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收尾的成果
1.行政收尾程序
本程序包含参与执行行政收尾程序的项目团队成员的所有活动与有关的角色与责任。制定和建立将项目产品或服务移交生产或运营的程序。该程序是一种逐步完成的行政收尾方法,处理的对象有:
(1)确定项目干系人批准变更和所有级别可交付成果要求的行动与活动。
(2)确认项目已满足所有赞助人、顾客和其他项目干系人的要求,核实所有可交付成果已经提供并验收,以及确认完成与出口准则已经遵循所需要的行动与活动。
(3)满足项目完成与出口准则所需要的行动与活动。
2.合同收尾程序
制定这一程序是为合同收尾提供了一种逐步、顺序处理合同条款与条件,以及任何必要的完成与出口准则的方法。其中,包括项目团队成员、顾客,以及参与合同收尾过程的其他项目干系人的所有活动和有关的责任。正式采取的行动了结已完成项目的所有合同。
3.最终产品、服务或成果
正式验收与移交授权项目提交的最终产品、服务与成果。验收包括收到正式说明书,说明已经满足了合同条款的要求。
4.组织过程资产(更新)
收尾包括利用配置管理系统为项目文件编制一份索引。
(1)正式验收文件。顾客或赞助人已经正式确认,顾客的要求以及项目产品、服务或成果的技术规定已经满足。这份确认文件正式表明,顾客或赞助人已经正式验收了可交付成果。
(2)项目档案。项目活动产生的文件,如项目管理计划;范围、费用、进度和质量基准;项目日历;风险登记册;规划的风险应对行动,以及风险后果。
(3)项目收尾文件。项目收尾文件包括表明项目已经完成,完成的项目可交付成果移交诸如某运营单位等其他人的正式文件。当项目尚未完成就提前终止时,这份正式文件就指明了项目终止的原因,并履行正式程序,将取消项目的已完成与未完成可交付成果移交他人。
(4)历史信息。历史与吸取的教训信息转移到吸取的教训知识库,供将来的项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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