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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办的职能及其资本积累

时间:2023-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买办的职能及其资本积累从媒介中外贸易上说,买办制度是掮客制度的发展。这种看银师实际已兼具买办的职能。宝顺洋行买办徐润在学徒期间,每月仅得工资10元,经过10年,才递增至50元,到1861年升任总买办后,他主持的买办间全体人员,每月工资也不过480元。许多买办之所以向洋行领取工资,成为买办,目的还在借此取得洋行雇员的身份,从而得到外国侵略势力的庇护。

三、买办的职能及其资本积累

从媒介中外贸易上说,买办制度是掮客制度的发展。掮客既然从沟通买卖的临时性中介人上升为经理买卖的经常代理人,甚至和洋行合资经营某种行号,那么,他们实质上便已成为代理洋行买卖的经常性买办人物。事实上,有不少买办便是由掮客转化而来的。例如,广东人林阿钦,本来就是一个茶叶掮客,福州所有和怡和洋行进行交易的11家茶行,都必须通过林阿钦才能成交。后来,林阿钦终于成为福州怡和洋行的买办。(1108)不过,大批买办,主要并不是由掮客转化而来,而是另有来源。

(一)买办人物和买办制度

在五口通商初期,买办仍然是凭口舌腰脚为外商服务的仆役头目,按商船买办和洋行买办的不同,分别为外商负责进出口商品的打包、解包、装货、卸货、检验等行外杂务和采买物料、备办伙食、招雇工役、看守金库等行内杂务。(1109)他们多半是旧日在广州和外商久有交往的人物。直到70年代初期,还有记载说,上海洋行的买办,“半皆粤人为之”。(1110)不过,至迟到50年代,江浙人,特别是长于做生意的宁波人,纷纷投身于买办。1850年前后,上海怡和洋行的买办杨坊、汇丰银行的买办王槐山都是宁波人,旗昌轮船公司的买办陈竹坪是浙江湖州人。(1111)著名丝业中心南浔镇也出了不少买办。(1112)在汉口,有许多广东买办,也有许多宁波买办;在“招徕货运,出售洋货”方面,宁波买办且具有决定性的作用。(1113)

第一代买办采取学徒制培养第二代买办。到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增开通商口岸,买办成为紧缺人才。所以在上海,一个英国人就开设“英字话馆”,(1114)培养英语买办;一个法国人则设塾教授英、法、意三种外语买办;(1115)由外商资助的教会团体,也“介绍教友中之有才能者”,向洋行输送买办,不少教友因当买办而“积巨资,多成一时之豪富”。(1116)

起初,凡通“夷语者”,只消向洋行提供“保证书”,或者和洋行签订“合同”,就能入行充当买办。随着洋行赋予买办职能的扩大,洋行便要求买办提供更大的保证,在“保证书”之外,还需有殷实铺保或人保。(1117)铺保或人保,亦称“荐保”。一般“行伙(买办)皆有荐保”,“若无荐保,必须本行东相信,始托其代办”。(1118)汉口有些洋商在招收买办时,要求买办首先应是一名商人,(1119)例如该埠兆丰洋行(Hogg & Co.)的买办冯阿林(Fong Alum)就是一名茶商。(1120)汉口如此,其他口岸,特别是上海更加普遍。此外,也有以“保金”作保的。例如,1867年沙逊洋行买办陈荫棠就以垫付洋东亏空银12000两为条件,取得该行的买办身份。(1121)这就无异于以现金买得买办身分,是一种买办和洋行的资本结合方式。当买办能很快发大财,所以有些人便借债以买得买办身份。史料记载,有的人要充当商船买办,但“两手空空,万难摒挡”,因而在接手之初,必须“借银以支销一切”。(1122)

随着洋行经营范围的扩大,所需买办增加。经营轮船航运业的洋行,每艘船上都需要配以买办。洋行的总行需要买办,其各口分行需要买办,其各个附属企业也需要买办。60年代中叶,宝顺洋行在香港、广州、厦门、上海、汕头、福州、镇江、九江、宁波、汉口、天津、烟台、牛庄、淡水、打狗、基隆各地都设有据点,(1123)各据点都设有买办,例如,天津是亚培、徐子荣,牛庄是陈洛明,镇江是黄墨砚,九江是徐渭南、郑济东,汉口是盛恒山、杨辉山,烟台是梁枝,等等。所有这些买办都归总买办徐润统率,都向徐润“通报市面新闻并各货交易行情”,特别是以洋药为名的鸦片价目,“上落尤大,此事更当认真考查”。(1124)所谓“总买办”显然就是代表洋行统率所有买办的总头目。

在总买办之下,设有“副买办”或“帮买办”等各色名目的华籍雇员,他们都向总买办领取薪资,可见是直接受命于总买办的助手。(1125)此外,洋行为了鉴定白银的成色、真伪,还雇有“看银师”。看银师虽直接向洋行领取薪资,其人选则往往由买办确定,因而又是买办的另一助手。(1126)曾经有这样的情况,即洋行为了缩小买办的职权,企图利用掮客媒介生意,把买办降低为看银师。这就表明看银师在洋行雇员中的地位,仅次于买办。(1127)

看银师的职责,一般虽以鉴定白银成色为主,但他们往往和钱庄保持密切关系,可以为洋行调拨资金,通融现款,以致有些外商缺乏看银师,“贸易即无法进行”。(1128)在没有买办的情况下,看银师也能出头为外商经纪买卖。(1129)这种看银师实际已兼具买办的职能。不过在更多的情况下,买办也同时具备看银师的职能,而看银师则难以取代买办。至于其他华籍雇员如学徒、工力等,不用说都由买办招雇,向买办支薪。(1130)这样,洋行便有了一套以总买办、副买办、看银师以及其他雇员所组成的一个雇员班子,叫做“买办间”或“华账房”,备有自己的办公房屋。琼记洋行的“买办间”拥有看银、出纳、会计、仓库保管员、听差和苦力等人员,“洋行老板对这一套从不过问”。(1131)唐廷枢的买办间扩大到这样,以致怡和洋行的航运业务经理机构也设在他的买办间里。(1132)买办间的人数可以比洋行的行员还要多。例如,1860年在琼记洋行的香港总行里,外商行员不过8人,而买办间则多至30人;这家洋行的上海分行,外商行员不过6人,而买办间则多至20人;其广州分行,外商只有1人,而买办间也多至20人。(1133)然而洋人只要控制总买办,就能驾驭总买办之下的全套人马。

作为仆役头目的买办,工资极低。宝顺洋行买办徐润在学徒期间,每月仅得工资10元,经过10年,才递增至50元,到1861年升任总买办后,他主持的买办间全体人员,每月工资也不过480元。(1134)有些小洋行的买办,每月仅得工资25元。(1135)但洋行老板对这样的低工资还要加以克扣。例如旗昌老板就以买办刘森的私下收入丰厚为借口,剥夺了他应得的买办收入。(1136)而买办也并不把工资当做收入的主要来源。许多买办之所以向洋行领取工资,成为买办,目的还在借此取得洋行雇员的身份,从而得到外国侵略势力的庇护。(1137)

(二)买办资本的积累方式

微薄的工资收入,无论如何不可能使买办“积巨资,多成一时之豪富”。他们凭其对洋东的无限忠诚,获得了洋东的充分信任,从而洋东便放手让他们充当买卖代理人,给以经手佣金;洋东支持他们自立行号,直接为洋行的购销服务,从而取得利润收入;洋东还让他们保管金库,使他们在周转资金上有机会取得利息收入。代理佣金、行号利润和资金利息是买办积累资本的三大主要来源。

1.代理买卖的佣金收入。19世纪70年代以前,外国侵略势力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无非是收购土产和推销洋货两大类。以收购土产而论,早在40年代末期,外商就已把在广州实行过的办法,即派遣中国人按照合同到内地去收购茶叶运到上海了。(1138)这种办法,风险很小,保费很低,有时不过2.5%而已。(1139)这种为外商进入内地收购土产的人物,便是买办。1853年,上海旗昌洋行首次派遣掮客深入武夷山区去收购茶叶,极为成功。紧接着,怡和、宝顺、琼记等行便接踵而至,派遣掮客或买办深入武夷。时隔不久,旗昌和琼记两家在福州所收的茶叶,就都依靠买办“定期巡视,核实市场情况了”。(1140)60年代的记载表明,洋行派遣买办到内地收购土产,诸凡议定价格、签订合同、支付款项、接收货物等,都由买办全权办理,就连内地华商是否信实可靠,也都靠买办判断和保证。(1141)怡和洋行的每一笔生丝交易,都由买办先和华商说定,然后再由行东承诺。(1142)

在推销洋货方面,洋行也无不惟买办是赖。这一时期,进口洋货的最大项是鸦片,其次是棉纺织品,在广州,洋行很早就把大部分鸦片和其他洋货都交给买办去推销,(1143)在其他各口,洋行舍此也别无其他推销办法。不仅如此,以出租轮船为业的复升洋行(Chapman & Co.),把船只出租的租价也交由买办决定,对承租华商的信用也由买办作保。(1144)总之,“洋行把所有签订贸易合同的权力都交给它们的买办”。(1145)历史文献上充满了这样的记载:洋行进出口商品的成交,都要首先征得买办的同意,(1146)在买办定出商品价格以前,洋行“既不能买,也不能卖”;(1147)洋行的买卖,“不通过买办经手,总是办不成的”;(1148)买办担保所有跟洋行打交道的中国商人稳妥可靠;买办在洋行和中国商人打交道方面,所做的事情,比洋行老板要多得多;(1149)琼记洋行的老板说,“要我数一数买办不干什么,远比数一数他干什么要容易得多”。(1150)因此,当时人们便把买办看成是洋行的“独家代理人”。(1151)汉口大茶叶出口商万益洋行的买办,甚至被称为该洋行老板的“人格和信用的化身”。(1152)

买办以无限忠诚换得洋行的无限信任。他们既然成为洋行的“独家代理人”,成为洋行老板的“人格和信用的化身”,那么,他们对洋行也就很自然地由金库看守人上升为现金出纳人。

有一条记载说,洋行对买办所经手的商品,诸凡清点、加封、上船等手续都不到现场监督,从来没有发现分量不足的问题,金银行情经常波动,洋行并不查账,顶多也不过发现“有些劣质银元需要退换而已”。(1153)外国在华最早开设的一家银行(丽如银行),就把“看管存放的每天结余款项”定为买办的职责之一。(1154)琼记洋行的买办,负担保管现金,一切开支都由他支付。(1155)贝德福洋行的现金,由买办保管,洋东连一个铜板也不经手。(1156)在60年代,外商习惯上已不随身携带现金,需要支付现金时,只需开一张“买办支票”,收款人便可据以向买办领得现金。(1157)贝德福洋行老板勃吉斯(Burgess)需要付现时,只需写一张便条,收款人便可持条向他的买办劳生领取现金了。(1158)买办支付现金,常常是通过钱庄办理的。洋行对钱庄庄票的信用,只要买办认为可靠,便不须其他保证。(1159)反之,庄票如得不到买办的保证,就很难得到洋行的信任。(1160)买办在需要现款时,可以代表洋行向钱庄借贷,(1161)而当他以洋行名义向钱庄借贷时,又根本不需要征得洋行的同意。(1162)

买办充当洋行的买卖代理人,当然要从洋行取得报酬,这就是佣金。佣金名目繁多,参差不齐。例如,有媒介生意的佣金,有保证华商信用的佣金,(1163)还有“销价差额佣金”,等等。所谓“销价差额佣金”,是指洋货销售价格超过规定水平才能取得的佣金。这种佣金是洋商刺激买办扩大洋货销售的手段。上海仁记洋行雇用买办阿吴(A-Wo)的合同上所附的“佣金收入表”就明确规定,当1匹洋布的售价超过2两时,阿吴就可得佣金4钱,否则不付佣金。(1164)洋行一面以佣金刺激买办全力为他们效力,一面又尽量压低佣金。1864年9月23日,“上海洋商总会”借口避免所谓“佣金的混乱”,联合规定丝、茶、鸦片等几项商品的佣金为3%,其他几项商品为5 %,(1165)一般佣金率不过2%~3%,即使如此,洋商还嫌佣金“过高”。(1166)上海以外其他口岸的佣金更低。例如天津的匹头佣金仅1%,其他商品一般也不相上下。(1167)上面的情况说明,买办积累资本的一个主要来源就是经理洋行买卖所得的佣金。买办作为一个买办,他们只是洋行的一名雇员,是人身结合关系,而非资本结合关系,但是作为买卖的代理人,他们是通过为洋行资本积累方式,以积累自己资本的。

2.自立行号的利润收入。买办以洋行买办的身份代理洋行买卖,这种身份并不禁止买办自立行号,获取利润。买办自立行号,一般都和他的雇主“经营同样的商品”,“插手贸易场中的一切买卖”。(1168)在上海,所有的外国洋行几乎没有一家不进口鸦片,从而洋行买办也就争着做鸦片生意。(1169)上海丽如银行经营银元生意,它的买办阿兴(Sheen)也买卖银元,同时经营鸦片生意,每年营业额高达300万~500万元。(1170)

表面看来,买办既为洋行代理买卖,自己又经营同样业务,似乎彼此存在着竞争和矛盾。实际上,洋行不经买办的媒介,既不能买,也不能卖;而华商则无力进入外国市场。双方都必须通过买办经手。买办自立行号,主要经营洋行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买卖,和洋行直接对手交易;或者经营洋行从事进出口贸易所需要的各种辅助行业,和洋行直接挂钩。总之,他们的投资方向和经营方针都是为洋行服务的。他们的行号,和洋行存在着高度的利益一致性。对于洋行来说,和买办的行号对手交易和经过买办和其他华商交易,不仅没有差异,亦且更加方便。这些行号在名义上虽是中国人所设的独立行号,实质上却已无异于洋行的分支机构。

天津旗昌洋行买办刘森开有三家行号,其中两家买卖商品,和旗昌对手交易;一家为旗昌经纪生意,收取佣金。旗昌还为刘森的行号提供资金,目的就在于借助刘森的活动能力以开展旗昌在上海至天津航线上的轮船运输和贸易活动。据刘森说,他和旗昌曾经成立协议,凡他的行号所得利润,“一钱归我,一钱归旗昌”。(1171)这就是说,刘森开设的三家行号,形式上是中国人的独立经营,实际上却和旗昌融为一体,至于旗昌利用刘森的活动能力,在上海至天津航线上所取得的航运和贸易利益,则又是刘森行号以外的收入。

上海仁记洋行(Gibb,Livingston & Co.)的买办徐荫三开设谦泰利炒茶栈,得到了仁记的支持,原因就在于这个茶栈,为仁记收购茶叶提供了方便。(1172)就是因为买办在买和卖两方面都比外国人自己做起来更为有利,(1173)所以在汉口,“洋行要求买办首先必须是一个商人”。(1174)因此,洋行对于买办自立行号,不仅是默许的,而且是支持的。例如,上海汇隆银行经营汇票生意,它的买办周金贵(Chou Gin Kwei)也买卖汇票。周的这些买卖,“是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汇隆老板认为那是“买办的私事”,不加干涉。(1175)徐润在1861~1868年担任宝顺洋行买办期间,自设许多行号,从来没有受到宝顺的干涉,反而得到宝顺的支持。(1176)买办所立行号,得到洋行的支持,当然是因为买办所立行号和洋行具有利益的一致性。简单说,这就是“买办发了财,洋行也就繁荣了”;(1177)或者说,“买办为洋行赚了钱,也就是为自己赚了钱”。(1178)

必须指出,“买办发了财”并不是单纯运用经济规律进行经济活动所取得的利益,其中包含着相当成分的暴力强制性。他们依仗洋人势力行动的这种暴力强制性有时猖狂得和外国人并无二致。

这一时期,外国亡命之徒,在中国沿海进行海盗掳掠,而又组织所谓“护航队”,强迫中国商船交出买路钱。泰源洋行的买办吴豪泉就公然威胁华商,说什么华船必须由他护航,“如有不遵者,即差兵船往剿”。(1179)外国人口贩子掠卖华工,同孚洋行的买办陆富成也设馆拐骗华工。(1180)曾经当过洋行买办的许浚光在澄海和潮阳两县交界处的妈屿“开设行店,名为贸易,实则私贩人口出洋”。1863年,许浚光又在汕头开设福源行,“依恃曾当洋行买办,藉势横霸,动辄从中播弄,遇事武断挟制,历年汕头一带私贩人口出洋之案,该贩无不包庇,被拐人口,畏其报复,莫敢控告”。(1181)

一个已经去职的买办,竟然“依恃曾当洋行买办”的身份,“藉势横霸”,以致被拐人口之家,也“畏其报复,莫敢控告”。那么,现任买办的威风,当然就更大了。例如,旗昌洋行的买办刘森,就“仗恃洋行,捏称美国成本,蒙混照会,以势压理,扰累商民”,而美国领事也扬言,“刘树滋(即刘森)即旗昌行”,“凡刘之生意,莫非(旗昌老板)莫鄂(T.Moore)之生意”。(1182)买办有了威风,自己做起生意来,不论是否经营和洋东一样的生意,都会无往而不利。

就是由于买办人物具有特殊的威风,所以他们的人数迅速膨胀,他们自立行号,遍及贸易领域的各个方面。早在1846年的《香港年历》上,就已出现一个买办阿高(Acow)开设的阿高行(Acow & Co.)。(1183)进入50年代以后,贝德福洋行的买办马劳生就开设一家钱庄,(1184)怡和洋行的买办林钦也开设一家福兴隆行。(1185)到了60年代,买办自立行号,已成为普遍现象。林钦又和怡和洋行的另一个买办唐廷枢合伙开设廉慎安茶栈。(1186)汉口宝顺洋行的第一任买办王恒山,就是著名茶栈鸿遇顺的老板。(1187)在上海有不少买办自立生丝行号,其中有一个拥有两个字号,(1188)另一家的字号,则“闻名全上海”。(1189)上海宝顺的著名买办郑观应在江西和福建开设揽载行,为宝顺和其他洋行揽载服务。(1190)上海旗昌洋行的买办龙平尧本来是平祥(Ping Heong)和瑞祥(Loey Heong)两家著名生丝商人,和旗昌有密切往来,1887年投入旗昌充任买办后,为旗昌收购生丝,当然就更加顺手了。(1191)

大买办徐润和唐廷枢是依靠经理洋行买卖的佣金和自立行号的利润发财致富的突出典型。徐润在当上宝顺洋行买办的前两年(1859),本已和宝顺的买办曾继圃合开了一家“包办各洋行丝、茶、棉花生意”的绍祥字号,(1192)另外还开了一家敦茂钱庄;次年又在温州开设润立生茶号,为洋行收购茶叶;由于茶叶生意利润优厚,徐便在河口、宁波、宁州等茶叶集散地开设润立清、福德泉、永茂合、祥记等茶号;1861年,徐润由“帮账”升任买办以后,进一步扩大投资,先后开设宝顺丝茶土号和顺兴、川汉各号,经营茶叶、生丝、烟叶、白蜡、黄白麻、桐油等各种土产的收购和推销鸦片;还开设一家协记钱庄、一家元昌绸庄和一家成号布店。总计徐润在任职宝顺买办的七八年内,自行开设的行号不下十三四家。(1193)这些行号如果不是和洋行对手交易的买办性企业,也是接受洋行直接庇护或控制的买办化企业。

怡和洋行买办唐廷枢兄弟多人都是买办,都自立行号。唐廷枢本人起初在上海开设修华号棉花行,(1194)后和他人合伙开设谦慎安茶栈。这个茶栈在内地分设有七家茶庄。(1195)又和别人伙开泰和、泰生、清益三家钱庄;此外,他还投资于轮运、典当和盐业;他的商业活动遍及上海、镇江、扬州、汉口、天津和许多内地较小城镇。唐廷枢之弟唐瑞枝、唐国泰都是怡和洋行的买办,都是茶栈老板。(1196)唐廷枢之兄唐茂枝,则一面接替其弟在怡和的买办职位,一面又是他的“权益代表”。(1197)

唐廷枢投资于公正、北清两家轮船公司,担任董事以后,向旗昌老板表白说:“你可以完全放心,只要我还有幸能为你服务,我就尽我最大的努力照顾好你的行号和利益。”(1198)这就是说,只要他担任旗昌洋行的买办,不管他投资于什么企业,他都要照顾好旗昌的利益。由此可见,唐廷枢对于洋东是多么忠诚。

买办对于洋东的无限忠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买办能“积巨资,多成一时之豪富”,就是通过为洋行积累资本的方式积累起自己的资本。所以历史上便出现这样的现象,徐荫三的谦泰利炒茶栈和他的仁记洋行买办职位共进退,到他辞去仁记的买办职位以后,这家炒茶栈也就宣告歇业。(1199)1871年,上海谣传怡和不久即将闭歇,唐廷枢的买办职位难保,因而他开设的三家钱庄便在债主的压力下被迫清算。(1200)1873年,天津谣传旗昌洋行将调换买办,因而刘森所开设的行号也被迫宣告破产。(1201)买办的企业随着他们买办职位的解除,甚至只是谣传洋行闭歇或撤换买办就歇业或破产,突出表明了买办的资本积累和外国入侵势力结成了多么密切的关系。

买办通过为洋行积累资本的方式为自己积累起来的资本,数量肯定很大,史料表明,有的买办,本来腰兜只有百把元的资金,当上买办以后不久,就积累到数千元。(1202)一个每月工资只有25元的买办,6年后就变成为成千上万的富翁。(1203)福州南台茶叶贸易中的买办,“皆起家巨万”。(1204)1859年的资料透露,香港的买办,通常都拥有四五万元的资本,其中有两个号称10万元以上。(1205)60年代末叶,上海的英国领事透露,买办资本,几年之间即可加倍,甚至增至4倍。(1206)总之,凡人一当买办,便能很快大发横财。香山陈守善和徐玉林两人都因依附洋人致富百万。陈守善在澳门租买地皮,建屋收租,每日〔月?〕就可得银百余两。徐玉林专门雇佣查看坟地风水的“地师”,“岁修”竟至万金。(1207)

3.周转资金的利息收入。上文多次提到买办开设钱庄。钱庄这种中国古老的金融机构,在周转市场资金上发挥很大的作用,买办代理洋行买卖或者自立行号为洋行服务而又成为洋行的金库保管和现金出纳员,自然和钱庄发生密切关系,进而投资于钱庄。

在40~50年代之交,上海的第一批大买办中的杨坊就开设有名的泰记钱庄。(1208)他的密友丁健彰(译音)在50年代进入贝德福洋行前就已开有荣丰(译音)钱庄。(1209)这个洋行的另一名买办马罗山(译音)也是一个“非常机灵的生意人和钱庄老板”。(1210)50年代后期,上海李百里洋行(Shaw Bland& Co.)的买办是永协丰(译音)钱庄的大股东。(1211)到了60年代,向钱庄投资的买办日益增多。前面说过,大买办徐润开有敦茂和协记两家钱庄,大买办唐廷枢开有三家钱庄。汇丰银行第一任买办王槐山出身于钱庄业。(1212)继王槐山之后任汇丰买办的席正甫,在担任买办之前就插足于钱庄,到担任买办之后,又继续在银钱业中“拥有势力”。(1213)在上海以外的其他通商口岸,存在着同样情况。例如汉口,开埠后只过了4年,“洋行买办在本地银号中就已拥有广泛的权益”。(1214)又如天津,最老的一名买办就是当地的一名钱商。(1215)

买办投资于钱庄,为的是从钱庄和外国银行、洋行的资金周转上,通过为外国入侵势力积累资本的方式以积累自己的资本。他们周转资金的手段是用钱庄的庄票供给洋行作为支付手段或者以现金保管员的身份,利用洋行资金,周转取息。

在上海,唐廷枢在担任怡和洋行买办期间,经常利用他所保管的怡和金库中未到期的庄票贴现,周转茶栈生意,他的手法之严密,就连怡和老板也感到惊讶。(1216)琼记洋行的买办利用保管琼记金库的机会,一方面把琼记的现金存入自己往来的钱庄生息,一方面又以生息的存款开出延期支付的庄票以支付琼记应付的开支。(1217)上海的许多外国银行和洋行对自己买办的投机买卖,进行押放。(1218)在汉口,外国银行或洋行接受的庄票,不仅是由买办担保的,而且往往就是由买办自己的钱庄开出的,(1219)而洋行接受的庄票,不仅“未到期前,任凭买办使用”,(1220)就是到期以后的款项,也经常留在买办手中,(1221)放任买办用以周转资金,赚取利息。天津旗昌洋行甚至为它的买办刘森在天津和上海两处开设行号,垫付资金,(1222)而琼记洋行老板也说过,他的买办在钱庄有往来账目,“随时为我准备巨额款项”。(1223)许多买办经常向钱庄通融款项,替洋行清偿债务,不少买办又在洋行的企业里投放资本。(1224)总之,在资金周转上,洋行、买办和钱庄三者融为一体。

买办利用这种融为一体的关系,周转资金,当然从中赚得利息。琼记洋行的买办用琼记的现金存放钱庄所得的利息,10倍于他的年薪。(1225)上海汇丰银行的买办王槐山,本来只是钱庄的一名“庄伙”,谈不上有多大资本。此人就任汇丰买办后,为汇丰存款放息,“岁存庄家(汇丰)何止数百万,汇丰获息无算,王亦骤富”。(1226)怡和洋行买办金紫奎用怡和钱庄的资金为怡和包揽生丝生意,连应得的佣金也不要。他说,“我手中经常有怡和的大笔资金,因此,我才不去向他们要佣金哩”。(1227)可见买办在资金周转上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是何等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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