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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治腐败和抗租

时间:2023-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吏治腐败和抗租、抗粮斗争的高涨鸦片战争时,广东民间流传一个说法:“官怕洋鬼,洋鬼怕百姓。”这就是说,吏治的腐败乃是引起“滋事”的导火线。清政府吏治的腐败,表现在许多方面。封建政府和人民的关系,直接表现为州县官对人民的关系。仅以《清实录》所载的计算,这10年间大规模的集体行动次数,就和前此40年的次数相当。其邻县慈溪的佃户,一再响应,采取类似行动。

四、吏治腐败和抗租、抗粮斗争的高涨

鸦片战争时,广东民间流传一个说法:“官怕洋鬼,洋鬼怕百姓。”这个说法,生动地反映了“清王朝的声威一遇到不列颠的枪炮就扫地以尽,天朝帝国万世长存的迷信受到了致命的打击”。(240)既然为官府所畏惧的洋人还畏惧老百姓,那么老百姓就更无所畏惧了。这种精神上的解放,鼓舞了人民群众起而进行反压迫、反剥削的斗争。当时有人指出:“大凡愚民滋事,半由地方官激变而成,或因苛派相争,或因浮收起衅;始而乌合,继乃鸱张”。(241)这就是说,吏治的腐败乃是引起“滋事”的导火线。

清政府吏治的腐败,表现在许多方面。为叙述方便起见,前面我们已对赋役征派、河工作弊等方面有所叙说。下面再作为一个突出问题,稍加论列。起义农民多以反贪官相号召,并由反贪官发展为反清王朝的全面统治的。

(一)吏治腐败

清王朝立国之初,责成中央、地方大员的职责,在于安民、兴利、除弊;力求树立“惩贪”、“以清廉为本”的吏治风尚;(242)到了200年后的鸦片战争前后一二十年间,官场风气“以畏葸为慎,以柔靡为恭”,“守成者多,有为者少”。京官通病,一“退缩”,二“琐屑”;外官通病,一“敷衍”,二“颟顸”。“章奏粉饰,而语无归宿”。通国“十余年间,九卿无一人陈时政之得失,司道无一人析言地方之利病,相率缄默”,(243)有人历述当官的精神状态和一般习气是,“或假详慎之名,以开诿卸;或饰持重之意,以蹈萎靡;或畏阻于当前,或回避于事后;或图小效而为粉饰,或处大事而少担当。总之,事无大小,幸无纠察,则悠忽以便取安;迨奉严谕,始张皇以求塞责”。(244)“中外臣工,皆有牢不可破之积习,滔滔皆是,不谋而合。养尊处优,弥缝讳饰,瞻徇依违,规避迁就,封疆之积习也。藩司但课钱粮,不讲吏治之优劣;臬司但稽案牍,不顾地方之利病;监司但问节寿,不问属吏之贤否,此司道之积习也。上媚大吏,下悦同僚,苟且偷安,侵凌img126削,恣为奸滥,罔上营私,府、厅、州、县之积习也。克扣粮饷,巧取陋规,贪藉空名,视为利薮。不谙营阵,不讲战守,不修器械,不事教演,无事则坐享安荣,有警则闻风胆落,行伍之积习也。其在京大小官员,……岂无一二矫矫自好之士,而时宜不合,往往困顿终身。遂使人人动色相戒”。(245)州县官贪污舞弊尤为恶化。有人说,“古之州、县,未必皆廉明正直;……今之为州县者,未必皆贪酷暴虐,无如上司婪索,书吏刁诈”。“设有非分之事,总可馈送。上司既受其贿,不得不包涵”。(246)而最高当局的道光皇帝,则加以宽纵。从上到下,整个封建官僚机器腐朽败坏了。

最接近人民的官僚是州县官。所谓“天下者州县之所积也。”州县官最亲民。封建政府和人民的关系,直接表现为州县官对人民的关系。

州县官的本职,原广泛及于禁暴、安民、农桑、学校、征课、治安等方面;概括言之,是“抚”和“征”。他们的首要职责落在“征”上,即催科赋役。这是既与国家财政收入有关,也与他们的个人利益(政治上的考成,经济上的营私)有关的事情。实际上他们往往“不理民事,不问疾苦,动辄与民为难。”(247)一贪二酷,成为常例。每值征粮,“州县以粮书为爪牙”,“粮书以黎庶为鱼肉”。(248)“民之完纳愈苦,官之追呼亦愈酷”。有人说:“吏役四出,昼夜追比;鞭扑满堂,血肉狼藉”;“鱼肉百姓,巧诛横索”;“或本家不能完,则锁拿同族之殷实者,而责之代纳;甚或锁其亲戚,押其邻里”。(249)还有更残酷的。例如在贵州、甘肃,“州县浮勒太甚,吏胥因缘为奸”;民间稍有怨言,地方官便“纵勇扰民”。

作为“抚”民之官的州县官,遇有民事纠纷,理该秉公处理。可是,其时贿赂公行,刑以贿免;奸吏舞弊,蠹役诈赃,甚或结党营私,擅作威福;并滥用非刑,押毙无辜,不一而足。就维持治安的捕务说,州县为求不碍自己的考成,讳饰盗案;不只“缉捕不力,反或挟嫌诬害善良”。(250)设若迫于命令,不得不作追捕,每每“先期出示”;“比至其地”,则明知故纵,捏称“盗遁”。然后,“官吏则焚烧附近之民房示威”,“差役则讹索事主之财物,满载而后归”。(251)终至发展成“州县吏役,纵匪殃民”,(252)习以为常。

(二)抗租抗粮斗争的高涨

农民的抗租斗争,从19世纪30年代起,开始出现日渐高涨的趋势。到了40年代,由于地主的加重租额和农民的觉醒,南、北各省的抗租斗争蓬勃开展,尤其是集体的抗租斗争大为增加。仅以《清实录》所载的计算,这10年间大规模的集体行动次数,就和前此40年(1800~1839)的次数相当。

在这10年里,浙西的杭州、嘉兴、湖州3府,浙东的绍兴、宁波2府,和江苏的苏州、松江、太仓2府1州,几乎每年都有抗租大案。1840年冬,浙江秀水佃户拒交地租,对素来“盘剥佃户苛刻”的地主沈某,“聚众拆毁”其住家房屋。(253)次年,秀水镇西乡人“虞阿南倡议抗租”,“胁众”千余人,并号召邻圩戽水于田,钉栅于滨,拦截催租船只的进路。(254)同年山阴等县有所谓“刁佃”“抗租抢夺之事”;杭州、湖州两府属,也接连发生借灾“聚众抗租”、“讹诈抢夺”的事件。(255)1844年,余姚的佃户胡阿八等发动抗租,“业户催租”便持械对抗;到了1848年,他们更“结群毁富门”,对于平日收租苛刻的地主,给以严厉的打击。其邻县慈溪的佃户,一再响应,采取类似行动。(256)

1842年,江苏苏、松两府农民向地方当局请愿“酌减”租额,遭到“查禁”,便径自“勒令”业户减让租额。其中昭文县由徐二蛮等首倡,“聚众”焚烧运丁船只,并打毁业户多家。(257)1845年前后,太仓州滨海县乡民连续展开斗争,“勒令各业户”减收地租,并以打毁地主房屋相威慑。(258)1846年,昭文东乡一带佃农,因地主抬价收租,“心怀不甘”,在佃户张荣荣等倡导下,写贴揭帖,“挟制各业户减价收租”。地主置之不理,佃户集众打毁业户房屋36家。(259)

其他各省,包括台湾在内,也连年发生大小不一,激烈程度不同的抗租斗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是湘西苗民抗交屯田的“屯租”;二是蒙古科尔沁旗佃户的抗欠地租。

湘西凤凰、永绥、乾州、保靖、古丈坪4厅1县是苗族聚居地区。在嘉庆初年置有大量屯田,“召佃耕种纳租”,以资军食。(260)屯租比民业佃租为轻,与钱粮相比则倍重。鸦片战争后,广大苗民群众境况日益恶化,无力完纳屯租的一年比一年增多。到了1844年,在乾州有被官府污蔑为“痞苗”的石观保等人,曾“伙众挟制”,抗交屯租;不过当年由于“附众无多”,未能取得胜利。1846年冬,石观保“伙党渐盛”,到1847年冬,“聚众千人”,举行“烧毁仓廒”的暴动,终于迫使清政府作出一些让步,许“新旧佃欠,分别豁免”,并减让屯租额10%。(261)

1849年,蒙古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后旗昌图额尔厅的蒙、汉佃户不堪蒙古王公地主的加重剥削,在吴保泰等人倡导之下,“抗欠地租”,“延不交纳”;(262)持续到1852年,蒙古王公地主与地方官府相勾结,企图用暴力镇压,抗租佃户随即针锋相对地转化为武装暴动。

抗租的斗争对象本只是收租地主,由于官府“派差缉拿”,群众便把矛头指向官府。如1845年江苏昭文佃户贴出布告,“勒令各业户减收麦租”;地方官派差捕人,农民便鸣锣集众拒捕。(263)同年,常熟佃户向官府请愿,要求减租不遂,便捣毁县署。当时江苏巡抚李星沅调兵近千名进行弹压,农民乃集数千人手执农器,抗拒3个多月。(264)

在40年代前期,苏浙各地佃农抗租的目的仅在减轻租额,一般要求减轻40%~50%。例如1841年浙江的秀水佃户虞阿南、倪福元等“会齐”各庄佃户决议:“每租米一石,只准还谷六斗”,如“业户不依”,则“齐心抗欠”。(265)1842年,江苏华亭佃农展开抗租斗争,“欲令业户让租一半”。

这些年间的抗租斗争,还表明佃农具有较高的斗争艺术。他们的斗争有组织、有计划,有理、有节。例如,1842年,江苏华亭、娄县就涌现出马洪洲等群众领袖。他们首先利用庙会宣传抗租的必要性,接着便在县属各村串连,组织群众,公议决定勒令地主答应减轻租额;并商定了行动计划:“以鸣锣为号,务须齐集”。他们选定以官僚地主徐行、倪楷两家为“先行勒让”的对象;若不从,便以“打毁〔器皿〕唬吓,使各畏惧”,但不伤人。在行动中,他们除把倪楷换为文生冯某作为斗争对象外,一切都照预定步骤进行。他们的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后,紧接着“逼令”徐、冯两家,“出具让租若干字据”,使往“各处粘贴”,(266)以扩大影响。

佃户群众在实践中提高了斗争艺术,使封建官府“不胜骇异”。地方官运用暴力镇压,群众便“焚烧运丁船只”。清廷曾命令对他们“认真查拿,不可姑息”;江苏当局也认为此风断不可长,亟宜严加惩创。但是,他们面对手执农具严阵以待的农民群众,无可奈何地首鼠两端,虽“调兵往捕”,更怕“别滋事端”,而不敢贸然行动。(267)这些情况说明了佃农既意识到阶级的团结力量是和封建政府作斗争的有力武器,又暴露了封建统治力量的虚弱。

在鸦片战争后10年间,田赋征收定额虽未提高,但“银钱转折”,或“银谷转折”,却使实际负担提高了。加上地方州县的苛敛,吏胥的讹索,而且动辄滥用国家机器实施暴力强制,抗粮斗争也急剧高涨。在某些地区,银贵一度成为发生抗粮斗争的直接导火线。例如湖南的郴州(1841年)、耒阳(1844年),浙江的奉化(1844年)、石门(1847年),福建的台湾(1844年),江西的临川(1847年)、乐川贵溪(1848年)等地较大规模的抗粮斗争,直接起因都是折征过重。时人说,“漕之讧也,起于银贵”。(268)说得有一定道理。

遭受重赋损害的,不只是广大农民群众,也包括中下层地主阶级。后者之中有些具有文武生监功名,是农村中的头面人物,有一定的号召力。他们倡首发动,广大农民积极支持。1845年,浙江奉化文生张文渊“挟制完粮减价”,乡民负耒赴城者“以数万计”,(269)就是一个典型。

1847年,在浙江石门、江西临川、山东堂邑等地都有抗粮、闹漕的事件。1848年,江西乐川、贵溪等县,“相继以漕事哗,贵溪尤甚”。(285)1849年,河南涉县以武生李长青为首,“花户等〔抗〕欠漕粮”,拒捕伤官;(286)安徽青阳章位南等,“恃众哄闹”,“抗不完纳”当年新赋银米。(287)江苏句容监生唐崇增等在征粮时,倡为“完七缓三”之说,纠众不完粮,“抗拒伤官”。(288)1850年,江西庐陵县“刁徒”杨习堂等聚众拆毁乡征粮局,“拒伤兵役”;(289)湖北通城“刁徒”王尚志等聚众抗粮,伤官殴差;湖广总督派员往拿,“犹敢负固不服,拒捕伤人”;(290)陕西渭南县民“以加赋聚数千人,环城而哗”;(291)福建武平“官征钱粮,民多怀疑,不肯纳”,“盗贼乘之,煽动滋乱”;(292)山东堂邑,因县令“苛敛虐民”,万余人围城“闹漕”;(293)还有广东东莞,因一抗粮生员自杀后,“合邑士子”抗议,即“印长红通帖罢考”。(294)

抗租和抗粮这两种斗争密切相关。前者可以推动后者的发生,后者也会带动前者的展开。整个40年代在苏南、浙西一带接连发生的抗租抗粮斗争,就表明这点。其中1842年的苏州、松江两府的华亭、娄县、南汇、奉贤、昭文5县,抗粮和抗租互相影响,交互发生尤是一个典型。(295)这两种斗争开始时,并非完全拒纳官赋、私租,只要求减轻一些租额、革除赋税中的弊端而已。民间的暴力行动,只是企图实现合理的要求,对封建官府并不就存意造反。可是,封建统治当局不仅拒绝人民的合理要求,而且,动辄派兵镇压,以为非如此“不足以惩刁顽”,(296)使矛盾激化,不少抗租、抗粮的经济斗争,便变质成为直接反对地方政权的政治斗争。

与此同时,为要求赈灾、反对勒捐,而激成闹署抗官的事件,也频繁发生。如1842年,浙江余姚县“匪徒”,以呈请赈济为名,“拥入〔官〕仓内凶闹”;(297)桐乡、安吉乡民“纠众肆闹”,“毁署伤官”,抢去库银。河南河内、修武、武陟、安阳、汤阴、封丘、浚县等7县百姓,反对“派科勒捐”,“聚众上堂,凌辱官长”。(298)1843年,浙江桐乡灾民滋闹地方官署;湖南武冈州“痞棍”曾如炷,“阻米出境”,“纠众戕官”。(299)1844年,广西昭平“盗匪”抢劫饷船。1846年,浙江奉化民间反对县里书役向粮户私索票钱,“酿成巨案”;河南新乡县民贾学彦等“粘贴匿名揭帖”,要求减纳钱粮,进而“聚众哄堂”,“伤官长”;江苏昭文县在“地棍”金得顺等倡率下,反对官府“滋意讹索”,毁县署“大堂暖阁”,并纠众拒捕。(300)1849年,江苏苏州饥民聚集于阊门,“白昼抢掠”俞、周、高3姓大户;常州府饥民数百人赴府报灾,然后“纠约千余人拥至城内绅士余姓家”,以“求赈”为词,抢劫财物粮食。(301)1850年,江苏句容“刁民”在该县开仓征粮之际,“纠众阻挠,抗拒伤官”;(302)江西德化等地、湖北黄梅一带,都“有游民结伴同行,横索钱米,攘窃财物”。(303)所有这些,只是见于官书中的一些记载。所谓“匪徒”的“凶闹”官仓、“盗匪”的抢劫饷船、饥民的各种骚扰等等,无非是民间反压迫、反剥削的各种不同的形式罢了。

(三)暴动和起义

抗租抗粮,以及各地因这种那种原因所触发的吃大户、抗讹索、阻米出境等等,此起彼伏,整个社会动荡不宁。在这种形势下,民间不顾官府“禁邪教”的法令,破坏“严保甲、整乡约”的措施,秘密习教、结社的活动,广泛展开。

清廷屡次命令各省督抚严缉各该省教匪,要求“净绝根株”,而“教”的名目却越来越多,“匪”的队伍也越来越大。1842年,湖北崇阳锺人杰倡首的抗粮斗争,迅即分头纠众“达数万人”,“拒捕捆官”,攻占通城,自立为“锺勤王”,成为清政府镇压白莲教起义后规模最大的暴动。从这时起,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暴动事件。如白莲教、天理教发动斗争于华北各省,捻党活动于河南、山东、安徽一带,斋教散布在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各地,天地会势力更遍及长江流域和华南各地。单据《东华录》记载,在40年代,大大小小的各种反清暴动,达110余次;涉及的地区,有湖北、湖南、四川、山东、江苏、广东、广西、福建(包括台湾)等省;而以在湖南各地发生的最为频繁。到40年代末,湖南新宁县先有瑶民雷再浩与汉民李辉、陈名机在黄陂img128地方纠党结会,与广西全州瑶民萧灿等遥相呼应,暴动起事;继有李沅发组织的“把子会”,以“劫富济贫”相号召,反对绅户“勒索重利”,宣布要“替天行动”,杀死代理知县万某,攻占县城,活动于湘、桂两省交界山区。(304)广西地方更是极不平静。全省“领府十一”,而所谓被“匪徒”蹂躏之区,“已近十之七”。而且,“地方大吏,苦于兵力有限,经费无多,顾此失彼,仓皇失措”。(305)当时,有人提心吊胆,担心“一夫狂呼”(306)即揭竿而起事件的发生;也有人喻作时势“如人满身疮毒,脓血所至,随即溃烂,……势必有不可收拾之一日”。(307)在社会经济形势的急剧恶化下,大规模的起义革命,已处在一触即发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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