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甲午战争的借款
1894年7月25日,日本先对中国挑起侵略战火,8月1日正式宣战;清政府从着手被迫应战起,即发现此前经20年的“经军振武” ,远不足以应付局面。它急谋增强江海防务,购置军械弹药,在竭尽本国财力犹处于“非有洋款,万难支持”[1]的困境中,先后由地方和中央筹措五笔借款以济急需。第二年4月17日,清政府批准《马关条约》结束战争,又须为清偿日本勒索的赔款而急筹巨额经费,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接连借了三笔巨额外债。前者是“战费借款” ,后者是“赔款借款” ,分述如下。
(一)战费借款
在日本对我宣战的次月,福建台湾巡抚邵友濂为备防日舰侵袭东南海域,向上海洋商筹借规元银50万两以资应用。这是这次战争中中国政府举借的第一笔外债。接着,总理衙门在海关总税务司英人赫德(R.Hart)的怂恿下,于11月9日向英商汇丰银行借款1000万两,名曰“汇丰银款” 。第二年1月,总理衙门又由赫德经手,再次向汇丰银行借款300万镑,名曰“汇丰镑款” 。当战争末期,南洋大臣张之洞谋解“饷乏”之困,几乎同时要求驻英公使龚照瑗和上海道刘麒祥分别在国外和国内筹措借款,结果在战争结束后不久的6月20日和28日,先后形成德商瑞记洋行经手向德国国家银行和英国麦加利银行经手向伦敦克萨银行的借款各100万镑共两笔,分别名曰“瑞记借款”和“克萨镑款” 。战费借款折合成库平银总计达4150余万两,撮要列为表37。
表37 战费借款概况
资料来源:据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1853~1927》,第28~29页“表”改制。
战费借款基本上沿袭了旧时借款陈规,同时又出现了三个新的特点:①就成债程序说,以往为筹办军务而借洋款,一般或由统兵大臣自行定议,或由各省督抚先行洽商,奏报清廷备案。现在出现了新的情况:“皇上明降谕旨” ,“总理衙门会同户部代中国国家” [2]举借,如“汇丰镑款”就是这么处理的。由中央政府出面举债,说明国债性质的增强。②债款的筹措在以往几乎都由贷方自行承担,罕有向金融市场发行债券来筹集的,现在则贷方只是作为经手人。如《汇丰银行300万镑款合同》第一款载明:“总理衙门准汇丰银行权衡为中国国家经手人,或由该行一行,或由该行选择会同他人” ,代中国国家公开发行债券来筹集,[3]这一变化说明国际金融市场在中国外债发行中作用的增强。③甲午战前借款条件尚未涉及主权问题,战费借款中则开始出现损及中国主权的规定。如汇丰银行款债约中规定清政府允准银行或其代理人,“倘遇关税项下应偿该借款本息未能照付时,得在任何通商口岸,一地或数地,征收足以抵偿欠付款额之关税” ,[4]这就表明已经出现贷方企图直接干预中国税收的形迹。
战费借款中开始出现的新规定、新要求,转眼成为定例;在以后的赔款借款中,更是变本加厉,超过一般借款通常必要的条件。争揽贷款的权益实际变成争夺中国权益,控制中国财政、军事,增强在华政治威势和影响,以至在事实上俨然把中国当作自己的保护国的一种手段。
(二)赔款借款
结束甲午战争的《马关条约》规定,中国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20000万两;又据《另约》规定,中国对暂驻威海卫的日军军费,年资助即所谓“贴交”库平银50万两。另据同年11月8日李鸿章和日本代表林董签订的中日《辽南条约》,规定日本退还辽南地方,中国于当月给以“酬款”库平银3000万两。[5]上述赔款分8次在7年内交清。第一次5000万两在条约成立后6个月内交清,第二次又5000万两在12个月内交清;其余“均分6次递年”交讫。第一次交清后对余款按年加5%的利息;辽南日本占领军的撤退,在中国交清“酬款”后3个月内履行。这样,清政府第一次该交的赔款、 “酬款”就高达库平银8000万两!否则辽南的“归还”就要落空。
在1891~1894年间,清政府财政收入年平均为库平银8000余万两。这里需要指出一点:这也是在当时既存的经济结构基础上所能容忍征取的最大量。同一期间,年平均财政支出为库平银7800余万两,[6]收支相抵略有盈余,平均年约460余万两。战火既起,所耗帑金单计战费为库平银5800万两,相当于战争爆发前全年财政支出的75%。不难想见,战争前一些年间的结余全部花光,只得连续举借外债以资挹注。
当这次战争还在进行中,英国估计到中国势必战败,战争结束后必定要为清偿军费赔款而举借外债,因此,在1894年底,它就已在抓紧计划怎么承贷款项,以增强自己在华的威势和影响。它渴望有关各国注意到英国对华贸易量比任何国家都大的事实,共组财团并由汇丰银行充当经理人,商定一个使各个国家都能满意的承揽贷款的计划。它在法、德、俄三国反应冷淡之后转谋独揽贷款的权益。作为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赫德心向英国;在1895年3月上旬,他指示在伦敦主持中国海关办事处的金登干(J.D.Campbell)询问汇丰银行能否为中国政府发行债券5000万镑到6 000万镑,以便时机成熟即迅速付诸行动。他还设想出提供贷款的条件:“由总税务司(兼行)管理常关税收” ,或把“盐税、厘金或田赋”作为行将举借的外债的“额外担保” ,又“或以海南岛或舟山群岛作抵” ,作为借款条件。[7]几乎与此同时,俄国也展开了同样的活动,并千方百计力谋阻止英国的行动。沙皇尼古拉二世(Николай,Ⅱ)于3月10日亲自主持中日战争期间特设的中日事务特别会议中做出决议:“即与中国开始谈判” ,“提供”俄国的“帮助” ,使清政府有可能清偿对日的赔款;并负责与法国的巴黎银行、巴黎荷兰银行等联系组成财团,共同承担贷款,“以俄国的资源作为中国借款的担保” 。[8]原则一定,迅即展开外交活动。它的外交部一方面向中国驻俄公使许景澄表示了俄国乐意以最优惠的条件贷款给中国;另一方面训令其驻华公使喀西尼(A. П. Кассини)向总理衙门表示同样意向,并敦促该衙门授权许景澄在圣彼得堡办理借款事宜。[9]俄国的战略意图是“不让英国扩大它在中国的影响” ,并“使中国处于依附于”俄国的状态。[10]两国行动表明它们都在加紧准备,以“帮助”为名,通过贷款控制中国税收和中国财政,以至控制中国的某些领土,甚或把整个中国置于自己的政治控制之下。
俄国把中国的东北地区视若突入俄国领土的一只钝角。日本在战争中占领了辽东半岛,于媾和谈判中竟据为己有,俄国认为危害了它的利益,从地缘政治角度看,构成一种经常的威胁。它运用外交手段,联络法、德两国做出三国“干涉还辽”一举,在顿即取得清政府的十分好感之余,谋求使占领辽南的日军能早日撤退,立即向清政府表示愿“代筹款项,以备周转” 。[11]与此同时,它与法国政府磋商,保证履行与法国合作的诺言。5月底,财政大臣维特(C.Ю.Bитте)派他的心腹圣彼得堡国际银行行长罗启泰(A.Ю.Ротштейи)到法国,商妥了法国银行家与俄国同行一起参加对中国的贷款。
6月10日,俄国向清政府提出贷款方案,数量为4亿法郎,约合银1亿两,“由俄主颁谕加保” ,中国“海关作押” ,嗣后关税“先尽拨付俄款” ,若不足以资清偿届期本息,中国“应预告俄国以何项抵押” 。清政府得悉后,不敢轻予应允。俄国便以“兵端不难再起”进行威胁,迫使清政府不得不接受它的安排,由许景澄与“俄国各银号商董”于1895年7月6日,签订中俄《四厘借款合同》,又《声明文件》及《担保合同》各一件。[12]
上述文件都是由俄国准备,许景澄所能作为的只是对一些特别刺眼的字句,在文字上做了一些修饰。譬如,清政府对俄之愿担保贷款偿付之责,未尝不意识到俄国在此中别具用心,再三与之交涉,结果改成“如付款愆期,由俄国国家垫付” 。实质并无改动。再如,它原要求中国发表声明:“中国如许他国预收关税,监守稽查地方刑名,制造、商务等项,亦准俄国同得” ,改成由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无论何国、何故,决不许其办理照看税入等项权利” ,“如中国经允他国此种权利,亦准俄国均沾” 。[13]也就是允许俄国参加管理中国海关。嗣后,中国海关中,俄、法两国的参与人员(各关税务司等)事实上也提高了地位。[14]此外,还规定:①在本合同签订后6个月期内,即在1896年1月15日以前,除与本借款贷方——“银行商董”商明外,不得另向他国银行借款。②作为借款文据之一的《声明文件》,“与条约一例看重” 。这样实际把组成借款合同的所有文件,都变为束缚中国的整个不平等条约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俄法借款的成立激起英国强烈的不满和嫉视;说什么俄国“为中国帮了〔干涉还辽〕的大忙,已使中国人的眼睛再也看不到别的” ,“英国人并不像俄、德、法所想象的那样,会轻易地被人赶走” 。[15]赫德对有关税务的条款特别敏感,认为这“是俄国企图控制[中国]海关的楔子” 。他立即做出反应,要求总理衙门“勿挠其权” ,并决心也以贷款的手段,回击俄国的挑战。
德国对俄、法借款也甚为不满。它的驻华公使绅珂(F.Schenck)为此向总理衙门提了抗议。最初,俄国财政大臣维特曾经表示对华借款愿联合德国一起行动。德国贴现公司经理韩赛满(A.Наnsemann)在德国政府示意下,即组织起一个强有力的财团,准备承募债款。可是,俄国旋以法国反对作借口,自食诺言。德国有鉴于此,乃转而寻求与英合作。
英国原对三国“干涉还辽”一举,视若对自己在华霸权的一种挑战。俄法两国在中国领土上的南北交侵,更认定是对它在长江流域的利益构成威胁。它在重申对华政策是所谓保持中国的独立完整,保障英国的条约权利并坚持“贸易自由”的原则之余,改变策略,转与德国联络,共同向清政府提出警告;并声称:“将不惜一切牺牲” ,“保持〔英国〕资本家在华的财政和商业投资的利益” 。[16]这样,英国汇丰银行和德国德华银行各在本国政府指示下达成协议:在1901年前共同承担所有对华的贷款,首先是联手提供英德借款。
俄法针对这个动态,立即做出反应:提议由俄、法、德、荷四国联合出借,把英国排除在外。这个提议遭到英国的断然反对。俄国转谋支持法国独揽借款权益的同时,加紧对华的政治进攻。它利用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礼的机会,指名要求李鸿章参加。赫德闻讯,驰电英伦,要求英国政府担保借款,降低利息,以求能够一定夺得贷款的利益,进而借此“取得政治上的优势” 。他又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如容〔忍〕了俄法联合继续下去,则他们得利,英国吃亏,以后将造成同盟和军事上的优势,危害是无穷的” 。[17]法国虽仍有意于与英德争一短长,俄国则由于维特的“为使英德对俄之西伯利亚铁路计划保持中立”的主张,未再与法国共同行动。在这一轮的外交角逐中,以英国取得优势告一段落。
英德两国反击了竞争对手,转身对清政府寸步不让地要求按照它们提出的条件来签订借款合同,以致一时传出英德的贷款有可能破裂的信息。日本代理外相西园寺公望闻悉后,为了回报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时英国的支持,更是为了日本本国的利益,于1896年2月8日以电报训令驻华公使林董,要后者“强烈地提醒中国政府,倘不履行支付赔款的义务,将造成严重后果” ;并“质问” “将从何处得到款项” 。[18]对清政府横施压力。
日本的插手干预,加速着英德借款谈判的进度。1896年3月11日达成英德商款草合同,3月23日《英德借款详细章程》终经清廷正式批准成立。此“商款”习称“英德借款” ,或称“英德正借款” ,总数为英金1600万镑,汇丰、德华两行各出一半。
根据合同规定,清政府被迫接受与俄法借款相似的额外条件:从发行债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另借他款; “此次借款未付还时,中国总理海关事务应照现今办理之法办理” 。换句话说,中国海关仍由英人管理,顿使俄法借款合同中有关一款相形见绌。
清政府连续两次举借巨额外债,在清偿部分赔款后还欠7300多万银两。根据《和约》,赔款等费如3年期内不能付清,预付利息不退还,而且驻扎威海卫的占领军也不撤回日本。清政府唯恐出现这样的局面,只得赶在《马关条约》换约3周年前,再筹措一笔借款。
1897年年中,李鸿章经过权衡转向俄国求助,维特提出须允俄筑中东铁路的南满支线和租借旅顺、大连为条件。同年11月,德占胶州湾,清政府幻想俄能出面干涉,再向俄表示愿借银10000万两。俄国则提出条件:即海关总税务司出缺时,任命一位俄国人充任。[19]赫德闻讯,认为“形势危迫” ,火速电致在伦敦的金登干告知外交部官员柏蒂(F.Bertie):“如果英国政府不帮助,俄国借款谈判就会成功;中国就会变成俄国的一个州,海关也不再在英国人的手里了” 。[20]他提议,由英格兰银行会同汇丰银行发行债券,由英国政府担保,或由英国政府声明在必要时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1]
1898年1月8日,英国提出了借款条件:中国保证不将长江流域的领土割让给任何其他国家,开辟大连湾和南宁为通商口岸,缅甸的铁路得延展到中国境内,中国同意准免厘区域扩展到租界以外,海关总税务司必须由英国人担任。[22]英国欲插足于中国的东北和西南两个地区以扩张其势力的企图,引起俄法两国的注视。对这个借款条件,俄国立即做出反应,以最强硬态度警告总理衙门不得接受,声称“大连若开口岸,俄与中国绝交” ,当心俄国的报复行动。[23]英国财政大臣针锋相对地发表演说:“英国政府有决心绝对不使中国市场对外关闭,即使诉之战争也在所不惜” 。[24]清政府在英国战争恫吓下,续与商谈借款。俄国在华代办巴夫罗福(A.И.Павлов)提出抗议,威胁总理衙门:“借款若中国不借俄而借英” ,俄国“必问罪” 。[25]清政府夹在英俄两国激烈的外交角斗之中,一度曾想谁的贷款都不要,窦纳乐立即向清政府提出严重警告,不得排斥英国借款,否则,中英间的两国友好关系势必受到严重损害。[26]在清政府走投无路之际,赫德向总理衙门提出举借“商款”的建议,并推荐了汇丰银行。
清政府迫于形势采纳赫德的建议,于2月19日交由赫德经手与汇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件。21日,赫德电告金登干:“总理衙门已听从我的意见,应允我管理盐税和厘金,以每年500万两的收入,作为借款担保,并允将来扩大管理范围” 。汇丰与德华两银行早有共同提供对华贷款的协议,这样,总理衙门在与汇丰签订草合同时还包括德华,名曰《续借英德商款合同》,终于在3月1日正式成立,借款总数又是1500万镑。
“英德续借款”的条件比前两次更加苛刻,不单扩张了海关总税务司控制中国海关的权力,而且取得了督征、代收苏州、松沪、九江、浙东四处货厘和宜昌、鄂岸、皖岸三处盐厘的特权。不但如此,还明文规定在借款的45年期内,不得改变海关目前行政管理办法;潜在含义,即让予英国垄断控制中国海关45年。英国实现了它预期的目标,感到十分高兴!中国的国家权益则遭到严重的侵犯和损害。
总计“俄法借款” 、 “英德借款”和“英德续借款”三笔借款,折合库平银达30900多万两,扼要列表38如下。
表38 赔款借款概况
注:括号中数字系库平银两,折合率时有高下不同,以借款形成当时为准。
资料来源:据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1853~1927》,第28~31页表改制。
总起来说,三笔战债借款没有一笔不是贷款国施行强权政治的产物。尽管他们都力谋把这些借款说成是“商业”的,非“政治”的,其实这只是一种障眼法。如俄法借款是为了避免列强之间争夺色彩过于浓烈,才“改荐俄法银行合办”作掩饰;英国也是这样,它在两度取得与德联合贷款利益之余,“竭力避免使借款带有政治色彩” 。[27]所有经理借款的银行,只是有关国家执行其本国的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政策的一种工具,“政府叫他们〔怎么〕做,他们就〔怎么〕做” 。[28]所有名曰“商款”的借款,无论像不像“以刺刀尖强迫借款人吞下的借款” ,[29]都先天地具有帝国主义列强侵略、压迫中国的性质。
(三)借款对国计民生的冲击
围绕甲午战争借款的本息支付,构成清政府财政的沉重负担。经过甲午战争,“岁出” “骤增”不下2000万两。从1899年起,为清偿借款本息的财政支出,则远不止此数。这从表39中可以清楚看出。
表39 甲午战争中七笔借款每年本息清偿情况
注:“汇丰银款”前10年付息不还本,表中所记全系息金数; “汇丰镑款”前5年付息不还本,1900年起为本息合计;“瑞记” 、 “克萨”两借款,前5年付息不还本,1901年才为本息合计数; “英德”两借款的借款当年仅付息,1896年和1898年分别为该两借款的付息数。又甲午战争8笔借款中上海洋商借款未计入。
资料来源:据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1853~1827》,第245页后的插页“表五”改制。
在中央政府“既无余款可拨” ,又无闲钱可挪的情况下,为偿付本息筹款之责,由中央推给地方;再由各省想方设法,向民间征取。
举俄法借款为例,被责成分认的有奉天、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山西、陕西和云南17省。被摊数量最多的是广东、江苏、湖北3省,分别每年为库平银100万两、100.75万两和62万两。户部特别声明:这些派款,与每年上交“正供”无涉,成为各省额外负担。派额既定,有关地方当局纷纷上奏诉述苦情。例如,护理陕西巡抚布政使张汝梅奏称:该省“司库岁入各款,综计每年不过一百六十万上下” ,“平时准照户部指拨各款,仅敷支解” ,而今“责令”陕西于每年派数二十二万两,实在无从筹措。[30]四川总督鹿传霖也有类似奏陈:“综计川省常年岁入之款仅五百一十六万两有奇,而岁出之款,已有五百四十二万两之多” ,“每年不敷甚巨” ,而今为支还各国借款,指拨“需负担九十四万两” ,实属无从措设。[31]纷纷要求“减拨”或“改拨” ,户部明知各省处境陷于“无米之炊” ,但仍要求清廷严令各省“认还” 。
截至19世纪末,通货仍以银两、制钱为本位,大宗出入以银为本位。受国际市场银价下跌的影响,中国银两的法郎或英镑价格日趋下跌。当1895年订借俄法借款时,每四法郎合银1两;到1899年则“合银一两二钱有奇” 。英镑在1896年1镑“约合银六两零” ,到1899年则“合银七两六七钱有奇” 。[32]清政府举借的外债系以外币为本位,用银折合来支付本息的随着银价下跌而增多。户部为此奏准清廷,责令各省接受“加摊” 。清政府面对汇率受亏,只图苟且一时,不知因应变局在货币制度方面做出应有的兴革,这更加重着民间的负担。
各地方当局在既成的经济结构和财政体制的制约下,要想别筹清偿借款的摊派量,只得从传统的所谓“开源” 、 “节流”上来找出路。所谓“节流” ,无非是挪东补西。所谓“开源” ,则各显神通,一般都在原有的赋税上增加征取。如在江西,决定“每地丁一两” 。责令各属“加解”银7分,每“漕采一石” ,“加解”银1钱。其他省份大同小异,只是增加幅度有些差别。盐课则在增强盐厘的征取上打主意,并补充以盐斤加价。有的还恢复70年代中期以前农民起义期间一度征取的捐费,如恢复商捐。结果带来了一系列的消极影响。中国国民经济在甲午战争前夕,正出现起步向前发展的征象,正需从国内筹集更多资金,投向产业。而今因战败之故,悉索敝赋地搜刮来的民脂民膏,却流向国外,变成他国的原始积累。国内资金的枯竭,更不能不使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势头遭到严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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