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理中的秩序与秩序中的管理
(一)管理与秩序
管理的功能之一是维持秩序,目前人们所说的管理主要是近100年来的东西,它是伴随着20世纪最为重大的发展——即大批复杂企业组织的出现应运而生的,换句话说,现代管理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主要是为消除企业组织运作中经常出现的无序状态提供技术支持。现代管理学的先驱泰勒、法约尔等苦心孤诣地总结出大量的管理原则与管理技术,试图通过标准工作程序的应用带来特定的企业秩序。标准工作程序由于预先规定了应该做出哪些反应,从而简化了从事一项业务工作所要求的技术,这样可使质量和一致性两项难题得以解决。“就保证大规模的合理工作成绩而论,标准的工作程序功不可没,它们使普通员工能够按部就班地完成不平凡的业绩。”[28]美国哈佛大学著名领导与管理学专家约翰·科特教授将管理的过程与方法(标准工作程序)概括为如下三点:(1)计划和预算——为未来,特别是为下一个目标或下一年设立目标,确定达到这些目标的详细步骤,包括日程安排和指导方针,并为完成计划进行资源分配。(2)企业组织和人员配备——为完成计划要求确立一套企业组织体系和工作安排,为这些工作配备称职的人员,将计划告知这些人员,并且由这些人员来负责执行计划,建立监测体系,监督执行情况。(3)控制和解决问题——对计划执行结果通过报告、会议等方式正式或非正式地进行监控,找出偏差点,也常叫做“问题”,然后制订计划并组织力量解决问题。标准工作程序是由企业的管理者(经理、各级主管)严格履行的,在可预测的可能性之间选择方案,而不是创造可能性;面对不确定的异常情况,不能随意扩大自己的自行决定权。(事实上,企业很少为异常情况预先规定解决办法。)他们信奉的组织理念是他们缺少创造新的管理模式的诱因。
这种“管理主义”的风气还蔓延到了公共部门——主要是行政组织。早期的行政管理学家深受企业管理学派的影响,企业组织的管理制度经由他们而移植到了行政机关,例如韦伯的科层制、巴纳德的组织理论都带有深深的企业管理烙印。同时,高效的行政效率成为行政组织追求的主要目标以及成为衡量行政官员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准。与企业的管理者一样,行政人员被要求遵循严格的行政程序,对他们来说,经常变革所管辖的部门以增加活力离他们相当遥远,这些不过是政治家干的事,他们只希望自己成为行政管理技术专家,维护现存的行政原则。由此可见,无论是在企业组织还是在行政组织中,管理总是与秩序联系在一起的,它的功能就是维持秩序。
简单地说,管理是一种理性的决策和选择的过程。如前所述,社会秩序是人们在实践的过程中创立的。因此,在人类的实践过程中,根据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可实施的方案进行理性的选择和决策是十分重要的,也就是说,管理对社会良序的维持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通过管理可以维持社会运行的稳定性。社会的稳定是与社会的动荡、危机、混乱、冲突等相对立的,社会的稳定是社会秩序的基本特征和要求,要使社会始终处于一种动态的平衡,那么我们有必要利用管理的各种手段对社会的运行进行设计、监控和改进,就像企业家利用各种管理技术管理企业一样。其次,管理可以平衡社会主体结构上的张力。在社会的运行过程中,各种社会主体之间既要竞争又要合作,每个主体都会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甚至会为此而不择手段。基于此,社会运行的管理者或权威只有制定被各社会主体普遍接受的规章制度甚至法律来管理社会各主体的行为,平衡他们之间的利益,从而平衡他们之间的张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社会因具有公认的游戏规则而呈现出良序。再次,管理可以维持社会主体之间互动的规则性。在社会运行的过程中,作为社会主体的个人、组织实体和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系列的规则进行互动,要保持社会整体的有序性,首先要规范各社会主体的行为,而这一点利用管理可以很好地完成。最后,通过管理,可以预测社会互动的结果。在管理过程中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但可以规范互动的过程,而且因为这些规章制度具有公开性和稳定性,因此可以预测社会互动的结果。
综上所述,管理的观念不应仅局限于企业管理或者公共部门事务管理,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都是与管理密不可分的,它正是管理的最终目标所在;同样,在社会事务的管理方面,我们要大胆地吸收和借鉴在企业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方面所取得的经验。
(二)秩序观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
现在的管理科学十分发达,各种管理理论亦层出不穷,但不论是哪一种管理,它的最终目的都必然是致力于营造一种秩序,所以,秩序是管理永远追求的目标或者说秩序是管理的不动点。管理者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对于秩序而言,各种管理都只是手段。因此在管理的过程中,管理者应该统观全局,从秩序的高度去处理管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这不仅对企业管理者有帮助,而且政府管理者也可以从中得到一定的启发。
1.在企业管理中应该尊重客观规律
关于管理的定义可能有数十种表述方法,而每种表述都有自己的侧重点,无需赘述。简单地说,我们认为所谓管理就是指管理者在管理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选择、决策过程。当代著名的管理学大师欧文·E·休斯在其《公共管理导论》的序言中感慨道:没有一种管理模式是万能的。的确,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特点,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管理模式,这是否说明管理中不存在共性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否则我们现在所盛行的各种管理学岂不是都成了伪科学?秩序观告诉我们,在企业管理方面除了因企业自身因素而导致的“个性”外,企业管理还具有很多“共性”,其中最基本的一点是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应该注意企业的发展要符合客观规律。我们知道,所谓企业它首先应该是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它最基本的社会行为都是“生产→交换→再生产”,而不论这个企业是生产加工型的还是提供服务型的。有人将经营企业比喻为种庄稼,这一比喻虽然看似粗俗,但却向人们展示了一条最基本的真理——企业就像农作物一样,它只有经历成长、壮大的过程才能迎来最终的开花、结果与收获。在农作物的生长过程中,浇水、施肥、除草除虫是必不可少的,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管理手段亦是不可或缺的。虽然这是极为简单的问题,而在实际的管理中,却有不少的管理者因只顾眼前的利益而拔苗助长,忽略企业基本情况而最终导致企业前途的葬送。在我国曾经风光无限的巨人集团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正恰如其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2.运用秩序观灵活处理企业面临的各种关系
从企业活动所面对的不同对象,我们可以粗略地将企业管理要理顺的关系划分为三个层次:(1)企业内部关系;(2)企业之间的关系;(3)企业与政府相关管理者之间的关系。
对于企业内部关系的处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企业员工之间关系的理顺。企业是一个结构复杂的有机体,它的每一个部门都应该有自己特定的职能,缺少任何一个部门,企业的整体功能都将会受到影响。同时,任何一个部门离开了企业这个整体也将变得毫无意义。企业内的各个部门不是一种松散的结合,而是一种有机的构成,要将这些不同的部门有机地结合起来,首先,我们必须为它们制定统一的规范,让所有部门都能清楚地知道整个企业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其次,管理者应为每个部门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这样就可以让每个部门都知道自己究竟该做什么。企业的各个部门被有机地组合起来以后,整个企业才可能具有秩序。
企业一般在内部都有自己的秩序,而企业的员工长期在这种秩序的熏陶下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部分,所以理顺员工之间的关系和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同等重要。如果说企业的效率由部门决定,那么部门的效率则由员工决定,而且部门之间的沟通最终也必然是通过人的沟通去实现的。另外,要保持企业的活力,适度的员工流动是必要的。因为秩序具有相对稳定的特性,因此,一旦员工融入了企业、适应了企业的秩序之后,他们的创新能力也随之受到了限制,他们会变得对现状习以为常。在企业之间的竞争中,创新是很有效的制胜武器,因此,保持一定比例的员工流动、维持企业的创造力是很必要的。
在处理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时,企业的管理者不仅要看到企业之间相互竞争的一面,同时要看到企业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一面。任何一个企业都很难在社会上独立存在,因此,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是否融入了由相关企业组成的社会网络。在这样一个网络中,经过长期的互动,各企业之间会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秩序,要改变企业的现状,企业的管理者首先要对自己所处的行业秩序进行深入的了解与研究。另外,企业的管理者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企业在整个行业中所处的地位。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在20世纪30年代,人们普遍接受的是亚当·斯密的观点,即认为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在这种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下,西方各国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很少,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因此变得相应简单。但随着几次经济危机在资本主义世界的爆发,人们逐渐改变了自己的观点,开始接受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该理论认为市场在对经济进行调控时具有盲目性的一面,国家要对整个经济的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在必要的时候必须走到前台直接干预经济。20世纪末国际资本主义能够重获生机,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一切都说明了国家在必要的时候出面干预经济是必要的,在一定的条件下甚至还有必要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现在,无论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都已成为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使国家处于一种有序状态,国家利用诸如税收、政府采购等经济杠杆对经济加以调控的行为已司空见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服从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理所当然的,但企业的管理者要做的绝不只是被动地接受政府的指导,企业管理者要对整个社会秩序有较为清醒的理解,这样才能使企业对国家的政策具有前瞻性,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领先的位置。
(三)秩序观在政府管理中的运用
与企业的终极目的——赢利不同,作为管理社会事务的政府,运用管理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获得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结构功能主义的先驱帕森斯认为,社会就如同一个有机体,她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有自己独特的功能与作用,缺少任何一个部分的社会都难以正常运行。虽然结构功能主义在后来遭到了不少社会学家的批评与质疑,但帕森斯那种对社会进行总体概括与抽象的思想还是值得政府管理者们借鉴的。
当第一群古猿转化为人的时候,人类社会就随之产生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而社会秩序也经历了同样的历程。在社会秩序日益复杂的今天,我们如何去把握它、如何去发现它内在的规律显得尤为重要。作为社会秩序的创造者和维护者,政府官员对社会秩序更应有清醒的认识。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秩序,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社会秩序的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社会秩序是一种人造秩序。社会秩序与自然秩序不同,后者相对于人类而言具有“先在”性,而且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虽然人类能够通过对自然的改造而改变自然秩序,但这种改造是有限度的,否则必然遭到自然的惩罚;而前者是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由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虽然人类的社会秩序也具有很强的客观性,但相对于自然秩序而言,社会秩序具有更强的可改良性。虽然都是社会秩序,但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却有天壤之别。不可否认,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曾经出现过社会处于秩序状态下的情况,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赞同那样的社会制度,因为那只是统治者为维护自己的统治而实施一系列管理手段的暂时结果。要营造一个稳定而长久的社会秩序,必然要先创造出优越的社会制度。社会是由民众组成的,所以民众才理应是社会权力之源,任何一个只为特权阶级服务的社会都不可能有长期的稳定与繁荣,当权者必须将自己的施政目标锁定于为民众服务才有可能获得相对长久的社会秩序。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社会秩序要远比自然秩序复杂,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秩序更是呈现出了愈加复杂的趋势,鉴于此,社会管理者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应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但要向相关专家请教,而且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例如在立法方面,当权者在广泛征求法律专家意见的同时,还要倾听来自基层群众的声音、征求他们的建议。
其次,社会秩序同自然秩序一样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而且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应该有什么样的社会秩序与之相适应。纵观世界各国的发展史,虽然各国在古代的交流十分有限,但我们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它们几乎都经历了相同的发展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充分说明了人类的社会秩序与自然秩序一样具有很强的规律性。虽然社会制度的轮替通常伴随着战争与动荡,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之下社会都出现过“秩序”状态这一基本事实。原始社会的社会秩序看似非常稳定、非常令人向往——没有暴力机关、劳动产品按人分配等等,我们不能因此去赞扬原始社会的社会秩序,因为那是与当时落后的生产力、极其简单的社会关系紧密相关的,将那种原始的社会秩序移植到现代社会是不可想象的。社会秩序的选择一定要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而生产力则是反映社会发展状况的一个很好的指标。在“大跃进”期间,最大错误就是企图在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去构建先进的社会秩序,结果不仅没有达到“赶超美英”的目的,反而使我国的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
再次,社会管理者要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建设民众参与型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政府对社会秩序的构建及维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呈现日益复杂化的趋势,有限的政府资源很难再维护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秩序,因此民众参与政府的决策并对政府实行监督变得十分重要。在现代的民主社会,良好的政治秩序是构建社会秩序的前提,在一个政治混乱、动荡不堪的国度,社会秩序只能是空想。古代的当权者鼓吹“君权神授”,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只向“神”或“天”负责,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民众逐步意识到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逐步认识到政治本身的含义乃是管理众人之事,作为政府权力之源的民众理所当然享有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及监督政府行政的权利,因此建立参与型政府便是历史之必然。
这里所谓的民众参与型政府起码应该包含两个层面:其一是民众享有参与政府决策的权利。随着社会的不断前进,社会构建日益复杂化,对于有限的政府而言,它的决策往往具有滞后性和缺乏专业性,所以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请教相关专家是政府的明智之举,而且政府在决策的过程中应该倾听来自民众的不同的声音。其二是政府应该建立民众对政府的监督机制。腐败问题现在已经成为各个国家执政党面临的巨大挑战,特别是集体腐败、集体渎职现象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它不但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而且给整个政治秩序带来了强烈冲击。
最后,社会秩序是一种动态的平衡。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没有一种社会秩序能够亘古不变,不管它本身有多么的美好,人类社会总是不断重复着“混乱——秩序——再混乱——再秩序”的过程,而且从时间上看,混乱是长期的,秩序是短暂的。社会秩序是一种动态的平衡,要达到这样一种平衡状态相当困难,需要同时具备很多因素,而且在这种动态平衡的背后凝聚着非常大的张力,即便是一个“微扰”,最终都完全可能将整个系统的平衡打破。如果将社会秩序比作一个华丽的舞台,那么诸多使社会处于平衡态的因素就犹如支撑舞台的柱子,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根,整个舞台都有坍塌的危险。与构筑社会秩序一样,维持社会秩序状态也是困难重重,对于这一点,社会的管理者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即使社会处于秩序状态,社会管理者也应该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做好防范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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