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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不同的“国际新秩序”观

时间:2023-06-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两种不同的“国际新秩序”观1.美国、日本和西欧的“国际新秩序”观美国“国际新秩序”观。因此,过去日本政府的外交基调都是“顺应现存国际秩序,谋求经济发展。”在旧的格局即将瓦解之际,日本急欲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建立一个有利于日本的“世界新秩序”,以便加速实现其政治大国的目标。

二、两种不同的“国际新秩序”观

1.美国、日本和西欧的“国际新秩序”观

(1)美国“国际新秩序”观。1990年9月1日,布什总统就海湾危机在美国国会联席会议发表讲话时正式提出美国建立世界新秩序的主张。他说:“今天我们处于一个独特的非常时刻。尽管波斯湾的危机很严重,但它也提供了一个朝着具有历史意义的合作时期前进的少有机会。这种动荡时期过后,可以实现我们的第五个目标——世界新秩序,即一个新纪元,一个世界各国,不管东方还是西方,北方还是南方,都能繁荣富强和和谐生活的新纪元。”接着,布什又在10月1日对联合国大会发表的讲话中表示:“建立一个新的世界秩序”是“我们的责任”。1991年1月29日,布什在《国情咨文》中又一次强调美国出兵海湾不仅是为了“解放科威特”,而且是为了捍卫一个伟大的理想:“建立世界新秩序”。1991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通篇谈的就是“世界新秩序”以及如何建立一个“世界新秩序”。这表明美国已经把这个问题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那么,美国所设想的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新秩序”呢?

第一,确立美国在世界范围内的领导地位。这是美国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为关注的目标。第二次世界大战尚未结束时,当时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就为战后的世界描绘了一幅美国领导下的、以大国合作为基础的“世界蓝图”,其基本构想就是通过美、英、苏等大国间的合作,软化前苏联,拉拢英国,树立美国在世界上的领导地位。1945年,杜鲁门上台不久就提出美国要“永远领导世界,要按照美国的构想来改造世界”。从此以后,尽管美国历届政府在外交方面的具体战略上各有差异,但在实现美国全球独霸地位这一目标上是始终如一的。不过,在“冷战”时期,美国一直受到来自前苏联的挑战,因此,东欧剧变、前苏联衰落无疑为美国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来实现“美国世纪”的梦想。

第二,向全世界推广美国模式,实现全球资本主义化。布什曾经强调:“我们的价值观联系着我们的过去和未来,联系着我们的国内生活和我们的对外政策,联系着我们的力量和我们的目标。”当前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机遇,“可以按照我们的价值观和理想建立一种新的国际体系了”。(7)1994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宣称:“扩大民主社会和自由市场国家的家庭有利于美国所有的战略利益——从在国内促进繁荣到在国外遏制全球威胁,防止给我们的领土构成威胁。”(8)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美国强调要在东欧和前前苏联地区巩固所谓的“新兴民主国家”;寻求扩大亚太“民主国家阵营”;继续推行“人权外交”政策;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包括私营公司的作用,等等。实质上,是要巩固“和平演变”的成果,并进一步扩大之,对那些抵制美国模式的国家,则使用“人权”等借口来施加压力,以压促变。

第三,强调西方盟国的“伙伴关系”,注重发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地区性组织的作用。美国在取得海湾战争胜利的同时,也认识到,今天美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与战后全盛时期相比已经有所不同,而且,世界的局势变得更加不确定,要预料未来的危机会在哪个地方发生将很困难。因此,1991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把“联盟、联合和一个新的联合国”作为美国20世纪90年代政治日程内容之一,提出在美国“领导”下,要加强西方联盟的协调,共同分担责任和行使权力;此外,由于美苏关系发生根本变化,联合国不再受到超级大国对抗的影响,在对付危机的情势中,可能会形成一种阵线不很分明的“混合联盟”,为此,美国开始注重发挥联合国的作用。克林顿政府则提出要把美国的“领导作用”同与国际组织合作结合起来,尽可能多地寻求盟国或有关的多边机构的帮助。

第四,建立以美国的军事力量为保障的国际安全结构。1991年1月5日,布什在向美国全国发表的广播讲话里说:“我们随时准备使用武力去维护世界各国间正在出现的秩序。”克林顿政府也一再声明,军事力量对美国实现战略目标是至关重要的。迄今为止,美国有限的战略收缩和军事战略的调整还没有全部完成,但其战略意图已经十分明确,即防止在欧亚大陆出现对美构成战略威胁的新对手,重点加强对地区军事冲突的军事干预能力。为此,美国正在加紧改造原有的军事组织,在全球范围内调整军事力量的存在,加强军事投送能力,确保美国的军事力量能同时在两个主要地区性战场进行有效的干预。

(2)日本的“国际新秩序”观。日本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长期以来,在国际政治舞台上一直处于无权地位。因此,过去日本政府的外交基调都是“顺应现存国际秩序,谋求经济发展。”然而,随着日本经济大国地位的确立和巩固,它越来越要求实现政治大国的目标。整个20世纪80年代,日本都在为此作出努力。在旧的格局即将瓦解之际,日本急欲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建立一个有利于日本的“世界新秩序”,以便加速实现其政治大国的目标。1991年2月,海部俊树首相在日本国会发表的施政演说中一改传统的外交基调,强调日本要“积极参与建立世界新秩序的国际努力”,并将其作为执政的首要目标。近年来,围绕这个问题,日本朝野人士发表了许多议论,日本政府也开展了一系列外交活动,察其言,观其行,日本的“世界新秩序”的构想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其目标是在确定和平与安全的基础上,在全世界实现“自由民主”和“市场经济”。海部俊树在其施政演说中提出了国际新秩序的五项目标,即确保和平与安全、尊重自由与民主、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保证世界的繁荣,确保人类理想的生活环境,在对话和协调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国际秩序。在这种背景下,日本政府提出,将把政府发展援助用作建设国际新秩序的一个重要手段。1992年6月30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政府开发援助大纲》,其中,第四项原则是“充分注意发展中国家在促进民主化、导入市场导向型经济上的努力以及基本人权和自由保障的状况”。(9)在具体实施中,日本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欲利用对外援助作为手段,来实现它在国际或地区安全事务上起主导作用的目的。

第二,以日、美、欧三极为主导建立“国际新秩序”。日本认为当前世界格局正向多极化方向发展,而美、日、欧应当起主导的核心作用。1990年1月9日,海部俊树在致总统布什的信中提出“必须以日、美、欧三极为主导来形成新秩序”,其目的是要利用美国担心欧洲联合可能出现“欧洲堡垒”的心理,借此提高自身的战略地位,从而在未来的世界里占据一“极”地位。近年来,日本通过修订《安全防卫合作指针》,加强了与美国的战略关系,积极开展同俄罗斯的外交活动。努力争取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所有这些,都是在为实现政治大国的既定目标服务。

第三,强调经济和科技力量对形成世界新秩序的决定作用。日本领导人认为,影响今后世界秩序的决定性因素应该是经济和科技力量,而不再是军事力量。海部俊树就明确谈道:“现在对话与合作代替了导弹与坦克,成为建立秩序的工具,日本有机会和义务把它的经济技术力量、经验和构思力应用到建立国际新秩序中去。”这一主张反映出日本想凭借自己在经济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增强日本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中的发言权。

(3)西欧的“国际新秩序”观。西欧在新旧格局交替之际,也积极行动起来,力图形成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态势。综合西欧各国关于国际秩序的言论,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未来“国际新秩序”的目标方面,西欧同美国、日本是一致的。1991年7月,西方七国首脑会议声明对此讲得很明白:“我们谋求在共同的价值观念的基础上建立伙伴关系,加强国际秩序。我们的目标是加强民主、人权、法治和健全的经济管理。”

第二,反对美国独霸的“一极世界”,要求在“国际新秩序”中分享领导权。西欧大国普遍对美国主张的“国际新秩序”表示不满。当时的法国总统密特朗公开表示,世界新秩序不能把美国统治下的和平强加于人。英国外交大臣赫德也说:“谁也不能宣称一个国家可以决定一切,不论是美国统治下的和平还是大西洋统治下的和平,统统都是不现实的。”西欧各国认为,欧洲不能置身于建立未来国际秩序的核心之外。为此,一方面,加快了欧洲联合的步伐,使欧洲用“一个声音说话”;另一方面,欧洲联盟及各主要成员国纷纷调整对外战略,如近年来已经出台的对中东欧国家的“东扩”战略、对亚洲的新战略、对华战略、旨在建立欧洲—地中海大自由贸易区的“南下”战略等,其战略意图之一就在于加强欧洲的独立地位。

第三,在如何建立“国际新秩序”方面,西欧主要国家存在一定的分歧。英国一向强调英美“特殊关系”,欧美一致,因此在国际事务中比较注意与美国保持一致,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上态度不那么积极。法、德作为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发动机”,更注重发挥联合的欧洲的作用。

总体来看,美、日、欧的“国际新秩序”观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那就是要建立一个以西方大国利益为基础的,由西方大国为领导的,以确立西方模式、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为目标的“国际新秩序”。

他们之间也存在分歧,主要是争夺在建立“国际新秩序”过程中的主导权,换言之,就是未来的国际社会是由美国独家主宰还是“共管”。

2.中国的“国际新秩序”观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长期以来遭受国际旧秩序的不公正待遇,因此,一贯主张改变这一状况。不过,形成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完整概念,并以之作为我国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情。

1988年9月,邓小平同志就明确地提出要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1991年3月,中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正式将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作为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起来,中国关于国际新秩序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所主张建立的国际新秩序的目标是符合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改变超级大国主宰世界的局面,结束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推动各国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来处理国家间的关系,使世界上所有国家不论大小,主权一律平等,公正、民主、协商解决国际事务。

(2)国际新秩序应该包括国际政治新秩序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两个方面。当今世界的发展计划越来越显示出世界政治与世界经济密不可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特点,因此,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互为要求,互为保障。

(3)国际新秩序的核心是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和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

(4)国际新秩序的基本内容是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本国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发展道路,任何国家尤其是大国不得干涉别国内政,不应把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发展模式强加于别国;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或吞并他国领土,国际争端应当通过和平谈判合理解决,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以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国际关系中不得以大压小,以强凌弱,以富欺贫,国际事务应当由世界各国平等参与协商,不能由一个或几个大国垄断,任何国家都不应谋求霸权或推行强权政治;改变旧的国际经济关系,代之以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最后,在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联合国的重要作用,使联合国在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安全保障机制、协调国家利益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方面提出新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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