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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

时间:2023-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香港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一)香港的社会福利香港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得比较晚,但特色十分鲜明,效果十分显著。目前,86%的香港人已经享有退休保障。

二、香港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

(一)香港的社会福利

香港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得比较晚,但特色十分鲜明,效果十分显著。相比已经建立了一百多年、体系已经非常庞大的欧美各国社会保障体系,在实践中更容易学习。香港社会保障体制的重要内容2000年以前主要分为三大部分。(6)

1.各种收入补助性社会保障计划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1993年7月1日以前为公共援助计划)是贫困救助项目,目的是向贫困的或者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提供包括养老、健康、伤残、低收入、失业等方面的经济援助,使他们的可支配收入达到日常生活的基本水平。政府按照生活水平调整贫困标准,凡在标准以下者均可提出申请,在接受经济状况调查符合条件之后,即可获得津贴。

公共福利金计划(1993年7月1日前为特别需要津贴)也是由政府提供的津贴,包括高龄津贴和伤残津贴,它们又分为普通和高额两种。该项目并不是为了满足上述人群的生活需求,而只是提供帮助。普通高龄津贴和普通伤残津贴数额仅相当于香港工资中位数(平均工资水平)的6%和12%。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由“暴力伤残委员会”和“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负责管理,社会福利署负责接受申请、实施调查并向在暴力犯罪或执法行动中的受害人或其遗属提供现金援助。该项目经费来自政府拨款,申请人无须接受经济状况调查。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旨在为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其遗属迅速提供经济援助。该计划没有专项基金,资金来源于汽车牌照税、驾驶执照税和政府一般收入的拨款。申请人无须经受经济状况调查,无论意外由何人的过失导致,均可获得津贴。

紧急救济是为自然灾害或其他灾祸的受害人提供的经济援助,包括干粮和其他必需的救济物品。

公共房屋计划的前身是1953年推行的公屋制度,1967年调整为比较健全的公共房屋计划。该计划最初是为难民、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后来演变成为为无力购买私人住宅的中下收入家庭提供公共房屋和低价居所。租住公屋者必须向房屋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过多项资格审查。

医疗保障制度主要是面对中低收入者的社会保障,“全民健康服务”是其核心,它是多层次、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模式。2000年起,普通香港居民到公立医院急诊室治疗,费用全免;门诊看病,港币18元;住院每日68元,其他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特殊贫困者到指定福利医院就诊费用全免。

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部免费,6至14岁适龄儿童入学率几乎达到100%。

2.直接福利

直接福利主要是指福利服务,由非政府组织(NGO)在政府帮助下向全港市民提供,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量仅占约10%~15%。1998年,NGO工作人员数量约为25000人,占全港社会福利工作人员的80%以上。这项福利只提供服务,不提供资金帮助,内容涉及老龄化、家庭问题、离婚问题、伤残扶助、儿童收容、就业辅导等等,非常全面。这一制度非常有效地弥补了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资金不足,有效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范围,有效地提升了社会福利的整体水平。(7)

直接福利服务包括的项目主要有:

儿童福利服务,包括儿童保护服务、儿童监管和监护服务、儿童住宿服务、儿童领养服务、幼儿园服务。

青少年服务,旨在通过提供指导和辅导为处于不利环境的青少年提供援助服务,帮助他们形成社群,开展社群活动,培育社会责任感,提高能力。

老年服务,可分为社区服务和住宿照顾两大类。社区服务主要包括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老人卡计划和老年日间护理中心四种形式;住宿照顾主要包括老年护理院、安老院、老年宿舍和老年公寓四种形式。

残疾人服务,除了津贴支持和医疗支持之外,香港还对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帮助他们融入社会的服务,包括能力训练服务、残疾人特殊劳务服务、普通就业服务、社区服务、残疾幼儿照顾和训练服务、住宿服务、扶助医疗服务等。

公共就业服务是为了解决失业问题提供的服务性社会福利。公共机构提供职业中介服务、劳动力市场信息和劳动力调整计划,形成了一个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香港是现代化大都市,经济非常繁荣,经济波动也比较明显,但迟迟未建立失业保险制度,而是积极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开发,为失业者提供求职帮助、教育、培训,通过服务来消化失业问题,保障劳动力市场的平稳。

家庭服务通过家庭服务中心展开,为全港市民提供照顾儿童、老人、病人、清洁、护送病人就医等多种服务。只要向中心求助,就能得到上述服务。1998年,全港有服务中心65个,其中42个由社会保障署直接经营。

3.雇主为雇员提供的社会保障措施

劳工福利主要涉及香港工薪劳动者享受的保险待遇,内容包括养老、工伤、失业补偿、生育等保险。香港除公务员之外一直没有统一的退休金制度,只有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自行建立公积金或退休金制度,一般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管理。疾病保险根据患病前受雇时间长短确定享受医疗津贴的数额和带薪病假的天数。工伤保险由雇主承担包括医疗、抚恤和伤残治疗期间的包括生活补助之内的全部费用。失业补偿根据《雇用条例》规定,雇主在解雇连续工作24个月以上的雇员时必须发给遣散费,与受雇时间和受雇时工资标准挂钩,遣散费不超过12个月工资。生育保险则规定凡连续受雇超过26周的女性雇员,生育前后可享受10周产假,并享受产假津贴,如因产假引发疾病则可延续假期,产假津贴按月工资的2/3发放。

公务员福利由政府财政提供,香港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均在其列。公务员在退休、住房、医疗、伤残抚恤、子女教育、假期与工作时间等多方面享受的福利待遇一般都高于企业职员。在公务员内部,职级越高福利越优厚。公务员退休年龄为60岁,退休金按公务员类别分为常奉和年积金。

2000年12月政府开始实施“强制性私营公积金计划”,政府管理、税收资助,辅以个人自愿储蓄和保险,部分学习了新加坡模式,迅速建立起公积金制度。目前,86%的香港人已经享有退休保障。

(二)香港的社会服务

香港的社会服务别具特色,大量的社会福利是以社会服务的形式提供的。这种形式不仅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而且非常有效地提升了社会福利制度的供给能力,显著地改善了香港市民的生活,为香港营造团结互助的社会氛围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公共房屋计划

香港从1953年就开始推行公屋制度,1967年开始实施较为健全的公共房屋计划。公共房屋计划最初是香港政府设立房屋委员会统筹公共房屋建设,为无家可归的灾民提供临时住所的一项救济内容。目前该计划主要是为无能力购买私人住宅的中下收入家庭提供公共房屋和低价居所,从而改善全港居民的居住条件。租住公屋的人要提前向房屋委员会申请,根据申请者居港年限、家庭收入等,经审核符合资格才能获得分配入住。总体而言,香港公屋制度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居所”的特点,50多年来,该计划一直为真正有需要而又无法负担其他类别居所的家庭提供大量援助,为协助他们迈向自置居所打下基础。到2006年,租住公营房屋的居民仍有670.1万户,占全港家庭的30%,公屋仍然是香港中低收入家庭的主要居所。目前,香港公屋计划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在实现现有资源有效利用的基础上,适当减轻政府公共支出压力。为实现这一目标,香港房屋委员会正致力于通过加快住户流动来缩短公屋的轮候时间,提高公屋有效利用率,为最需要的人提供帮助。(8)

2.医疗服务制度

医疗卫生服务是香港社会服务的主要项目之一。现行的香港医疗服务制度主要面对中低收入者,是一种以“全民健康服务”为主的多层次、全方位医疗服务模式。2000年,普通在港居民到公立医院急诊室接受治疗费用全免,到公立医院门诊看病只需港币18元,住院每日68元,其他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特殊贫困者(人均收入低于2500港元,约占港岛居民的5%)门诊、住院费用全部免费,但是必须到福利机构承办的医院就诊。此外,香港政府还向市民提供家庭健康、学生保健、健康护理、工业卫生、传染病控制等医疗健康服务。医疗卫生事业的福利化和普及化使香港成为亚洲医疗保障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变化,逐步减轻医疗服务对政府财政造成的负担,2002年末香港政府行政会议通过一项重整医疗收费的方案,从当年11月20日起,香港医管局辖下的公立医院急诊室将由免费转为收费,每次就诊收费100港元,同时计划2003年4月后逐步提高医疗服务费用,这意味着香港医疗免费午餐制度将结束,香港医疗服务管理体系进入一个崭新的改革期。(9)

3.儿童福利服务

香港的儿童福利服务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儿童保护服务,由香港社会福利署专设“保护儿童课”,以避免儿童受到家长或监护人不良行为的侵害;儿童监管和监护服务,由社会福利署专设“监护儿童事务课”,负责进行与儿童相关的社会背景调查和儿童监护服务,以避免因父母离异造成儿童无人监护;儿童住宿服务,主要目的是为父母因被监禁、住院治疗等原因无法得到照顾的儿童提供宿舍和其他福利服务,其形式包括“院舍照顾”和“儿童给养服务”两种;儿童领养服务,由社会福利署设置“领养课”,负责为父母双亡或遭遗弃的儿童以及因其他原因无人抚养的儿童物色合适和永久性的家庭;幼儿园服务,香港幼儿园为儿童提供托儿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为了使更多的儿童能够享受该项服务,香港社会福利署设有“幼儿中心缴费资助计划”,协助低收入家庭缴付日间幼儿园中心的费用,资助金额随家庭收入增加而减少。

4.老年服务

随着香港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加深,老年服务已成为社会福利服务的重中之重,其涉及人数众多,业务量最大,政策及手段也最为多样化。香港老年服务总体上可以分为“社区服务”和“住宿照顾”两大类。其中,“社区服务”主要包括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老人卡计划和老年日间护理中心四种形式:“住宿照顾”主要包括老年护理院、安老院、老年宿舍和老年公寓四种服务形式。在两大类服务形式中,政府把“社区服务”放在首位,鼓励老人在接受社区服务的基础上生活自理;“住宿照顾”则是为不适宜接受社区服务的老年人提供住宿服务。除此之外,香港还有一些运用资源较少、涉及面较窄的老年服务项目,如由非盈利机构为老年人户外活动提供巴士服务等。(10)

5.公共就业服务

香港政府为解决失业问题,近年来建立起由公共机构提供职业中介服务、劳动力市场信息和劳动力市场调整计划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1995年以后,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受世界经济局势影响,香港经济增长趋于减缓,同时伴随着劳动力人口的增加,香港失业率逐年增加。但香港政府始终未建立现金给付的失业保险制度,而是积极地采取了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开发,为失业者提供求职帮助计划、培训和教育计划等政府直接成为职业中介的公共就业服务措施。香港劳工处就业课设有就业辅导组、统筹招聘组、展能就业组和专上教育就业辅导组等。就业辅导组设有13个办事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协助雇主聘请合适的职员,也协助失业人士就业;统筹招聘组为政府所属部门聘请非长期雇用人员,如技工、汽车司机和工人等;专上教育就业辅导组免费协助大学毕业生及具有专上学院或专上资格的求职人士就业,并定期向海外大学发送近期职位空缺资料,以协助香港留学生回港就业;展能就业组则向伤残、弱智和精神病康复者免费提供就业辅导和职业介绍服务,以协助他们就业并重新融入社会。劳工处还设有择业辅导组为青年人提供就业资料和辅导,协助其选择适合的职业。(11)

以上是香港社会服务体系中比较有特色的一些内容。虽然香港社会服务制度仍处于不断改革之中,需要经历未来人口老龄化和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但是,医疗、公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表明香港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又一次走在了亚洲各国、各地区的前面。时刻关注香港社会服务体系未来的表现,更多、更符合实际地吸取其经验教训,必将有益于推动内地现代化社会服务体系的最终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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