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侵华战略中的贷款活动
武昌起义后,日本政府于1911年11月24日重新决定对华政策。这一政策的基本内容有三条:第一,与其他强国协同步调,在中国保持既得权益的基础上相机逐步扩大,为吞并我国东北地区做积极准备;第二,不失时机地在中国进行全面渗透;并借“反对党之手” ,助长“叛变分子” ,促成南北之间以及各个地区、各省之间的分裂局面,以求有利于条件成熟时的分而治之;第三,尽可能地采取“不伤害”中国感情的行动,以求得中国对日本的“信赖” 。[179]在日本侵略中国的总战略中,经济政策是与军事、外交政策置于同等重要地位的。贷款政策又是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日本在参与国际银团的活动之外,又有它自己的活动。
在中国近代外债史上,继“善后借款”之后的又一大借款,是世人习称的“西原借款” 。[180]它不是一笔而是一组借款。它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日本对华总战略下所制定的对华贷款政策在一个特定形势下的产物。既有它的前行活动,又有它的后续活动,需要分别进行叙述。
(一)前西原借款的日本贷款活动
日本谋华策略既定,伺机施展它的贷款政策,重点对象最先是中国东北辽东半岛的所谓“关东”地区,而辐射整个东北,亦即他们的所谓“满蒙”地区。还在1913年5月~9月之间,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满铁”)与奉天都督张锡銮达成协议,贷予后者日金260万元充作军政经费,包括所谓“征蒙费” ,就势取得了对沈阳电灯厂、电话局及商埠地带的土地道路的设施权,并以奉天省的烟酒、牲畜等税为抵押。另外,它又愚弄、挟制内蒙科尔沁左翼后旗阿穆尔灵圭和巴林王,先后于1914年2月和4月,分别贷给日金8万元和2万元各一笔。这些借款以这些王爷所管土地的地租作担保,供作他们采购军火和私人花销。其中,前一笔名义上的用途是供作经营张家沟、鹰手沟的石棉矿和科尔沁左翼境内其他矿山的查勘费用,借约中规定必须聘用日籍技师,而且预从借款8万日元中提留一笔,备作技师的薪水、旅费,事实上成为日人拥有经营这个石棉矿和查勘该境所有矿藏的特权。张作霖在日本的支持下,在东北挤走了袁世凯心腹段芝贵后,日本改把张作霖为重点扶植对象。为弥补其军政费用的不足,由朝鲜银行出面,与奉天财政厅长王树翰用救济银行准备兑换基金的名义,于1916年6月和8月,分别提供日金100万元和200万元各一笔;条件是朝鲜银行及其他日本银行所发行的钞票得按行市缴纳赋税公款,并以奉天境内的契税、酒税以及电灯厂、电话局、商埠地带的房产作为担保,[181]就势使日本享有在我东北地区流通其货币的特权,并控制了东北的货币金融及地方部分财源。
综计在1913年5月~1916年8月这一段时间内,日本贷款涉及东北地区的,除了所谓实业借款外,至少有六笔(见表48),折合银元近600万元。贷方主体都是与日本政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即所谓“国策”会社、殖民银行和与官方有紧密联系的财阀组织。利率虽与当时通行利率持平,但关键在于借款的条件和担保,严重损害了中国的行政主权。
表48 日本对“满蒙”地区的贷款
资料来源:据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1853~1927》,第114~127、148页,有关数字、说明改制。
日本密切注视着中国政局的变化,在东北地区以外,也常以贷款活动渗透势力。
当袁世凯称帝,护国军举起讨袁旗帜,日本贷款的目标立即由东北转向西南,对承揽护国军政府及南方独立各省的贷款,一时表现出高度的热衷,几乎全被包办。这些借款,其贷方除了日本银行外,还有个人出面的。如1916年2月26日,孙中山以护国军代表身份,为补充发动反袁军用的不足,以在胜利后对债权者企业予以善意考虑作酬报,借支日金70万元,贷方就是一个日商——久原房之助。同年3月、5月、6月,护国军政府先后三次所借近日金220万元;贷方主体也是日本商人个人。某些商人的一些举动,就其个人说,不排除出于同情和支持中国进步势力的动机,即使如此,也是在客观上正吻合了日本的总策略才能使这些借款成为事实。
在1916~1918年间,日本为在中国“助长叛变”势力,支持“反对党” ,对护国军政府及其根基所在的广东等省,一再提供贷款。除了上述由个别的商人作为贷方外,多数是由台湾银行贷出,也有两笔分别由正金银行和三井洋行作为贷方,总额日金979万元。这些银行的活动,不是它们自动配合日本政府的政策,就是直接奉日本政府之命而始行事的。
日本政府通过其国内金融资本势力,甚至个人在贷款给中国的“反对党”的同时,也不放松对政府中枢的财政支持,它认定只有这样,才能在中国出现它期望出现的内斗混乱局面。
首先是对皖系军阀的支持,当段祺瑞继袁世凯之后执政,实掌国权,日本立即提供借款以示支持。1916年5月12日和6月12日,两次提供日金100万元的贷款;日后又假托实业名义,一再提供贷款。如1916年9月9日,由日本兴亚公司提供的兴亚实业借款日金500万元;同年11月11日由中央实业公司提供的汉口造纸厂借款日金200万元。所有这些借款实际上都是充作军政经费。其次是贷款者觊觎于实业经营,这也是事实。他们要求合办湖南水口山铅矿、太平山铁矿和汉口造纸厂,并以这些单位作为借款担保,意图是非常明显的。此外,1918年1月5日,段祺瑞政府部属印刷局用偿还积欠名义,还向三井洋行订借日金200万元,年息8%,九八扣,期3年,即以该局所有财产作担保,并以让与贷方提供器材优先权和招聘日籍技师一名为条件,所得借款半数供本局用,半数由财政部提用,充作收购开滦煤矿公司股票的资金。以上各项借款总计不下银元1000万元。
(二)贯彻中国对日附属化方针的西原借款
日本把第一次世界大战当作“发展”日本“国运”的良机,认为天赐福祜而加紧活动,以谋求确立日本在东亚的利权和“确立在华的优势地位” 。[182]
1916年组阁的寺内正毅在此前朝鲜总督任上,就抨击当时的大隈内阁所执行的偏重武力胁迫的对华政策,不利于贯彻中国对日附属化的战略目标。他主张:“不可无取中国之心” ,但要改变策略。这一主张后来被内阁外相本野一郎作了很生动的阐释,那就是要坚持“夜叉心肠” ,但得出以“菩萨面孔” 。[183]
寺内正毅为其取代大隈重新上台组阁做准备,于1916年6月下旬,派遣西原龟三来到中国,进行实地的侦察活动。经过一番投石问路的试探,西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当务之急在于“首先打下一个经济基础” 。他一回国,立即向时在东京准备组阁的寺内送上一份题作《在目前时局下对华经济措施》的政策建议书,另外还写了一份《改进对华外交,加强中日经济提携》的文稿。他认定,为求实现日本在华势力“万世不衰” ,目前至为紧要的一点在于确定目标—— “融合日中两国经济浑为一体” ,使日本所需“原料均可仰给于中国,制造品以中国为市场” ,用此以实现日本的“自给自足” 。他进而建议采取下述部署:第一,把日本的“有力之银行与中国关系密切的纺织公司和实业家组织起来,结成团体,实行对华实业投资” ,以确保日本“在华的经济基础” 。第二,为救中国目前执政者即段祺瑞内阁之急,以“利息和条件尽量从宽” ,但以京绥铁路等作为担保,由上述对华实业投资团体提供巨额借款。第三,为了稳定中国财政,促使中国政府采取下列具体措施:①整顿金融,发挥交通设施的作用,对京奉、京张、京汉等国有铁路及其联接路线加强管理。②改革币制,先在东三省、直隶、山东各省设立省银行,尔后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逐渐推广,最后在全国各省普遍设立。③省立银行所需资金,由日本对华实业投资团以贷款抵充,此项借款该由中国中央政府和省政当局作双重担保。④省立银行应听取贷方所推荐的顾问的意见,以推行其业务。⑤为整理中央及各省财政,中国政府应根据日本政府的推荐,聘请日人为财政部及各省财政厅的顾问,听取其意见整顿业务。⑥改革币制,中国政府应颁布法令,在现行银本位货币的同时,“并行一种金本位的货币,其形状、成色、名称应与日本现行金币划一” ,等等。此外还附注:“上述省立银行之设立,原为促进日本货币混合并用之有效方法,但目前交通银行业已停止兑现,陷于困境,如能加以整理救济,使其储积现金资本发行金币兑换券,当较新设省立银行更为便捷” 。[184]
西原的总体方案和入手办法深受寺内的赏识。西原更卖劲效力,在大隈内阁向寺内内阁过渡而“诸事繁乱、头绪未清”的8月中旬,他会见中国驻日公使章宗祥,谋以当时交通银行停业,严重影响中国金融经济秩序作为突破口,与他交换了“救济交通银行”的意见。[185]10月初,寺内组成内阁;12月,即以“内命” ,也就是非正式地派遣西原龟三作为“改善国交,力图友好”的所谓亲善使节来华。西原在北京经人介绍,与亲日派政客陆宗舆恳谈,透露他的设想;如促进中日货币的混合并用,设立发行金币的银行,并与日元挂钩以统一中国的币制;又,中国铁路自行建设经营,“不许它国夺取” ,“所需资金尽量由日本银行设法提供”等。他临别时,又似情挚意切地表示,日本一定“给中国以诚意的支援” 。
在东京,寺内内阁于1917年1月9日,通过了关于对华政策的“决定” ,这个政策标榜以“尊重并拥护中国独立和领土完整” ,“不干涉〔中国〕的一切内政纠纷” ,并“与列强保持协商”等为原则,对中国“将诚意给予指导和启发” ,增进两国的“友好” 。内阁并宣布了提供新的贷款方针,“避免过去那种以获取权利为主,赤裸裸地强迫中国接受的态度” ,要“以稳妥条件提供贷款,在增进邦交亲善的同时,采取能促其主动向我提供有利权益的手段” 。[186]
在决定贷款策略之后,日本政府鉴于横滨正金银行时为日本财团参加国际银行团的代表银行,又鉴于国际银行团曾作出决议独揽实业借款以外的所有政治贷款,为避免国际银行团的牵掣和限制,采取两项对策:第一,把本国的兴业、朝鲜、台湾三银行联合组成贷款团,不与正金牵连,以利于实施它的单独对华贷款策略;第二,不管贷款的性质属于政治的还是实业的,一律用实业借款的名目。所需出贷的资金,另行决定。由大藏省拨付1亿日元发行兴业银行债券充作周转基金。西原虽未入阁做官,特选定他作为贷款政策的执行人。
西原受命后,即频繁来华,按照以“菩萨面孔”来实现“夜叉心肠”的策略,由他亲自经手达成的借款,先后计有八笔;还有两笔则以寺内内阁倒台,未成事实。
日本据其既定策略,选取当时处于瘫痪状态的交通银行为突破口;名曰救济,真意所在是通过贷款控制该行,进而在中国金融业渗透势力,进行全面的控制。西原再次来华,经章宗祥介绍,向亲日派政客陆宗舆表示“亲善”的“恳谈”中,提出了或实行中日合办,或由日本提供贷款的方案;最后决定采取后一办法。西原以优惠的贷款条件作诱饵,第一次交通银行借款迅即达成,于1917年1月9日,由交通银行总理曹汝霖、协理任凤苞为一方,与日本兴业银行总裁代理二宫基成代表兴业、台湾、朝鲜三银行联合组成的财团为另一方,签订了《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一次)一件;规定此项借款额为日金500万元,充作交通银行整理业务——主要是钞票兑现的基金,年息7.5%,三年期,以聘请该借款团推荐的人作为交通银行的顾问,并配置该顾问在业务处理上所需的辅助人员为条件。根据这个规定,日人藤原正文即受聘为交通银行顾问,监控该行的业务。这样,交通银行事实上一度被掌握在日人手里。
上述借款形将签订之际,西原又向段祺瑞内阁提出了一个筹设中日合办银行的备忘录,陆宗舆随即主动倡议设立一家中日合办银行。在第二次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签订之前数天,这家命名为中华汇业的中日合办银行,就批准设立正式开业,并授予发钞的特许。这家银行的一项特殊使命,是充当由兴业、朝鲜、台湾三银行所组成的贷款团的在华代表,经理借款的汇兑、存放等事项。银行由陆宗舆充任总理,实权则操纵在常务理事柿内常次郎手里。从此参与西原借款活动的作为贷方主体,除了日本的那个贷款财团外,还有这家挂名中日合办的小伙伴。事实不止如此,按照西原的设想,一旦时机成熟,交通银行也并入进去,以形成一个改革中国币制的大本营,进而夺取对中国货币金融的支配权,从经济上实现控制中国的终极目的。
交通银行借款(第一次)签订后的次月,美国宣布对德绝交,并怂恿中国采取类似行动。日本则策划中国在它的领导下参与对德作战,其外务大臣本野一郎“委托”西原再来中国进行“劝说” ,并迎合段政权准备武力统一中国的意向表示将“作出最大善意的支持” ,由在华日本银行给予财政贷款,“如果中国政府权衡得失机宜,要求供给武器及其他军需品,也将予以友好考虑” 。
西原衔命而来,一切按计划执行。8月14日,中国对德、奥宣战。西原决定再以“整理业务”为名,续贷交通银行2000万日元。于同年9月28日,签订了第二次《交通银行借款合同》。合同内容与第一次的基本相同,但新增添了将来交行若需借款,日本财团享有优先提供权益的规定。
这次借款数目为第一次借款的4倍,引起了其他强国的严重关切。日本也注意到这一点。为此,本野一郎还在这个合同签订前特地约晤章宗祥,假惺惺地表示,这次交行借款如果确系实业性质,自然赞同;如果含有政治性质,则该由国际银行团按照成规来办理了;应请借方切实证明“确系为整理交通银行之用” 。曹汝霖获悉这一情节,当即致电章宗祥:“此次‘交通’借款,弟以银行总理资格商借,纯系整理银行之用,绝无政治关系” ;并保证:一定像前此500万日元那笔一样,“绝对不借供政费” 。[187]双方都心照不宣地做妥手脚,待款项一交割,立即由财政部挪用其中半数,作为军政经费。作为回报,段内阁在此项借款达成前几天批准了上述中华汇业银行的设立,并授予发钞等特许。这种交易虽然是暗中进行,但脉络还是很清楚的。
1918年3月18日,日本在中国政局动荡之际,为了对段祺瑞政权尽力支持一把,又派西原作第五次中国之行。他一到北京,除了与陆宗舆、曹汝霖“恳切交谈”所谓“日中提携根本方策”之余,还进一步游说段祺瑞,说什么当前中国的现状:“只要能灵活运用权力、兵力与财力,天下事何不可为! ? ” “阁下既已掌握兵力,只需掌握权力,倘财力不足,本人可设法资助。”交通银行日籍顾问藤原正文第二天即反馈讯息:“段氏已为西原之言所动。”4月30日,即由新组成的也是第三次组成的段内阁交通总长曹汝霖出面,为遮人耳目,日方改由中华汇业银行代表日本贷款财团出面,以改良和扩建有线电信的名义,商定有线电信借款日金2000万元一笔。可是,曹汝霖兼任着贷方中华汇业银行的总理,不好同时代表双方,自己借给自己,乃改由交通次长叶恭绰代行签字。这次借款一成立,西原就对曹汝霖说:“此款彼此心照,不限定用于电信。”事实上,这笔借款,与“改良和扩建有线电信”风马牛不相及。其中至少有半数是充作对南方发动内战的费用。[188]曹汝霖日后承认,除了拨500万元给交通部,“余则全挪为政费” 。[189]实际上拨给交通部的500万元,也并非事实。据叶恭绰后来追述:拨给交通部的哪有那么多!经他“争取” ,“曹不得已留下200万元,但不到一星期,又拨走一百几十万元给了财政部” 。[190]也就是说,留给交通部的充其量也不过几十万元。
随着协约国的胜利在望,日本在中国的部署也加紧了步伐。
西原在办妥电信借款准备回国前,为使段祺瑞内阁有个思想准备,交给陆宗舆一个备忘录,题作《中日政府代表为两国亲善商定具体措施》。“具体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创立中国国营炼铁厂以实现中日钢铁自给” ,“确定中国铁路化及实施办法” ,“中国实行金本位的币制改革”等项。
西原一踏上自己的国门,寺内又要他立刻返回中国,并亲自下了一道题为《借款问题及其他》的训令。单就借款而言,训令中开列了五条:第一,以黑龙江、吉林两省金矿及森林为担保的借款;第二,吉会铁路借款;第三,烟酒专卖借款;第四,建立国营炼钢厂及其借款问题,同时就中日两国间签订供应铁矿砂合同问题进行商谈;第五,组织中国铁道资本团问题,并拟定中国铁路建设计划及其有关协定。[191]
西原受命,立即启程。他在估量了这些问题的难易程度以后,决意从他认为比较容易解决而又与日本的对外扩张关系密切的问题,即上述的第一、第二、第三三项入手。在到达北京的第二天(5月20日)就会见了曹汝霖,提出了以两项为重点的上述三项问题,要求中国接受日本贷款。同时,还要求中国政府聘用日人为采金局、森林局的技师;嗣后创设开发林矿的新企业时借用日款或组织中日合办公司来经营;以及在本借款有效期内,中国政府若向国外举借新债而涉及吉、黑两省的金矿、森林及其收入,需先与日本商议后再行决定。
曹汝霖鉴于此前的活动,尽管力守秘密,终归有所泄露,并激起民间的反对。这次又提出如此广泛的要求,深恐外界的反对导致段内阁的不稳,因此表现出有所戒惧迟疑。西原立即变脸恫吓,说什么这些问题不解决,“等于抽去了日中友好的实际内容” ,并将影响及其他问题的解决。[192]他在临回日本前的8月3日,径访段祺瑞,与之“恳切交谈三小时” ,他面对这个当年中国内阁总理就中国“财政经济、军事等问题”放言无忌。段在提出解决山东问题中表示“希望把青岛港口建成中国的一个军港” ,西原立即接过来认为:“青岛不仅要成为军港,还应该建成为凌驾于上海的一大贸易港。同时,延长山东铁路〔即胶济铁路〕 ,使之经甘肃通新疆伊犁;还应进一步考虑,把这条铁路建成为穿过中亚直通欧洲的横贯铁路。”段表示赞成,还请西原“大力促其实现” 。[193]西原转身与曹汝霖商议,并于他离开北京的前一天(8月6日),在曹的私宅,交换了涉及铁路和关于军事借款的议定书等一系列文书,约定这些交涉拟待西原回国与其政府有关部门磋商后再行正式订立借款合同。
日本政界这时对寺内屡派私人代表对外进行秘密活动,把外交系统撇在一边早已表示不满,认为是“武断外交”而加以抨击。这意味着日本政界中已有人认识到世界形势的变化,[194]已不允许日本继续独断专行,在对华策略上需要作一番调整。而支持这种“武断外交”的胜田主计也不得不自我表白说:以西原借款为标志的内阁对华政策是战时措施;随着战争停止,一切政策自须加以改变。[195]然而,就在这种表白声中,已经决定辞职的寺内内阁却在交权的最后一天(9月28日),以突击的速度与北洋政府达成了三项借款。即:①与中国驻日公使章宗祥签订参战借款合同。[196]②与曹汝霖签订满蒙四铁道借款合同。③济顺高济铁路借款合同。这三笔借款都由日本兴业、台湾和朝鲜三家银行出面贷放。每笔借款均为日金2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所谓西原借款从此告一段落。这里把历次借款,表列如下(表49)。
表49 “西原借款”
日本通过“西原借款” ,从中国取得了炮舰政策未能攫取到手的一系列的权益。寺内在卸任后坦承:“本人在任期间,借予中国之款三倍于从前之数,其实际上扶植日本对于在中国之权利,何止十倍于‘二十一条’” ;[197]胜田主计则奚落他的政敌,不过是一些“只顾眼前区区小利” ,“不顾将来大利”[198]的鼠目寸光者。
寺内内阁首相的决策,藏相胜田主计的“赞襄” ,由西原执行完成的一系列对华贷款交涉,是从日本侵华总战略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周密而有序地推进的。但是,这只是主导的一面。另一方面,根据他的既定战略,因应中国政局的变化,他又听任其民间资本组织,对华进行放款活动,以与作为主线的西原借款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
这一类的民间借款的特点往往是应急迫需要,数量较小,而笔数甚多,借款名目也多与实际不符;举数例以资说明。
1917年上半年,中国政局由于“府院之争”动荡不定,先是段祺瑞被总统黎元洪免除总理职务,旋又以张勋复辟,黎元洪被迫引咎辞职。当此之际,日本内阁决议:“不反对日本财团单独或与他国财团协议对中国政府进行财政援助” ,“如果中国政府……要求供给武器及其他军需品” ,也可以“予以友好考虑” 。[199]民间一些“财团”闻风而动。7月12日,北京正金银行向段祺瑞部东路司令段芝贵等提供银8万元贷款一笔,充作收编张勋复辟失败后驻扎在北京天坛部队的经费。同日,天津三菱洋行向直隶财政厅提供日金100万元一笔,说是为补助金融费用,实际则是充作收拾张勋失败后事的经费。接着,段祺瑞政府财政部与正金银行磋议善后借款,于8月2日,由后者首次垫给日金100万元。第二年1月6日,再次垫给一笔,数额增至日金1000万元。前一笔垫款的绝大部分充作发放军饷,后一笔则主要供段祺瑞政府拨还中国银行曾垫支的军政费用,并充作该行收回所发钞票的基金。7月5日,又是一笔垫款(第三次),日金1000万元。加上其他零星贷款,总计日本一时通过各种渠道给予段祺瑞掌权的北洋政府的零星借款垫款近日金2.7亿元,[200]超过“西原借款”总数。
(三)后西原借款的日本贷款活动
“西原借款”之所以受到寺内内阁政敌的指斥,主要是针对其行动方式而言,至于日本对华总战略则双方是完全一致的。寺内内阁倒了,西原借款消失了,但它的阴魂持续不散,不单直接取代寺内的原敬内阁期间是这样,历经从高桥是清起到若礼次郎的七届内阁期间,一直是这样。
综观从1918年秋起到1926年[201]这一期间,中日间新成立的借款不下150笔,总数达银5亿元。其中,最大量的是与西原借款直接、间接有关,不是它的补充和继续,就是它的衍生物。而且,随着形势的演变,适应其“取”华战略的需要并满足中国掌权执政者的渴求,形成一些新借款。日本以此在中国各个地区步步增强其势力,也用以加剧中国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使中国战乱不息。
就与西原借款直接、间接有关的借款说:一是为补西原借款的不足所形成的一些借款。例如,为补参战借款的不足,陆军部与日本泰平公司把装备名实不符的参战军的军械等价款,转成购械借款。此类借款不下30笔,总计折成银元,超过3000万元。二是西原借款的直接延续,这类借款有加转利作本构成的,也有以欠息为主,经双方磋议添借一些,构成整数一笔,还有一些则变了名目,实际是旧有某项借款的延续,至少是部分的继续。以上各种沿袭西原借款而成的借款,笔数不少,以日金为准,约为1.3亿元;折合成银元,接近1亿元,构成中国其时对日债项中的大宗。
日本在资金上继续向北洋政府中枢输血,相当多的部分系由采购军火等价款所转化。如1918年海军部向日本三菱洋行采购军火,即由海军总长刘冠雄向三菱洋行借款日金150万元作为价款的支付。1920年因年关难过,财政总长李思浩为张罗发放薪饷经费向正金银行求援,以春节前后日本有权在中国各地购买米粮输出为条件,连续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共日金500万元,以济急需。中央财政的匮乏和日本贷款的无孔不入,可以说都达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日本还继续向地方实权人物提供财政支持,借以在各地加强渗透自己势力和控制地方财源。直隶邻近首都,与中央联系最为密切,从而也为日本各家银行所共同关注。1918年,省内银根紧张,日本兴业、台湾、朝鲜三银行与省长曹锐等谈妥,以开滦煤矿的直隶官股10.1万股作担保,于该年11月23日提供日金150万元贷款一笔,正金银行则于1924年9月12日向京兆财政厅提供贷款银5万元,供作行政费用。在南方,尤其是福建、江西、广东等省,与台湾银行的借贷关系最为密切。1918年12月下旬,在福建的台湾银行向该省财政厅、福建省银行提供贷款日金6.83万元;1919年2月27日,又提供贷款一笔,日金40万元,以福建地方税、茶税、厘金充作担保。在这方面,日本商人也参与其间,客观上形成了对台湾银行活动的补充。在九江的台湾银行于1920年前后,连续向江西财政厅融通资金,以应其急需,最终成为长期借款。朝鲜银行则以东北地区为活动重点。1919年5月12日,向黑龙江省府提供贷款日金500万日元,除以其中1/10归省方使用,其余十分之九解归财政部,实为替财政部代借。6月27日又向吉林省官银号贷款日金500万元,作为整理吉林大洋票的经费和汇兑基金。1921年复向热河都统汲金纯提供贷款日金100万元,以热河区内烟酒税作担保,充作财政经费。满铁则超“功能”地发挥它的作用,于1925年5月30日向张作霖提供贷款日金100万元充作军政经费,而以吉长铁路余利作担保。其他各省,如山东、广东、陕西等省,也有一些日本金融组织和个人,订立地方借款的事例,不一一细述。总计日本在中国这一期间投资于“地方借款”的数量约计3000万日元。其中,最多的是东北,约占2/5。随着这些借款的成立,日本在该各地的势力急剧增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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