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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竞争劳动力市场的均衡

时间:2023-06-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劳动力市场逐渐建立,不同地区不同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差距也应缩小。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世界范围内的工资差距缩小,虽然在部分发达国家之间有缩小的趋势,但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工资差距反而扩大,主要原因是劳动力的跨国界流动还存在着限制以及影响工资的政治经济原因。在充分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上,工资是由市场决定的,任何单个的企业都没有能力影响工资。

第一节 充分竞争劳动力市场的均衡

按照新古典的理论,在充分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会自动进行调整,实现均衡。这里充分竞争的前提条件是:从供给方来看,劳动者可以自由地在劳动力市场上流动,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从需求方来看,企业能够自由地雇佣需要的各种类型劳动力。这是一个理想状态。但是在现实经济中,无论是供给方还是需求方都会受到各种政策和法律的限制。

在充分竞争的假设前提下,如果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对于同一类型的劳动力而言,就应该获得相同的工资,即同工同酬。如果不是这样,则说明劳动力市场是非充分竞争的。在劳动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市场的情况下,同一类型劳动力在不同地区获得的工资也应该相等。

如图4-1所示,Sn和Dn分别代表北方地区的劳动力供给和需求,而Ss和Ds分别代表南方地区的劳动力供给和需求。假如北方地区的工资高,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下,南方地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劳动者就会向高工资的北方地区流动,从而增加了北方地区的劳动力供给数量,在北方劳动力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劳动力供给的增加会使得北方的工资水平下降。同时,流出劳动力的南方地区会出现劳动力供给的减少,如果劳动力的需求保持不变,这样,南方地区的工资会上升,从而促使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同一类型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趋同。当工资完全相同时,劳动力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劳动力的供求相等也意味着劳动者的工资与其边际产品价值相等,劳动者和企业都实现利益最大化。

图4-1 由劳动力流动联系的两个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均衡

从美国的情况看,不同地区的制造业工资的确存在趋同(Convergence)的现象。在1950~1990年期间,20世纪50年代工资较高的地区后来的工资增长率较低,而20世纪50年代工资较低的地区后来工资却得到较快的增长,即最初工资水平与工资增长率存在着反向关系。据估计,有大约一半的地区间工资差异在30年间消失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劳动力市场逐渐建立,不同地区不同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差距也应缩小。事实是否如此呢?蔡昉等(2005)对中国不同地区制造业的工资水平进行分析,发现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地区工资存在趋同的趋势,[1]这是劳动力市场发育程度提高的表现。

在劳动力可以自由地跨国界流动的情况下,不同国家同一类型劳动力之间的工资差异也应该出现缩小的趋势,即趋同。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世界范围内的工资差距缩小,虽然在部分发达国家之间有缩小的趋势,但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工资差距反而扩大,主要原因是劳动力的跨国界流动还存在着限制以及影响工资的政治经济原因。我们将在第八章劳动力流动中对移民和工资问题做专门的讨论。

在充分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上,工资是由市场决定的,任何单个的企业都没有能力影响工资。企业面对的劳动供给曲线是一条水平的直线,在市场工资条件下,企业可以雇佣到任意数量的劳动力。我们又知道,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曲线是劳动者的边际收益产品曲线,因而单个企业的均衡雇佣数量是由劳动力的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共同决定的。具体如图4-2所示。

图4-2 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上企业的雇佣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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