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几家最主要的华资银行简介
当然,这个时期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主流,还是商办的华资银行。为了使读者对这一时期的华资银行有一个比较概括和完整的概念,这里准备对该时期最主要的几家银行,即中国、交通,以及“南三行”的浙江兴业、浙江实业、上海商业和“北四行”的金城、盐业、中南、大陆作一扼要的介绍。
1.中国银行
民国建立伊始,经孙中山大总统批准,在清理、整顿、改组原大清银行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银行。根据1913年通过的《中国银行则例》,中国银行作为国家银行和中央银行,负有整理财政的重大使命,享有代理国库、发行钞票等多种特权,其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额定资本为6000万元,政府认垫一半,其余招募商股。在政府认股额中先收1/3即开始营业。银行正副总裁由政府任命,银行一切业务由政府监督管理。(171)中行成立后的头4年中,政局还没有完全分崩离析,财政情况也还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中行的经营也比较顺利。1916年春袁世凯称帝,激起全国人民强烈反对,政局开始大动荡。中行在各地的分行相继发生挤兑风潮。北京政府于5月12日发布中、交两行停兑令。(172)中行上海分行认为如执行停兑令,则“中国之银行将从此信用扫地,永无恢复之望,而中国整个金融组织亦将无由脱离外商银行之桎梏”,(173)因而坚不奉行。上海分行组织了股东联合会,与上海绅商各界合作,维持兑现,并得到南京等地分行的积极响应,巩固了中国银行的信誉。中国银行得以保全,中国金融业得以保全,这次拒受停兑令是一大契机。
1917年中行修改则例,除官股外,拟招足商股1000万元,照档。公司组织定例,召开股东大会。原则例中“总裁、副总裁简任,董事、监事由股东总会选任”的规定,改为“董事、监事由股东总会选任,总裁、副总裁由董事中简任”,大大限制了政府的权限。(174)1918年2月,在招足股份约1228万元的基础上,中行召开了第一次股东总会,选出第一届董监会,北京政府在当选董事中简任王克敏、张嘉为正副总裁。
当时北京分行因财政关系所发行的钞票,一时不能恢复兑现,历经政府发行7年长短期公债及9年金融公债,方得完全加以整理。
1921年增收商股,官股也陆续改为商股。股本总额达1900多万元。中行已基本脱离对政府的依附关系。
1921年冬上海发生交易所风潮,影响所及,酿成北京、天津的挤兑风潮,中行首当其冲,历时1个月才告平息。1926年6月,张嘉在上海设副总裁驻沪办事处,1927年总管理处完全迁至上海。名为“为全国民众服务”,实际上显然出于全国政局变动的考虑。
中国银行是华资银行中最为重要的一家银行,它是华资银行的核心。到1927年为止,它历年的经营情况如表75所示。
表75 中国银行历年经营概况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中国重要银行最近十年营业概况研究》,第52页;中行档案,转见邓先宏:《中国银行与北洋政府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11),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91、355页;姚崧龄:《中国银行二十四年发展史》,台北,1976年版,附录。
2.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是1907年邮传部奏准设立,开始筹备,1908年正式成立的。额定资本1000万两,开办时先收一半。该行由官商合办,官股占四成。(175)它兼有普通商业银行和特许银行的双重身份,“以利便交通,振兴轮、路、电、邮四政为重任”,(176)通过经理交通四政专款而分理了国库。成立后并有发行钞票之权。总行设在北京。邮传部对交行的行务和人事都有监督和审核的权力。(177)交行总理也是邮传部简任的。
1914年,交行修改则例,并经北洋政府批准,规定总理和帮理由股东会公选产生,拥有“掌管特别会计之国库金”、“受政府之委托分理金库”、“受政府之委托,专理国外款项及承办其他事件”之权,并有权发行兑换券。(178)
1919年,定股本为750万元。经过1916年和1921年两次停兑风潮的冲击,交行的信用和实力都大为减低,交行的政治后台——北洋政府交通系的政治势力也大为减弱。1922年6月,交行召开股东总会,选举张謇、钱新之为总、协理,决定增收股本,改股本总额为2000万元,并制定了脱离军阀政治、趋重工商实业的新的营业方针。交行设立分区发行总、分库,专管发行事务,并遵行“发行独立,准备公开”的准则,(179)使行务走上较为健康发展的道路。表76是该行1912~1927年的经营情况。
表76 交通银行历年经营概况
续表
注:翁文中1921~1927年的存放款额均比《中国重要银行最近十年营业概况研究》中的数字小很多,估计1912~1920年也不完整,所以从上表中看,似乎从1921年起,存放款有一大幅度的上升。
资料来源:1921~1927年的股本额、存放款、兑换券、有价证券、纯益据《中国重要银行最近十年营业概况研究》,第60页;其余据交行档案,转见翁先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交通银行官场活动研究,1907~1927》附录。
3.浙江兴业银行(180)
浙江兴业银行是所谓的“南三行”中成立最早的一家。1907年由浙江铁路公司发起成立,为浙路公司经理路款,总行设在杭州。次年正月由度支部特许为殖业银行,并先后在汉口、上海设立分行。浙兴额定股本100万元,开办时实收25万元,浙路公司认股半数。该行有发行兑换券之权。
浙兴经营一直抱稳健主义,在清末的“橡皮风潮”中,在民初的政局和社会变动中,浙兴均未动摇,信用日益昭著。辛亥以后浙路公司收归国有,该公司所附股份即另行招商承受。1914年修订行章,总行改设上海,总行内设总办事处,设董事、监察人,在董事内选出董事长1人,办事董事4人常驻总处,执行行内事务。国内公司有董事长制度和办事董事驻行办事制度,浙兴是为嚆矢。(181)
在1916年和1921年两次挤兑风潮中,浙兴和别的重要华资商办银行一起,大力协助中国银行渡过难关。
1915年浙兴实收股本增至75万元,1917年收足100万元,1920年收足250万元。营业发展很快。
浙兴为适应营业扩展的需要,进行机构改革,以提高办事效率。该行将总办事处原辖各部直隶总行,总行设总经理,统管总行和分支行业务。现将该行成立后20年的营业情况列为表77。
表77 浙江兴业银行营业概况
注:①该行历年营业报告中的账目分类并非始终一贯,如“有价证券”项。1917年及以后的几年中是不包括股票在内的,1924年起则包括股票。②表中数字均为年底实存数。③存款包括定期、往来、储蓄,未包括暂存。④放款包括定期、活期、拆票、贴现,未包括存放同业。⑤每年平均发行兑换券额为上半年发行额和下半年发行额之和的一半。⑥净余为纯利润减去公积金后的余额。
资料来源:根据浙兴档:董事会总办事处“本行第1~21届营业报告”编制。
4.浙江实业银行(182)
浙江实业银行(简称“浙实”)也是“南三行”之一。
该行的前身是浙江银行,创办于1909年,资本71万元,官商合办,官股31万元,商股40万元。总行设在杭州,分行设在上海,为省政府经理库款,并发行钞票,具有地方银行的性质。辛亥以后,经理国库和省库款,并代发行军用票。1914年,金库移交中国银行,专营商业银行业务。1915年改名为浙江地方实业银行,仍为官商合办,并收回本钞,改领中钞。因省政府答应对该行由政府借款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后又自食其言,同时官府依仗特权强行控制董事会,激起商股股东的强烈不满。1921年3月,议决增资100万元,照官六商四比例分认。8月,议决如官股逾期不交,可改招商股。商股很快就认缴了100多万元。省政府既无财力加股,又不愿失去对该行的控制,最后导致官商决裂。杭州、海门、兰溪三分行归官股开设,改名浙江地方银行,完全官办;上海、汉口两行由商股开设,改名浙江实业银行,完全商办。浙实分立后,重新杭州设分行。1923年3月的额定股本200万元,实收180万元。该行总经理李馥荪(后兼董事长)是华资金融业的领袖人物之一。
该行营业作风与浙兴有相似之处,一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因而信用昭著,获利丰厚。从1919年起,分派股息均在一分至一分二厘之间。
由于该行在官商合办时受官府所累甚多,这里只将其1921年增招商股后的经营情况列为表78。
表78 浙江实业银行营业概况
资料来源:《中国重要银行最近十年营业概况研究》,第94页。
5.上海商业储蓄银行(183)
该行简称上海银行,成立于1915年,是南三行中的后起之秀。创办人为庄得之、陈光甫。张嘉、李馥荪也是发起人。创办资本仅10万元。开始时营业侧重于无锡、常州的米麦放款和堆栈押款。以后各种银行业务逐步打开局面,1917年增办国外汇兑,1919年底实收资本增至100万元,并已同国内外许多银行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在众多的华资银行中崭露头角。1921年底实收资本更增至250万元。1923年总分行增至21处,通汇地点增至120多处。
上海银行是华资银行中的佼佼者。在陈光甫的主持下,经营富于创造性,如开创银元存户给息,开创1元储蓄等多种零星储蓄,以吸收存款,不为短暂利益所左右,千方百计建立和加强同洋商大户和国外银行的联系,发展国内外汇兑业务,开创旅行支票制度,并创办旅行部(184)等,使业务迅速发展起来,而又厚提公积,高额准备,作风稳健,信用昭著。现将该行营业情况列为表79。
表79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历年经营概况
资料来源:根据上行档:历年营业报告编制。沪银档。
6.金城银行(185)
金城银行创办于1917年5月,额定资本200万元,实收50万元开业,1919年1月收足200万元。军阀、官僚的私人投资在开业时占90.4%,收足200万元时占82.1%。1922年实收资本增至500万元,1927年更增至700万元,军阀、官僚的私人投资仍在两次增资中分别占62.7%和50.5%。
金城银行总行设在天津,并先后在北京、上海、汉口等地设立分支机构,推广银行业务。总经理是周作民。他是近代中国著名银行家之一。
金城的业务发展十分迅速,1917~1927年的10余年间,存款从404万元增至3498万元,放款(包括有价证券)由378万元增至3438万元,分支机构增至15处之多,10年纯益累积达1065万元。该行设立仓库多处,办理押汇款业务,并在国内数十个商埠和国外的纽约、大阪等地建立了代理通汇业务。该行在辅助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方面也取得不少成绩。现将金城银行的经营概况列为表80。
表80 金城银行历年经营概况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金城银行史料》,第17、116~119页。
7.盐业银行(186)
盐业银行成立于1915年,总行设在北京,并先后在天津、上海、汉口等地设立分支机构。盐业银行创办人张镇芳是袁世凯的表弟,1915年袁批准盐业银行官商合办,有代理国库之权,经办盐务收入。袁死后,改为完全商办。1917年吴鼎昌任盐业总理。1921年吴赴欧美考察后,提出与金城、中南(后增加大陆)联营的倡议。联合营业事务所成立后,吴被推为主任,并主持四行联合准备库和四行储蓄会的业务。
盐业银行开办时额定资本500万元,先收1/4开业,到1918年仅收足175万元,次年收足250万元,1922年实收资本增至500万元,公积和盈余滚存达253万元。至1925年3月,盐业银行分支机构已有10余处,额定股本增至1000万元,实收650万元,公积和盈余滚存约400万元。实力相当可观。
盐业银行改为完全商办以后,虽然仍与盐商的融资有关,但并不专注于“盐业”,其业务范围与一般商业银行相同。现将盐业银行经营概况列为表81。
表81 盐业银行历年经营概况
资料来源:盐业档:《二十年来资产负债比较表,1915~1934》。沪银档。
8.中南银行(187)
中南银行是南洋华侨资本创办的。中南银行的主要投资创力人是黄奕住。黄奕住是南洋爪哇三宝垄华侨商人,出于爱国热忱,大量投资于国内的漳厦铁路和厦门市的公用事业,在上海得到了史量才、胡笔江等人的支持和帮助,于1921年设立中南银行。
中南银行创办时额定资本2000万元,先收1/4开业,其中黄奕住一人出资350万元,其余150万元在海内外招股。中南董事长由黄担任,总经理由胡笔江担任。胡曾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经理,同金城周作民、盐业吴鼎昌、大陆谈荔孙等关系密切,因而在中南以华侨资本而获得钞票发行权之后,实现了四行联营。
中南银行设总行在上海,先后在天津、北京、厦门、汉口等地设分支机构,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并特别注重国外汇兑和华侨汇款,在美、英、法、日、德、爪哇、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建立多处通汇处。其发行的纸币以十足现金准备,设专库办理,信用良好。
中南银行虽属“北四行”,但无论从它的资本来源,还是从它的经营重点看,似乎都不宜划入“北方”之列。其所以如此,与胡笔江担任银行总经理有关。因为胡在此前,是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的经理,与北洋政府关系密切。(188)现将中南银行经营概况列为表82。
表82 中南银行历年经营概况
资料来源:《中国重要银行最近十年营业概况研究》,第270页。
9.大陆银行(189)
大陆银行也是“北四行”中的一家,成立于1919年3月。创办人是谈荔孙等。创办时以军阀、官僚的私人投资居多。此外,扬州盐商资本也占相当比例。该行由谈荔孙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总经理处设在北京,总行则设在天津,并先后在北京、汉口、上海等地设立分行或分庄机构。
大陆银行创办时额定资本200万元,1919年底收足100万元。1921年收足200万元,以后逐步增加,1926年达356万元。
大陆营业以抵押放款及汇兑为主,由于开始几年分支机构尚少,因而委托中国、上海、浙实等12行代理汇兑。1926年又与英、美、德、日、法的多家外国银行订约,委托代理国外汇兑业务。
大陆银行经营风格颇为稳健,营业状况很好。在从1919年到1927年不满9年的时间内,共获纯益518.6万元。现将大陆银行营业概况列于表83。
表83 大陆银行历年经营概况
资料来源:大陆档:本行营业报告。沪银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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