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所谓领事和商人其人
在五口通商时期,只有英国一个国家派出官员到中国来担任领事,其他各国的驻华领事,多数都由商人兼任。法国的第一任官员领事是1847年才到达上海的。在这以前,法国的驻“上海、宁波和华北”的领事,是一个叫做爱棠(M.Edan)的雷米钟表行的伙计。美国的第一任官派领事墨菲(P.Murphy)是1854年才到达上海的。(38)在这以前,美国驻在各口的领事,都是商人。
在西方著作中,有人把商人充任美国驻华领事的那些年,特别称为商人领事的“时代”。当时美国驻华使领的待遇极低。1850年,美国国务院委派过3个驻华公使,都因为每年只有2000元的待遇而不就。在1844年中美签订《望厦条约》以后的7年时间里,美国只有8个月有官派公使。(39)1854年,美国驻华公使麦莲(R.M.Mclane)报告国务院说,美国的驻宁波领事麦克卡台尔(McCartel)是一个行医的神父。此人除诊所而外,没有领事办公室。后来,另一个美国驻宁波领事不会说中国话,又没有钱聘请通事,生活“极其节俭”。美国第一任官派上海领事墨菲是向英国的上海领事馆或商人借债临时聘请通事的。(40)
美国驻华使领人员的待遇低得无人愿就,于是美国在华的最大鸦片贩子旗昌洋行就出了好多的美国领事。一位西方学者解释其中的奥妙说,那是因为领事这个职位的“声势”,部分地就来自旗昌之为美国的最大商行。(41)不用说,领事的“声势”,更加能够抬高旗昌的“声势”,否则旗昌为什么要掏腰包挂起美国领事的招牌呢?前引1854年麦莲发给国务院的报告说,福州和厦门两口,根本没有多少美国商务利益可言。可是美国领事的治外法权,使一批美国人或自称是美国人的不法之徒把美国领事馆当做避难所,躲进去以逃避追捕。可见领事的“声势”有多么大的妙用。
旗昌洋行是美商在华最大的一家洋行,因而它所出的美国驻华领事也最多。在五口通商时期,这家洋行的7大股东中有4个任过美国领事,5个通商口岸中。有3个口岸的第一任领事都是旗昌的人。它的股东保罗·福布斯(Paul Forbes)任广州的第一任美国领事达10年之久;(42)另一股东祁理蕴(J.N.A.Griswold)头年入股旗昌,第二年就任上海领事连任达7年之久。“后一职位(领事)几乎自动地跟着前一职位(旗昌股东)转”。(43)然而美国领事之跟着旗昌转,又不必其人是旗昌的多大股东,就是旗昌的伙计也行。例如吴利国(H.G.Wolcock)就只是旗昌的伙计,由保罗·福布斯任命为美国驻宁波的第一任领事,可见旗昌任命领事就像开设分店一样的得心应手。吴利国后来任美国驻上海的第一任领事,旗昌的另一股东金能亨(E.Cunningham)就任上海的副领事,大概也都是那个保罗·福布斯任命的。(44)
然而事情的蹊跷还在于旗昌的人担任美国驻华领事,就因为不领取美国的国库经费,所以就不承认是美国驻华公使的下属官员,自认为自己就拥有制定美国对华政策的大权。(45)而更加奇怪的是,1853年8月4日,美国驻华公使马沙利(H.Marshall)写给国务院的报告里又说,国务院给一个叫做魏伯(D.Weble)的美国驻福州领事发来训令,可是在中国,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神秘的人物。(46)
1853年,美国的一个外交人员说过:“我们在国外的领事从事商业活动是非常普遍的。在中国,他们都属于为首的一批美国洋行。”(47)现已查明,在四五十年代还有这样一些美商领事:琼记洋行的柯柏德·侯德(Colbert Heard)任过我国的上海和香港两地领事。(48)金能亨从美国驻沪副领事下台后,立刻当上瑞典、挪威的驻沪领事。普鲁士驻华领事金戴维(David O.King)是美商史密斯洋行(Smith King & Co.)的老板。(49)先后担任过智利驻广州领事和美国驻澳门领事的小奈伊(Gideon Nye Jr.)便是美商布尔·奈伊洋行(Ball Nye & Co.)的人。(50)须知普鲁士与智利和中国都没有外交关系。而1855年这个小奈伊还以智利驻广州领事的身份闯到并无条约口岸的台湾去,和当地的中国官员签订一份所谓《开放台湾对美贸易》的合同。根据这个合同,小奈伊除取得按照固定价格购买台湾全岛樟脑的专利权(51)外,还企图在打狗(今高雄)建立永久性居留地,甚至要求美国政府出钱买下整个台湾。(52)而他则“愿意对于在那里建立一个独立政府的美国人保证给予保护”。他说,这样,就不但可“开发台湾的丰富资源”,还“有利于人道、宗教和文明的进展”。(53)美国的驻华公使则把他的这个计划称为“真正的美国观点”。(54)
1855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改组美国外交和领事体制”的决议案。(55)次年,国会又通过决议,禁止美国驻外领事兼营商业。(56)因此,美国的官方文件和私人著作都说美国的商人领事“时代”到1855年便已结束。但是,从1849年起,一直到1861年,美国的驻厦门领事这个职位都由布拉特雷(C.W.Bradley)和希亚特(F.H.Hyatt)两个家族当做私产继承着。1849年,老布拉特雷“单纯地为了在地方当局的眼里抬高身价”,把他的儿子小布拉特雷拉出来任美国驻厦门的副领事。1853年,老希亚特接替这个职位以后,也把他的儿子小希亚特拉出来,先任代理领事,后又任副领事。(57)1859年,老布拉特雷则跑到汕头去自任为美国驻汕头的领事。(58)
在五口通商时期,厦门的对外贸易极少,汕头尚未正式开港,但却是绑架华工出国的两大中心。老布拉特雷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去充任那个带有商务特权的(汕头)领事职位的。(59)不用说,所谓“商务特权”就是绑架华工的特权。1858年法国的驻华公使曾向美国驻华公使建议,“不管什么商人都不得兼任领事”。(60)但1861年,美国公使承认,他派到汉口去的美国代理领事是一个“在中国经商多年”,又对领事职务十分熟悉的美国人。(61)1862年,美国驻天津领事又是那个旗昌洋行的弗兰克·福士。(62)
英国是第一次鸦片战争战胜清政府的国家。英国人的气焰最高,最适于充当领事。例如,1854年英国的驻广州副领事温彻斯特(C.A.Winchester)就兼任秘鲁的驻广州领事。1855年英国的驻上海副领事罗伯孙(D.B.Robertson)则兼任丹麦的驻上海领事。至于英国商人之充任其他国家驻华领事的就更多了。例如,50年代初,英商宝顺洋行的老板比利(T.C.Beale)同时就任葡萄牙的上海领事和荷兰、普鲁士的上海副领事。(63)宝顺洋行是一家和怡和洋行齐名的大鸦片贩子和大人口贩子,它的人主要是担任厦门和汕头领事。另外,从1846年起,英商德记洋行(Tait Co.)的老板德狄(James Tait)是西班牙的驻厦门副领事。1848年英国驻厦门领事列敦(J.H.Layton)已经说他“利用他的官职身分强迫和污辱了当局”。可是到了1851年,此人又兼上了荷兰的驻厦门副领事,1852年更兼上葡萄牙的驻厦门领事,1856年又自己任命自己为尚未开港的汕头西班牙领事,而他行里的一个伙计则当上了美国驻厦门的代理领事。(64)比利和德狄之所以戴上这么多的领事头衔,显然是为了绑架华工。此外,英商康诺利(John Connoly)从1849年起就担任法国的驻厦门领事,还曾想再戴上秘鲁领事的头衔,因为他所绑架的华工都是送到那个国家去的。1862年,香港甘明和洋行(Caminho & Co.)的帕士脱(Pastor)乘坐苦力船到未开口岸去捕捉华工,他的身份就是“秘鲁领事”。(65)
有人说,在1853~1855年间,英国商人遍任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丹麦和秘鲁各国的驻广州领事;在1857年,英国人遍任葡萄牙、比利时、荷兰、汉堡、卢贝克、不莱梅、普鲁士、丹麦和暹罗各国的驻上海副领事。(66)除暹罗外,所有这些国家都和中国没有外交关系。
如今还可以在剑桥大学图书馆所藏怡和洋行的档案里看到一个奇怪的文件,这就是1849年6月1日以夏威夷国王加梅哈梅哈第三(KamehamahaⅢ)的名义任命怡和洋行的约瑟夫·查甸(Josseph Jardine)为夏威夷王国驻“广州及其他各口总领事”的国书副本。身为夏威夷王国外交大臣的怡和洋行职员、英国人魏理(R.C.Wyllie)在通知约瑟夫·查甸这项光荣任命的信里,详详细细地描述了夏威夷王国驻外领事的服装式样,要他在中国采购衣料,按式裁制,然后说,“伦敦方面会把合式的纽扣送给你的”。(67)不久,约瑟夫·查甸果然就自称为夏威夷王国驻广州及其他各口的领事了。然而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发现,当年有任何一个夏威夷人到过中国。
以后我们即将看到官派领事都拥有战胜者、征服者的政治声势和炮舰威力,都是侵略活动的急先锋。至于商人领事,本来就是为了掳掠中国人而来的,他们戴上领事头衔以后,就也具有战胜者、征服者的威风,当然更加放肆地进行掳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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