开的,即宏观经济稳定化、经济自由化和产权私有化。三者之间,宏观经济稳定化是必要条件,产权私有化是基础,而经济自由化是核心,三者构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力图在最短的时间内同时实现。
萨克斯(Sachs,1990)指出,对于前苏联、东欧国家来说,之所以这样的变革只能通过采取“休克疗法”来实现,这主要是由下列因素决定的,具体说来:
第一,经济改革是一个严密的网络。总体改革中的每个部分都会对其他部分起到促进作用,因而局部的改革不会起到作用。如对公共部门进行财务控制需要有效的市场竞争,有效的市场竞争又有赖于自由贸易和外汇的自由兑换,而货币在保持币值稳定的前提下的可自由兑换又需要限制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因此宏观经济的改革和微观经济的改革必须配套进行。
第二,这种转型战略可以减少行政体系的阻力。在东欧国家依然存在着庞大的行政体系,并且这套行政体系继续对微观经济产生着消极影响。由于新政府既难以扭转这种局面,更难以取而代之,因而只有避开行政体系,让市场的力量发挥作用。例如,大幅度的货币贬值可以消除外汇的行政分配。
第三,从体制转型的规模来看,也需要实行“休克疗法”。进行经济转型,一些部门尤其是受保护的重工业部门会逐渐萎缩,而其他一些部门如服务业和住房建设则会加快发展。虽然这种转变的最终结果会产生巨大的收益,但是在实行过程中无疑会遭到萎缩部门的反对,从而使改革趋缓甚至逆转。因此在改革初期就确立自由贸易、货币可自由兑换和自由经营的原则是至关重要的。
第四,一些东欧国家如波兰、南斯拉夫在转型前所面临的严峻的经济形势也需要进行迅速的体制转型。尤其是持续的恶性通货膨胀,如果不加以控制,将会通过影响税收、预算从而导致国家最基本职能的削弱,进而对整个社会造成破坏。在应对通货膨胀方面,阿根廷、巴西、秘鲁的经验表明采用渐进的方式是难以奏效的。
当然,除了上述四个原因之外,由于经济转型需要来自西方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的经济援助,而采取“休克疗法”是获得这些援助的先决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成了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在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实施。
二、前苏联、东欧国家“休克疗法”的政策设计
“休克疗法”在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出台和实施都是以前苏联戈尔巴乔夫时期的政治经济改革为历史背景的,这是因为:第一,对前苏联自身来说,戈尔巴乔夫时期的政治经济改革比在此之前的赫鲁晓夫时期、勃列日涅夫时期的经济改革的规模更大、影响更深刻,特别是以“新思维”和“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等理论和思想为基础的“大刀阔斧”的改革,直接导致了前苏联的解体和俄罗斯“休克疗法”的出台。第二,对东欧国家来说,虽然在历史上东欧国家所进行的几次经济改革都比前苏联更为彻底,但是一旦改革超过了某种限度,就要受到前苏联的影响和制约。而前苏联戈尔巴乔夫时期经济改革所倡导的“公开性”和“民主化”使这种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戈尔巴乔夫所采取的用允许各国自由选择发展道路的“西纳特拉主义”来代替之前所实行的保守的勃列日涅夫主义,促进了东欧国家的政治多元化,最终导致了东欧国家的政治剧变。而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上台的非共产党政权决定采用“休克疗法”进行经济转型。“休克疗法”虽然是以萨克斯的建议为蓝本的,但俄罗斯等东欧国家都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来设计的。
(一)东欧国家“休克疗法”的政策设计
20世纪50年代以来,虽然东欧国家曾经几次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但是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和缺陷。到经济转型前,东欧国家普遍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经济危机,生产停滞、外债沉重、预算赤字增加、通货膨胀加剧。这大大动摇了东欧共产党的执政地位。1989年东欧剧变之后,东欧国家大多取消了宪法中关于共产党领导作用的条文,实行多党制和自由选举。随着历史性老党纷纷卷土重来,新的党派不断涌现,共产党被迫承认反对派的合法地位,并同反对派举行圆桌会议,邀请反对派进入到政府中来,甚至在大选中被赶下台。对于剧变后新成立的中央政府而言,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它们普遍放弃了原来政府所实行的改革方案,转而选择更为激进的“休克疗法”,从根本上实现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突破。
波兰是东欧国家中最先实行“休克疗法”的国家,并且波兰的“休克疗法”是在萨克斯的直接参与下制定的。李普顿和萨克斯(David Lipton and Jeffrey Sachs)认为,波兰的经济转型战略应该分成三步:第一步要消除过度需求。因为短缺经济会招致大量的“寻租”行为、排队现象、囤积居奇和反对出口、反对私营部门的偏见。为此,要实行严格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允许货币贬值,实现货币的可自由兑换,取消政府对贸易的管制。第二步要在实行严格的宏观经济紧缩政策的同时放开价格,实现自由贸易,确保私营企业经营自由,在打破国有企业垄断的基础上建立市场经济机制。第三步要实行私有化,这有可能要持续几年。同时,对国有企业的工资和投资加以控制。[2]
1989年9月,马佐维耶茨基出任第一届团结工会政府总理并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递交了有关波兰实施“休克疗法”的备忘录,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认可和信贷保证。波兰国会也通过了当时主管经济工作的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巴尔采罗维奇(Leszek Balcerowicz)提出的以“休克疗法”根治波兰经济危机和以最快速度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计划,这就是著名的“巴尔采罗维奇计划”。
“巴尔采罗维奇计划”提出,波兰进行经济转型的目标是建设接近于高度发达国家的市场体制,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迅速进行,以便尽可能缩短对社会来说是痛苦的过渡时期。“巴尔采罗维奇计划”主要包括稳定经济——尤其是抑制通货膨胀和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两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
(1)对国有企业进行经济核算,允许国有企业破产或关闭其效率低下的部门。
(2)制定银行法,禁止通过国家中央银行解决政府预算赤字,禁止发行新货币。
(3)在信贷方面,废除那些有利于国有企业融资的法律,提高利率,遏制通货膨胀。
(4)向过度的工资增长征税,对一些存在工资增长过高现象的国有企业征收税收罚金,以遏制恶性通货膨胀。
(5)实行新的税收规则,对所有企业实行统一征税,取消以前由行政管理方式确定的适用于私营企业的特别税。
(6)吸引国外投资,允许国外企业和个人到波兰投资并把利润带到国外。
(7)实现外汇和兹罗提的自由兑换,废除国家对国际贸易的垄断。
(8)指定海关法,建立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统一关税税率。
(9)促进就业,规范与失业相关机构的职责。
(10)允许企业在特殊情况下解雇工人,向被国有企业集体解雇的职工支付失业保障金和遣散费。
(11)在货币回流方面,当通货膨胀率达到较高水平时,冻结流通领域现金的兑换。
“巴尔采罗维奇计划”于199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继波兰之后,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乃至匈牙利等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仿效波兰,“休克疗法”随即在东欧得到广泛推行。
(二)俄罗斯“休克疗法”的政策设计
在前苏联,自戈尔巴乔夫开始经济改革以来,围绕着如何进行经济改革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产生了众多的改革纲领。这种争论一直延续到1991年苏联解体之后的俄罗斯,并且形成了两派截然对立的观点,其中一派是以时任政府第一副总理盖达尔为首的激进民主派和自由派,主张进行激进的经济改革;另一派是以前苏联政府第一副总理、科学院院士、经济研究所所长阿巴尔金为代表的温和派,主张进行温和的经济改革。这两种不同主张在1991年10月28日俄罗斯第五次人代会上进行了激烈的争辩,当时的俄罗斯总统叶利钦一方面迫于严峻的经济形势急于进行经济改革,另一方面为了获得西方的经济援助,不得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实行严格的财政政策并放开价格,因此选择了盖达尔的经济改革方案,并提出,俄罗斯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向市场经济转型和实现宏观经济稳定;同时,经济形势的恶化使原来拟定分阶段做的事情现在需要一次性进行,因此俄罗斯必须立即进行激进的经济改革。
根据叶利钦为改革定下的基调,以第一副总理盖达尔(后为代总理)为首的政府班子于1992年2月制定和通过了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交的《俄罗斯联邦经济政策备忘录》,对俄罗斯激进经济改革方案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1992 年6月盖达尔政府又制定了《深化经济改革纲领》,这是根据1992年4月俄第六次人代会决定,对现行经济改革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而提出的深化改革计划,提交当年9月最高苏维埃会议讨论审批。该纲领对俄罗斯激进经济改革的内容和政策又做了全面、系统和更为详细的规定。其具体内容包括:
1.一次性全面放开价格
这是实行“休克疗法”的首要步骤。规定1992年1月2日放开90%的消费品价格、80%的生产资料价格;到3月底消费品价格全部放开(房租、公共服务、公共交通除外);4月中旬放开燃料价格(天然气和电力仍使用调节价),后来实际是价格分阶段到位。政府认为这是向市场经济过渡、形成市场自我调节机制的重要前提。在放开价格的同时,对居民实行社会保护措施。在物质生产领域实行自由工资,对预算拨款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工资,对退休人员提高退休金,对失业者发放补助金。
2.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
在一次性全面放开价格的条件下,为了遏制通货膨胀恶性发展,政府决定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财政紧缩在预算收入方面主要表现为提高税率。规定恢复所有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28%;保留利润所得税,减少在这项税收上提供的各种优惠;提高法人财产税和自然人所得税税率;实行统一的燃料原料出口税,税率为外汇收入的20%;实行统一的关税,税率为申报价的15%;开征石油天然气税,税率为内部价格的50%;对进口商品课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还授权地方政府可确定附加税。计划通过上述措施,使税收总额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5%。
财政紧缩还要求压缩预算支出。主要是削减价格补贴、企业亏损补贴、国家投资、军费开支和管理机关经费。规定用于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支出要削减50%;靠预算支付的工资不实行与通货膨胀率挂钩的指数化,其增长率不得超过物质生产部门工资基金增长率的90%。与此同时,对预算的执行实行严格的监督。
总之,政府期望通过上述措施减少和消除预算赤字,实现财政稳定。起初规定到1992年第4季度要消除预算赤字,后来改为到1993年使国家预算赤字削减为GDP的3%(而1991年为GDP的21%)。
3.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
《深化经济改革纲领》指出,在实施价格自由化阶段,货币政策的主要任务是抑制通货膨胀,使通胀率到1993年下降到月均不超过3%(年率42.5%)。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必须控制流通中的货币量,这要求:第一,控制货币发行,主要是平衡预算,控制财政透支。为此规定,中央银行为预算赤字提供的贷款数额不得超过GDP的2%。第二,紧缩银行信贷,控制信贷投放量,防止信用膨胀。政府的目标是使信贷额的增长速度与通货膨胀率和净外汇储备增长速度相适应。手段是提高俄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从2%提高到9%),放开商业银行利率;规定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贷款的限额;实行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制,逐步过渡到由中央银行运用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存款准备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控制经济中的货币总量。
4.对外经贸自由化
俄罗斯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取消了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和外贸业务的统一经营原则,下放了外贸经营权限,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实行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度。这次经济转型,俄罗斯决定进一步放开外贸经营,实行外贸经营的依法登记制。
在商品进出口管理方面,取消非关税限制,以关税调节代替各种限额。在1992年7月1日前取消所有商品的出口限额和出口许可证,但是从安全出发限制出口的商品不在此列,而能源的出口限额延缓到1993年年底取消。对依然保留的出口限额,不再采取行政分配的方式,而以招标的原则出售。同时,要逐步降低和取消出口关税。对于进口,在1992年6月以前一直实行免征进口关税的政策;后来才恢复进口关税,实行统一关税与开征单项税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关税制度;减少和取消进口许可证和配额;对统一进口的商品不再实行行政分配,其价格改为按市场汇率和供求关系决定。
实行卢布的内部可兑换。自1992年4月20日起(实际是自7月1日起)从现行的多种汇率制过渡到双重汇率制,即在经常项目下实行统一浮动汇率制,实现卢布可兑换,在资本项目下实行个别固定汇率制。将来在经济稳定和外汇储备充足的情况下,再进一步开放资本项目,过渡到实行统一固定汇率制。而在取得这些条件之前,将一直实行浮动汇率制。出口企业必须按规定比例(50%)向指定银行出售出口收汇;进口企业有获得所需外汇的自由;外国投资者有转汇红利和利息的自由。培育外汇市场,建立外汇稳定基金。
5.以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大规模私有化
“休克疗法”要求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3~4年)基本完成私有化任务。《深化经济改革纲领》提出,通过私有化使私人手中掌握的生产性资产到1993年年底不少于国民经济全部生产性资产的30%,到1994年年底不少于50%,1995年年底不少于60%。
在缺乏原始资本的条件下,为了快速私有化,政府决定将有偿私有化与无偿私有化的方式结合起来。在大私有化方面,采取先将大中型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然后向公民发放私有化证券,最后由公民用私有化证券购买股份公司股票的方式,将国有企业的资产无偿地转让给私人所有。同时,实行股份化的国有企业的职工,在本企业私有化中还享受三种优惠方案。总体上,政府认为,通过发放私有化证券和给劳动集体优惠的形式无偿转让的资产应占私有化企业资产总额的80%~85%。
三、“休克疗法”的实施效果及其评价
由于“休克疗法”没有注意到经济运行所需要的制度环境,简单地把经济转型理解为自由化、私有化和稳定化,因而从实施效果来看,“休克疗法”并没有实现预期的目标,甚至可以说与预想的效果大相径庭。
(一)财产私有化政策产生了严重的社会不足以及无效的企业治理结构
激进的财产私有化政策原本打算迅速造就一个广泛的财产所有者阶层,并通过产权变革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产生了严重的社会不公,以及无效的企业治理结构。
首先,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前苏联、东欧国家形成了庞大的国有资产存量,在转型过程中如何对这些数量庞大的国有资产进行私有化就成了各经济转型国家的首要课题。由于本国居民手中的购买力有限,外资购买一方面被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所排斥,另一方面鉴于许多转型国家混乱的政治经济环境,国外投资者也保持一种极为谨慎的态度,因此为了加快私有化步伐,一些国家(如俄罗斯和捷克)采取了“大众私有化”的激进方案,即通过股权认购证或投资券的形式,无偿地或象征性收取少量费用地将国有资产平均分配给本国居民,以图迅速实现“起点平等”的财产分配格局,然后通过资本市场的产权交易实现资本的有效集中。但是,在“大众私有化”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平均分配的私有化方式导致了企业所有权高度分散,使得公司治理结构软弱无力;而资本市场的发育迟缓又阻碍了资本向有能力的经营管理者手中集中的趋势,结果被“大众私有化”了的企业迟迟不能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延缓了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乃至整个经济的复苏。二是在“大众私有化”过程中,企业的经理和内部员工相互勾结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把持了企业的大多数股份,他们极力排斥来自外部的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收购和改组,结果导致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的局面。企业经理控制企业的目的并非为了增加投资、引进设备和发展生产,而是想方设法地将企业财产转入自己名下,而企业职工与经理勾结也不过是想避免被解雇的命运以及继续保有原先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这些都无助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改善。
其次,在一些转型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特权阶层在私有化过程中披着合法的外衣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并勾结政府官僚获得各种垄断权力,结果形成了势力庞大的金融—工业寡头集团,不但严重阻碍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而且产生了大量的垄断、腐败等社会不公的现象。这在俄罗斯表现得最为突出,俄罗斯货币私有化阶段的一个突出现象就是金融—工业寡头集团的兴起。这种寡头集团的兴起是在以盖达尔为代表的青年“激进改革派”“闯关”失败离开决策层后,由一些“稳健”的老经济学家和技术官僚所大力提倡、国家大力支持,甚至往往就是由国家授权自上而下地组织起来的。这些在经济领域崛起的新贵与政府官员相勾结采取各种手段将“大众私有化”时期尚未私有化掉的大量国有资产据为己有。最为典型的就是“用贷款换股权”计划。有的经济学家还把它称为“抵押拍卖私有化”。在这个计划中,俄罗斯银行新贵向政府提供条件比较优惠的贷款,并以此为抵押索要盈利企业的股份。贷款期满后国家归还贷款,赎回股份,否则,银行有权将这部分股份拍卖。实际上,国家的财政状况根本无法偿还这笔债务,结果这个计划就变成实际私有化计划,只是售价更低廉。其次,国家中央银行还把预算拨款、税款“委托”权贵公司管理,受托者便可以利用国家款项进行投机与放贷。除此之外,国家还将国有企业与股份公司中的国有股以承包的方式交给作为“自己人”的寡头集团经营。结果在政府权力的扶植与保护下,金融—工业寡头集团成为控制国家经济生活的巨型经济组织。
(二)“休克疗法”在经济自由化和宏观经济稳定化的决策中存在失误
首先,在经济稳定与经济体制转型的关系上,“休克疗法”将财政、信贷双紧与价格自由化视为可达到经济稳定又可作为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突破口。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造成的结果却是使本已不稳定的经济更加不稳定。因为价格的放开是在没有完备的法律依据,没有充分的商品保障,没有健康的市场机制尤其是竞争机制,没有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情况下匆忙推出的。价格放开后又未加监控、引导,价格放开后便急剧上涨。价格狂涨和紧缩银根双管齐下,结果连工资也发不出,再生产难以维持,生产必然下降,经济形势更加不稳。其次,在稳定经济中只注意抑制需求而忽略增加有效供给,即没有兼顾财政与生产相互促进的关系。如俄罗斯推行“休克疗法”的关键性举措是抑制需求,而没有兼顾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生产下滑,并使其回升,增加供给以达到财政的积极平衡。这种财政片面优先而不顾生产的政策,不仅使生产下降,而且还使通货膨胀更为严重。
(三)“休克疗法”神话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而放弃了国家对宏观经济的管理职能,结果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前苏联、东欧国家在推行“休克疗法”时,政府采取了大撒手的做法,将企业一下子推向市场,使企业无所适从,不知如何组织产、供、销活动,为社会上一些骗子、走私贩、奸商提供了钻空子攫取暴利的机会,而企业的正常生产得不到保证;政府盲目推行自由贸易的外贸政策,放弃了对本国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结果由于企业缺乏国际竞争力,出口锐减,贸易逆差扩大,外国商品充斥本国市场,对国内企业造成严重冲击;政府放开价格后,原本认为扭曲的市场价格借助市场的力量会自然纠正过来,可实际上却因为没有政府强有力的监控,处于垄断地位的生产者、中间商趁机涨价,推波助澜,使价格扶摇直上,比原来更扭曲,这就是放弃国家干预的结果。
可见,“休克疗法”不但并没有使前苏联、东欧国家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一步跨越,而且大量的企业倒闭和严重的失业问题使前苏联、东欧国家经济陷入进一步的衰退之中。波兰前第一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经济学家科勒德克认为“休克疗法”所带来的是整个社会陷入既无计划也无市场的“制度真空”之中,“休克疗法”实际上是只有“休克”而无“疗法”。[3]在盖达尔下台之后出任俄罗斯政府总理的切尔诺梅尔金也曾明确表态:“反对任何激进主义,不管右翼的还是左翼的,任何急转弯的做法都会使国家充满崩溃的危险”,他提出现政府“要对经济政策进行修正,使其更切合实际”,并强调“政府反对经济的任何极端和任何混乱,主张中派主义政策,主张唯一可行的‘中间’方针,这同时是唯一可行的改革方向”。[4]
事实上,“休克疗法”只是一种危机应付策略,而其在前苏联、东欧国家得到广泛推行是一系列特殊条件作用下的结果。
首先,前苏联、东欧国家在历史上所进行的几次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中存在的深层次的制度与结构问题,结果使得这些国家一次次陷入“改革—增长—失衡—控制—衰退”的恶性循环之中,并最终走到了体制崩溃的边缘。这样对于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之后新组建的政府来说,严峻的经济形势已经不允许他们进行“有序”的经济转型,面对日益陷入“无序”的社会经济生活,只能选择“休克疗法”进行激进式的经济转型了。萨克斯认为,到经济转型前,前苏联、东欧国家实际上面临的是三重危机。[5]第一个危机也是最迫切需要应对的危机是由政府丧失偿债能力所引发的金融危机,由于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括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前南斯拉夫、俄罗斯在内的差不多所有的前苏联、东欧国家政府,都面对着从传统经济体制下遗留下来的沉重的外债负担,并由此引致了巨额财政赤字、税收锐减、政府在国际信贷市场上的信誉下降等一系列财政金融问题,其结果是,这些国家普遍陷入了高通货膨胀率或恶性通货膨胀的困境之中,社会生活一片混乱。第二个危机是众所周知的体制危机,即在转型前的前苏联、东欧国家的政府已经没有能力来确保其行政指令的贯彻执行,这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引发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混乱。第三个危机是结构调整危机,由于前苏联、东欧国家实行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更倾向于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军工产业,而忽视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的发展,这导致了严重的经济结构失衡,妨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而即使是萨克斯本人也承认,解决这三个危机所需要的时间和方案是不同的。在以上三个危机中,解决金融危机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如削减财政赤字、稳定汇率、提高市场利率、紧缩信贷、消除短缺、取消价格控制。解决体制危机虽然也需要尽快采取一些激进的措施,如建立新的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建立一套商业法律体系和独立的执法体系、建立私有产权结构来取代国有产权,但这些措施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几年的时间。而结构危机的最终解决是难以通过政治和司法体系的转换来快速实现的,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只是使解决这一问题成为可能,但这也需要花费几十年的时间。
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在前苏联、东欧国家,由于长期的改革实验没有从根本上克服日益严重的社会经济危机,反而使得计划经济体制在各种矛盾与冲突中不断消耗着自身的效率和能量,因而广大民众逐渐对局部的、渐进的改革失去了信心,迫切需要尽快改变当前的处境。而在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之后新组建的政府为了巩固到手的政治权力,一方面他们急于从根本上摧毁既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以造成改革的不可逆转;另一方面他们也需要迎合民众的心理,采取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政策举措,再加上日渐拮据的财政状况使他们普遍将西方援助当做“改革的动力”,而不得不迎合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国际经济组织以获取援助。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休克疗法”进行激进式经济转型就成为前苏联、东欧国家的一种必然了。
第二节 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
前苏联、东欧国家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最终导致了体制的崩溃,这使得他们不得不采用激进式的经济转型方式来实现向市场经济的“一步跨越”。与此不同的是,中国以及蒙古、越南、中亚等一些国家恰恰是从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开始,通过长时间的探索和实践,逐渐实现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这种经济转型方式被称为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具体说来,所谓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是指在暂时不破坏旧体制的前提下,从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调整开始,通过培植新体制因素来逐渐实现体制的转变,从而让市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驱动作用,最终实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与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不同,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并不认为经济转型过程应当是一次性的和全面的,而是认为经济转型过程应当是部分推进并且分阶段的,它在速度上并不认为越快越好,而是强调经济转型的先后顺序;在范围上主张可以部分地区先行试点,然后再推广到其他地区。
一、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的主要特征
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最初并不被经济学家所看好,也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直到前苏联、东欧国家实行“休克疗法”导致了一系列比预期更为严重的后果,而中国却一步步发展成为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最具经济活力的国家,这时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才被看做与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相对应的一种转型策略。总结中国经济转型的历史实践,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一)没有事先规划好的蓝图,而是在政府的主导下逐步修正转型目标
与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在转型前有一套完整的政策设计方案相比,渐进式经济转型虽然也是以市场为取向的,但是却没有一套事先规划好的蓝图,而是在政府的主导下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逐步修正转型目标。中国在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仅仅认为应该承认市场作用并利用市场调节,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直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才明确提出经济转型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见,在改革开放伊始,多数人特别是政府决策者心目中的目标并不是建立市场经济,进行改革开放所采取的措施仅仅是针对旧体制的弊端,通过引入市场因素来克服当时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和市场机制所发挥作用的不断增大,大家才逐渐意识到,只有放弃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把整个经济运行机制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和缺陷。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试验推广和地方政府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推动了改革开放的向前发展。
试验推广是指将改革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如地区、产业甚至企业)之内,先在较小的范围内进行改革的试点,在取得成果并总结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广。如企业承包制的试行、创建经济特区等。
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是推动改革开放向前发展的主导力量。许多新的改革举措的推出都是由地方政府首先使用,随后才被中央政府认可并且作为国家政策加以推行的。那么,地方政府是如何在给定的体制条件下突破权力中心的设置进入壁垒的呢?杨瑞龙列举了以下几条主要途径:[6]
(1)“先做不说”。为了谋求有利于本地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地方政府或者通过采用“改头换面”、“变通”、“重新解释”等方式理解和实施上级的“文件精神”,使本地的实际制度安排偏离权力中心的意愿制度供给,变相获得制度创新的进入权;或者通过找“关系”、走“后门”来打通有关“关节”,使管制进入权的“关键人”对地方政府的自发制度创新活动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从而“悄悄地”突破壁垒;或者玩弄文字游戏,尽量使当地的自发制度安排与当时的政府条文不发生冲突,从而避开上级政府对进入权的管制。
(2)“做了再说”。自发的制度创新刺激了本地的经济发展。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地方政府开始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渠道来“说”自发制度创新的绩效,希望通过制造声势和既成事实来获得上级政府的认同,争取正式的进入权。采取的方式主要有:邀请名人来访,由名人之口来“说”成绩;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当地的经济绩效;请名家写书或作文,总结自发制度安排的成功经验;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参加相关的正式会议,主动介绍当地的“独家创造”;向上级领导主动汇报等。
(3)领导批示或题词,由“地下”转入“地上”。上级领导对于地方政府从事的制度创新能否正式认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地方政府会想尽办法让上级领导在正式或非正式场合表态,使其悄悄干的“事”合法化,如请上级领导来当地视察,促其题词,或向上递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赞同批示,然后对外宣传上级领导的题词或批示。
(4)“先养儿子,再领结婚证”。地方政府未经授权实施的制度创新一开始是个“私生子”,尽管它可能已获得上级或媒体的赞许,但如果报不上“户口”,其实施的新产权规则就得不到国家的保护。因此,地方政府会以增缴部分收益增量为代价,通过各种关系补办“结婚证”,为“私生子”报上“户口”,使其自发的制度创新获得权力中心的正式认可。
(二)从体制外到体制内
与激进式经济转型在一开始就彻底摧毁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区别的是,渐进式经济转型是在暂时不破坏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前提下,通过在计划经济体制外另行培育出一套新体制,并在新体制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将改革逐渐深入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内部。如中国的改革开放最初阶段并没有把改革重点放在处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核心地位的国有企业上,而是选择处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边缘的农业部门,允许其在国有经济之外发展非国有经济,直到乡镇企业等非国有部门成长到一定规模之后,才将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尤其是国有企业。
非常值得关注的是,为了实现体制外经济与体制内经济的共存,中国采取了“双轨制”的办法成功实现了计划与市场的并存。双轨制既包括体制双轨制,也包括价格双轨制。体制双轨制被广泛运用在各个领域,如外贸体制改革、劳动就业体制改革、住房体制改革等。其实质表现为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的双轨制,实际上表现为一种混合经济,这主要表现为既允许国有制、集体所有制等国有经济成分存在,也允许个体经济、民营经济、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非国有经济成分存在,从而实现社会所有制结构的多种并存和共同发展,包括多种所有制实现形式和经营形式的相互补充和发展。由于经济转型的目标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其实质就是发挥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用,因而体制双轨制的正常运行要靠价格双轨制得以实现,所以,许多经济学家都把价格双轨制看做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的一个最主要特征。价格双轨制是指在计划和市场两条轨上分别采取不同的价格来配置资源,在计划轨道上通过计划定价,在市场轨道上通过市场形成价格。在1984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价格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不进行价格改革,经济关系就不可能理顺,市场机制就不可能发挥作用,市场环境也就不可能形成。决定指出,进行价格改革就是要实行双轨制,计划内产品按计划价格供给与分配,超计划的新增产品按市场价出售;随着生产的扩大,市场交易部分的增大,逐步改革计划价格体制,实现向市场价格的并轨。
价格双轨制的实行一方面可以保持现有的经济体制、经济秩序和利益关系的相对稳定性,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对原有体制的冲击,另一方面则可以逐步引入新的经济体制,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机制、信息机制和调节机制,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在新体制的日渐完善和旧体制的相对萎缩的过程中完成体制转换,使社会成员在改革的每一步都能获得收益,因而较好地解决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使中国经济转型没有出现像前苏联、东欧国家那样的巨大震荡。但是双轨制的实行也产生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如双轨制本身具有过渡性质,它意味着新旧体制要在较长时期内同时存在,从而旧体制在未来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还要继续发挥作用,因而这不仅有可能降低全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而且还有可能带来旧体制的复归,从而造成经济转型的逆转或倒退。如中国早在1984年就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又进一步提出了“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但是在1989年6月至1991年期间却出现了“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改革”,从而出现了在已有改革成果基础上的“倒退”。[7]另外,双轨制的设置带来了大量的“寻租”机会,使一些人倾向于向市场之外寻找权力保护,权钱交易败坏了社会风气,加剧了权力的腐败。
(三)从增量到存量
与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注重对存量资产的改革不同的是,渐进式经济改革是从增量改革开始的,随着增量部分的比重逐渐增加,而计划经济的存量部分比重相对减少,再一步步从增量调整过渡到存量调整,最终实现体制的转换。增量改革与体制外改革类似,所不同的是增量改革是指在体制内,即原有的计划经济系统内的一种改革方式。具体说来,所谓增量改革是指,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不是从对资产存量的配置开始,而是在资产增量的配置上率先引入市场机制。这样,新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激励机制不是在所有的经济领域同时发挥作用,而是率先在改革的部门的经济增量中,以及在改革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些部门发挥作用。如国有企业或农民在完成他们对政府承担的义务以后的产量增量部分,可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在定价、销售方式和收益分配方面自主决策。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增量改革是农业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它规定农民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产量之外,余额都归自己支配,“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从增量改革逐渐过渡到存量改革的一个典型例子是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由于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而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其他非国有经济部门并不能迅速成长起来,因而在改革一开始就对国有企业存量进行调整必然带来整个社会生产链条的破坏,从而使改革陷入困境。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从一开始就对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加以调整,而是用一些改良的办法,先后实行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以及承包制、租赁制等办法在维持国有经济存量运转的同时调整增量,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再通过采取股份制的办法对国有企业存量加以调整,从而保证了改革的稳定、有序进行,没有造成社会产出的大幅度下降和社会生活的剧烈震荡。
增量改革也有利于矫正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可以避免一次调整的成本。另外,由于增量改革主要是对新增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在经济转型的开始阶段不会触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此,它避免了转型过程中由于利益的再分配所造成的一部分人的利益增加而另一部分人利益受损的现象,有利于维持改革中稳定与速度之间的平衡,达到改善激励机制和提高效益的目的。据此,有经济学家把“渐进式”转型的特征概括为帕累托式的制度演进。而即使随着经济转型的深入,帕累托改进变为不完全的帕累托改进时,由于增量的存在,政府可以采取措施对受损者适当补贴,以便降低利益摩擦,化解改革的阻力。
二、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的理论基础
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并没有一套完整而系统的理论作支撑,时至今日对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的分析更多的是在其取得很大的成就之后所做出的事后的总结和解析。其中,缪瑞尔(Peter Murrell)所作的一系列研究,通过对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及其背后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批判,在演化经济学(evolutionary economics)和保守的政治哲学(conservative political philosophy)基础上初步构建了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的经济哲学基础。
现代演化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熊彼特于1950年出版的著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后来在纳尔逊和温特(Nelson and Winter)于1982年出版的著作《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中发展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
演化经济学有两个重要的前提假设:一是理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取得成功的关键并不在于对其均衡过程的分析,而在于对其所具有的促进增长和进步的机制的研究;二是经济分析应当建立在对经济行为的充分刻画基础之上,尤其是要弄清楚在有限信息情况下,个人或组织是如何进行经济决策的。所以,刻画一个经济过程的实质应该取决于对行为主体特性的理解。演化经济学所主要强调的一个核心命题是,产业革命以来人类的社会进步和财富增长是通过进行创新实现的,这里的创新不仅包括新技术的发明和利用,还包括在组织和制度上的创新。与新古典经济学强调资源配置和竞争的重要性不同的是,演化经济学更加强调经济制度和经济机制对进步和创新的推动作用。演化经济学的主要观点是:
(1)一个经济组织中既定的制度安排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取决于该经济组织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经济组织的行为绩效受到包括一系列外部因素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内的经济环境(economic environment)的影响。在一个足够长的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中,经济环境对经济组织中既定的制度安排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在制度变迁的初期,经济组织中相关主体的行为特征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过去经济环境的影响。
(3)决定经济组织进入或退出的选择过程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换句话说,制度变迁能否实现的关键不在于能否实现资源从无效率配置向有效率配置的转变,而在于新组织能否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4)为了保证选择过程的有效性,需要在社会中同时存在着大量各种类型的经济组织。尤其是在经济环境发生急剧的变化时,这可以增加该社会适应不同经经济环境的可能性。
(5)社会经济机制是一种信息加工手段,而信息加工过程所存在的不确定性和局限性会影响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决策制定。决策制定过程由于更多的是建立在对过去的分析基础之上的,因而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
从演化经济学的观点来看,经济转型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经济环境的急剧变化。但是由于经济组织中既定制度安排以及相关信息都来自于原来的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环境,无法在短期内迅速适应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环境,因此,经济转型进行的速度越快,就越容易因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组织结构及其内部制度安排无法在短期内迅速做出改变而导致经济绩效的恶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相对于激进式经济转型造成了对原有经济关系、知识资本的巨大破坏相比,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给组织和个人提供了一个学习的过程,从而使其逐渐适应新的经济环境,所以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要优于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
如果说演化经济学主要关注的是实证的经济分析的话,那么保守的政治哲学则主要关注的是规范的政治研究。保守的政治哲学的主要代表作是伯克(Edmund Burke)于1790年的著作《法国大革命的反思》(Reflection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奥克肖特(Michael Oakeshott)于1962年出版的《政治学中的理性主义及其他》(Rationalism in Politics and Other Essays)以及波普(Karl Popper)于1971年出版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
保守的政治哲学主要研究的是社会利用它所需要的知识的方式,其主要观点是认为,大部分对社会来说有用的知识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经济安排之中,但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是能够被利用的。奥克肖特认为人类社会中的知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技术型知识,它可以用文字或语言来表达,有着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人们可以通过接受教育和阅读书籍来掌握它;另一类是实践型或个人型知识,它是人在特定社会制度结构中形成的关于人和组织的信息,难以用清晰准确的语言或文字来表达,只能通过实际的身体力行来获得。人类社会的所有活动——无论是科学、艺术、政治或政策制定,都要同时用到这两类知识,但是实践型或个人型知识却往往被人们所忽略。事实上,实践型或个人型知识总是需要在特定的制度框架下才能正常发挥作用,因此,一个社会所拥有的全部知识只有在这个社会制度下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而社会的变迁会影响到实践型或个人型知识的作用的发挥。这也是为完成社会变迁所设计的变革蓝图总是难以实现的原因所在。
实践型知识或个人型知识的存在说明小规模的社会变迁总是要优于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因为随着社会在政策作用下越来越远离初始位置,政策制定者区分政策好坏的能力将急剧下降,这种个人型知识的性质决定了社会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实现变革蓝图所需要的全部知识。而在政策制定方面所面临的一系列困难又会进一步要求获得能够使变革蓝图成为现实的实践型知识。由此所涉及的保守的政治哲学的另外一个主要观点是,相对于人的知识的有限性而言,政治经济体系是一套非常复杂的结构。
保守的政治哲学认为,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中,其社会经济框架的建立都是一个从小的变迁逐渐累积而成的渐进过程。因此每一个新建立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与以前的制度相匹配的,这使得将一个制度隔离出来单独理解其功能是不可能的。人们虽然可以理解和预测由于某一个特定制度的存在或缺失所带来的小的边际的变化结果,但却不能通过把一个社会经济过程的主要因素一一分离出来的办法来理解整个社会是如何运行的。对于历史上存在的较为成熟的社会来说,整个社会的制度结构是作为一个整体的组织存在的,对这样一个复杂的组织的理解已经超出了人类的现有能力。正因为如此,政策制定者难以区分变革蓝图的优劣,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明为什么历史上的类似变迁大多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可见,保守的政治哲学主要研究的是如何进行社会重构(social reconstruction)的问题。在这方面,保守的政治哲学严格区分了乌托邦式社会工程(utopian social engineering)和点滴改良式社会工程(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 ing)两种方式。乌托邦式社会工程通常对现存社会采取完全批判的态度,并且不接受任何能够维持现存社会制度安排的方案,而是勾画了一个更理想的社会蓝图。乌托邦式社会工程认为现存的社会经济制度与目标蓝图相差太远,因而总是试图推翻现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并围绕这一目标而不是根据社会变革的初始状态设计政策方案。这样,乌托邦式社会工程总是将精力放在对社会制度的破坏而不是创造上。
对最终目标的关注以及试图全面颠覆现有社会的制度安排必然使乌托邦式社会工程总是试图割断新体制与旧体制之间的任何联系,因而其提供的政策方案具有不可逆转性。但是事实上这种激进的社会变革往往会对社会中的有用知识造成破坏。由于受特定的社会制度安排限制的实践型知识只能在小规模的社会变迁中发挥作用,因而事实上每个政策制定者都没有能力建构出与目标蓝图相符的社会安排,力图尽快到达目的地的做法只会造成对真正能够使之变为现实的知识的破坏。由于总是一些预期不到的因素在社会变迁中真正发挥主导作用,因而社会变革的结果经常变得越来越糟糕。
点滴改良式社会工程强调要保持社会变迁的可逆转性,因为即使是一个小的社会变迁所需要的知识都是人们所不能完全掌握的。因此,点滴改良式社会工程主张采用那些曾经在相似的制度环境中使用过的政策,或者是将曾经在小范围体制内被证明是可行的政策加以推广。这样可以使引入新制度安排的风险降至最低。
点滴改良式社会工程主张社会变迁应当采取渐进的方式,这是因为:①制度变迁的规模越大,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方案的难度就越大;②制度变迁的速度越慢,其发生逆转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有利于及时中止那些在实践中产生了消极影响的政策;③渐进式的社会变迁有利于积累新制度安排所需要的实践型知识,它提供了一个可以在小范围内检验政策是否可行的机会。
综上,无论是演化经济学还是保守的政治哲学都认为,一直以来,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并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对社会经济变迁的过程的分析上,而是放在对社会经济变迁的终点的研究上,主要分析如何达到帕累托最优产出水平而不是判断哪些是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关注理性预期条件下的行为而不是注重对学习过程的研究。这使得学者们难以用已有的理论来分析当前在中国和前苏联、东欧等转型国家所发生的社会变迁。因此,对前苏联、东欧国家来说,试图通过设计一套完整的变革蓝图来完成社会经济的变革是不现实的。
缪瑞尔认为,由于保守的政治哲学和演化经济学有相似的“世界观”,因而可以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社会变迁的边际生产力递减规律(the law of the diminishing marginal productivity of change),也就是说,社会变迁的规模越大,越容易导致社会的混乱和失控,因为现存的经济组织总是产生于特殊的历史阶段,它正常发挥功能同样依赖于相应的经济环境。在改革过程中,社会变迁的规模越大,割断组织间的原有联系就越多,相关的知识也就越来越无法发挥其功能。而组织又缺乏在新的制度环境中如何行动的知识,因此必然会造成社会的混乱和失控。相应地,由于制定政策所需的知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变迁启动前的情况,因而随着原有社会结构的被破坏,其政策措施的效果也必将急剧下降。这一结论对中国和前苏联、东欧等转型国家的经济转型也是适用的。只不过保守的政治哲学更加强调的是要找出社会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从解决这些问题入手来实现社会变迁,而不是通过设计一整套变革蓝图来实现社会变迁。演化经济学则强调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主要问题是,因不具备相应的进入和退出机制而无法实现新旧组织的更替,从而缺乏自我更新的能力。因此,经济转型的重点不在于改革旧的国有经济组织,而在于培育新的私有经济部门,这是决定经济转型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一个成功的转型方案应当是采取渐进的方式对国有部门进行调整,并采取积极的措施推动新的私有部门的成长和相应制度环境的构建,从而实现体制的转换。
三、从比较角度来看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
正如缪瑞尔的研究所表明的,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与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在哲学意义上、在世界观上都是截然对立的。为了对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有进一步的理解,有必要从一般意义上对两者加以比较。根据缪瑞尔的工作,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经济转型究竟应当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导向还是以终极目标为导向
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下的方案设计都是以其终极目标为参照系的,强调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将成熟市场经济的所有特征都变为现实,并且排斥所有与其终极模式不完全吻合的中间形态的出现。例如,虽然旧体制下的一些保持宏观经济控制的制度安排对于在保持经济转型初期宏观经济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因其与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稳定化措施相距太远,因而并不被保留。
相反,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首先考虑的是旧体制下的哪些方面是最迫切需要改革的。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充满了“实用主义”的味道。例如,与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试图尽快取缔一切与终极目标不相符的制度安排不同的是,在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下,为了解决一些组织结构缺乏效率的问题,可能会采取加强某种特殊类型的产权的方式以解决燃眉之急,尽管从长远来看,这样的产权制度是不理想的,但这样做还是有道理的。由于组织结构中的信息更多地来源于原有体制,因而当企业人员的管理权限得到加强之后,能够更大限度地利用组织结构中业已存在的信息,从而避免造成对社会组织资源的大规模破坏。虽然这种旧体制下的企业人员的管理权限与管理方式都与经济转型的终极目标并不一致,但是在感受到来自新的私营部门的竞争压力之后,其管理权限与管理方式最终将由市场决定。
(二)经济转型究竟应当是全面摧毁旧体制还是逐渐取代旧体制
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强调要全面摧毁旧体制,因为在他们看来,相对于经济转型的终极目标而言,旧体制没有任何价值而仅仅是建立新制度的障碍。例如,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总是建议采取“快速私有化”的方式来摧毁旧的体制。相反,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却认为,信息广泛地存在于各经济组织以及经济主体之间的不断作用之中。对现存经济体制的急剧变革会破坏在此之前所积累起来的信息,即使这些信息从长期来看并不一直具有有用性,但是由于可替代的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发育过程中,因而这些信息在经济转型的初始阶段依然具有积极的意义。这样,随着新的私有体制逐渐成长起来,最终旧体制将被逐渐取代。
(三)经济转型究竟要保证其可逆转性还是保证承诺的可信性
在有关经济转型的各种争议中,“承诺”(commitment)是使用最广泛的一个概念,这与政策制定者能否取得信任紧密相关。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在经济转型之初由于其对终极目标的承诺很容易取得人们的信任,但是实际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其承诺的可信性将逐渐下降。而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则强调经济转型是一个“边干边学”的过程,其初始的政策方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初始的信息,因此,承诺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由于初始的政策选择不一定正确,因此保持政策的灵活性从而保证经济转型的可逆转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事实上,保持经济转型政策方案的可逆转性会提高经济转型过程的可信性。那种没有经过充分考虑就对实施效果做出承诺的政策方案都是不可持续的。例如,在经济转型伊始就对汇率范围做出承诺无疑会使其可信性大大下降,因为很明显,在对新体制的运行有深刻了解之前,政策制定者不可能对汇率的精确范围做出准确的预测。
(四)经济转型的速度究竟是应当快一点还是慢一点
所有以上的讨论事实上都反映了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和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在经济转型速度上的分歧。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主张尽快摧毁旧的体制,因为对它们而言旧体制没有任何存在价值。而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则认为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在切断原有经济联系的同时也破坏了相应的信息结构,这是前苏联、东欧各国实行“休克疗法”导致企业绩效恶化的根本原因所在。另外,快速的经济转型会降低转型过程的可逆转性,因为转型的速度越快,在实施过程中对之加以修正的可能性就越小。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里经济转型速度仅仅是指对已有组织结构的调整速度,而不是指新的私营部门的进入速度,对于后者,由于它所反映的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新体制的构建情况,因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毫无疑问应当是越快越好。
(五)经济转型究竟应当采取小范围的试验方式还是大规模的试验方式
许多转型国家都要进行一些试验,这里的试验主要是指对理论设计的检验而不包括对当前现实的简单推断和对其他国家经验的借鉴。对经济转型过程中试验范围的讨论与对经济转型速度的讨论存在着很大的相似性。快速的经济转型和大规模的经济转型都会使社会风险增加而降低经济转型的可逆转性。
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主张对试验的规模加以限制,这是因为人们总是缺乏有关社会经济过程是如何运行的知识。因此,只有那些或者能够借鉴别国的经验,或者试验的结果清晰简单、易于分析,或者具有可逆转性的试验才能最终取得良好的效果。
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主张缩小试验规模的另一个原因是,一旦试验不成功,可以将损失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前苏联、东欧各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同时对大量的企业采取相似的措施加以改造。这样,一个领域内的企业绩效恶化会很快传播到其他领域。虽然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一定限度内的企业绩效下降是有利于引发良性互动的,但是大范围的企业绩效恶化却会导致社会紊乱,增加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将企业绩效恶化引发的危机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其向其他经济领域蔓延都显得非常重要。
(六)经济转型究竟应当更加重视实践还是理论设计
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认为理论的作用要大于实践和试验。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则更加重视社会中在实践基础上积累起来的人类智慧,对于那些完全由理论推演而来的政策方案设计持怀疑态度,特别反对那些规模大、速度快、可逆转性小的方案设计。
(七)经济转型究竟应当重视市场过程还是市场的结果
即使速度比较慢的经济转型也会对经济造成破坏并带来信息的损失,因此经济转型过程同时也是信息的新陈代谢过程。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认为市场经济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可以生产这种信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市场过程的作用会破坏组织之间、个人之间的原有联系并重建新的联系。因此,经济转型应当更加重视市场的结果,而不用分析如何可以更有效地达到这个结果。但是事实上能够实现买主与卖主之间的匹配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并且这个匹配过程是人为创造的机制所无法代替的,因为人为创造的机制并不能利用那些社会中早已存在的信息。所以,只有对市场过程给予足够的重视,才能够保护并且增加社会中的信息存量。
应当重视市场过程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企望通过使已有的经济组织具有完全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来实现体制的变迁是不现实的,事实上制度变迁通常是通过已有的经济实体被能够适应新的经济环境的经济实体所取代来实现的。因此,在前苏联、东欧国家,仅仅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是无法实现经济转型的目标的,还必须制定出能够促进与传统体制无关的新的私营部门成长的政策措施,这也正是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所强调的重点之一。
(八)经济转型究竟应当采取二元经济的方式还是直接建立统一自由的市场经济
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强调经济转型首先要实现经济的全面自由化,这样会避免在经济体系中因不同部门面临不同的经济环境,服从不同的规则而出现的扭曲,从而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相反地,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更加强调信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作用,认为经济组织中已经存在的信息只是旧的经济环境下的产物,而经济转型更需要的是创建能够与新的经济环境相适应的经济实体。这样就产生了两种截然相反的需求,一方面为了避免造成原有经济组织生产能力的崩溃,应当对其中的一些经济组织加以保护;另一方面要建立组织更替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以鼓励新的私营经济部门的进入。毫无疑问,如果经济转型采取二元经济的方式,那么同时出现以上这两种需求是可能的,例如,为了实行严厉的稳定化政策需要保持对国有部门的行政管制,但这又会影响新的私营部门的发展。
虽然二元经济的存在使社会中的经济组织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对称性,并且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与一般经济原理尤其是激进式经济转型方案相背离的,但是转型国家经济转型的实践已经清楚地表明,试图一步到位地建立起统一自由的市场经济的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确实造成了对信息的破坏,并导致了经济绩效的恶化。
第三节 转型成本与经济转型方式
通过前面两节的论述,我们已经对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和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我们看到,这两种经济转型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截然对立的。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更加强调经济转型的目标,认为“不可能分两步跨越一条深渊”,而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则认为经济转型的目标具有不确定性,因而更加强调经济转型的过程,主张经济转型只能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那么,这两种经济转型方式究竟孰优孰劣呢?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不同的国家会走上不同的道路呢?在本节中,我们将通过引入“转型成本”的概念,来对这两种经济转型方式作进一步的分析。
一、经济转型的延误成本和调整成本
无论是中国,还是前苏联、东欧国家,它们之所以愿意进行经济转型以改变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因为确信新的体制会为其社会成员带来更多的好处,这构成了经济转型的预期收益。具体说来,经济转型的预期收益ER可以表示为:
其中Wn表示的是,新制度运行起来之后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的预期收益,Wo表示的是,旧体制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的净收益。
另一方面,进行经济转型也需要社会成员为此付出代价,这构成了经济转型的成本,我们用TC来表示。这样,进行经济转型的预期净收益NER就可以表示为:
只有当经济转型的预期净收益大于0时,进行经济转型才是划算的。显而易见,经济转型的预期收益只与体制转换的初始状态和终点状态有关,与采取何种经济转型方式无关。但是进行经济转型所花费的成本的大小却是与采取何种经济转型方式密切相关的。这样,对两种经济转型方式的比较就转化成为对它们各自所花费的经济转型成本的比较。而相应地,对经济转型方式的选择问题也就转化为如何实现转型成本的最小化问题。
(一)经济转型的延误成本
虽然从长期来看,经济转型会使所有的社会成员受益,但是经济转型会从根本上改变原来体制下的利益分配结构,因而在其实施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利益结构的重新调整,而这又会不可避免地使一部分社会成员蒙受损失。樊纲指出,这可以由以下几个原因所造成:一是由于体制变革,导致一部分人将失去在旧体制下的种种既得利益,也包括“铁饭碗”、“大锅饭”等多数人都能获得的利益。若一个人失去了这样的既得利益,又不可能在新体制下获得相应的替代物,发生了实际收入水平的绝对下降,他就会反对改革。二是由于改革虽然最终说来能使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获益,但大家最终获益的相对多少是不同的,即使所有的人收入绝对水平都没有下降甚至有所提高,但从相对收入的角度看,只要有的人在社会收入结构中,与他人相比,收入的相对水平下降了(或者“社会地位”相对下降了),他们也会感到自己受到了损失,也会反对改革。三是即使把“补偿”的因素也考虑进来,人们可以用改革所带来的高额收益对损失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也还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这首先是由于不可能实现“完全的补偿”,一直补偿到人们的相对收入水平都不变。因为如果进行这样的补偿,利益关系的格局事实上就没有发生变化,改革也根本就是一句空话,可以视为没有发生,或者说只是一种“假改革”。其次,即使只进行绝对(实际)收入水平的补偿,由于改革总要有一个过程,在“投入”与“产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滞,使得人们不可能用未来的收益来对在当前改革中受到损失的人们进行及时的补偿(或者说无法进行及时的“赎买”)。这可以视为“这一代人”与“下一代人”之间的相对利益关系变化所引起的特殊问题——对于那些“期望寿命”较短的人来说,可能只有投入,而没有获益。[8]
毫无疑问,这些在改革过程中蒙受损失的社会成员会成为经济转型的阻力。在这种压力下,虽然旧体制的弊端已经暴露出来,经济运行出现危机,如通货膨胀、失业、经济衰退或停滞不前,但是政策制定者却依然有可能会为了维护旧的体制而推迟经济转型,从而任由社会经济产出水平进一步下降。我们把这种因推迟或延误了改革和转型的时机所承担的各种代价称为经济转型的延误成本(procrastination costs)。延误成本实际上反映的是不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所要付出的机会成本,它说明政策制定者总是在要么面对改革和转型的压力,要么忍受旧体制的低效率这两者之间进行权衡。
我们在第二章中已经指出,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低效率的体制。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存在着巨大的交易成本,并且缺乏创新的动力,因而它既不是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也不是一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虽然计划经济体制在短期内推动了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但是这却是以严重的经济结构扭曲和资源消耗为代价的。因此从长期来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经济产出水平表现为倒“U”曲线形状,在达到一定水平后开始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中,并最终达到一个增长停滞的状态。
图3.1中的A图所表示的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经济产出水平态势。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技术进步缓慢,效率比较低,因而其经济增长主要表现为靠高投入、高消耗来支撑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这种经济增长方式在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初期是可以带来一定的社会经济产出增长的,这也正是图3.1中的A图第Ⅰ区间表现的情况。在这一时期,计划经济体制处于上升时期,广大社会成员都不会感受到进行经济转型的迫切性,推迟或延误进行改革和转型的时间所付出的延误成本为0。但是当进入到第Ⅱ区间之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和缺陷逐渐显露出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经济产出水平开始不断下滑,此时社会经济生活开始出现一定程度的混乱,于是有一部分人转而支持进行改革和转型,而在这一时期推迟或延误改革和转型将要付出一定的延误成本,随着社会经济产出水平下降程度的不断加大,延误成本也将快速上升(图3.1中的B图第Ⅱ区间反映了这种情况)。当社会经济产出水平下降到一定程度之后,也即进入到图3.1中的A图第Ⅲ区间时,社会经济生活将陷入较为严重的混乱和危机之中,此时大多数社会成员都会认为应当立即进行改革和转型,而如果不这样做,经济转型的延误成本将会急剧上升,如图3.1中的B图第Ⅲ区间所示。
图3.1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经济产出水平与经济转型的延误成本
(二)经济转型的调整成本
进行经济转型就是要对原来的经济体制加以调整,而在打破旧体制建立新体制的过程中同样需要付出代价,比如因产权关系发生变化而需要对资本价值进行评估,重新界定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制定新的契约和保护新契约关系的法律规章等所需的时间和费用,乃至人们学习、适应新的规则或关于新体制的“知识”所付出的代价。我们把这种在打破旧的体制建立新的体制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称为经济转型的调整成本(adjustment costs),它包括改革旧体制的成本、建立新体制的成本,以及在体制转换过程中所造成的效率损失。
一般来说,在经济转型的初期,由于旧体制造成的经济信号扭曲的问题还没有解决,而在体制转换过程中又会造成新旧体制各自发出的“信号”相互冲突,再加上人们不适应新体制,缺乏有关新体制的“知识”,这些原因都会造成在经济转型时期所发生的效率损失可能比经济转型前还要大。当经济转型逐渐深入,新体制逐渐取代旧体制之后,整个经济体系将会因越来越适应新的体制而重新建立起新的秩序。因此,总的来看,经济转型的调整成本总是在经济转型初期逐渐增大,而随着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新体制逐渐取代旧体制而开始下降,这使其总是表现为倒“U”曲线形态。
二、经济转型的净成本、时机选择与转型方式
我们将经济转型的延误成本和调整成本放在一起,就形成了图3.2。在图中,曲线C1为延误成本,曲线C2为所有现实可能的调整成本的包络曲线。图中在横轴靠近原点的一段,曲线C2位于曲线C1之上,这意味着经济转型的延误成本较低,此时进行改革和转型会给整个社会经济生活造成更大的混乱和无序,因而所付出的调整成本较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旧体制下的弊端和缺陷不断暴露出来,社会经济生活将日益陷入危机之中,与之相比,此时进行改革和转型所造成的混乱和无序已经显得微不足道,因此经济转型的延误成本逐渐上升,并迅速与调整成本相接近。到了两条曲线的交点,社会经济生活本身已经一片混乱,此时再进行改革和转型已经不需要付出额外的调整成本了。
对于一个经济系统而言,当没有进行改革和转型时,它所面临的是日益滑向危机之中的旧体制,并为此支付延误成本,因此它将处于曲线C1上。而一旦政策制定者决定进行改革和转型,它所要支付的将是调整成本,这在图中将表现为从曲线C1跳到曲线C2上。这样,在给定时间t的条件下,我们将调整成本C2与延误成本C1之间的差额称为经济转型的净成本(net costs)。我们用NTC来表示经济转型的净成本,于是有:
图3.2 经济转型的延误成本、调整成本和净成本
从图3.2中可以看到,经济改革和转型进行得越早,所要付出的净成本就越高,再加上此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弊端和缺陷还没有充分暴露出来,因而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所面对的压力也就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采取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更为有效。原因在于:第一,由于不一下子全面地触动各种既得利益,从而使各种反对改革的势力不会在同一时期内结成反对改革的强大联盟,这可以有效地缓解经济转型所面对的压力;第二,这种方式有利于缓和由“投入—产出时滞”所引起的“阻力”,因为采取这种方式时,新体制的逐步成长会使社会内部产生出越来越大的经济能力为人们提供及时的补偿。随着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的时间的向后推移,经济转型的净成本会逐渐减小,此时随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弊端和缺陷慢慢暴露出来,日益严重的社会经济形势将会使越来越多的人支持改革,因而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所面对的压力也在逐渐减小。尤其是当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的时间推迟到图中的t′位置时,经济转型的延误成本已经超过了调整成本,经济转型的净成本为负,此时社会经济生活陷入严重的危机之中,所有人都认为应当尽快采取措施改变这种混乱和无序的社会经济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用正常的、渐进式的经济转型方式已经无济于事,异常时期应当采用非正常手段,因而实行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将是更为有效的选择。
某一时点上经济转型的净成本仅仅是决定经济转型方式选择的一个重要变量。为了考察选择不同经济转型方式所要付出的代价,我们还要将从经济转型开始到结束这一时期内的所有经济转型净成本累加起来,这就是总的净转型成本。如图3.3所示,曲线C2为所有现实可能的调整成本的包络曲线,我们取其中的三种,用来表示对经济转型时机选择的不同偏好。C2a表示这样一种情形,由于整个社会对未来的经济体制有明确的偏好,因而较早就开始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C2c所表示的情形恰好相反,由于整个社会对当前的经济体制更为偏好,因而一直推迟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直到最后社会经济生活出现危机而无法回避时才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C2b所表示的则是介于C2a和C2c两者之间的一种情况。这三条曲线都是倒“U”形状,为了简化起见,假设当成本上升时三条曲线具有同样的斜率,但经济恢复时,曲线的斜率则取决于经济改革的成效。曲线斜率越陡,经济改革越有成效,经济达到稳定和恢复增长就越快。因此图3.3中,C2b曲线所表示的是最有效的调整情况。
图3.3 总的净转型成本
由于总的净转型成本是经济转型期所有的经济转型净成本之和,因此对于曲线C2a,其总的净转型成本TNTC应当表示为:
其中,当t = t1时,开始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
当t = t2时,C2a- C1= 0。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经济改革和转型开始得越早,所付出的经济转型的净成本就越大,此时采取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而由于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的实行一般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所付出的总的净转型成本也就越大。而经济改革和转型开始的时间越迟,所付出的经济转型的净成本就越小,此时采取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的可能性就越大,而由于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的实行一般需要的时间也比较短,因此,所付出的总的净转型成本也就较小。
三、经济转型的总成本及其比较
经济转型的净成本是调整成本在剔除掉经济改革和转型的机会成本后的剩余部分,它实际上所表示的是政策制定者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所要面对的实施成本。相应地,由于总的净转型成本是改革和转型过程中经济转型的净成本之和,因而它反映的是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所付出的直接代价。为了进一步计算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所付出的总的代价,还必须在此基础上将不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所造成的机会成本加入其中,这就形成了经济转型的总成本。具体说来,经济转型的总成本就是没有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时所累积的延误成本再加上从开始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那一刻起直到经济转型结束这一过程中所累积的调整成本。经济转型的总成本真正反映了进行体制转变所需要付出的总的代价。如图3.4所示,在经济系统进入到改革区间之后,首先将会出现延误成本,到t时刻开始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时,开始出现调整成本。因而经济转型的总成本将是两者的累积,即图形Ⅱ的面积(经济系统进入到改革区间之后所累积的延误成本)与图形Ⅰ的面积(开始进行改革和转型之后所累积的调整成本)之和。
图3.5和图3.6列举了经济转型的总成本的另外两种典型情况。如果说在图3.4表示的情形下,采取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是更为有效的政策选择的话,那么在图3.5和图3.6所表示的情形下,采取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的可能性则更大。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到,与经济转型的净成本会随着经济改革和转型的被推迟而逐渐下降正相反,经济转型进行得越晚,经济转型的总成本将越大。这是因为:第一,延误成本是递增的,并且到最后会变得非常高。因此当经济改革和转型进行得越晚,就要为此支付越高的延误成本。第二,当经济系统面临的危机还不很严重时就开始进行改革和转型,这可以较为容易地实现经济稳定并使经济恢复增长。相反,经济系统陷入危机越深,时间越长,要实现经济稳定和使经济恢复增长的难度就会越大。在危机出现的早期,仅仅采用那些常规的政策措施就可以达到稳定经济秩序的目的。但是到了非常时期,当经济危机非常严重,社会经济生活十分混乱时,这些一般的政策措施往往难以奏效。此时对政策制定者来说,面对危机就不得不采取一些新的、更为激进的政策举措,虽然即使连政策制定者自己也不能肯定这些激进的政策措施是否有效。而这种在政策举措方面的尝试一旦失败,将会进一步增加经济转型的总成本。
图3.4 经济转型的总成本(情形1)
图3.5 经济转型的总成本(情形2)
图3.6 经济转型的总成本(情形3)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看到,经济转型方式的决定与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的时机选择有密切关系。一般说来,经济改革和转型开始得越早,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弊端和缺陷尚未充分暴露出来,因而需要面临较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采取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是较为有效的政策选择,虽然此时总的净转型成本会很高,但是经济转型的总成本却并不高。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当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弊端和缺陷都充分暴露出来,社会经济生活一片混乱时,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采取激进式的经济转型方式。然而应当看到的是,虽然此时总的净转型成本并不高,但却要付出相对于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高得多的经济转型的总成本。
长期以来,一直有经济学家将中国和前苏联、东欧国家在经济转型方面的一系列差异归因于采取了不同的经济转型方式,甚至有经济学家据此认为中国和前苏联、东欧国家的经济转型差异太大,不具有可比性。我们以上的分析表明,这种将经济转型方式的不同视为中国和前苏联、东欧国家经济转型的本质区别的看法是过于简单的。虽然从总的来看,渐进式经济转型方式要优于激进式经济转型方式,但是事实上经济转型方式的决定却是由不同国家的特殊条件而定的,在不同的条件下,不同的经济转型方式都有其逻辑上的合理性。因此,采取何种经济转型方式其实并不是原则问题,重要的是什么方式符合本国国情,代价更小。
我们以上的分析还说明,经济转型所面对的社会压力是影响经济转型方式决定的一个关键因素。事实上如果整个社会都对未来的经济体制充满乐观,那么在经济系统刚刚进入改革区间之后一样可以实行较为激进、全面、彻底的政策方案。而当整个社会对当前的经济体制更为留恋的时候,那么即使是在进行经济改革和转型的时间严重推迟的情况下,也只能实行渐进式的经济转型方式来减缓经济转型所面对的压力。
思考题
1.基本概念:“休克疗法” 渐进式转型方式 增量改革 延误成本 调整成本
2.“休克疗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客观依据是什么?
3.“巴尔采罗维奇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它对转型国家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4.如何评价激进式转型方式?
5.试述渐进式转型方式的主要特征和理论基础。
6.对激进式转型方式与渐进式转型方式进行比较与评价。
7.如何理解转型经济的成本?说明转型经济成本与转型经济收益及其对转型国家转型实践的意义。
【注释】
[1]Jeffery Sachs,Juan Antonio Morales. Bolivia:1952-1986. Country Studies. No. 6.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Economic Growth,San Francisco,1988.
[2]David Lipton,Jeffrey Sachs. Creating a Market Economy in Eastern Europe:The Case of Poland. Brookings Papers on Economic Activity,1990,1(1):75-133.
[3][波兰]科勒德克:《从休克到治疗:后社会主义转轨的政治经济学》,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版,第129~130页。
[4]转引自郭连成:《俄罗斯经济转轨与转轨时期经济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84~185页。
[5]Jeffrey Sachs. Shock Therapy in Poland:Perspectives of Five Years. The Tanner Lectures on Human Values. Vol. 16. University of Utah,1994.
[6]杨瑞龙:《中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兼论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经济研究》,1998年第1期。
[7]吴光炳:《中国转轨的经济学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74页。
[8]樊纲:《两种改革成本与两种改革方式》,《经济研究》,199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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