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畅通无阻的鸦片走私
英国为了达到使清政府接受鸦片的目的,煞费苦心,条约规定和约外保证,公开扬言和暗地阴谋,威胁和利诱,伪善和诓骗,软硬兼施,诸凡在殖民地征服中所经常耍弄的手段,都使出来了。下面我们先从这些手段说起。
(一)在鸦片问题上英方的压力和阴谋
早在鸦片战争还在进行中的1841年5月,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就训令英国来华的全权代表璞鼎查“利用一切有利的机会”给中国政府“一个印象”,“使它认识到改变一下有关这个问题的法律”,“把他们所不能禁止的一项贸易加以合法化,对中国政府会有多大的好处”。(366)在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的前夕,印度总督艾伦堡罗(Lord Ellanborough)警告英国外交大臣阿伯丁(Lord Aberdeen)说,“不要干出损害我们财政收入事情来”。(367)这一切,都是要中国接受鸦片。
不过鸦片之毒害人体,英商之违法走私,久已臭名远扬,英国政府为强迫中国接受鸦片而发动这场肮脏战争,委实使这个号称太阳不落的国家,脸上很不光彩。因此,和鸦片走私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善良的英国人便纷纷向下院递送请愿书,表示愤慨。在1840年2~8月这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各地涌向下院的请愿书就达150多份。他们有的要求在印度禁止种植罂粟,禁止制造鸦片;有的要求禁止英印商人走私鸦片;有的要求停止这场肮脏战争;有的甚至要求政府对禁止英印商人走私鸦片作出民族保证(National P1edge)。(368)这就从道义上形成一种舆论,对政府施加了很大的压力。因此,在南京谈判中,璞鼎查如公然迫使清政府把鸦片走私合法化,订入条约,不仅在政治上很不策略,就在舆论上也不光彩。
另一方面,1841年7月7日和1842年10月7日,道光皇帝还命令向他报送烟犯的详细名单,严加惩处。(369)所以在1842年8月29日签订的《江宁条约》、1843年10月8日签订的《善后条款》和《通商章程》中,清政府的谈判代表耆英无论如何也不敢把鸦片列为进口的合法商品,上奏道光皇帝。《江宁条约》第四条说,“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圆偿补原价”。这是鸦片战争后中英各项条约上提到鸦片字样的惟一的一条,其他各处都只字未提。然而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是损害不得的。为此璞鼎查耍了一系列的花招,公开扬言并不保护走私,而实际行动则使清政府无从禁止,既保住了英国政府的脸皮,又保证了鸦片源源不断地涌进中国。
鸦片战争后,中国开放5个口岸,对外通商。鸦片走私,不是通过条约口岸,就是通过非条约口岸。在条约口岸方面,璞鼎查在南京谈判中就已迫使耆英作出书面保证:今后中国政府将只约束中国人走私鸦片,“对外国船只是否携有鸦片,不加过问,亦不采取任何行动”。(370)
耆英所说约束中国人走私鸦片云云,完全是一句空话。须知鸦片既由外国船只走私前来,“不过问”外国船只是否携有鸦片,又怎能约束中国人走私鸦片呢?对外国走私鸦片的船只,“不采取任何行动”,就不知道外国船只是否走私合法商品。所以,耆英的这一保证,把中国政府在条约口岸查禁一切走私的主权都断送得干干净净。如果说,还有什么保留的话,那就只有这一点,即并未订入条约。不过,《江宁条约》第四条的间接含义,却是十分清楚的。鸦片战争就是因为查禁英国人走私鸦片,引起了一场大祸,以赔偿烟价和丧失许多主权告终。查禁走私,自然必须动用武装,今后若查禁鸦片走私,不管是否强留英国领事官和民人,吓以死罪,有谁能保证不致引起战争的大祸呢?
从英国方面说,通过条约口岸向中国走私鸦片,是有了充分保证的。下面我们即将看到,中英《善后条款》和《通商章程》两个条约对领事报关制度做了全面的、细致的规定,英国领事可以根据这些条约权利包庇英国人的一切走私行为,万无一失。所以,如何保证通过非条约口岸进行鸦片走私,便成为璞鼎查耍阴谋的主要问题。
在南京谈判中,璞鼎查也向耆英作出保证,说是他将向英商发布公告,凡英商前往非条约口岸去进行贸易者,都是非法行为,得由中国当局加以缉捕和没收。他还将派遣英国官船(炮舰)前去禁止此等非法行为。后来,《善后条款》第四条规定,“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港口开辟之后,其英商贸易处所只准在五港口,不准赴他处港口,亦不许华民在他处港口串同私相贸易,将来英国公使有谕示明不许他往,而英商如或背约不服禁令及将公使告示置若罔闻,擅往他处港口游弋贩卖,任凭中国员弁连船连货一并抄取入官,英官不得争论;倘华民在他处港口与英商私串贸易,则国法俱在,应照例办理”。粗看来,这种保证和条文,似乎只是多此一举之谈。既然条约只开广州等五口对外通商,中国政府对未开口岸当然便具有查抄外商船货之权,至于华民在这些口岸与英商私串贸易,乃是中国内政,何需形诸条约。但仔细看来,璞鼎查的保证却隐藏着极其险恶的阴谋。须知《善后条款》第十条,只许英国官船有权在通商五口“湾泊”,璞鼎查保证派英国兵船到非条约口岸去禁止英商的非法行为,就意味着英国兵船也有权进入非条约口岸湾泊了。至于条约所说任凭中国员弁把去到非条约口岸游弋贩卖的英商船货,“一并抄取入官”,则另有阴谋,这留待以后再说。
1843年1月16日,璞鼎查信守他对耆英的诺言,也为了保全英国政府的面子,从香港发出一份禁止英商到非条约口岸进行走私的公告。这份公告被英国鸦片贩子引为笑谈,同年4月21日,大鸦片贩子、怡和洋行的马地臣在一封私人信里说:“全权代表发布一个令人恼火的公告,反对走私(鸦片),不过我相信,这是为取悦英格兰的圣徒们而发的。亨利爵士(璞鼎查)根本就不想实行,毫无疑问,在私下里,他不过把这个公告当作开了一个好大的玩笑而已。”(371)
1842年11月14日,璞鼎查曾发出公告,指出条约口岸中,除广州以外,其他四口尚未开放,英商不得前往。在华英国人中,也有把璞鼎查的公告当真的。舟山英国驻屯军司令何伯(Capt.Charles Hope)天真地认为,他如果不执行璞鼎查11月14日的公告,就是违反英国的航海法,应该受到军事法庭的审判。所以,1843年4月,他就派出两艘兵舰到尚未开放的上海和吴淞去拦截鸦片走私船。他说,“那些走私鸦片的老爷们,在上海到澳门沿海,往来活动,迄今无人过问。但是,只要他们开进长江,特别是开到上海去,那就是我应该禁止的非法行为”。这本是英国军方派出兵舰去实践璞鼎查的保证。但璞鼎查却说,他那份11月14日的公告和鸦片走私无关。向何伯的上级提出建议,要给他以撤职的严厉处分,这就无异于公开鼓励在未开口岸进行鸦片走私。于是,在1843年5月至同年11月17日上海正式开港的短短几个月内,通过吴淞走私的鸦片就达8000箱,价值600万元。(372)
在伦敦方面,150多份谴责鸦片走私的请愿书给内阁提出了面子问题。所以保守党外交大臣阿伯丁勋爵于1843年1月4日向璞鼎查发出训令,要他力求把鸦片贸易合法化,否则,大不列颠虽然不可能禁止她的公民经营鸦片贸易,至少可以拒绝协助他们。为此,璞鼎查可以采用各种措施,“防止香港成为英国走私贩子的巢穴和市场”。这是经过维多利亚女王诏准的方针,当时为的是欺骗英国的“圣徒们”,今天为西方作家所广泛称颂。
在中国,璞鼎查为了使鸦片贸易合法化,于1843年6月,向耆英施加压力,要他指定一两个口岸停泊鸦片船,说是这样就可以对鸦片贸易有所控制云云。他私下说明他的计谋是,使中国当局非正式地把南澳或泉州辟为鸦片分销中心。在中英之间成立这样的君子协定,他就可以禁止鸦片船前往非条约口岸的任何其他地方去,只许他们前往这种中心去。同时,中国当局也可以允许中国商人到这种中心去贩运鸦片。6月9日,璞鼎查向外交部说明这个计谋的好处是,“这样安排可以把合法商业和(鸦片)走私截然分开,实际上,等于〔由中国政府〕批准鸦片贸易〔合法化〕。这就洗清了陛下臣民向这个国家运进鸦片这种绝对走私货所招来的耻辱,从而也尽力之所及地防止我们船只和中国政府巡逻艇之间的冲突。这就把这项贸易(如果不能合法化的话)安放在确定而正当的基础之上。在一个固定的地方进行鸦片贸易,和现在我们的船只向沿海一切地方(甚至超越条约所开5个口岸的范围)运送鸦片的现状相比,虽然售价要低,利润要少,但是我还是认为这并非只顾目前一时的权宜之计,经营这项贸易的人也无怨言可说”。(373)
璞鼎查的阴谋堪称是既保住了英国政府脸皮,又保住了鸦片贩子实惠的妙计。不料耆英却提出一个反建议,要求英方保证每年只运进鸦片30000箱左右,限期10年,并预付鸦片税300万元。这个反建议把鸦片贸易的道义责任直接放到英国政府头上去,恰恰撕破了英国政府的脸皮。这当然是璞鼎查所万难接受的。
璞鼎查建议对何伯进行严厉处分后,英国鸦片贩子便放胆向非条约口岸走私鸦片。璞鼎查的行动,受到大鸦片贩子的欢呼。1843年7月,马地臣在一封私人信里说,鸦片贸易就应该像现在这样,由“体面的”商人经营,而不该落到亡命之徒和海盗手里去。这就是说,应该由大鸦片贩子怡和洋行这样的大洋行去垄断,而不该由小洋行或零散商人插手竞争。同年8月1日,璞鼎查终于找出一条既保住英国政府的面子,又保住大鸦片贩子实惠的妙计。他向英商发出一个公告,警告说,鸦片贸易违反中国法律,不在海关税则征税5%的未列名商品之内,谁向“条约口岸”运进鸦片,就得自担风险,得不到英国领事的保护。一位西方作家评论这个公告说:“这就隐含着在条约口岸以外的地方设置的鸦片趸船不在此例,实无异于颁发一份特许状。”同年9月10日,马地臣在另一封信里说:“鸦片贸易合法化的一切希望都吹了。最后你会明白,如果合法化,就会无利可图。对我们来说,困难越大就越好。我们总会找到办法,排除各种困难干下去的。”(374)马地臣所说的办法,就是武装走私,这是小洋行所难以办到的事情。璞鼎查公开宣告,马地臣私下欢呼,英国全权代表和英国头号鸦片走私贩子心心相印,皆大欢喜。
中国海防军之无力查缉武装的鸦片走私船,对谁都不是秘密,这在鸦片战争以前,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了。即使是在鸦片战争期间,这种走私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不仅如此,这种走私还对英国侵略军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时单是怡和洋行,就有五六只飞剪快船,专门从印度向中国运送鸦片,还有5只专门向黄埔、澳门、南澳、电白、泉州、厦门、鹿港、舟山等地的鸦片趸船运送鸦片,接运现金;珠江沿海,“几乎到处都可以找到鸦片走私贩子的足迹”。(375)这些走私船在沿海“探测了没有弄清楚的海面情况”,对英国海军的沿海行动提供了必要的海图,而走私所得之现金,则又充作了英军的军饷,(376)发放下去,避免了从英印运送现金来。走私贩子干得如此之欢,以致大鸦片贩子亚历山大·马地臣(Alexander Maitcson)听到签订《江宁条约》时,公然宣称:“希望战争再延长几年。”(377)然而,尽管走私如此畅通无阻,对于作为英国全权代表的璞鼎查来说,还是不无问题。就在签约以后的第16天,即1843年10月24日,璞鼎查又发出了一份公告,说是英国商船如停靠北纬32度长江口以北的任何港口,即将被认为是违反皇家法令的行为,由皇家海军捉拿到香港去受审。但如果到此以南的任何未开港口去,则被认为违反中国法令,甘冒被驱逐、被攻击、被捉拿、被没收的风险,“不受皇家海军的保护”。为什么皇家海军在长江口以北就捉拿那些船只,到了长江口以南就不捉拿,而只是不加保护呢?
同年11月10日璞鼎查在发给阿伯丁的公文里解释说:“船只闯进黄海或我所定的界线以北,将激起中国政府的惊恐,冒犯他的偏见和尊严。而我确实不相信中国政府官员,甚至皇帝陛下自己会对到长江口以南几个未开口岸去贸易的船只,多所关心。”(378)换句话说,为了防止走私船只闯到长江口以北地带去,造成中英关系的紧张状态,所以应该严格禁止,由皇家海军捉拿到香港去受审。至于在长江口以南,则中国政府早就无力“关心”了。
前面说,英国外交大臣阿伯丁勋爵曾经训令璞鼎查,如果不能把鸦片贸易合法化,那就拒绝协助鸦片走私,并且采取措施,防止把香港变成走私贩子的巢穴。到了1843年11月,这位勋爵在得悉璞鼎查关于鸦片问题的安排以后,便认为有必要“废止当前把鸦片船排出香港水域和港口的任何措施”,放任香港成为鸦片走私贩子的巢穴。这个意见得到殖民大臣斯坦莱的赞赏,并于同年11月15日变成训令送交璞鼎查。(379)从此,香港便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鸦片转运中心。各色鸦片走私船从这里把鸦片分送到长江口以南沿海一切愿意分送的地方去。鸦片走私船既可来去无阻,其他商品走私船当然更不在话下。所以,香港便又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一切商品的走私中心。
最后还要附带说一下,1844年7月3日所签订的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即通常所说的《望厦条约》第三十三条规定,美国商人“擅自向别处不开辟之港口私行贸易及走私漏税,或携带鸦片及别项违禁货物到中国者,听中国地方官自行办理治罪,合众国官民不得稍有袒护”。不用说,中国地方官对美商在非条约口岸走私鸦片,也是无力“治罪”的。至于美国官方,据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W.B.Reed)说,“美国政府并不干预和限制美国公民在中国从事鸦片贸易”。(380)到了1844年10月24日签订的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即通常所说的《黄埔条约》中,又出现了新花样。该条约第二条说,除条约口岸外,法国商船“不得进中国别口贸易,亦不得在沿海各岸私买私卖。如果犯此款者,……其船内货物听凭入官。但中国地方官查拿此等货物,于未定入官之先,宜速知会附近地方驻口之佛兰西领事”。所谓“知会”,当然就是取得佛兰西领事的同意。至于佛兰西领事是否同意入官,那当然是佛兰西领事的事情。其他各国领事根据片面最惠国待遇条款,当然也和佛兰西领事具有同样的权利。显然,这个条款把查缉非条约口岸走私漏税的规定都变成了具文。
(二)畅通无阻的鸦片走私
在中国,大英帝国的全权代表璞鼎查未能强迫清政府把鸦片贸易合法化,甚至还在条约上承担义务,要查察英籍商人走私漏税,其中当然包括查察鸦片走私。但在印度,帝国的殖民政府“却强迫孟加拉省种植鸦片,使该省的生产力受到极大的损害;它强迫一部分印度的莱特(农民)种植罂粟,用贷款的办法引诱另一部分莱特也去种植罂粟。它严密地垄断了这种毒药的全部生产,借助大批官方侦探来监视一切:栽种罂粟,把罂粟交付指定地点,使罂粟的蒸晒和鸦片的调制适合于中国鸦片吸食者的口味,把鸦片装入为便于偷运而特制的箱子,以及把鸦片运往加尔各答,在那里,鸦片由政府标价拍卖,国家官吏把鸦片移交给投机商人,然后又转给走私商人,由他们运往中国。英国政府在每箱鸦片上所花的费用将近250卢比,而在加尔各答市场上的卖价是每箱1210~1600卢比。可是,这个政府并不满足于这种实际上的共谋行为,它直到现在(1858年——引者)还直接跟那些从事于毒害整个帝国的冒险营业的商人和船主们合伙,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381)
下面,我们不妨来看看他们以及其他入侵者,究竟是怎样走私鸦片的。
在南京谈判中,璞鼎查曾向耆英作出过保证,要派兵船去禁止英籍商人到非条约口岸进行走私。1843年9月,一艘英籍走私船到非条约口岸去散发传单,说是该船运来大小鸦片坨子、毛织品和其他杂货待售。对此,耆英根据璞鼎查在南京谈判时的保证,要求璞鼎查进行查禁。璞鼎查答复说:“我过去已经向阁下解释过十多次,对于这类违法祸害的最好防止办法都落在地方当局身上。我高兴地获悉,中国当局已经注意约束中国人和外国船的交往贸易,如果这个办法能够执行下去,就能达到目的。”(382)这样,璞鼎查便把他的保证推得一干二净。
但是,在1843年10月8日签订的中英《善后条款》第十二条中,英方承担义务,要使英国管事官“将凡系英国在各港口来往贸易之商人,加意约束,四面察查,以杜弊端。倘访闻有偷漏走私之案,该管事官即时通报地方官,以便本地方官捉拿,其偷漏之货,无论价值、品类,全数查抄入官”。那么,英国管事官究竟是怎样“察查”、“访闻”和“通报”英商走私鸦片之案的呢?
1844年3月,一只英国商船“卡泰新尼安号”(Cartasinian)在广州走私鸦片。英国驻广州领事李太郭,对该船未得领事同意私自卸货的违法行为,根据条约规定,罚款500元。李太郭说:“中国当局认为防止英商违反法规,乃是我的责任,他们也没有这个意志、力量或判断能力对这种事进行恰当而有效的处理”,所以他也就没有“通报”中国当局。(383)这里,我们毋庸追究李太郭的处理办法,只按违章卸货,罚款500元,而不按偷漏走私,将货物“全数查抄入官”乃有意包庇英商。我们要强调的是,这是英国领事查禁鸦片走私的惟一的一次行动,以后绝对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不仅如此,英国领事还把“察查”走私漏税的条约义务和鸦片走私统一起来。对这一点,英国驻上海领事表现出十分奇特的行径。
上海开港后,鸦片趸船云集吴淞,走私鸦片,也走私进口的纺织品、棉花和出口的丝茶。1843年12月,上海道台宫慕久向英国驻上海领事巴富尔(G.Balfour)请求协助。巴富尔回答说,吴淞的走私船“尚在港外的海面上,并未进港,自然并未违反条约”。(384)大家知道,吴淞位在上海下游的黄浦江和长江交汇处,乃进出上海港的一切商船必经的水道,巴富尔把吴淞划到上海关的管辖范围以外去,把江面说成是海面,借以推脱领事“察查”走漏的条约义务。但这样一来,上海港便成为一个只管辖外滩江面的海港了。
1844年1月,有一艘英国商船“阿梅里亚号”(Amelis)向巴富尔申报进口一箱鸦片,意在试探领事对待鸦片的态度。巴富尔命令它把鸦片抛入黄浦江。另一艘英国商船“迈茵盖号”(Maingay)假造报单,隐瞒装有鸦片,事情败露后,把鸦片过载到另一艘英国船“威廉第四号”(William The Fotlrth)上。巴富尔把走私的鸦片当做合法商品假送报单处理,罚款1700元,对私自开舱过载货物罚款1500元。但璞鼎查只同意前项罚款,命令巴富尔退还后项罚款。理由是前一行动违反条约、规定,至于私自开舱过载的是鸦片,条约并无明文,查禁乃是中国当局的事情,领事只消通知海关官员,禁止三船贸易,令其出港就够了。超过这个限度,英国领事就成了中国的税收员。同年3月2日,璞鼎查还训令巴富尔通知中国当局,“我自己和我属下的官员,将严格执行条约的规定,但是,关于查禁鸦片贸易或合法商品的走私问题,全部的补救之道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据此,即使在上海这个条约口岸的外滩江面范围以内,英国领事也不负有“察查”鸦片走私的条约义务。而《善后条款》第十二款说,英国管事官要对英商“四面察查”,“访闻有偷漏走私之案”,并没有只可访闻察查合法商品的偷漏走私,不许访闻察查鸦片的偷漏走私呀!
同年3月,巴富尔通知宫慕久说,“只要鸦片还在我们英国船上,那就必须按照我们的法律处理,只有卸载上岸或者已被中国人买到手,那才落到中国法律的管辖范围之内”。宫慕久表示同意巴富尔的主张,说是中国当局将惩处为此走私的中国人,但他要求领事罚办英国船只。耆英照会巴富尔,试图利诱巴富尔协助缉私,建议罚金一半给上海关,一半归英国领事,他说:“没有英国领事的协助,中国当局不可能查禁上海港的走私活动”。(385)于此,不难看出,所谓按照英国法律处理英国船只走私鸦片,不过是英国领事包庇英国船只向中国走私鸦片的另一说法,而耆英则明确承认没有英国领事的协助,中国当局就不可能查禁上海的走私。这就难怪研究中国海关史的莱特也指出:“换句话说,中国当局并不享有每个主权国家都享有的那种权力,即搜查和扣留进口违禁品的外国船只的权力,哪怕这些船只公然闯进实行禁令的一国水域也罢。”(386)
以后还将看到,不平等条约所建立的领事报关制度,乃是英国领事包庇走私的护符,尤其是包庇鸦片走私。这一点,就连英国驻上海领事阿礼国(R.Alcock)也不得不承认。1849年,他直截了当地说,领事报关制度给鸦片走私提供了“有效的保护”。因为中国政府不得到英国领事的行文,“显然提不出必要的合法证件来”。
然而外商走私鸦片,并不限于设置鸦片趸船。他们还在陆地上设置据点。在金星门、南澳和漳州,走私贩子都公然建造房屋、修筑道路,作久居之计。(387)
1844年2月,广东当局在发给璞鼎查的一份很长的照会里,详细列举英人在南澳岛上所建房屋的数量、大小、地点,指责其违反条约规定。璞鼎查答复说,应该由中国当局把他们驱逐出去,同时建议派一个中国官员去给他们以6个月的限期,到期撤离。两个月后,耆英说,“南澳的英国人要求展期10个月,到时再考虑撤退”。耆英把限期展至1845年4月,说是到时即将派人推倒房屋。但是,始终并没有人敢去干这样棘手的差事。(388)
前面说过,璞鼎查把中国沿海的非条约口岸,以北纬32度为界,划分为南北两段。在南段英国政府将把英商走私船看成是违反中国法令的船只,“不受皇家海军的保护”。但是,美国国务院的一份档案透露,在南段非条约口岸,皇家海军“就停在走私船的近旁,一直等到中国人(中国走私贩子)相信,军舰对鸦片走私船的保护,和对合法商船的保护完全相同的时候为止”。(389)所谓不受皇家海军的保护,正是意味着受到皇家海军的保护,是赤裸裸地运用炮舰威力进行这种罪恶勾当。
一个国家的国旗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前面已经指出,英国领事在和中国地方官进行交涉时,国旗能发挥多大作用。国旗不仅在陆上能发挥作用,在海面也能发挥作用。英国夺得香港以后,随即组织香港殖民政府,颁布法令,其中包括登记各种船只,发放航行执照。只要取得香港政府的航行执照,就有权悬挂英国的国旗,受到英国海军的保护。这种航行执照,为期1年,过期失效。但是实际上却是无限期使用的。例如怡和洋行的一艘鸦片趸船,从1845年取得执照以后,一直使用了13年并未更换新照。(390)
发放航行执照是要收费的。这是香港政府的一笔财源,所以不管是什么国家从事什么营生的船只,来者不拒,一概发给。1843年5月,怡和洋行本来是挂美国国旗的鸦片走私船“阿里尔号”(Ariel)在厦门一度被扣。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员契尼(Commodore Lawrecnce Kearning)发出通告,严禁鸦片船悬挂美国国旗,于是凡悬挂美国国旗的走私船统统都到香港去向香港政府登记,领取英国的执照,挂上英国国旗。
香港政府的航行执照和英国国旗的问题,是导致亚罗号事件的导火线。亚罗号是一只由中国人制造、归中国人所有、由中国人驾驶、水手全是中国人的小船,为了进行走私,向香港政府注册,取得香港政府的航行执照,悬挂英国国旗,受到大英帝国保护。1856年,这只船泊在广州江面,广东地方当局派人到船上去逮捕了几名走私犯。英国驻广州领事巴夏礼硬说中国方面没有得到他的同意就登上这只船并扯下英国的国旗,这是“污辱”了大英帝国。因此,英国的炮舰开炮轰击广州,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但是这只船的航行执照久已过期失效,当时船上根本没有悬挂任何旗帜。
英国的国旗是能够掩护走私船只,吓退清政府水师船和海关巡逻艇的。但是鸦片是体积很小而价值很高的货物,是海盗洗劫的绝好对象,所以鸦片走私船是必须武装自卫的。这个时期的鸦片走私船都备有能发射重磅炮弹的“长炮”和专门作战的海员。(391)所有的趸船都全副武装,能够“击退中国人派出对抗它们的任何军事力量”。(392)“中国的水师船或海关巡逻艇谁也不敢接近它们。”(393)这些庞大的鸦片趸船,有时被称为“不动的炮舰”,有时又被称为“浮动的城堡”。“与其说是商船,不如说是兵舰”。(394)它们无法无天,干尽各种坏事。那些往来流动、运送鸦片、接运现金的武装快船的活动,也是“最惊心动魄的”。(395)“它们必须在从来没有探测过的偏僻港湾与中国的鸦片贩子打交道”;“必须在辽远而陌生的口岸开辟新的门路,必须探测新的海岸和港口”;还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传送消息和文件”(396)等,总之,往来一切港汊,无所不到。这就是对英国侵略者贩运鸦片的武装快艇的罪恶行径的描写。
武装的鸦片走私船,既有那么大的武装力量,有时还有其他的妙用。1853年5月18日厦门小刀会发动起义,占领了厦门全市。起义群众秩序井然,并未丝毫扰及英国领事馆,但英国驻厦门的副领事拔克浩斯(Backhause)却命令怡和、宝顺和德记洋行把3艘武装的鸦片趸船开到港口以内去,把领事馆的现金和文件搬到宝顺的趸船“阿穆斯特勋爵号”(Lord Amherst)上去。这就是说,遇到这种情况,英国副领事不是退出厦门去以保安全,而是准备用“阿穆斯特号”的炮火行凶。
不仅英国武装贩运鸦片,其他西方鸦片贩子也不例外。例如,1853年,美国驻华公使马沙利就向国务院报告说,“几乎所有在上海和广州的我们美国人,都武装他们的船只,违抗中国政府的法令,停泊在那里,满载鸦片,抓着一切机会,卖给中国人”。(397)
香港殖民政府向一切船只发放执照,很自然地使香港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鸦片走私总站。到50年代后期,总部设在香港的鸦片走私洋行凡50多家,它们所属的鸦片走私船将近100艘,载重超过20000吨,(398)经常泊在各港口的趸船在35~40艘之间。(399)他们的走私范围遍及广州、南澳、福州、厦门、漳州、鹿港、宁波、台州、温州和上海。(400)分运鸦片的小型帆船则走遍了一切港汊,甚至远达山东、直和东北地区。(401)
在条约口岸,走私进口的鸦片都公开交易。泊在吴淞的武装鸦片趸船竟达10艘之多。(402)把持上海海关行政权的李泰国,在1855年7月宣誓就职时,干脆把禁止鸦片走私排除在海关职守之外,不管鸦片走私到哪里,海关都“拒绝进行干涉”。(403)鸦片成了“唯一不受检查的进口货物”,它可以“在海关关员的面前公开地通过”。(404)在广州,“鸦片就在街道上成箱地公开运送并且像非违禁品一样地进行销售”。(405)在福州,“不是每个礼拜而是几乎每天都在离海关大门不到十尺的地方,大白天里,就把鸦片搬上岸”。(406)在厦门,“鸦片小艇像渡船一样地来来去去,鸦片公开地在大街上贩卖”。(407)在宁波,“鸦片贸易,也同样是公开的。”(408)1847年英国公使德庇时在宁波,就亲眼看到鸦片贩子公开搬运鸦片。(409)至于在所有停泊趸船的地方,条约口岸也好,非条约口岸也好,鸦片都是在大白天搬上趸船,又从趸船上交给中国买主。“这种接收和交付,就像任何合法贸易商品的成交一样公开进行”。(410)
畅通无阻的鸦片走私,毫不避人的鸦片买卖,使中国的鸦片销量飞速扩张。有人说,在鸦片战争前的10年间(1830~1840)平均每年输华鸦片24000箱,价值1600万元。(411)而鸦片战争后的1845~1849年,据香港殖民政府官员密切尔(W.H.Mitchell)估计,从印度输出鸦片220717箱,其中有四分之三,即165000多箱是集中由香港分销到内地的,每箱售价以500元计,价值达8270万元,或1845万镑。(412)到爆发第二次鸦片战争的1857年,上海一口就进口32000箱,比战前的全国进口量还多8000箱。(413)
向中国走私鸦片,是当时外商获利最大的生意。有人说,1856~1857年内,印度鸦片在中国的销售价格相当于它在印度采购成本的5倍。(414)中国的鸦片销售价格变动无常,这里所举的数字,只是大致的估计。不过,在英印方面,统计是比较接近事实的。
前面说过,在签订《江宁条约》前夕,印度总督艾伦保罗曾警告英国外交大臣阿伯丁,不要干出损害印度财政的事情来。鸦片战争以后,从印度向中国走私鸦片如此通行无阻,导致印度的鸦片产量迅速膨胀,从而印度殖民政府所取得的鸦片收入也迅速膨胀。下面表列印度的鸦片产量和利润率,据此可知到40年代后半期,印度的鸦片产量,平均每年已突破10万箱,其利润率超过200%~300%。
巨大的鸦片产量和高额的利润,为印度殖民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收入。在鸦片战争前,鸦片收入在印度财政总收入中只占6%,到40年代后期便突破10%,到50年代后期,甚至高达14%以上。可见鸦片收入益发成为印度财政收入的生命线了。
向中国输出鸦片,也是中英印三角贸易的生命线。从而又是英国财政收入的一大税源。这一点,留待以后再说。
(三)鸦片进口的合法化
1858年11月8日签订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第五条规定:“洋药准其进口,议定每百斤纳税银三十两。惟该商止准在口销售,一经离口,即属中国货物,只许华商运入内地,外国商人不得护送,即《天津条约》第九条所载英民执照前往内地通商,并第二十八条所载内地关税之例,与洋药无涉。其如何征税,听凭中国办理。嗣后遇修改税则。仍不得按照别定货税。”所谓洋药指的便是鸦片。从此,鸦片就成为合法商品,许外商自由进口。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政府所保留的惟一权利是,以不得别定货税,即永远不得提高税则为条件换取了英商不得自口岸内销,和华商运入内地不得享受子口半税的优待。
印度鸦片产量及其利润率(1853~1859)
资料来源:英国蓝皮书:《鸦片文件》,1865,第6~9页。
鸦片贸易合法化,是英国对华侵略政策中蓄谋已久的重大决策。1854~1858年,英国对华贸易逆差,平均每年达7192759镑,印度输华鸦片值平均每年为6365319镑,这就是说,英国的对华贸易逆差有88.4%要用输华鸦片去抵补。因此,第二次鸦片战争首先便是英国为了继续向中国倾销鸦片而发动的战争,1858年11月中英《通商章程》中关于鸦片贸易合法化的规定,乃是英国运用炮火强迫中国接受的规定。
鸦片贸易合法化是英国用炮火强加于中国的这一观点,久已成为西方正直学者的定论。早在1876年,特奈尔在其《不列颠的鸦片政策及其在印度和中国的后果》一书里,就已指出,中国政府对鸦片的“合法化是在恐惧的情况下接受的”。(415)同年,丁林(J.F.B.Tinling)在《罂粟的灾难和英国的犯罪》一书里,说得更清楚,谓英国“使中国人记牢,对抗英国的大炮是没有希望的。……我们使他们深信(我们的)海陆军具有无可抗拒的威力,从而把鸦片贸易合法化。这是(我们)热烈追求了许多年的结果,最后总算达到了。毫无疑问,对那些为此急切以求的政客来说,目的就使手段神圣化了”。(416)1884年,希尔(J.S.Hill)在《印华鸦片贸易》中说,“有理由相信,1860年(误,应为1858年——引者),这种贸易的合法化,是用武力从中国人手里取得的”。(417)直到1932年,寇堤斯(L Curtis)还在他的《中国首要问题》里说:中国是“被迫同意鸦片贸易合法化的”。(418)
但是,也是在20世纪的30年代,一个如今被西方史学界尊为中国历史权威的美国人却出来做翻案文章。据他说,“人们常说,1858年条约主要是外国人为了取得前所未有的利益设计的。一般说,这是不正确的。1858年条约的主要目的是对1842~1844年签约后那段时期所出现的特殊情况加以承认,或者说给以法律批准。对于鸦片贸易来说,特别是这样”。“这种合法化不是强迫战败中国接受的。因为早在3年以前,条约口岸的中国当局就为了税收已把鸦片贸易置于合法的基础之上了”。(419)下面是事实真相。
据前所说,可知这个美国人所说的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特殊情况”,就是英美等国的官方代表包庇鸦片走私、武装走私鸦片致使清政府不可能禁止走私的“情况”。对于清政府来说,既不可能查禁走私,而鸦片又是不纳分文关税的进口货,那么惟一可资选择的办法,就是征税进口。然而征税进口,最初也只是地方政府默认其进口,进行征税,中央政府并未确认其为合法商品。到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也没有史料足以证明清中央政府主动确认鸦片为合法商品。1858年的《通商章程》,明定鸦片为合法商品,仍旧是英国代表强加于清政府的。
在清王朝的最高领导人方面,并未因鸦片战败就稍弛鸦片烟禁。前面说过,道光皇帝在1841年和1842年就曾两次下令奏报烟犯名单。据大高殿所藏军机处远不完整的档案透露,至少在1843年、1846年、1848年、1849年各年,地方大员都曾向道光奏报过烟犯名单,多半都受到绞决或斩首的严厉处罚。(420)不过,在此同时,西方海盗冒险家也蜂拥而来,猖狂走私。前面说过,在1843年5月至同年11月上海正式开港前,通过吴淞走私进口的鸦片已达8000箱,价值600万元。上海正式开港后,西方海盗冒险家更在吴淞设置鸦片趸船,公开大量走私。从吴淞走私进口的鸦片,绝大部分都是通过中国的亡命之徒分销到内地去的。早在1845年,就已有人上奏道光说,上海、苏州地区的匪帮歹徒,连帮结伙,用全副武装的船只走私鸦片,其人数之众多,行为之凶悍,使衙门胥吏和地方巡丁无从缉捕。在此同时,国内的罂粟种植也迅速扩大。1849年威妥玛的一个札记说,他相信已有9个省份种植罂粟。(421)
结果,洋烟因武装走私而无从查禁,土烟因大利所在而广泛种植,烟禁未弛而鸦片流毒日广,烟匪横行而社会秩序混乱;在制度上,海关对一切进出口商货都有权加以监督检查,而实际上,惟独对于鸦片无人加以检查监督。国家对一切商货,无不加征税捐,惟独鸦片无税无捐;结果不独戕害人命,而且白银外流,使银贵钱贱的经济危机更加严重化。在这种情况下,鸦片战争前一度盛行的弛禁议论便又有所抬头。
1850年咸丰继位,仍坚持严禁政策。但几个月后,即1851年1月16日,湖广道监察御史汤云松便上了“请变通烟禁酌收烟税”的奏折。汤指出洋船把鸦片走私进入广东、福建、上海和天津等处,云南、贵州和四川都种烟,最近据报,浙江的温、台各郡,甘肃的平凉也在种烟。汤在历数鸦片之为害以后,提出“寓禁于征”的建议。他的建议未得允行。1852年12月,监察御史吴廷溥奏称,在口岸和内地,关卡官员已和商人协议非正式征税,而政府并无税收,所以他建议政府如征收从价10%的关卡税,必可获得大量税收。同年12月,六部九卿会奏仍主严禁。(422)
1853年,太平军打乱清政府在沿江各省的统治秩序,截断其税收来源,而调兵练勇则又大大增加其军政开支。这就迫使清中央和地方政府千方百计地加紧罗掘,采取了卖官鬻爵、加征厘金等一系列非常措施。在这种情况下,鸦片征税问题很自然地便被再次提了出来。
1855年8月15日,河南布政使英上奏“请收鸦片烟税”折。英说,近年由于鸦片进口,岁漏银一二千万两。沿海鸦片走私,盗匪随之,如影随形,二者与日俱增。挽救之道,莫若对进口鸦片统一征税,至国内则听其种植。(423)英
所说,还是鸦片战争前群议沸腾的那些老问题。他的开禁目的,是针对鸦片的走私进口而发的。土产免税,意在以土产抵洋货,免致漏银。不过,既明令对进口鸦片统一征税,那就意味着鸦片进口的合法化。这是在洋商武装走私,清政府无力缉私的现状下无可奈何的主张。
但是,即使如此,清中央政府始终并未开放烟禁。1857年12月7日两江总督怡良针对上海“抽(鸦片)厘,可得百数十万两”的主张说,“抽厘必须官给执照,烟贩持为护符,竟可任其所之,莫能究诘,直是弛禁,不独显违谕旨,且以夷人要求不准之事,一旦作此掩耳盗铃之举,即使每年可得百万两,尚不可行,况处处受人挟制,徒饱言利者之欲壑,归公者不过十之一二,损国体,无裨军饷”。(424)
1853年9月,小刀会起义军占领上海县城以后,清政府军很快就包围上海县城及其近郊。这使得吴淞的中国的亡命之徒难以继续接近鸦片趸船,于是洋商干脆把鸦片卸到上海外滩的租界里去。在租界,鸦片“和其他任何商品一样的销售”。这种情况,到1855年2月清政府军收复上海县城以后,依然如故。有一个记载说,1855年6月,上海道台赵德辙曾要求上海外国领事协助,对鸦片像对“其他任何商品一样”进行征税,被外国领事所拒绝。鸦片继续公开卸进租界区,继续公开交易,继续成为中国对外贸易中惟一既不受检查又不纳关税的进口货。
外商走私鸦片,同时走私合法商品。1855年7月,赵德辙向美国驻沪领事墨菲埋怨说,洋商用装鸦片的箱子运进硝石,又用鸦片箱子运出生丝。这就是说,既不受检查,又不纳关税的鸦片走私发展为走私进口违禁品的硝石和走私出口大宗的生丝。为了制止这种放肆的罪行,赵德辙通知英、美领事,他将从8月11日起,查缉卸到上海的一切鸦片。其后10天,赵德辙所派的两个人试图对鸦片每箱征税25元。他们的这种企图又受到了外国鸦片贩子的抗拒,毫无所获。
赵德辙面对这种局面,妄图采取“以夷制夷”的策略,命令江海关税务司英国人李泰国采取行动。李泰国说,他在1854年7月就任税务司时就已向上海道台吴健彰声明过:“只要鸦片船只做鸦片生意,我们就不加干涉,干涉会对道台造成困难,也是陛下政府所不能接受的。”赵德辙说,不列颠当局无视鸦片的存在,但是不列颠政府把事关印度收入八分之一的鸦片走私,“寄希望于我们可以出于困难,……就默认其进行”。但是,既然李泰国的声明说什么“只要鸦片船只做鸦片生意,我们就不加干涉”,如今鸦片贩子用鸦片箱子走私进出口商品,那就不是什么“只做鸦片生意”的事情。因此,就连李泰国也不得不着手把合法商品和鸦片区别开来。1855年8月24日,李泰国根据赵德辙的命令,缉获了25箱鸦片,送存道台衙门,此举引起一群暴徒威胁要烧毁道台衙门,吓得赵德辙立即退还鸦片。史料没有说明所谓暴徒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但是,在清军新近收复的上海,中国人显然是不敢如此放肆的。然而更加奇怪的是,英国驻沪领事阿礼国却策动美、法两国领事,组成所谓“混合法庭”,对李泰国提出所谓“越权”问题提起公诉。(425)谁能理解,作为中国政府雇员的李泰国,执行他作为海关税务司的职权去查禁走私鸦片,他究竟在哪一点上超越他的职权而犯了所谓“越权”罪呢?外国领事的所谓“混合法庭”,又有什么权力审讯中国官员呢?
1857年3月21日上海《北华捷报》上出现中国官方征收鸦片税每箱12两的消息。曾任江海关英籍税务司的威妥玛认为,那是地方当局向所有商人行会劝捐助饷的行动,是对鸦片商人之为商人的劝捐,和他们所经营的商品是鸦片无关。(426)威妥玛的说法是比较可信的。
上海这段经过具有典型意义。简单说,当时上海的实际情况是,外国鸦片贩子不仅走私鸦片,而且在鸦片这种既不受检查又不纳关税的特殊商品掩护之下走私其他商品,这就造成中国关税收入的损失,中国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关税收入,必须全面查禁其他商品的走私,为了查禁其他商品的走私,就必须查禁鸦片的走私。但是,地方政府面对外国领事包庇之下的外国鸦片贩子的武装走私,是根本无能为力的。因此,上海地方当局才请求外国领事进行协助,这种请求遭到外国领事的拒绝以后,上海地方当局的单独行动再次证明他们是无能为力的。就连身为江海关税务司的英国人李泰国为区别鸦片和合法商品而作的努力也被以阿礼国为首的三国领事混合法庭作为“越权”。事情很清楚,阿礼国为了保证抵补英国对华贸易逆差88.4%的鸦片利益,迫使中国政府除非把鸦片贸易合法化,再没有任何其他道路可走。这就是前述那个美国人所说的“特殊情况”,这也正是自从璞鼎查就已经开始的强迫中国接受鸦片的一贯策略。
英国在华当局迫使中国鸦片合法化的策略,在宁波以另一种方式表现出来。在那里,外国商人也在走私鸦片的同时,走私其他商品。
1856年夏,英国驻宁波领事辛格来(C.A.Sinclair)说,“设有领事的宁波很快就出现像并无领事和规章制度的汕头那种状态”,轮船“柏鲁图号”(Plubo)和其他船只惯于进出本港,上下货物,并不通知领事馆,可能也很少通知海关。除去鸦片而外,洋船还进口硝石和硫磺这些东西,不久就流到太平军手里去制成火药,而这些东西都是领事的多次公告和中国法律所禁止进口的。港内出现一艘鸦片输送船,由外国和中国船把鸦片驳进仓库,中国当局有理由怀疑,在驳运鸦片的同时,也驳进其他商品。
1856年6月,宁绍道台照会英美领事说,鸦片是中国法律禁止进口的东西,洋船私自带人甬江,非法出售,同时也私运其他应该纳税的货物,二者难以区分,他已命令所属各郡,加强缉私,请求领事加以协助。辛格来一面通告英商,今后将由领事执行《通商章程》,一面复照宁绍道台,说什么实施任何禁令,都必须对各国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不提协助查禁走私鸦片问题。
事情拖到1857年2月,宁波当局单方面采取行动,授权杨坊登记华商鸦片贩子从洋商手里买进鸦片的数量,每箱收费12元。但是,得不到领事协助缉私的任何措施,注定是要失败的。1858年2月,宁波当局设置一个专门向外人居留地征收鸦片烟税的“局”,由一个叫李德球(Le Te Kew)的绅士聘请英国商人赫德森(J.S.Hudson)负责收税。李德球扬言除非得到他的同意,谁都不许购买“洋货”。洋货一词引起了英国驻宁波副领事密迪乐的强烈反对。因为这就意味着查禁一切走私货物。在密迪乐的压力之下,宁波当局终于把赫德森任命书上的职责改为“执行符合对外条约的任务”。在此同时密迪乐又迫使宁波当局明确表示,新设的局“和海关税则所列举的货物无关”。既“执行符合对外条约的任务”,又“和海关税则所列举的货物无关”。(427)多么奇怪的逻辑!
这个奇怪逻辑正反映英国千方百计强迫中国接受鸦片合法化的策略决定。所谓“执行符合对外条约的任务”,就是执行海关税则上对未列名商品即鸦片征收5%的从价税那条规定;所谓“和海关税所列举的货物无关”,就是不得查禁合法商品的走私漏税。1858年5月10日密迪乐对宁波英商的通告说得更清楚。通告说,道台新设的那个局“对海关税则上未加列举的某种外国产品”按照条约和海关税则征收关税,“但是对海关税则所特加列举的任何物品都无权收费或征税”。所谓“某种外国产品”,就是按照海关税则所定对未列名商品征收从价5%的进口税。当时,从价5%的进口税相当于每箱25元。(428)
1858年5月25日,英国驻华公使包令批准密迪乐的安排。包令在发给密迪乐的训令里说,“陛下政府的愿望是(对鸦片)加征适中的关税,在此同时,对海关税则所列货物税的征收并不提供保护。……我已经建议额尔金勋爵批准其他领事(对鸦片)每箱征税25元。这就把鸦片列为条约所说未列名商品之列——但我们不能坚持一种特定税率。毫无疑问,适中的关税会比高税率更能保证税收,因为高税率将刺激鸦片走私”。(429)
1857年5月,福州地方当局照会英国驻福州领事说,鸦片是由洋船运进港口、卸入外国仓库、经洋行买办之手分销出去的。政府决定令买办登记销售数量,征收鸦片税,以便派员到洋行去收取。由于事事牵涉洋人,为防止产生纠纷,请领事馆派出适当人选加以协助。福州决定征收的税则是每箱48元。包令认为税率太高,应减为每箱25元。包令借此机会又出了新花样。他把江海关的洋税务司制度推广到其他四口去,已经活动了两年有半之久。这次,他提出要在福州实行上海那样的洋税务司制度,但又禁止任命领事馆的职员去干涉鸦片贸易。(430)包令的如意算盘没有得逞,福州当局的征税行动,结果不详。
1857年11月厦门地方当局照会英国驻厦门领事,说是今后洋商应向当局报告卸岸鸦片,并听候当局检查仓库所存鸦片数量,税则定为每箱48元。这个税则当然为包令所拒绝。包令训令英国领事说,进口鸦片的合法化是陛下政府所“深为关切”的事情,领事“应在交涉中以最好的条件”达到合法化的目的。1858年3月,厦门英国领事报告说,厦门对鸦片严格征税,每箱48元。(431)8个月后,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终于强迫清政府解决了鸦片贸易合法化和海关洋税务司制度两大问题。
以上就是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四口所谓“中国当局已为了税收把鸦片贸易置于合法基础之上”的简单经过。首先必须指出,尽管早在1851年正月,汤云松就已请求咸丰皇帝“变通烟禁酌收烟税”,清中央政府始终并未开放烟禁,直到1857年12月,怡良还斥责为增加税收而抽收鸦片厘金的主张为“显违谕旨”,“损国体”的行为。所谓“早在3年以前,条约口岸的中国当局就为了税收已把鸦片贸易置于合法的基础之上”云云,指的是1855年8月上海道台赵德辙对上海外商走私鸦片每箱征税25元的决定。这个决定是针对外商利用装鸦片的箱子走私进口硝石和走私出口生丝而发的,其目的在于防止走私非法商品的硝石和走私合法商品的生丝,根本不是“把鸦片贸易置于合法的基础之上”。而英籍税务司根据赵德辙的命令缉获25箱鸦片,则又受到三国领事“混合法庭”斥为“越权”。这就证明,三国领事不仅包庇鸦片走私,还包庇走私鸦片所掩蔽的其他合法和非法商品的走私。
上海以外,宁波、福州、厦门三口对鸦片征税的措施,无不遭到当地英国领事的阻挠破坏。这些阻挠破坏的目的,用包令的话说,就是要以“最好的条件”达到鸦片合法化的目的。然而不管“条约口岸的中国当局”如何征税,那也仅仅是地方当局的非正式措施,丝毫并不意味着北京的中央政府正式开放烟禁。1858年中英《通商章程》把鸦片称为“洋药”加以合法化,才由中央政府正式开禁,而《通商章程》却是在英国炮火之下签订的。综观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鸦片走私的全部历史以及中英关于鸦片问题的全部交涉经过,任何公正的历史学家都会一致得出结论:鸦片贸易的合法化乃是英国强加给中国的罪恶勾当,任何企图把英国人从这根耻辱柱上解救下来的尝试都是徒劳的。
鸦片贸易合法化以后的问题是如何征税。
参与天津谈判的美国代表卫三畏说,中国政府在不许这种毒品进口的问题上,“已经屈服”,“可尊敬的英国商人和政府,在可免于走私贩毒的污名了。”(432)
继璞鼎查任为驻华代表的德庇时说得很是动听:首先,只有这样,中国和英国的“善意谅解”,才可以“长远保持”。其次,是帮助中国政府增加税收。因为“如果使鸦片贸易合法化,那么,五口内的全部船只都将在领事的监督下征课关税,它们都得缴纳船钞”。第三,还可以防止中国白银外流。因为“嗣后对于鸦片,便可用商品来交换,纹银就不至于再行流出国外”。第四,它又可以禁绝海盗。因为“沿海的海盗行为,都是由于对鸦片的处处查处而产生的”。鸦片合法化了,不查禁了,海盗自然也就绝迹了。(433)
但是,在谈判过程中,关于鸦片合法化以后的征税一节,中国的代表最初提出的税率是每100斤征税60两。(434)英国的谈判代表把中国提出的税率砍掉了一半。英方说,税率高不能高过中国鸦片贩子会设法逃税的高度,低要低得使鸦片走私的人“也会放弃偷税输入的念头”。(435)美国代表列卫廉主张税率既要高到足以限制鸦片的供应,又要低到足以排除走私。这样就不但可以禁绝鸦片的非法走私,而且可以限制鸦片的合法贸易。但是,人们一望而知,只要低到足以排除走私,那么高到足以限制鸦片的供应,就是一句空话。
1861年,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在给总理衙门的禀帖和清单中,有这样一句话:“洋药之税不可太重,过重即令人随意走私漏税。”(436)由于《通商章程》中规定鸦片运入内地,“其如何征税,听凭中国办理”,他就拟了两套办法:一是“进口时征一次重税,即每箱〔百斤〕六十两,完税之后,准往各处,而不另征别税”;一是“进口时按〔每百斤三十两〕则例征税,俟洋药入内地后,由中国自行设法办理。”而他所拟的条例,实际上是有限制的后一套办法,即进口时卖主完纳正税30两,再由买主完纳子口半税15两,“即可在本府所属各州县售卖,而不重征税饷”。“一出本府交界运往别处,则凭地方官随时设法办理”。(437)这实际上就是在本府辖境以内,使鸦片等同于其他合法商品,任其自由泛滥。至于低税率的目的,当然不是为的增加中国的财政收入,而是为的推销鸦片。
在1869年中英修约谈判中,中国方面要求将鸦片进口关税由每100斤30两提高到50两。(438)在印度的英国鸦片贩子发出了一阵反对的叫嚣,说什么中国一提高鸦片进口税,印度政府鸦片收入的危机就要来临。“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让中国的偏向引入歧途,也不能让违背商业金融原则的考虑,把我们弄得晕头转向”。(439)为了免于“印度政府的鸦片收入危机”的来临,中国就得“以低于英国对中国的丝茶课税的税率,准予合法地输入”他们的毒品。(440)
鸦片合法化以后,鸦片的输入大为扩张。从《天津条约》签订以后到70年代开始(1859~1870)的12年间,香港每年鸦片进口由54000多担上升到95000多担,(441)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运进中国各口的。例如厦门,“鸦片贸易在进口中继续成为巨大的压倒一切的利益”。它在厦门一地的进口,一年达到300万元以上。其所以有这样的增长,是由于“现在只纳一个名义上的关税,就可以进口”。(442)天津、牛庄和烟台这3个新开口岸,吸引着众多的“上海白皮肤商人”,“这3个口岸的鸦片进口每年都在增加,因为那里的销售非常兴旺”。(443)汉口刚要开埠,美国鸦片贩子琼记洋行就派人前去了解,在那里“鸦片怎么卖,品种、价格、数量、季节,论箱还是论斤……”,(444)准备大干。通商口岸以外的广大内地,情况亦复如此。到了60年代后期,鸦片贩子“向内地中国人供应洋药就像供给口岸居民一样的自由”。(445)在签订《通商章程》以前,鸦片在东北地区,还十分生疏,现在则以“极大的速度发展到不祥和可怕的程度。”(446)
鸦片进口合法化,并没有消灭鸦片走私,而是更加猖獗了。就在《通商章程》把鸦片进口合法化的同年,香港英国殖民政府把鸦片在本地的加工零销,包给出价最高的包销者。这种包卖的零销鸦片,实际上有70%是走私到中国内地去的。(447)邻近香港的广州,“每有一箱鸦片在海关申报,便有四箱走私进口”。(448)60年代后期集中香港的鸦片,经广东、湖南走私到湖北武汉。(449)所有这些走私“之所以猖獗,完全是因为有一个坐落在〔中国〕海岸两英里以内的英国自由港(香港)作为基地的原故”。(450)当1842年璞鼎查最初提出鸦片合法化之时,大鸦片贩子詹姆士·马地臣对此还有点担忧,认为“如果严厉执行就会把鸦片贸易局限于香港,因之,势必大大限制鸦片的消费量”。(451)这个顾虑现在可以完全解除了。
但是,鸦片对中国人民的毒害,从此更加泛滥了。50年代中期,人们估计中国吸食鸦片的人约在200万~300万之间,(452)而在鸦片合法化以后,不过一二十年的光景,数字直线上升。60年代中期,台湾“几乎所有各阶层居民都吸食鸦片”。(453)东北自“牛庄开放对外通商以来,本省吸食鸦片的人数增加了两倍”。(454)到了70年代中期以后,有人估计,中国吸食鸦片的人数,已经达到成年男子的三分之一。(455)有的认为甚至占全部成年人口的一半。(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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