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经济转型的阶段性演进及其走向
前苏联、东欧和东亚的主要转型国家在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领域面临着许多相似的任务,并且已经经历或正在经历着相似的转型发展阶段,这些诸多的相似性构成了经济转型的共性特征。与此同时,由于转型国家的国情各不相同,因而在转型的路径与绩效方面也展现出巨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性构成了经济转型的个性特色。对经济转型的阶段性进行划分并关注其路径演化的趋势,既可以使我们把握经济转型的共性,又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经济转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从而探索出切实有效的经济转型的阶段性推进战略和政策措施。
第一节 经济转型的阶段性划分
我们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力图构建一个对转型国家的整体经济转型进程进行阶段性划分的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国家具体转型路径的差异进行比较,以探讨经济转型的演进规律。需要加以说明的是,对转型进程进行的阶段性划分是建立在比较有代表性的转型国家的实践基础上的,其中主要包括中东欧地区加入欧盟的8个国家,[1]前苏联地区的俄罗斯,以及东亚最重要的转型国家——中国。这样一种研究方法对其他转型国家而言不免具有片面性,但我们认为,上述国家分别代表了东欧、前苏联和东亚地区三种不同的转型道路,而且对其他转型国家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因此,以这些国家为样本来研究转型进程有可能揭示出整个经济转型进程中的一般规律,以及其未来的路径演化趋势。
一、经济转型进程的研究方法
对经济转型进程研究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定量分析,一种是定性分析。
定量分析是通过构建各种指标体系,来对各国的市场化进程进行定量的测度,在这一领域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和研究机构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对转型进程进行定量研究的优势在于,它可以比较直观地对各转型国家的转型进程进行评估,也便于进行国际比较和实证检验。但这种研究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一是对市场化内涵的理解以及测度指标选择的不同将导致最终测度结果的不同;二是在构建市场化评估指标体系的时候往往会选取一些易于量化的指标,而忽略一些难于量化的指标,这种基于技术性需要而进行的忽略很容易遗漏掉一些真正反映转型进程的重要因素;三是对市场化进程进行定量测度虽然可以反映出转型进程中发生的连续性的量变过程,但无法反映出转型进程中的质变性飞跃,而正是这种质变性飞跃使得经济转型进程呈现出一种阶段性的特征。
定性分析又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从横向角度对转型国家不同的转型方式(路径)进行比较(如对“激进改革”与“渐进改革”的比较),从而分析不同的转型方式(路径)的优劣、转型的程序与政策设计以及对转型绩效进行总体性评价。在这方面,国内外已经有大量的文献对以俄罗斯和东欧为代表的“激进改革”与以中国和越南为代表的“渐进改革”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比较研究,并得出了一些颇有意义的理论性和政策性结论,这里不再详述。二是从纵向角度对转型国家的转型进程进行阶段性划分,以反映转型进程中的质变性飞跃过程。这方面的研究文献较少,但是伴随着经济转型的深入推进,国内外的学者和研究机构对转型进程进行阶段性划分的兴趣也日益浓厚起来。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对转型进程的阶段性划分有以下两点局限:首先,学者们对转型进程进行阶段性划分的标准不统一。有的侧重于从政府变革对改革政策的影响的角度来划分转型阶段;有的以不同时期所要完成的改革任务为依据来划分转型阶段。其次,学者们对转型进程的阶段性划分主要是针对各转型国家的具体案例分别进行的,而没有从总体上对转型进程进行阶段性划分。这种国别性的阶段性划分虽然有很强的针对性,但不利于从总体上把握经济转型的规律性。
二、经济转型阶段性划分的理论基础
经济转型肩负着制度变迁(体制转型)与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经济转型首先体现为经济体制的整体转换,这意味着经济转型必然是一个大规模、多领域、系统性的经济制度变迁过程。一般来说,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至少需要完成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宏观管理制度的变迁。与此同时,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要顺利实现经济转型仅仅关注经济领域的制度变迁是不够的,还需要推进政治转型与法治转型。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政治转型与法治转型可以看做是制度环境的变化,它决定了一个社会生产、分配和交换的基本规则的变化,因而对经济体制变迁的方式以及人类经济行为模式的转换产生了重要影响。当然,在不同的转型国家,制度环境变迁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制度环境的变迁采取了一种突变的方式,即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这一变革使得原有的经济体制瞬间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制度基础,从而引起了大规模经济制度变迁的发生。在中国,制度环境的变迁采取了一种更为缓和的方式,即在坚持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逐步放松制度环境约束,并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民主法制建设。[2]制度环境的基本稳定使得政府和个人可以在预期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各种经济制度创新活动,从而使得经济体制的变迁具有渐进性。总而言之,制度变迁的质变性飞跃是衡量经济转型阶段性的重要尺度。
计划经济体制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低效的资源配置方式、粗放的经济增长模式、畸形的经济结构和封闭的贸易模式无法支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民众福利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实现经济发展状况的根本变化自然成为经济转型的一项重要任务。相应地,经济发展程度及其变化情况也是衡量经济转型进程的重要方面。
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首先,经济发展是目标,制度变迁(体制转型)是手段,因此转型过程中的各项制度改革政策要服从经济发展这一目标,而不能将手段与目标相混淆。[3]适当的改革政策,有利于促进转型过程中的经济发展,反之则会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混乱。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对制度变迁的顺利推进具有促进作用。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会为制度变迁赢得政治上的更多支持,从而为各项改革的推广提供一个宽松的空间。总之,只有协调好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使二者处于一种良性互动的状态之中,经济转型才能顺利进行。由于经济转型具有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双重内涵,因此,我们将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作为对经济转型进程进行阶段性划分的重要理论依据。
三、经济转型进程中的转折点的确定及阶段性划分
经济转型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所谓量变是指经济体制中的各项制度安排所发生的渐进的、连续的变化,而这种制度安排的量变又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形成累积性因果关系,从而使整个经济转型进程呈现出一种不断演进的特征。当制度安排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整个经济体制将呈现出一种质的飞跃,与此同时,经济发展状况也将发生较大的变化。正是这种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中所存在的质变才使得经济转型进程呈现出阶段性特征。而代表经济转型阶段性转换的标志可以称做经济转型进程中的“转折点”。
确定转折点的标准则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①体制转型目标的确立与演变。②制度环境的变化(政治体制、意识形态)。③基础性制度变迁(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和宏观管理制度)。④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经济结构调整、经济运行机制变化、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开放程度提高等)。根据这一准则,转型进程中有三个转折点比较重要(见表10.1)。
(一)从改革走向转型之点(经济转型的正式启动点)
这一转折点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其确定的标准是:①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正式确立。②制度环境的变化: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制度环境(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发生了激变;中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放松制度环境约束为改革深化创造空间,主要体现为邓小平南方谈话掀起的第二次思想解放高潮。③基础性制度变迁:国家所有制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瓦解(在中国主要体现为所有制的多元化和各种类型的“双轨制”并轨)。④经济发展模式发生变化:经济结构调整、经济运行机制变化、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开放程度提高等。这一转折点的标志性事件是:在前苏联和东欧主要表现为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休克疗法”全面实施;在中国主要表现为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十四大及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体制转型目标。
(二)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市场化进程不可逆转之点
这一转折点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其确定的标准是:①制度环境基本稳定:支持市场经济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已经形成并趋于稳定。②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确立,但是形成了不同的转型道路(中东欧国家的转型道路、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的转型道路、中国的渐进改革道路)。③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动态:俄罗斯和中东欧国家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改变,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机制开始发挥主要作用,经济增长基本走出了转型衰退,一些国家已经实现了连续的经济增长,短缺经济基本消除,开始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中国实现了市场化进程的深入推进,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但也有波折,特别是1998年后出现了生产相对过剩和有效需求不足的现象,对外开放全方位展开。这一转折点的标志性事件是:在俄罗斯和东欧表现为中东欧8国加入欧盟,俄罗斯实现了政权的平稳过渡,普京坚持民主化和市场化的基本方向,美国和欧盟承认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在中国主要表现为中国加入WTO,中共十六大召开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今后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修订宪法和进一步放松制度环境约束(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障私人财产写入宪法)。
(三)比较成熟、完善的市场经济确立之点(经济转型的完成点)
确定这一转折点的标准是:①从制度环境看,形成了支持市场经济的政治文明与法治环境。[4]②支持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基础性制度比较稳固(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和宏观管理制度),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制度安排协调有效运转,市场主体(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的行为发生明显变化,能够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和外部冲击。③从经济发展来看,形成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机制;经济结构发生根本转变(工业化基本完成,信息化和经济虚拟化程度大大提高);实现了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经济转型绝不能在短期完成,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而经济转型的完成点的时间尚不能确定。
根据上述三个转折点,可以将转型国家的经济转型进程大致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
(1)经济转型的准备阶段,即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阶段。
(2)经济转型的启动和正式推进阶段,这一阶段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旧体制瓦解与新体制初创、转型战略调整与转型路径分化两个子阶段。
(3)经济转型的深化与完善阶段。
表10.1 经济转型进程中的转折点
续表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第一,确定转型进程中的转折点并不意味着所有转型国家必然在同一时间同步实现经济转型的阶段性转换,由于转型国家的国情各不相同,因而在跨越同一转折点的时间有先后之分;第二,所谓的“转折点”是理论上的一种抽象与简化,在实践中它往往不是一个简单的“时刻”而是一段“时期”,因为经济体制的质变与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往往不是在同一时间点上实现的,而是在一段时期内实现的;第三,对经济转型进行阶段性划分的意图在于从长期的历史过程中来寻找经济转型的一般规律和共性特征,这并不意味着忽略不同国家具体转型路径的差异性,而是在经济转型的共性特征基础上来比较不同国家转型路径的个性差异。
第二节 经济转型战略的调整与转型路径的分化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前苏联和东欧以及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转型进程进入到一个转型战略调整和转型路径分化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前苏联和东欧的主要转型国家对本国的转型战略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即逐步放弃或结束了转型初期激进的“休克疗法”,开始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经济转型道路;在中国主要体现为1998年之后针对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而进行的转型战略调整。二是转型国家的主要精力从拆除计划经济体制的旧制度转向深入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制度。三是各国转型路径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分化趋势。
一、转型战略的调整
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激进的制度变革所产生的“制度真空”[5]使得社会经济发展失去了必要的制度依托,从而陷入了通胀、衰退和秩序混乱相互交织的困境中。正是这种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不适应,促使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对激进转型战略进行反思,并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其中,波兰、俄罗斯的转型战略调整最具代表性。在中国,渐进式改革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逐渐显现,从而促使中国从90年代后半期开始对本国的经济转型战略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
在波兰,紧缩性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自由化改革实施得比较彻底、连贯,因而在短期内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上述改革措施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那就是短期内的价格暴涨、生产较大幅度的缩减、严重的失业问题以及迅速的贫富分化现象,这些负面影响导致“休克疗法”的实施者——团结工会在1993年大选中失利,代之以中左派政府上台执政。新政府虽然没有彻底抛弃前任政府实施的激进转型政策,但对经济转型的战略还是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例如,加强了国家的宏观调控,并着力消除“休克疗法”实施过程中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失业、通货膨胀等);[6]与此同时,政府开始更多地关注制度建设,如“重新定位政府角色,制定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改进微观经济管理机制”,以及“继续一些80年代就开始的改革措施”,[7]科勒德克将这些措施称为经济转型的“波兰战略”。[8]经济转型战略的调整促进了波兰经济的复苏和快速增长,1993~1997年波兰的GDP累计增长了28%。[9]
与波兰不同,“休克疗法”在俄罗斯的疗效则很不理想。除了受不利的初始条件影响外,最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各项改革措施在俄罗斯的实施是不彻底、不连续的,因此宏观经济迟迟得不到稳定,而宏观经济形势的动荡又延缓了经济的复苏和制度建设与结构调整的步伐。由于“休克疗法”没有为俄罗斯的经济转型带来太大的效果,因而受到了俄罗斯各方人士的批评。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政府不得不对转型战略作出相应调整。1995年,俄罗斯放弃了以新自由主义为指导的“休克疗法”,而采用凯恩斯主义政策来推动经济转型。[10]在此后的转型历程中,俄罗斯在许多领域基本上停止或放缓了过于激进的改革措施,而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在调控经济转型进程和各项制度改革中的作用。这一战略调整一直延续到普京总统执政后提出探索符合俄罗斯国情的经济转型的“第三条道路”。90年代中期以来的转型战略调整,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俄罗斯经济下滑的趋势(1998年受金融危机这一突发事件的冲击,俄罗斯经济有所波动,但1999年即迅速恢复了正增长),并且为后来的经济复苏奠定了基础。
中国自1992年以来,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的能量。然而从1998年开始,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程度的不断深入,中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主要表现为:①“短缺经济”基本消除,但受体制“瓶颈”的制约,经济系统内部缺乏灵活的自我调节能力,从而产生了有效需求不足的现象。②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别、城乡差别逐渐拉大,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也出现了加剧的趋势。③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既有利于中国融入全球市场经济,同时也增大了中国面临外部冲击的风险(如东亚金融危机的冲击)。针对上述情况,中国政府果断采取了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以刺激有效需求,同时对整体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推动关键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并在此基础上协调各方利益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11]上述措施的实施表明,中国的经济转型战略也伴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进入到一个调整时期。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转型战略的调整实际上受到了转型进程中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累积因果关系这一普遍规律的支配。当制度变迁过于激进(矫枉过正),脱离了经济发展的现实,从而导致各种混乱的时候,转型国家必然要回过头来反思激进变革所带来的弊端,并着手于更加稳健、细致的制度构建,以协调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而当制度变迁相对滞后,从而制约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时,转型国家同样需要调整转型战略,以推动各项制度改革更加深入地进行,从而为经济发展再次注入强大的能量。显然,20世纪90年代前半期的波兰、俄罗斯等激进转型国家符合前一种情况,而90年代后半期的中国则更类似于后一种情况。
二、制度构建的深化
伴随着经济转型的不断推进,转型国家逐步认识到,经济转型不仅要拆除计划经济体制的旧制度,而且要建立起支持市场经济运行的各种新制度。因此,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仅仅依靠以经济自由化、私有化和宏观经济稳定为特征的“休克疗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深入构建出市场经济运行所需要的各项制度安排。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转型国家纷纷对本国的经济转型战略进行了调整,从摧毁旧制度的浪漫主义激情中走出,转入到一个深化制度建设的务实阶段。制度构建的不断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私有化从注重速度转向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加强对公司治理制度的建设并加快企业重组的步伐。在实施了激进的私有化战略之后,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发现,对国有企业简单的私有化并不能实现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特别是在缺乏硬预算约束和充分市场竞争的条件下,私有化很可能变原有的国家垄断为现在的私人垄断;对国有企业资产的无偿分配会导致股权结构过度分散以及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这些现象对于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企业的重组都是不利的。鉴于如此种种弊端,一些在转型初期实施大规模私有化战略的国家,如俄罗斯,从1994年起停止了无偿分配私有化,转而采取公开出售的方式逐个出售国有企业。鉴于私有化并未形成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许多国家开始出台一系列的法律和规章(公司法、破产法、资本市场法、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治理法等)来塑造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与此同时,加快了企业重组的进程。许多转型国家的企业从私有化初期的以削减无效生产和富余人员为特征的“防御性重组”(Defensive Restructuring)转向以“开发新产品,新生产方法,新技术,新管理方式,新组织结构,新供货网络,新营销方式和新市场”为特征的“战略性重组”(Strategy Restructuring)。[12]表10.2列举了20世纪90年代末俄罗斯和部分中东欧转型国家企业私有化和重组状况的指标。
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也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的步伐。国有企业的改革与重组主要是通过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和公司制改造来完成的。例如,十四届三中全会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选择了100户和2343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改革试点,对绝大多数企业进行股份制和公司化改造。[13]对于小型国有企业,国家则采取承包、租赁和股份合作制的方式加以改造,甚至将其出售给集体或个人。在对国有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与组织制度改革的同时,国家还从宏观上对国有经济的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将国有经济的布局同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优化相结合:国有经济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占支配地位以保持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而在其他领域则通过适度收缩和产权重组来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实力。[14]通过对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国有经济的规模虽然有所收缩,但经营效益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表10.2 部分转型国家私有化与企业重组指标(1999年)
注:取值范围是从1到4+,其中4+表示与发达市场经济的平均情况不相上下,1表示处于改革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水平。为了赋值方便,对“+”赋值+1/3,对“-”赋值-1/3。
资料来源:欧洲复兴与开发银行(EBRD):《转轨报告1999》,节选并转引自国际货币与基金组织(IMF):《世界经济展望:聚焦转轨经济》,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第112页。
第二,政府职能的重构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进行全面的干预和控制,因此在转型启动后,激进派改革者主张政府权力大幅度收缩,国家从经济中全面退出,科尔奈的一句话清晰地表述了这种主张:“在最大国家盛行了几十年后,现在是该大踏步向最小国家迈进的时候了。”[15]然而,这种主张将转型国家引向了另一个极端,即政府放弃或忽视了对经济进行必要的调控,以及为建立健康、有效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必要的规制制度框架。转型国家的实践证明,一种有效的市场秩序的形成并非完全是一个自发演进的过程,而是一个理性构建与自发演进相结合的过程,[16]特别是在转型初期,在缺乏必要规则以及人们尚未形成一种稳定的经济行为模式之前,政府必须起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否则,在旧体制崩溃和新体制生成之间就会产生所谓的“法律真空”、“制度真空”,从而使整个市场运行处于一种混乱无序的状态之中。在前苏联和东欧转型国家,市场秩序紊乱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规模庞大的“灰色经济”、“影子经济”的存在。据Schneider和Este的估计,前苏联的“灰色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大约为35%,中东欧国家的这一比重为21%,而OECD国家的这一比重则只有11%。[17]规模庞大的“灰色经济”的存在表明,转型国家政府职能的缺失导致了市场制度运行障碍,因而无法形成一种健康有效的市场经济秩序。这种状况使得市场交易主体行为失范,从而导致转型国家商业环境严重恶化,减少了外资的流入和国内生产性资本的形成。因此,向市场经济转型并不意味着彻底否定政府的作用,而是要对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界定,有效协调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从而促进健康、有效的市场经济秩序的生成。
对于如何协调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问题是经济学界争论已久的话题。概括起来,经济学中关于政府经济职能的各种观点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模型:“看不见的手”模型,即市场自我运行良好,无须政府干预;“扶持之手”模型,即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矫正;“掠夺之手”模型,即政府有利用权力为自身牟利的行为,政府失灵甚于市场失灵。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往往兼具上述三种属性,因此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绑缚政府的“掠夺之手”,而发挥其“扶持之手”的功能。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转型国家结合各自的具体国情,通过审慎的制度设计加以实施。其中有一些基本的原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有政府总比无政府强;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的行为导向应当是“市场强化型”(Market-augmenting Government)[18]的;政府的角色定位应当根据转型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政府转型的理想目标应当是“有限”但却“有效”的责任政府。对于转型国家的政府在经济中的角色定位,波兰经济学家科勒德克的一段话给予了比较恰当的概括:“政府不是以资产所有者或者国有企业代理人的身份实施对经济的全面干预,而是作为制度改造的设计师、金融领域的守护神、人力资本的投资者、基础设施发展的融资人、全球一体化的管理者。”[19]
第三,改革金融体制架构。在经济转型初期,许多国家开始着手对本国的金融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打破原有的单一制银行系统,建立由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构成的双层银行体系。一方面,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不断加强,并且开始承担起制定货币政策和对本国金融体系进行监管的重任;另一方面,经济中出现了大量新兴的私人商业银行。在银行体制发生巨变的同时,转型国家的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也从无到有迅速发展起来。但是,过于激进的金融体制改革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特别是许多中小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严重不足,内部管理系统混乱,贷款人和存款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资本市场由于规模较小,规则不健全,监管不力,因而导致了投机盛行,投资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这种状况增大了经济中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俄罗斯、捷克在转型过程中发生的货币和金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其本国脆弱的金融系统在面临外部冲击的情况下突然崩溃的结果。在经历了严重的金融动荡之后,各个转型国家开始着手对本国的金融体制进行更加深入的重组与改造:重组银行系统,对经营不善的银行实施破产、兼并,通过吸引包括外国银行在内的战略投资者的办法以增强银行的实力,完善其内部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一方面完善对资本市场的立法,另一方面强化政府在规制资本市场方面的作用;加强国际间的政策协调,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然而,金融体制改革与金融发展仍然是转型国家未来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难题。瑞典经济学家埃里克·伯格洛夫的研究表明,总体而言,金融部门在转型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仍然很小,即使是处于转型前列的中东欧国家的金融体制架构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国内银行实力弱小、被外资控制比例较大、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融资渠道相对狭窄并过度依赖外资等。[20]美国经济学家保罗·G.黑尔认为,未来转型国家制度改革的一项首要任务就是构建完善的现代金融体制,以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的发展,为此,需要建立一个运行良好的、有竞争力的商业银行体系,实施金融工具的创新和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以规范金融部门的运行等。[21]总之,那些能够建立起完善金融架构的国家能够最先跨越“转轨经济大分化的鸿沟”。[22]
第四,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转型期的社会稳定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本质上是一个契约重订的过程,即结清原有的计划契约,订立新的市场契约的过程;结清计划契约既意味着对人们自由选择束缚的去除,同时也意味着原有的全方位社会保障体制的瓦解。[23]特别是在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建立之前,人们势必要承担社会制度变革的巨大成本。因此,加快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重构转型期的社会稳定机制就成为转型国家所面临的刻不容缓的任务。有鉴于此,在转型之初,各国就开始着手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其内容涉及失业、养老、医疗卫生、贫困救济等诸多领域。但是,这些改革往往是一种为形势所迫的、零散的、消极的举措,因此远远不能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例如,面对日益严峻的失业问题,许多转型国家出台了为失业者提供失业津贴的措施。然而,一方面由于经济的严重衰退导致资金不足,失业津贴的覆盖面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失业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能够享受这一福利的失业者来说,失业津贴的领取条件和数额又显得过于丰厚,加之国家缺乏促进就业的有效政策,因而削弱了人们积极就业的动力。[24]显然这是一种无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面对这些严峻的挑战,转型国家开始建立更加有效的社会保障体制。一方面,转型国家开始从整体上规划社会保障体制的框架,特别是加强各领域制度安排的相互协调;另一方面,使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变消极为积极,以便使其更加适应市场化进程的需要。例如,许多转型国家开始全面推行社会保险这一更加市场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并且开始制定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和劳动技能的再培训。此外,许多国家都加强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专门立法,以保障和协调社会各方的正当利益。总体上看,中东欧国家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走在转型国家的最前列,而近年来独联体国家,如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也得到了迅速的推进。
第五,积极融入世界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生的大规模制度变迁。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也就自然成为转型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转型国家虽然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国民经济体系,但是这种体系是相对封闭的,更多的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内部(经互会)进行经济贸易往来和人员交流,而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存在着巨大的障碍。伴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以及经互会的瓦解,前苏联、东欧国家之间建立起的国际分工链条被彻底切断,原有的经济贸易空间也被大大压缩,这就使得转型国家不得不重新定位自己的对外经济发展战略,主动采取措施融入新的世界经济体系。转型国家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进程大致沿着两个维度展开。一是主动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二是在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更大范围的国际经济合作。例如,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等中欧国家为了缓解经互会解体造成的负面影响,在转型之初就建立了“维谢格拉德集团”,以加强中欧地区的经济贸易联系。在此基础上,中东欧大部分国家都将加入欧盟作为本国政治、经济和外交的重要任务之一,经过不懈的努力,中东欧8个转型国家已经于2004年5月1日成功加入欧盟。俄罗斯在苏联解体之后,为了加强前苏联地区各国间的政治经济交往,维护这一地区的基本稳定,积极筹划成立了独立国家联合体(CIS)。与此同时,俄罗斯为了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已经全面启动了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进程。在亚洲,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体制转型的稳步推进已经使其成为区域内乃至整个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中国已经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且是亚太经合组织的重要成员。近年来,中国还不断加强与其他东亚经济组织特别是东盟的合作,并且已经成为东盟的观察员。融入世界经济,势必将转型国家本国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纳入到一个更加开放的经济系统中来。这不仅为转型国家提供了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为转型国家提供了一个学习、借鉴先进经济制度的途径,从而促进了转型国家自身的制度演进过程。
三、转型路径的分化
尽管转型国家大致经历了相似的经济转型阶段,但由于各国的历史、政治、经济背景各不相同,所采取的转型政策存在差异,因而在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上呈现出各自的特点。在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各国的转型路径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趋势。从20世纪90年代的转型进程来看,我们大致可以把上述国家经济转型的路径划分为三种类型:以波兰、捷克和匈牙利等国为代表的中东欧国家的转型道路、以俄罗斯为代表的独联体国家的转型道路,以及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国家的转型道路。
(一)中东欧国家的转型道路
中东欧国家转型道路的代表主要有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阿尔巴尼亚在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以及宏观经济绩效方面与上述8国存在着一定差距,但从总体的转型方式看,可以归为这一类。走这条道路的转型国家所具有的共同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东欧国家是以政治体制的剧变来启动经济转型进程的。政治剧变的结果是各国纷纷抛弃了原体制下“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向西欧式的议会民主制过渡。尽管这些国家的政治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但是由于转型前各国都经历了一个广泛的社会协商过程,因而政治体制转型比较温和、平稳,被外界称为“天鹅绒革命”(除了少数国家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政治和社会动荡外)。[25]在经历了转型初期的短暂政治动荡后,目前中东欧国家已经基本组成了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和多党轮流执政的资本主义议会民主制的基本政治架构,而且这一体制的运行比较平稳、规范。[26]
其次,从市场化进程来看,中东欧国家在转型初期,大多采纳了比较激进的转型方式对本国的价格、贸易、财政、金融、所有制等经济制度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同时采取了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来稳定宏观经济环境。中东欧国家的市场化改革措施实施得比较彻底、连贯,因此改革带来的阵痛的持续时间相对较短,市场化程度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见表10.3)。值得一提的是,中东欧国家在转型过程中将效率与公正两大目标结合起来,使大多数人在转型的过程中受益,因而保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使经济转型走上一条比较稳妥的道路。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显示,转型以来尽管中东欧国家的收入分配差距有所扩大,但与其他转型国家相比仍然保持一个可以接受的水平上:中东欧国家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由1987~1990年的0.23增加到1996~1998年的0.33,而同期独联体国家的这一数字则由0.28增加到0.46(见表10.4)。
表10.3 中东欧国家市场制度建设状况
注:取值范围是从1到4+,其中4+表示与发达市场经济的平均情况不相上下,1表示处于改革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水平。为了赋值方便,对“+”赋值+1/3,对“-”赋值-1/3。
资料来源:EBRD转型报告(2000),节选并转引自Niels Mygind: Ten years of transition from plan to market. Center for East European Studies Working Paper, No. 38, December 2000.
表10.4 转型国家的基尼系数变化(%)
续表
资料来源:World Bank, Transition-The First Ten Years: Analysis and Lessons for Eastern Europe and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Washington D.C.,2002:9.
再次,从宏观经济运行绩效来看,中东欧国家经历的经济衰退的时间相对较短。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各国基本上恢复了经济的正增长。根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提供的最新数据,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这8个国家,2003年的实际GDP分别达到转型前1989年的134.5%、107.4%、115.3%、114.2%、119.5%、104.9%、87.9%、86.7%,其他转型相对落后的中东欧国家的经济恢复也表现突出,例如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阿尔巴尼亚2004年的这一比例分别为92%、100.8%和130.1%。值得一提的是,曾经饱受战火的前南斯拉夫地区在战争结束和政局稳定后经济也开始了迅速恢复,其中波黑(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2004年的实际GDP高达1989年的329.9%,马其顿共和国的这一比例也达到83.5%。总体而言,整个东欧地区2003年的实际GDP达到1989年的108.1%。
最后,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看,中东欧国家与欧盟毗邻,而且具有与西欧相似的西方文化传统,因此在转型初期中欧国家就把加入欧盟、“回归欧洲”作为本国政治经济转型的目标。受此影响,中东欧国家大多把欧盟的政治经济体制作为本国转型的目标模式。为了早日实现入盟的目标,中东欧国家加大了自身制度建设的力度,力求达到欧盟所要求的标准。经过不懈努力,2004年5月1日,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正式入盟。
(二)俄罗斯的转型道路
独联体国家的转型道路主要以俄罗斯为典型代表,除波罗的海三国以外的前苏联11个加盟共和国也在不同程度上属于这种类型。从20世纪90年代的历史来看,俄罗斯的政治经济转型大致有以下特点。
首先,同中东欧国家相似,俄罗斯也是以政治体制的彻底变革来启动经济转型的。但是与中东欧国家不同,俄罗斯的政体变革没有经历一个社会广泛协商的过程,而是在政府保守派与改革派的政治权力角逐中突然触发的,此后又逐步形成了一种被强势利益集团俘获的权威主义政体。[27]在转型过程中,总统与议会之间的严重矛盾以及政治派别之间的权力争斗阻碍了许多经济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从而增加了经济转型的不确定性因素。
其次,俄罗斯效仿波兰的做法,采取“休克疗法”来推动本国的市场化进程。但是在俄罗斯,“休克疗法”的实施远未达到波兰那样的效果。一方面,自由化政策与宏观稳定政策不协调,导致了通货膨胀与经济衰退长期并存的“滞胀”现象;另一方面,混乱的私有化不仅带来了严重的腐败和社会不公,而且造就了控制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金融寡头阶层。因此,俄罗斯的经济转型无论在效率还是社会公正方面都与中东欧国家有很大的差距(表10.4)。
最后,俄罗斯在转型过程中经历了长期的经济衰退,与此相应,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贫富分化十分严重。直到1999年,俄罗斯才恢复了经济的正增长,此后经济增长保持了较好的势头,但至今尚未恢复到转型之前1989年的水平。根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提供的统计资料,到2004年俄罗斯实际GDP相当于1989年的82.5%。[28]而截至2000年,俄罗斯累积的经济下滑水平达到40%,超过了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时西方国家经济下滑的水平。
俄罗斯经济转型进程中的诸多不尽人意之处是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既有转型策略的失误,也有特殊因素冲击的原因(如国家解体所造成的冲击)。尽管如此,俄罗斯整体的转型进程在独联体国家中是最快的,一些关键领域的大规模制度改革(如私有化、金融架构的搭建、外贸外汇体制的改革等)已经基本结束,国民经济已经复苏并保持了5年多的连续增长,上述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促使美国和欧盟承认了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29]
(三)中国的转型道路
与俄罗斯和中东欧国家相比,中国的经济转型道路遵循了一种“渐进改革”的逻辑。
首先,中国是在制度环境(社会主义基本的宪法制度[30]与意识形态)基本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开始实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制度环境的基本稳定使得政府和个人可以在预期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各种经济制度创新活动,从而使得中国的改革与转型进程具有渐进性。当然,保持制度环境的基本稳定并不意味着中国转型进程中的制度环境没有发生变化。实际上中国改革的每一步深入都伴随着制度环境的逐步放松,例如中国每一次改革的大幅度推进总要事先经过一个思想解放的过程,而且往往伴随着事后的宪法修订,以确认改革的成果,这样可以使制度环境更具包容性,以便为新生的、积极的改革事物提供合法性支持。[31]
其次,中国经济转型目标模式的确立经历了一个不断摸索的“动态化”过程。[32]在改革之初,中国并没有明确提出将市场经济作为最终的改革目标。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由于原有意识形态和宪法制度的约束,不允许经济体制进行激进的转变;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有的改革经验和知识存量有限,同时未来的不确定性很大,因此改革者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并为今后的决策调整留出余地。随着改革的推进,经济体制未来的演进方向逐渐明朗,同时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调整,这时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为经济转型目标的时机才变得成熟起来。
再次,中国对经济体制的改革没有采取推倒重来的方式,而是将旧体制的改造与新体制的创新结合起来,实现了经济体制变迁的连续性。在改革过程中,中国逐渐摸索出一系列适合本国国情的改革方式,如增量改革、双轨制、先试点后推广,先开放沿海地区后开放内陆地区,等等。同时,中国还创造出一些介于旧体制和新体制之间的“过渡性制度安排”,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等,[33]从而为实现新旧体制的顺利转换架起了桥梁。
最后,由于上述三点原因,中国在20多年的改革与转型过程中实现了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从而保持了高速而持续的经济增长,国民经济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1978~2004年,中国平均的GDP增长率大约为9.5%;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也从1978年的3624.1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136875.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1978年为100),2004年的GDP是1978年的10.3倍。[34]中国已经顺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有学者预测,如果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能够保持在7.5%的水平(美国经济增长保持4.3%的水平),那么中国到2020年的实际GDP或GNP将可能赶上美国的水平。[35]
第三节 经济转型的深化与完善:走向成熟的市场经济
世纪之交,转型国家的经济转型进程面临着新的阶段性跨越。从内部因素来看,主要转型国家已经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支持市场经济运行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及意识形态都已经初步形成;从外部因素来看,中国加入WTO,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得到美国和欧盟的承认(俄罗斯也在积极争取加入WTO),中东欧8国如期加入欧盟。这些事实表明,转型国家正在融入到经济全球化进程之中,转型国家的市场化进程已经不可逆转。从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在俄罗斯和东欧的主要转型国家,经济已经基本走出转型衰退的阶段,一些国家已经保持了数年的经济平稳增长并超过了转型前的水平,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短缺经济基本消除。在中国,虽然偶经波折,但经济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1998年后中国也告别了“短缺时代”,实现了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上述情况表明,转型国家将进入一个经济转型的深化与完善阶段。这一阶段的目标是向比较成熟、完善的市场经济迈进。当然,由于转型国家的国情各不相同,转型进程存在差异,因此,它们在经济转型的深化与完善阶段所面临的任务也各有侧重。
一、加入欧盟与中东欧国家的经济转型
在转型之初,中东欧国家就提出了“回归欧洲”的口号,并将此作为本国政治经济转型的重要任务。对中东欧国家而言,加入欧盟远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首先取决于中东欧国家能否顺利实现社会经济转型,以达到欧盟的要求。根据欧盟1993年哥本哈根会议的要求,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方面的制度建设要求:“政治制度稳定,维护民主、法治和人权,尊重及保护少数民族;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及能够充分应付欧盟内部的竞争压力和市场力量;能够履行成员国的各项义务,包括坚持政治、经济及货币联盟目标。”[36]为了达到入盟的要求,中东欧国家对自身的政治经济体制结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尽管变革是痛苦的,并且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成本,但中东欧国家的各派政府(无论左右)还是咬紧牙关,带领各国在社会经济转型的道路上坚定地前进着。
根据比较制度分析的观点,各国所特有的经济体制,一方面,受本国的历史传统和制度改革政策的影响发生着连续的演进;另一方面,来自外部环境和外国不同体制的影响也将促进或延缓本国经济体制的演化进程。[37]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的进程显然印证了这种观点。首先,加入欧盟为中东欧国家的政治经济转型树立了一个比较确定的目标模式,同时为执政者的政治经济行为施加了外部约束,从而减少了转型的不确定性因素(我们暂且将这种作用称为“外部约束机制”);其次,加入欧盟所预示的未来收益又对中东欧转型国家提供了一种激励机制,促使它们对本国的各种制度进行深入的改革;再次,为了能够满足欧盟的要求,搭上加入欧盟的“头班车”,中东欧国家之间也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机制也促进了中东欧国家加快自身的转型进程;最后,来自欧盟的资金、技术和制度方面的支持也有助于缓解中东欧国家转型时期所面临的困难(我们暂且把这种作用称为“辅助机制”)。由此可见,在加入欧盟所产生的外部约束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辅助机制的综合作用下,中东欧国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陷入转型秩序混乱的“坏均衡”[38]之中,从而促进了经济转型的顺利进行。
伴随着中欧国家政治经济转型的深入推进,加入欧盟的进程也在不断加速(表10.5将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的进程进行了总结)。2004年5月1日,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正式加入欧盟,从而使中东欧国家“回归欧洲”的愿望终于得到了实现。加入欧盟表明,中东欧国家的社会经济转型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些国家已经建立起为西方发达国家所承认的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而且其市场化改革的趋向已经基本不可逆转。
表10.5 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的进程
资料来源:根据高歌:《从莫斯科到布鲁塞尔——东欧政治巨变与国家主权的维护与让渡》(载《欧洲研究》,2004年第2期)一文整理、制表。
加入欧盟后,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发展空间得以迅速扩展,这为中东欧国家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在欧盟市场内部,贸易、技术和金融壁垒的消除有助于欧盟发达成员国的商品、技术、资金向中东欧国家的流动,来自欧盟的制度支持也将强化中东欧国家在产权保护、改善竞争政策、开放资本市场以及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当然,加入欧盟后,中东欧国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中东欧国家与欧盟原有成员国相比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就意味着中东欧国家将面临一个艰难的经济“追赶”(Catching Up)过程。[39]Daniel Daianu认为,对中东欧国家而言,“追赶”首先意味着迅速增加人均收入,以缩小与欧盟成员国的差距。[40]然而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中东欧国家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国民收入(GNI)水平只有欧盟原15个成员国平均水平的48.4%,而其中人均收入水平最高的国家——斯洛文尼亚的人均国民收入也只达到欧盟原15国平均水平的67.2%。[41]虽然中东欧国家希望利用加入欧盟的机遇加快其经济发展速度,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中东欧国家在经济上追赶(Catching Up)欧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东欧国家在经济追赶欧盟国家方面已经具备了一些有利的因素,例如,相对低廉的劳动力价格,丰富的“人力资本”积累,市场经济体制开始运行,出口导向政策已经形成,加入欧盟后经济空间的拓展等。[42]但是,这些有利因素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发展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加入欧盟后,中东欧国家将在欧盟统一的制度架构下发展市场经济,因此中东欧国家需要在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方面作出艰苦的努力,以便提高本国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有效性,更好地应对来自欧盟内部的各种挑战。从中东欧国家的现实来看,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①改善公共财政部门的状况,特别是减少预算赤字,保持财政平衡,同时加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为经济增长提供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43]②加强劳动力市场的建设,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缓解中东欧国家比较严重的失业问题。[44]③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规制政策,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投资和生产率水平,这也是改善中欧国家失业问题的必要的配套制度安排。④进一步改革相对滞后的金融部门,减少政府对银行的过度控制,降低企业获得贷款的成本,以提高金融部门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45]⑤完善法治建设,特别是加强在公司治理、破产以及企业注册等方面的经济立法,并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及效率。⑥促进农业部门的改革,促进农业土地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竞争力,以应对来自欧盟农业企业的竞争。[46]未来,中欧国家还面临着进一步加入欧洲货币联盟(欧元区)的任务,这就对各国政府的治理质量以及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中东欧的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阿尔巴尼亚在制度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方面与已经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这些国家在未来的经济转型进程中还面临着许多重大挑战;而前南斯拉夫地区在经历了长期的战火洗礼后面临着国家重建与经济转型的双重任务,这些国家的各项制度改革正在步入正轨。
二、俄罗斯普京时代的政治经济转型
俄罗斯20世纪90年代的转型道路充满了坎坷和曲折,整个国家不仅要面临政治经济结构激变所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而且要经受国家解体所带来的巨大的心理苦痛。作为激进民主派代表的总统叶利钦虽然带领苏联人民推翻了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但是却缺乏必要的能力将俄罗斯带入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因此有学者称叶利钦时代的俄罗斯是“破旧有方”而“立新无术”。[47]当然,对于90年代俄罗斯转型不如人意的解释多种多样(如初始条件不利、休克疗法的失误、新自由主义的“罪恶”等),但我们认为,造成俄罗斯转型困难的关键性原因在于转型的政治过程与经济过程协调失灵。具体讲,就是在整个90年代,俄罗斯始终没有形成一种真正能够推动市场化改革顺利进行的政治环境,从而在很多情况下延误了改革,或者使改革走了样。
转型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过程,而是一个复杂的政治经济过程。也就是说在转型的进程中,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转型的方式、路径和绩效。从中东欧国家转型成功的经验来看,经济转型显然需要一种适宜的政治环境。这种政治环境至少包括两个条件:①在一个比较稳定的后社会主义宪政框架内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平衡各种利益冲突,使不同的政治团体和社会力量对改革的取向与方式达成基本一致,并愿意为改革承担一定的社会成本。②必须拥有一个廉洁而高效的政府,能够坚定不移地将市场化改革推进下去。然而这种政治环境在俄罗斯转型之初是不具备的,结果造成了两种消极后果:一是有利于市场化的许多改革措施不能得到彻底的贯彻和执行;二是某些利益集团(经理和寡头)在旧体制瓦解和新体制尚未建立的“制度真空”时期掠夺国家财富,并俘获政府的决策者,使进一步的改革无法推行。这种不利的政治环境使得叶利钦年代的俄罗斯陷于一种“局部改革悖论”(Partial Reform Paradox)[48]的陷阱之中,从而对俄罗斯整体的转型绩效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世纪之交,俄罗斯顺利完成了权力从叶利钦到普京的转换,从而标志着俄罗斯的政治经济转型从“叶利钦时代”过渡到“普京时代”。普京上任后,在坚持市场经济和民主原则的大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对俄罗斯的经济转型战略进行了调整:一方面开始着手对叶利钦时代所留下的种种弊端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更加注重从俄罗斯的现实出发,探寻符合俄罗斯国情的转型道路,因此,有学者将俄罗斯转型的“普京道路”概括为如下公式:“市场经济+民主原则+俄罗斯现实”。[49]如果进一步从转型的政治经济的角度来观察,我们不难发现,在普京时期的俄罗斯,一种有利于转型深入推进的政治经济关系正在形成。而这种有利的政治经济关系的出现为俄罗斯经济的复兴奠定了基础。
一国转型的成功需要一个稳定而有效的国家政权体系。叶利钦时期的俄罗斯虽然建立起现代民主国家政治结构的基本框架,但却很难说拥有了一个稳定而有效的国家政权体系。一方面,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对抗、议会与总统的摩擦造成了严重的内耗,从而拖延了关键领域的改革;另一方面,1993年宪法赋予总统过大的权力而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结果使得总统的许多失误的决策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纠正。最为严重的是,在俄罗斯转型进程中出现了一个强大的金融工业寡头阶层。他们利用与官僚阶层的密切关系,通过腐败的私有化攫取了大量的国家财富,之后又利用自己雄厚的经济力量投资于政客和官僚,甚至亲自粉墨登场参与国家的政治决策,企图左右国家的命运和未来的发展方向。针对叶利钦时代遗留下来的政府衰败、国家权威遭到严重削弱的混乱局面,普京执政后一个首要任务就是加强了国家政权体系的建设,恢复政府的基本职能,从而比较有效地调控国家的政治经济转型进程,例如,改革联邦机构,强化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领导,遏制地方主义;协调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政府的治理水平;打击寡头干政,强化政府的权威,等等。[50]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普京执政时期的俄罗斯国家政权体系基本实现了一个由乱到治的改善过程,政府治理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从而为经济领域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一个比较有利的政治环境。因此,有学者认为,普京时期的政府治理模式有可能朝着总统集权制下的强政府的治理模式演进。[51]但是,由于俄罗斯的政党制度、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制度以及市民社会的发育不成熟,俄罗斯尚未形成一种规范的民主宪政体制,在这种状况下,俄罗斯能否彻底建立一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有效的政府治理模式,尚需观察。
从经济领域的改革来看,普京也采取了一系列更加深入的改革措施,以建设有效运行的市场经济体制:第一,放弃以新自由主义为主导的激进改革,用有国家调控的市场经济模式取代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模式;第二,加强支持市场运行的法律制度建设,以建立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第三,在产权制度改革领域,虽然反对“重新国有化”,但坚决纠正混乱的私有化带来的种种弊端,在此基础上加强私有化企业的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第四,改革财政税收体制,完善金融体系建设,为经济的发展开辟有效的融资途径;第五,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对重点产业的投资,大力发展高科技和科学密集型产业;第六,解决社会保障领域存在的问题(如养老金拖欠问题),构筑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第七,积极融入世界经济(如争取加入WTO),但主张稳健地实施开放政策,维护俄罗斯的国家经济利益,等等。
普京时代的政治经济改革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使俄罗斯转型进程中的政治经济关系得到改善,从而为经济的复苏与增长创造了条件。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2005年《世界经济展望》显示,俄罗斯从2000年以来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2000~2004年的实际GDP增长率分别为10.0%、5.1%、4.7%、7.3%、7.2%,2005年和2006年的实际GDP的预期增长率预计为5.5%和5.3%。[52]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俄罗斯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国民收入(GNI)达到9620美元,在208个国家中的排名为第79位,这一人均收入水平略低于马来西亚(9630),但超过了墨西哥(9590)、巴西(8020)。[53]从市场体制实现程度来看,俄罗斯的绝大部分商品的价格已经实现了自由化,商品短缺状况不复存在,私有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70%,私有化企业的重组和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正在步入正轨。因此,俄罗斯已经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市场经济的各项制度安排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市场化的总体方向已经基本不可逆转,这在很大程度上促使美国和欧盟承认了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54]
当然,俄罗斯的经济转型远非完善,在今后的转型进程中还面临着一些比较严峻的挑战。这些挑战大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整经济结构,二是深化制度建设。从第一个方面来看,最主要的任务是调整畸形的产业结构,如过度依赖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的出口,而轻工业和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发展缓慢。[55]尽管俄罗斯早在社会主义时期已经实现了工业化,但是其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现代化的任务则远未完成,这就使得俄罗斯在国际产业分工链条上仍处于下游地位,从而对其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带来不利影响。俄罗斯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一个长期的甚至是艰难的过程,因为这不仅涉及资源大范围的重新配置,而且可能会受到来自能源工业利益集团的抵制。从第二个方面来看,尽管俄罗斯已经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但各项市场制度安排的协调有效运行则远未达到,这就使得俄罗斯市场经济的活力没有得到充分的激发,为此俄罗斯需要进一步对支持市场经济运行的制度安排进行深入细致的构建,以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潜能。首先,进一步深化企业制度改革,特别是加强公司治理制度建设。从近期的发展来看,虽然内部人控制的问题有所缓解,但又出现了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这就需要俄罗斯在企业内部构建一种有效调节各种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治理机制,以促进企业整体的发展目标。其次,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199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是市场对俄罗斯转型初期激进的金融改革所实施的一种强制纠正机制,在经历了剧烈的市场重组后,俄罗斯的金融体制发展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但俄罗斯金融部门整体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如银行贷款结构不合理,股票市场的规模和流动性比较小,这就使得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金融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因此,进一步改革金融体制,拓宽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是俄罗斯未来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再次,完善法律制度建设,构建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转型以来,恶劣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影响俄罗斯生产、投资和交易活动开展的一个重大障碍,因此在未来的转型中俄罗斯需要极力扭转这种局面。除了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立法外,最重要的是强化国家的法律执行机制,以促进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的生成。最后,改革公共部门,提高政府自身的治理能力也是推动经济转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从俄罗斯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治理模式转变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它有赖于整个政治经济体制以及社会结构的进一步深入调整,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扩展的基础上孕育一个运行规范的宪政制度以及相对独立的、具有自主管理能力的现代市民社会,这是促进政府治理模式转换所必需的制度基础。此外,俄罗斯还面临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的任务,这不仅需要俄罗斯加快一系列法律和制度改革进程,以便与国际惯例接轨;同时也对政府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存在上述诸多挑战,但如果俄罗斯能够继续保持政治与经济关系的相互协调,有理由相信俄罗斯将会在市场化道路上稳步前进。
三、中国未来的体制转型与社会经济发展
中国的经济转型虽然没有遵循主流经济学所推崇的激进转型模式,但却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渐进改革之路。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国无论在社会经济发展,还是在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方面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根据我国学者陈宗胜等人(1999)的测度,中国总体的市场化程度在1997年已经达到60%,[56]而根据李晓西等人(2003)的测度,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在2001年已经达到69%,中国正处于从初级市场经济向成熟市场经济推进的阶段。[57]尽管学者们对于定量测度中国市场化程度存在诸多分歧,但是大家基本赞同,到世纪之交,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支持市场经济运行的产权制度、交易制度以及宏观管理制度已经基本确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已经开始发挥主导作用。伴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已经开始全面融入全球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这一方面表明中国的改革与转型绩效已经得到世界的普遍认同,另一方面也使得中国的市场化与对外开放进程更加不可逆转。在经济全球化的开放系统中,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权衡对外开放的利弊,构建运行规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并能够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将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转型国家未来体制转型与经济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今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这标志着中国以市场化为取向的经济转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有人称这一阶段为“改革的攻坚阶段”,[58]也有人称之为“加速转型期”。[59]这一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推动关键领域改革不断深入,在此基础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中国未来的改革进程之所以具有攻坚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伴随着改革的深化,社会利益的分化重组可能会对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带来一定的阻力和风险。奥尔森对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改革进程的经典研究,向我们昭示了经济改革进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共容利益”的瓦解给改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转型前的改革经历来看,“局部改革”一方面造就了一个由官僚和企业经理组成的狭隘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为了确保自身获取的“租金”不会被“耗散”,因而对更加深入的改革持抵制态度;另一方面,在改革过程中失去利益,而且被日益“边缘化”的阶层同样对改革的公正性发出了质疑。来自这两方面的压力使前苏联、东欧国家改革者的改革决策空间受到极大的挤压,从而无法将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最终促使整个社会“共容利益”的瓦解。尽管中国的国情与前苏联、东欧国家不同,而且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使大多数中国人获益,但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这种来自社会利益分化所造成的压力也逐渐显现。首先,中国渐进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保持存量基本不变,而首先进行增量改革。这种改革实际上与前苏联、东欧国家转型之前所采取的“局部改革”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即在不触动旧体制下既得利益集团的根本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培育新体制或对旧体制进行局部改革以改进经济体制的运行效率,这样做可以减少改革的阻力。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势必要对旧体制的核心部分进行改革,这就不可避免地要触动相当一部分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另一方面,在改革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新的利益集团,他们利用过渡时期相对薄弱的法律与制度环境,通过各种手段“寻租”获取了巨大的利益,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竞争程度的加深,他们原先所获取的“租金”会迅速“耗散”,在这种情况下,两种既得利益集团就可能会利用手中积累的政治经济资源干预政府决策,从而迟滞改革的推进。此外,在改革过程中也逐渐产生了一个被人们称为“弱势群体”的阶层,如农村中无法向外转移的劳动力、城市中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低收入人群等,这一群体无法像上述两个既得利益集团那样利用各种有力的渠道去“俘获”政府决策,因此很可能成为未来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如果不能给这一群体适当的补偿,必然会加速社会分化的趋势,从而最终削弱支持改革与发展的“共容利益”。其次,从社会经济发展角度看,由于在改革的前一时期国家对经济增长速度过分关注,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平衡发展。社会经济结构失衡涉及多个方面,例如,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社会发展不平衡(如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等。社会经济结构的失衡不仅会引起宏观经济的波动,如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各种社会矛盾和紧张状态。因此,社会经济结构的失衡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这两种问题交织在一起,使得未来改革的不确定性增大,改革的风险增大。
从中国改革走过的历程来看,每一个阶段的成功跨越都需要有一个改革能量集中释放的过程,只有如此才能使改革成功跨越所谓的“临界点”,产生质的飞跃,而改革的攻坚阶段,同样需要这种改革能量的集中释放。但是目前来看,这种能量集中释放的时刻何时到来,尚不确定。相反,由于制度改革和结构调整所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如经济增长放缓、利益集团利益的丧失、社会分化程度的加剧等,却可能使支持改革的动力有所削弱,而阻力增大。这就需要改革者及时对改革战略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化解改革过程中积累的各种矛盾,并为下一步的大飞跃蓄积能量。为此,除了进一步将尚未完成的各项改革攻坚任务(如国有企业、金融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推进到底外,最为重要的就是对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整,特别是将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目标,在此基础上构建一种有效的社会经济发展机制,以巩固支持改革与发展的“共容利益”。
此外,稳步推进公共部门改革,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这一点也尤为重要。正如钱颖一所言,市场经济也有好坏之分,为了使中国最终确立好的市场经济,必须将法治的市场经济作为中国下一阶段改革的努力方向。[60]建立法治市场经济有赖于两个层面的改革,一是立宪层面的改革,也就是说要形成一套规范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秩序的基本规则,这种规则对公共权力和私人权利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分,特别是对政府的权限进行合理的界定,以有效约束政府的行为;宪政改革不是单指通过修订宪法来合理界定政府与公民的责权范围,更重要的是使宪法内化到政府与公民的博弈过程中,从而使博弈的参与者形成遵守宪法的稳定预期,因此宪政改革本身也就成为一个“宪法的制度化的过程”。[61]二是通过制定一般的、具体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调节理性经济人的行为,建立一种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在这一层面上,除了完善立法外,最重要的是加强司法的独立性、透明度,提高执法的效率,这是所有转型国家所面临的严峻挑战。
四、经济转型的完成点
在改革攻坚阶段成功跨越之后,转型国家将进入一个更加完善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也就是到达所谓的“转型完成点”。对于转型完成点的标志或者特征,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看法。例如,科尔奈(Janos Kornai)认为,转型完成的标志体现在三个方面:“政治力量与私人产权、市场共同体亲密配合发挥力量;私有制占支配地位;市场协调占据优势”。[62]从这些标志来看,中东欧加入欧盟的国家和俄罗斯已经完成了转型,而中国则离转型的完成还相当遥远,而且如果沿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路走,可能永远也不能完成转型。阿兰·吉尔伯(Alan Gelb)将转型的完成看做是这样一种状态:“当今的‘转型经济’所面临的问题与其他同等发展水平国家所面临的问题相似”。[63]这一标准相对抽象,它取决于人们如何理解发展的含义,[64]以及如何看待转型国家与其他同等发展水平国家的差异。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些学者认为俄罗斯已经变成了一个“正常国家”,亦即与处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墨西哥、巴西、马来西亚面临着相似的发展问题,[65]如果承认上述三国是市场经济,那么俄罗斯则已经完成了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遵循这一思路,我们可以推断,转型速度与绩效明显好于俄罗斯的中东欧国家(8个加入欧盟的国家)自然也已经完成了转型,而中国至少在经济发展水平上与上述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斯维吉纳(Jan Svejnar)将转型的完成点定义为这样一种状态,“当转型国家用一个运行良好的市场体制替代中央计划体制以及这种体制产生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率,从而使转型国家可以与更先进的市场经济相互作用而不需要主要形式的保护。”该学者认为,从这一标准来看,所有的转型国家离转型的完成点还有距离,但中东欧的波兰、捷克、匈牙利和斯洛文尼亚等国可能会在未来的几年完成经济转型。[66]上述西方学者的研究都多少忽略了对中国经济转型完成点的标志以及当前所处的转型阶段的判断,而我国学者吕炜认为,中国关于“建立新体制的任务接近完成意义的转折点”有两个标志:①所有的企业都被规范地纳入了市场化激励与市场化约束互相对称体系的经济运行环境之中。②一个能够灵活地应对商业周期变化和应付经济全球化环境的宏观调控体系基本形成。中国的经济转型离这一转折点还有较大距离。[67]
在上述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转型国家到达转型完成点的标志大致体现为以下三点:①从制度环境看,形成了支持市场经济的政治文明与法治环境。②从经济体制来看,支持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性制度比较稳固(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和宏观管理制度),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制度安排协调、有效运转,市场主体(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的行为发生明显变化,能够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和外部冲击。③从经济发展来看,形成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机制;经济结构发生根本转变(工业化基本完成,信息化和经济虚拟化程度大大提高);实现了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将满足这样三个条件的市场经济作为转型完成之点具有以下意义:首先,这一转型的完成点更具包容性,因而可以将前苏联、东欧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转型国家纳入其中,这与我们对经济转型整体的阶段性划分框架相容;其次,根据这一标准,我们可以对转型国家的相对转型进度做出一个大致的判断。根据这一标准,我们认为,所有转型国家离转型的完成点都有一定的距离,但加入欧盟的8个中东欧转型国家、俄罗斯以及中国则处于转型国家的前列,而且分别代表了中东欧、前苏联以及东亚三种典型的转型道路,这些国家已经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并且正在朝着比较完善、成熟的市场经济迈进。
当然,在进入比较成熟完善的市场经济阶段后,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转型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进行不断的调整,但这种调整不再是对体制结构进行大规模的变革,而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内部进行局部的微调。
思考题
1.经济转型阶段性划分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2.什么是转折点?经济转型过程可分为几个转折点?
3.简要说明深化制度构建的具体政策措施。
4.根据比较制度分析的观点,分析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对其经济体制所产生的影响。
5.俄罗斯从2000年以来经济获得较快增长,这与普京道路有必然联系吗?
6.经济转型完成点及其标志是什么?
【注释】
[1]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
[2]我国学者周冰和靳涛从宪法秩序变化的差异这一角度出发,将中国和俄罗斯为代表的两种转型方式分别称为“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平滑模式和突变模式”,请参见周冰、靳涛:《经济体制转型方式及其决定》,《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张宇也从宪法制度变化的角度对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内在逻辑进行了解释,请参见张宇:《过渡政治经济学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7~120页。
[3][波兰]格泽戈尔兹·W.科勒德克:《从休克到治疗——后社会主义转轨的政治经济》,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版,第158页。
[4]吴敬琏:《建立政治文明下法治的市场经济》,《比较》,第10辑,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1~ 6页。普京也将俄罗斯未来的转型目标确定为发展俄罗斯的民主,建立文明的市场与法治国家,请参见陆南泉:《普京执政以来俄罗斯经济形势评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11期。
[5][波兰]格泽戈尔兹·W.科勒德克:《从休克到治疗——后社会主义转轨的政治经济》,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版,第130页。
[6]郭增麟:《十年变迁话波兰》,《东欧中亚研究》,1999年第6期。
[7][波兰]科勒德克:《波兰改革历程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转轨通讯》,2004年第5期。
[8][波兰]科勒德克:《从“休克”失败到“后华盛顿共识”》,《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2期。
[9][波兰]科勒德克:《波兰改革历程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转轨通讯》,2004年第5期。
[10]冯舜华、杨哲英、徐坡岭:《经济转轨的国际比较》,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25页。
[11]赵旻:《论我国经济转轨发展的四个阶段》,《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3期。
[12]Niels Mygind. Ten years of transition from plan to market. Center for East European Studies Working Paper,No. 38,December 2000.
[13]程伟:《计划经济国家转轨异同及其绩效》,《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5期。
[14]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关于国企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2年10月。
[15]Janos Kornai. The Road to a Free Economy——Shifting from a Socialist System: The Example of Hungary,W. W. NORTON & COMPANY,1990:22.
[16]纪宝成、刘元春:《市场秩序的构建模式及其治理的基本原则》,《经济学动态》,2004年第2期。
[17][美]保罗·G.黑尔:《转型时期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5期。
[18]奥尔森认为,如果一个政府“有足够的权力去创造和保护私有产权并去强制执行合约,而且受到约束不去剥夺这些个人权利,那么这样的政府就是‘市场强化型政府’(market-augmenting government)”,参见查尔斯·卡德韦尔(Charles Cadwell)为《权力与繁荣》所作的序,第3页,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19][波兰]G.W.科勒德克:《从“休克”失败到“后华盛顿共识”》,《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2期。
[20][瑞典]埃里克·伯格洛夫、帕特里克·伯尔顿:《转轨经济的大分化——金融架构比较》,《比较》,第2辑,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11~32页。
[21][美]保罗·G.黑尔:《转型时期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5期。
[22][瑞典]埃里克·伯格洛夫、帕特里克·伯尔顿:《转轨经济的大分化——金融架构比较》,《比较》,第2辑,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
[23]秦晖:《中国改革:历史与伦理的评价》,《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1期。
[24]孔田平:《东欧经济改革之路——经济转轨与制度变迁》,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3~ 195页。
[25]除了罗马尼亚和南斯拉夫在政治体制剧变过程中出现了流血冲突和民族战争以外,大多数中东欧国家的政治转轨是比较平稳的。
[26]中东欧民主政体实现比较稳定、规范运行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实现了政权的“两度易位”,即在转轨初期选举获胜的政党或政治联盟,在下一次选举中失利并将权力平稳移交给获胜者,而后者又平稳地将权力移交给下一次的选举获胜者,请参见高歌:《东欧国家的政治转轨》,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48页。
[27]World Bank,Transition-The First Ten Years: Analysis and Lessons for Eastern Europe and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Washington D.C.,2002:95、108.
[28]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欧洲经济概览》(Economic Survey of Europe),2005年第2期。
[29]当然美国和欧盟承认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也包含着许多国际政治因素在内。
[30]中国的一些学者非常注重从宪法制度或宪法性秩序的稳定性这一角度来解释中国的改革与转型,如张宇:《过渡政治经济学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7-140页;周冰、靳涛:《经济体制转型方式及其决定》,《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31]夏勇:《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32]周振华:《中国制度创新的改革程序设定》,《经济研究》,1998年第2期。
[33]周冰:《有限理性与过渡性制度安排》,《天津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
[34]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yb2004-c/indexch.htm以及《中国统计年鉴(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版,第51~54页。
[35]邹至庄:《中国经济转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4~105页。
[36]国际货币与基金组织(IMF):《世界经济展望:聚焦转轨经济》,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页。
[37][日]青木昌彦、奥野正宽:《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年版,第1~ 33页。
[38][比]热若尔·罗兰:《转型与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6页。
[39]伴随着中东欧加入欧盟,学者们开始关注中东欧国家在经济上追赶欧洲国家的问题,可参见Grzegorz W. Kolodoko,Globalization and Catching-Up:From Recession to Growth in Transition Ecomomies, The IMF Working Paper WP/00/100,2000;Daniel Daianu:Is Catching Up Possible in Europe?. TIGER Working Paper Series, No. 19,2002;孔田平:《论转轨与中东欧国家的赶超》,《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78期。
[40]Daniel Daianu.Is Catching Up Possible in Europe?,TIGER Working Paper Series,No. 19,2002.
[41]转引自景维民、张慧君:《经济转型的阶段性演化与相对市场化进程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第137页。
[42]孔田平:《论转轨与中东欧国家的赶超》,《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78期。
[43]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供的最新数据:捷克、匈牙利、波兰、斯洛伐克的2004年的财政赤字分别为-3.1%、-4.3%、-4.8%、-3.3%,根据《数字中的OECD——成员国的统计数据》(2005年版)计算(政府总收入—政府总支出),下载网址:http://213.253.134.29/oecd/pdfs/browseit/ 0105061E.PDF。
[44]根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提供的数据,2004年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的标准失业率分别为:8.3%、9.2%、5.9%、9.8%、10.8%、18.8%、18.0%、6.0%,可见中东欧国家的失业率是很高的。请参见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欧洲经济概览》(Economic Survey of Europe),2005年第2期。
[45]中东欧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处于转型国家前列,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金融部门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还不明显。
[46]孔田平:《东欧经济改革之路——经济转轨与制度变迁》,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77~ 279页。
[47]秦晖、金雁:《十年沧桑——东欧诸国的经济社会转轨与思想变迁》,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213页。
[48]The World Bank,Transition-The First Ten Years:Analysis and Lessons for Eastern Europe and the Former Soviet Union,Washington D.C.,2002:94.
[49]许新:《普京道路的经济学分析》,《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1期。
[50]张弛:《俄罗斯转轨绩效透视》,经济日报出版社,2003年版,第172~177页。
[51]金雁:《俄罗斯经济转轨为什么这么难》,《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6期。
[52]IMF. WORLD ECONOMIC OUTLOOK,September 2005:213.
[53]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数中的数据: http://siteresources.worldbank.org/DATASTATISTICS/Resources/ GNIPC. pdf.
[54]当然,美国和欧盟承认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也包含了许多国际政治因素在内。
[55]林跃勤:《解读俄罗斯经济现象》,载中国改革论坛网站:http://www.chinareform.org.cn.
[56]陈宗胜等:《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57]李晓西等:《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8]赵旻:《论我国经济转轨发展的四个阶段》,《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3期。
[59]国务院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中国加速转型期的若干发展问题研究》(上),《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16期。
[60]钱颖一:《市场与法治》,《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年第3期。
[61]王小卫:《转型经济的宪法化效应》,《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第3期。
[62]Janos Kornai. What the Change of System From Socialism to Capitalism Does and Does Not Mean.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00,Vol. 14(1):27-42.
[63]转引自Jan Svejnar. Transition Economies:Performance and Challenges.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02,Vol. 14(1):3-28.
[64]Jan Svejnar. Transition Economies:Performance and Challenges.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02,Vol. 14(1):3-28.
[65]Andrei Shleifer and Daniel Treisman. A Normal Country:Russia after Communism.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2005,Vol. 19(1):151-174.
[66]Jan Svejnar. Transition Economies:Performance and Challenges.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02,Vol. 14(1):3-28.
[67]吕炜:《经济转轨过程中的转折点研究》,《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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