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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与要求

时间:2023-06-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市场经济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固有的,而是在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践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市场经济体系的基本框架,开始步入市场经济国家的行列。市场经济是由千千万万个企业进行分散决策的经济。3.市场管理法规化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是依法管理的经济。市场经济反对任何形式的平均主义。

市场经济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固有的,而是在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践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

市场经济是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形成和发展的基础。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社会分工的规模扩大和深化,商品生产和交换覆盖全社会,市场经济成为社会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的现实形式与载体。这时,商品经济便跨入了它的高级阶段,即进入了市场经济发展阶段。

从本质上来讲,商品经济也是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刺激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自然经济)增加生产和消费,另一方面又在竞争中竭力排挤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致使小农家庭收入减少,同时还以种种“胁迫、利诱”手段,造成家庭劳动力外流。其结果,迫使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小农户常常濒于破产与消亡,并对封建统治形成直接威胁。当商品经济冲破了封建势力的阻挡而蓬勃发展起来时,资产阶级的产业革命和民主革命便把人类带进了以工业为主导的商品经济的历史发展新阶段。

在世界历史上,从农业时代向工业时代转变是从西欧开始的。从14世纪到15世纪,欧洲接连不断的饥荒、瘟疫和战争使整个欧洲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几乎完全停滞,促使不少欧洲人冒险探索前往东方的航线。1492年哥伦布到达美洲,欧洲列强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殖民侵略活动,西班牙、荷兰等国的海外贸易迅速发展,世界市场急剧扩大。与此同时,英国的工场手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大量农田被强行改为牧场,大量农民被迫离土离乡,进入手工业工场充当雇佣工人,史称“圈地运动”,又名“羊吃人运动”,这就是当年的资本原始积累。

随着社会进入工业经济时代,工业取代农业成为经济主导产业,相应地由企业取代个体家庭成为基本的经济组织形式,个体私有制悄悄演变为“扩大的私有制”;各种生产要素都变成了资本;资本家凭借手中掌握的资本,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普遍使用机器和雇佣工人,生产实现了商品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一切产品都通过市场渠道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市场竞争成为社会生产的普遍形式;自由、平等、信用、互利、合作成为最基本的价值理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促成了市场经济的最终形成。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一步发展,交换舞台逐步扩大。世界市场开始形成。社会生产力的继续提高,促使资本主义工业国到世界各地抢占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把许多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地区卷入了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体系,成为其经济附庸,世界市场进一步殖民化。工业强国争先恐后争夺殖民地、划分势力范围。20世纪上半期,资本主义列强为争夺势力范围,发动了两次世界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的科技浪潮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入了一个更高的发展层次。企业开始走向以现代公司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扩大的私有制”又悄悄地演变为“集体的私有制”,随着公司制度的完善与成熟,企业开始超出国界,跨国公司形成,“集体的私有制”开始让位于“社会私有制”,市场经济逐步趋向全球化、一体化。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典型的传统小农经济国家,只有沿海一带有些微不足道的近现代工业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53年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排斥商品经济,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以传统计划经济的方式努力实现现代化。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改革开放,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市场经济体系的基本框架,开始步入市场经济国家的行列。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集约的资源配置方式和有效的经济运行形式,与其他经济运行形式相比有其内在的规定、特征与要求。

总结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可以归纳市场经济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市场主体自主化

在市场经济中,参与经济活动的每个经济单位,都必须具备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企业拥有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它根据市场价格作出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的决定,作出投资方向、投资规模的抉择。市场经济是由千千万万个企业进行分散决策的经济。它和传统计划经济实行集中决策,由行政指令决定企业活动的方式形成鲜明的对比。企业必须具有市场活动的全部权利,这也是企业走向市场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投资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人事劳动权,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权,进出口经营权,组织、领导等内部机构设置权,生产设备处置权,纵横联营兼并权等。总之,企业必须有经营自主权,才能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2.经济关系平等化

市场经济要求破除经济活动中的依附关系和等级观念,任何经济单位都要按照市场关系平等性原则相互往来。市场关系的平等性主要表现在,一是任何经济活动、经济关系都必须以市场为纽带,按平等性原则进行,反对任何背后交易、权钱交易;二是参加市场活动的行为主体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社会地位的差别,这里通行的是等价交换的平等原则;三是从个别商品来看,价格是不断变动的,但从市场总体来看,总价格与总价值相等,交换是等价的,任何人不得以非经济方式和手段占有其他商品当事人的劳动;四是在市场活动中,买卖双方都是自愿的、自由的,反对任何强买强卖的欺行霸市行为。

3.市场管理法规化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是依法管理的经济。市场上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按照法律规范运作,企业的竞争和运行都必须按照一定规则进行。所有的管理部门都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来评价、控制和协调各种市场活动,经济活动的行为主体依法享有行为自由。

4.经济效率最优化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的配置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市场经济反对任何形式的平均主义。符合社会需求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是衡量市场活动中利益流向的公平尺度。由于各企业的生产条件和面临的市场条件各不相同,生产效率较高、竞争能力较强的企业,往往获得较多的利润,因而通过市场竞争能得到发展;相反,那些生产效率低下、竞争能力较差的企业则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亏损和破产。这种生产效率、竞争能力的差别性,既作为一种内在动力,又作为一种外在压力,强制推动着每个企业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品结构、注重技术改进、适应社会需求,从而使社会资源流向效率最好的企业,使整个社会经济效率最优化,提高社会总体经济效益。

5.宏观调控间接化

在市场经济运行体制中,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的行为,而是通过大弹性、粗线条的指导性计划为主的引导和以财政、货币、产业、收入政策为主的干预来规范和调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例如,在价格形成机制上,除了极少数垄断性产品的价格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收费可能由政府按价值规律的要求定价外,其余商品的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使灵活性的价格体系成为市场经济的凝结点和市场竞争的核心。总之,在市场经济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企业根据价值规律和市场需求,享有独立自主的经营决策权,政府不得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

6.市场体系开放化

市场经济的市场体系是向所有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购买者开放,向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开放,向国内、国际开放的开放系统。开放,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社会分工和协作的要求。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社会分工与交换不断扩大和深化的历史,因而也是一部开放不断扩大和深化的历史。社会分工的扩大和深化,必然促进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先是越出地域的界限,形成地区之间的开放及统一的国内市场,进而打破国家的界限,形成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开放及世界市场。

超越国界的商品流动推动了国际分工和生产的专业化。国际大市场的竞争促使每个国家专门生产成本比其他国家相对较低的产品,进口比自己国家更便宜的商品和服务。任何一个国家的所谓“比较成本优势”,只能在世界市场的竞争中表现出来。自由的国际交换不仅实现了专业化的节约与集约,而且还创造了更大的市场,这样就有可能发挥大批量生产的优越性。要进行成本最小的社会化大生产,只靠本国的市场是难以容纳的。如果闭关自守,放弃国际商品交换,那就意味着放弃竞争与效率,从而也放弃了大生产的优势。同时,国际贸易和国际交换也加大了竞争压力,强化了竞争的作用,因而会促使市场的开放进一步加强。

7.经济活动服务化

市场经济中,各企业以消费者的需求为生产经营的根本取向,消费者是“上帝”。生产者只有以最先进的技术和最低成本进行生产,并把技术成熟而且物美价廉的产品供应市场才能生存发展。生产者被迫适应市场,为消费者服务。因此,所有商品和服务的供应者最终都是为争取消费者的消费支出而竞争,体现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经济关系。可见,在市场经济中供给对需求变化迅速作出反应,其实质是面向消费者进行服务竞争,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产品和服务的每个供应者都必须通过市场调查研究,尽可能精确地了解消费者的愿望。此外,供应者还大量通过广告来影响消费者的愿望,以吸引对其产品的需求。总之,市场经济活动的宗旨是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愿望。

8.经济关系契约化

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交换为基础的经济形式。在市场活动中,商品所有者在经济上是完全平等独立的,它们之间的交易是平等、自由的交易,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愿才可能让渡自己的商品,获取他人的商品。在市场交易中,不存在身份和地位上的高低之分,任何人都不能利用行政强制和某种暴力达到不平等交换的目的,契约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契约的基础在于市场经济的“黄金法则”——诚信。因此,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这种交易的平等和自由是通过法律认定和保护的,这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发达的、法制化的市场契约和竞争关系要求做到:使市场主体都能机会均等地按照统一的市场价格取得生产要素;使市场主体都能机会均等地进入市场,自主决策和经营;使市场主体都能机会均等地承担税负及其他方面的负担;使市场主体在法律和经济往来中处于平等地位。

以上特征,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或共同性,是有别于自然经济和传统计划经济的。

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和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既有共性,也有特殊性。其共性表现在产权明确性、全面开放性、自主决策性、效率至上性、平等竞争性和优胜劣汰性等方面。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它是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本质特征制约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运转的市场经济。

1.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结构

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质的规定性的根本体现。

市场经济与公有制能否兼容?市场经济会不会导致公有制的崩溃和所有制的全面私有化?这是一个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我国的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主体完全可以自主地进入市场这个理论已被改革开放的历史所证明,被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实践所证实。问题是国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能否兼容?怎样兼容?具体做法是,通过理顺国家与企业的产权关系,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和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这样,平等的等价交换关系也就顺理成章了。

国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都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发达的社会分工基础上的。现代化水平的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在社会化大生产这一层次上是相通的,社会化大生产是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共同生长点与生产力基础。

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公有制是否会被销蚀、被溶化,走向全面私有化?特别是如何看待实行股份制?在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的过程中,股份制吸收个人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从而与国有资产结为一体,而不是化国有资产为个人资产,是变一部分消费资金为生产资金,而不是把国有资金私有化。这里,既有一个量的界限问题,也有一个公有制经济如何改善管理、提高效益、增强活力的现实问题,不可忽视。

就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看,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放手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经济,对于促进整个经济的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对于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没有现实威胁。而且,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仅可以大为增强公有制经济实力,而且也必将大大促进综合国力的增强。

2.以按劳分配为导向的多种分配方式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决定了按劳分配方式的导向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既然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存在与发展,并在市场中与公有制经济进行平等竞争,也就必然存在按劳分配以外的其他分配方式。一般的个体经济是非资本主义经济,但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实质上则是资本主义经济,其分配方式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在股份制企业中,按股金数额所得的股息和红利,也是非按劳分配收入。同时,在市场交易与商业活动中,除了正常的流通领域中的按劳分配以外,还有大量的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非按劳分配的按资分配可以刺激社会闲散资金、非国有资金和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有利于经济建设。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把非按劳分配方式与按劳分配方式结合在一个经济系统中,要特别注意非按劳分配收入的增长与按劳分配收入的增长之间的幅度与比例,避免基尼系数过大,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要在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原则指导下,既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快富起来,又要通过国家调控和相关政策,鼓励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市场经济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重要体现。

3.以国家宏观调控为特征的计划性

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有其自身的缺陷和其难以解决的问题,因而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都有不同程度的国家宏观调控。发达国家的宏观调控尽管有单项性或整体性计划,实施国家干预,产生了某些积极效果。但是,其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厂商对宏观计划和管理的接受程度因私利而左右,政策规定与调控行为也并不具有刚性。我国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则是由我国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本质所决定的。其一,我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各民族利益的统一,要求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其二,我国生产力发展具有欠发达、不平衡、多层次的特点,要求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平衡生产力发展与布局,实现共同富裕;其三,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性,也需要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来指导;其四,我国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作为调节经济运行和配置资源的手段,既应当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和主要方式,同时又要求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以协调各种经济成分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在肯定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宏观调控要反映市场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对市场施以宏观指导、引导或诱导,从而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宏观调控作为协调性手段,在市场经济中起校正与弥补作用,适度影响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提高其运行效益。其二,通过对于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对于国民经济计划、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设计,使用经济参数、政策约束、法律规范和行政管理手段规范和调节运行中的市场经济。这样,动态的、丰富的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状况就能和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相一致。正因为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是建立在生产力不发达,以及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导基础上的,因而我国的宏观调控比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下的宏观调控力度更强、作用更大。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政治结构不同及价值观念不同,因而在其政治和经济中的计划因素的多寡、国有经济成分比重的大小、经济目标和政府和个人决策权利的大小等方面也不尽相同,其结果是产生了一些不同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

美国市场经济模式又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又称“个人资本主义”经济。它强调市场经济主体间按市场规律开展相对完全的自由竞争,通过优胜劣汰配置社会资源。政府主要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经济政策的法律,保证竞争秩序和市场活动的运行。这一模式的特点是:第一,国有经济的比重较低,一般在10%以下。美国国有经济仅占其国有经济比重的2%,国家所有制企业在全美国资本构成中的比重仅为10%。第二,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突出显现为间接管理,主要通过调解市场参数来间接引导企业的经营活动,很少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美国市场经济模式的特点是以私有制为主导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以间接和被动性为特征的国家干预和相互渗透的政府与私人垄断资本的关系。

1.消费者导向

美国经济是一种消费者导向型市场经济模式,十分强调市场力量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认为政府对经济发展只能起次要作用,推崇企业家精神,崇尚市场效率而批评政府干预。这种市场模式的特点是生产要素有较高的流动性,政府进行调控与否往往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利益为目标,而较少从生产者角度出发。社会习惯与政府政策更多地着重促进私人消费而忽视储蓄。这种倾向不仅反映在个人与企业的行为方面,而且也反映在政府公共财政的大量赤字方面。

2.经济管理体制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美国是典型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经济环节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干预居次要地位。美国没有专门从事综合经济规划的机构,也从不制定任何产业政策,其资源配置主要通过市场分散进行。美国没有全国的经济计划,只是有的州及县、镇会编制计划。国家往往通过政府订货和采购影响经济。政府也对某些部门施加管理,如对能源、尖端技术、农业和环保等部门施工管理。但大公司却有自己的计划管理制度,一般都要编制长期发展计划与销售计划。美国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这样的渠道实现的:一是相当市场活动的“裁判员”,维护市场机制正常运转,保证竞争的公平和秩序。二是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解经济活动。财政政策是美国经济体系的“内在稳定器”。三是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培养科技人才,注入巨额科研经费。

3.宏观调控体系

美国的宏观调控体系主要包括:第一,财政预算体系。美国实行联邦、州和地方的三级政策预算管理体系。联邦政府的财政收入约占全部收入的60%,地方约占40%。在联邦政府的预算支出中,约有10%用于补助州与地方。这样联邦政府可以凭借其财力,对州和地方的发展进行干预与影响,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全美国经济较平衡地发展。第二,银行金融体系。美国是世界各国中银行数目最多的国家,但每个银行拥有的平均资产数却不大。美国政府对银行的管理经过了集权—分权—集权的变化过程。目前,美国政府对银行的管理,法律规定了三个调控系统。一是联邦财政部的金融监察机构。政府对商业银行实行中央和州二级管理。二是联邦储备体系。由联邦储备区内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及其领导机构联邦储备委员会组成,对领导机构组成也作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以保证不受短期的政治影响。国民银行都应参加联邦储备体系作为其会员银行。明确联邦储备银行和美国的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实施国家的货币政策,以保证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三是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保护居民存款,使其在银行倒闭后少受损失。

日本的市场经济模式常被称为“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或是行政导向型市场经济模式。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日本政府干预的力度和作用的范围都很大,主要靠中央计划和市场机制共同协调经济。日本市场经济模式的特点是以产业政策和经济计划为导向的政府干预,以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为主导的宏观调控和日本特色的企业制度。日本是一个高度竞争的市场经济国家。尽管其政府内设有经济计划部门,但日本是以私营经济为主体的,所以政府难以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

1.日本的外贸与产业政策

日本成功地执行产业政策有种种因素,其中之一是外贸政策与其产业政策的密切配合。在20世纪50年代,由于外汇短缺,它对进口实施了外汇配额和进口限额等控制措施,把稀缺的外汇储备主要用于重工业(钢铁与造船业)与石化工业,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及引进先进技术。为防止直接与国内倾斜产业相竞争,同时对进口外国产品的外汇实行了严格的进口配额控制。到20世纪60年代,由于所处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变化,按照产业政策,日本逐步放宽了进口的配额管理。

2.日本的产业政策

日本的国内产业政策有其悠久的历史。早在20世纪30年代,日本政府就通过行政控制与鼓励企业横向合作,以防止企业间的过度竞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产业政策逐步成熟,其总的指导思想是保护夕阳产业的结构调整,选择培植在国内外市场有发展前途的产业,既鼓励竞争,又防止过度竞争。其实施手段则是多种多样。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采取了更强有力的政策措施,选定的倾斜产业部门是钢铁、煤炭采掘、海洋运输、电力与化肥,以后又把重点转到机械零部件与石化。日本采取了两种主要政策,一是优惠税率,二是通过政府金融机构在财政投资与贷款规划中实行优先分配。

日本的财政投资与贷款规划,被称为国家的第二预算。它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邮政储蓄,而其使用无须经过议会讨论。该规划通过了特定的政府金融机构把贷款给予铁路、道路、电话等基础设施及优先发展的产业部门。

1955年以来,日本政府先后制订了十多个中长期经济计划。这个计划明确地区分了对政府公共部门与民间部门的不同政策,而计划的重点则着重于政府公共部门。日本的经济计划,反映了日本政府与企业关系的特点。一是日本政府对私营企业的关注有其历史传统;二是日本政府在防止失业及商业不景气循环、改善社会基础设施、发展教育与训练设施、维持公平竞争规则、促进社会安全措施与防止环境污染等方面,日益承担起重要责任。日本的经济计划显示了其政府经济政策的总趋向,显示了其国民经济的未来发展方向。一方面用以确保日本政府各部门政策的协调性,另一方面则给私人企业提供较准确的预测性经济情报。在审议与制订计划方面,日本设有经济审议会,其委员组成有产业界、金融界、学术界、工会、新闻界等人士及消费者。在制订计划时,还要任命很多临时委员与专门委员。因此,其计划的制订过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与较高的透明度。

3.日本的宏观经济政策

首先,财政方面日本大部分财权由中央所掌握。从原则上讲,各地方自治体负有自主经营财政的责任。行政上必需的支出,由各地区负担。但由于各地方政府不可能都具备与所需经费相适应的税收财源,而中央税收额通常要占税收总额的70%,所以中央通过“下拨地方税”、“让与地方税”及“国库支出款”等,把中央收入的大部分拨付给地方政府。政府财政政策的调控经济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直接对公共事业的投资,为私人资本创造投资条件并开拓国内市场;二是利用减免税收、价格补贴等手段,以诱导私人资本的发展方向。政府财政政策的基本方向,则是更多地用于解决社会福利等问题。

其次,金融方面,日本银行系统的发展及日本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有其悠久的历史。日本于1881年建立了中央银行,同年又颁布了“日本银行条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重建了金融体系。日本现有两套金融机构,一套属于政府系统,另一套是在日本银行监督下的各类私营银行。

政府系统的金融机构,是日本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20世纪50年代逐步建立起来的,包括日本开发银行、日本进出口银行。此外还有10多个公库:国民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国有企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医疗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和冲绳振兴开发公库等。政府系统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的70%靠大藏省的“资金运用部”,它们又主要靠邮政储蓄的零散资金。大藏省集中了这些零散资金,使之成为政府系统金融机构资金的主要来源。

另一套金融机构是在日本银行调节和监督下的私人银行。日本银行对私人银行和金融市场的调节主要采取两种措施。一是依靠调整利率。日本银行界的利率都以日本银行的官定利率为标准,对私人企业的贷款利率只能在官定利率的上下浮动。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日本利率与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央银行的官定利率相比是最低的。二是靠信贷控制。

政府一方面控制存款利率,同时又实施外汇控制措施以防止资金外流。日本企业的自有资金比率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中是最低的。私营企业所需资金的40%~50%来自银行贷款与企业间的信贷。政府为了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对债券利率也作了严格的控制。因此,日本的银行金融系统受到政府严格的干预。

最后,日本企业的特点。其他国家的经济是,如果实行防止外国企业竞争的保护措施,将会减弱本国私营企业的动态适应能力。但日本企业却在对外国实行保护的市场中,保持了强烈的竞争。日本企业间竞争的目标,不是寻求短期利润的最大化,而是追逐市场占有份额的扩大与维持。竞争结果,导致单位产品利润及产品价格的不断降低。企业还必须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并积累经验以不断地改进产品质量,求得在竞争中获胜。生产经验的积累又形成了日本工人队伍的稳定(终身雇佣制)及日本的年功序列工资制。这两种制度促进了有经验工人对低级工人知识和经验的传授。政府也鼓励私营企业对青工的教育和训练进行投资。日本企业能够适应经济变化(例如石油冲击与日元升值)的原因有:一是日本企业对职工提供了安全职业保障,但这不是对个别职工保持固定岗位,职工在企业内的岗位是流动的,企业也需为此付出巨大的再培训费用;二是日本企业从事多样化的生产活动;三是较易获得银行的低利率贷款,日本人民的高储蓄率为此也创造了条件;四是政府推动的合理化卡特尔,便于夕阳产业的结构调整。

德国市场经济模式,也称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德国认为它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对经济过度的管制使其失去活力,而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它既保障私人企业和私人财产的自由,又要使这些权利的实行给公众带来好处。在国家和市场的关系上,它的原则是国家要尽可能少干预而只给予必要的干预。国家在市场经济中主要起调节作用,并为市场运作规定总的框架。所以,德国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实际上是国家有所调节的市场经济,以保证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有效的竞争秩序、政府的有限干预和社会公平。

1.社会市场经济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凡是市场经济能自行调节的,都应让市场去解决。国家只是为市场的正常运作制定规则,并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进行干预。所以在德国,国家基本上不规定工资与物价,也不规定具体的生产指标。这些基本上都是靠市场供求关系自动决定的。

由于竞争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因此,德国制定了《反限制竞争法》等一系列有关法律并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即卡特尔局(实际上是反卡特尔局),禁止企业与企业就生产、价格、销售、市场分割达成垄断协定,禁止妨碍或破坏市场的企业兼并,禁止垄断对外贸易,禁止其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组织或集团;鼓励中小企业合作,积极参加竞争;保证企业有生产自由、经营自由、投资自由、雇工自由和劳资谈判自由。企业间兼并或合作协议,凡有利于竞争的都可以进行,但必须得到卡特尔局的批准,违反者将受重罚。此外,德国还制定有《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以保护竞争者和消费者的正当利益。

2.宏观经济管理

在社会市场经济中,国家并不直接干预经济过程本身,但并不是说国家没有任何经济计划。德国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经济计划,有中期的、年度的和短期的。但这些计划仅仅规定一些综合性指标,对企业并没有约束力,而要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来进行调节。

德国负责这种宏观经济管理的机构,是经济发展理事会和财政计划理事会等组织。经济发展理事会由联邦经济部长主持,由联邦财政部长、联邦银行行长、各州一名代表和一些地方的代表组成,每年至少开会两次,以协调参与制定经济政策的各部门的行动。财政计划理事会由联邦财政部长主持,由联邦经济部长、联邦银行行长、各州一名代表和地方的代表组成,负责协调中央、州和地方的开支与投资计划。德国还有一个协调委员会,由联邦政府、工会、企业主组织的代表参加,由经济部长主持,在工资和物价等方面协调意见和规劝。通过上述机制,国家对经济发展的情况有一个全面、及时、清楚而准确的了解,然后根据情况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来吸引和规劝各方面的力量,从宏观上调节经济。

3.德国联邦银行的特殊作用

在德国,联邦政府主要负责运用财政和税收的手段来调节经济,而主要负责运用货币和信贷政策的是联邦银行。德国联邦银行是德国的中央银行,其资本归联邦政府所有,只有联邦银行才有权发行货币。但联邦银行又是一个具有公共法人资格的联邦直接法人,独立于联邦政府,在行使职权时不受联邦政府指令的影响,但它要支持政府的总体经济政策。联邦银行的经费不列入政府预算,独立开支。当政府和银行在政策上发生分歧时可以协调,但联邦银行按理事会决议行事,联邦政府对这种决定只有暂时推迟实施的权利。

联邦银行根据对经济形势的预测和对市场行情的分析,决定收缩或放松发行量以保持马克的币值,稳定物价。联邦银行还可以用提高或降低商业银行在联邦银行的存款额,提高或降低它对商业银行的贴现率等,在金融方面刺激或冷却经济。

4.德国的企业组织制度

德国的大的企业几乎都是股份公司。但德国股份有限公司不多,只占公司总数的5%左右。有些很大的企业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不上市。在大的股份公司中,股权相当分散。从20世纪80年代起,德国鼓励职工参加本企业的股份并给予奖励。目前,德国有相当数量的职工持有本企业股票。德国原来的一些著名的家族企业一般已变成大的股份公司,如克虏伯公司。

许多大公司中都有联邦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股份,有时政府的股份足以控制这家公司,这样的公司实际上是国有企业或“公私合有”企业。如汉莎航空公司等。大众汽车公司原来也是国有的,后来联邦政府把部分股票转让给了私人,而变成了“公私合有”性质。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也有约20%的股权属于巴登符腾堡州政府。但是,不论政府拥有企业多少股权,企业仍和一般股份公司一样运行,一样纳税,政府除收取税收外,还可以分到其拥有股权应分到的红利。

5.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金保险和工伤事故保险等。失业保险是全体职工的义务保险,目前保险费约占工人毛收入的4.8%,由资方和劳方各出一半。遇到失业时,缴纳过一定时期保险费并愿意接受劳工局为他安排适当工作的人,可以要求领取失业金。最高失业金为净工资的68%,失业金最多可以领取一年,年老的失业者可以领取32个月。如果继续失业要申请失业救济,最高救济金可达净工资的58%。

医疗保险有社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两种。所有工人和收入在一定标准以内的职工及一些其他行业的人必须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其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自愿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目前约为职工毛收入的12.3%,也由劳资双方各付一半。社会医疗保险除包括治疗、药品等医疗补助外,还包括生育补助、丧葬费、家庭补助、住院费和某些休养费。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只需把医疗单交给为他看病的医生,由医生直接同医疗保险公司结账。

所有职工都必须参加养老金保险。保险费目前为毛工资的17.7%,也由劳资双方各出一半。被保险者一般要缴纳60~180个月保险费才能享受到各种形式的养老金。通常男年满65岁、女满60岁,方可领取退休养老金。养老金的多少视参加保险时间的长短和劳动报酬的多少而定。养老金随着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加。另外,许多企业还向其工作人员提供额外的老年补贴,称为企业养老金,是法定养老金保险的重要补充。

工伤事故保险是对全体职工、农民的一种义务保险,保险费全部由企业主支付。1971年以来,大学生、学生和幼儿园的儿童也被纳入保险的保护之列。

除了上述的各种社会保险外,德国还有儿童补贴、住房补贴等社会福利。战争受害者可以得到供养,伤残人在治疗和职业上可以得到专门的扶助。此外还有专门的救济金,对那些无依无靠的人进行救济。

中国的市场经济模式常被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30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了起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运行机制上是相通和相似的,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承认个人和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独立性。

第二,建立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

第三,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弥补市场机制自身的不足。

第四,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五,遵守国际惯例和规则,等等。

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必然有其自身的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主导;在政治上是以共产党为领导;在过程上是以中国的具体实际为平台;在目标上是实现现代化和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运行的。

1.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自身具有的特点

(1)以公有制为主导的混合所有制结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导,其他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目前我国公有制形式主要包括国有制、集体所有制及不同公有制形式共同出资的股份制。由国有及由国有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在保证国民经济合理布局、节约资源和市场有序运行方面,发挥其特有的优势。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其他所有者形式企业的不断发展,对经济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2)政府适度的间接性宏观管理。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政府通过计划、财政、金融相互配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创造一个稳定、安全和公正的社会环境,以确保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3)目标是实现现代化和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承认合理的收入差距但又避免两极分化。其中长期的奋斗目标是实现现代化,最终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

2.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在体制和机制方面的特点

(1)在所有制结构上,建立和完善公有制主导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结构。国家鼓励个体、私营和其他非公有制成分发展,把它们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初级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中要占大多数或优势,并体现在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上。

(2)在分配结构上,建立和完善劳动分配为导向的多要素分配并存结构。这种分配结构既强调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凭借所有权参与分配,又强调市场型按劳分配的机制和原则,同时政府又通过工资、奖金、税收、公共福利、社会保障等手段和机制,防止分配不公,调节个人收入的过分悬殊,以促进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3)在经济运行机制上,建立和完善国家主导型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作用的同时,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建立强市场和强政府的“双强”格局,使国家的经济职能充分有效地行使。同时,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

(4)在对外开放上,建立和完善自力主导型的对外开放形态。中国积极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已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多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但是,在积极利用外国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的同时,又强调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的原则,从而使中国的对外开放保持了独立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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