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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过程必须依赖于发明创造

时间:2023-06-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维持与创新作为组织管理的内容,它们是相互联系、不可或缺的,对于组织的生存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组织的任何管理工作都应围绕着组织运转的维持和创新而展开。卓越的管理是实现维持与创新恰当的组合管理。

10.1.1 创新的含义

1.创新(Innovation)的概念

奥地利人、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 1883—1950年)在1912年出版的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先提出了“创新”的概念。熊彼特认为,所谓创新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就是要把一种从来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进到生产体系中去,以实现对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的“新组合”,从而改进生产方式,形成新的生产能力。熊彼特认为,创新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引进一种新的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一种产品的一种新的特性,如生产一种新的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也就是以前未曾采用过的方法,这种方法不需要建立在科学上新的发现的基础之上,并且,也可以存在于商业上处理一种产品的新的方式之中,如手工生产方式改为机械生产方式;

(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进入以前不曾进入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过,如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

(4)获得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无论这种来源是已经存在的,还是第一次创造出来的,如使用钛金属做眼镜的镜框;

(5)实行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比如建立一种垄断地位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如虚拟组织等。

熊彼特关于“创新”的概念,主要是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增长界定的,如果抛开其研究特定的经济研究内容,熊彼特所谓的“创新”并不一定是指全新的东西,旧的东西如果以新的形式出现或以新的方式结合都属于创新,即只要是有利于组织某种目标(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实现而产生的不同于既有事务的现象或结果,无论是内容上,还是形式上的,都是一种创新,(1)其含义比人们通常理解的发明创造、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含义要广泛得多,因为创新不仅是一个技术概念,而且更是一个经济概念。

2.创新与发明创造的联系和区别

发明创造是指提供首创或独创或新颖的,有助于社会发展或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理论问题的成果的活动。一般来说,发明创造是创新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是创新的源泉和前提,创新是发明创造的运用和实践;发明是创新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发明创造与创新之间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但也存在着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从范畴上看,创新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发明创造是一个科学技术概念。创新一般是有效率和收益的,而发明创造则不一定有。如果一项新的制度或组织设计或产品不能带来组织运行效率和效益的提高,那么这项制度或组织设计或产品可以说是发明创造,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创新。

第二,从衡量标准上看,发明创造强调“首创”,而创新强调“第一次应用和结果”。发明创造在“首创”问题上是绝对的,不允许有“第二”出现;而创新则是相对的,它可以是发明创造的产品,也可以是已有的产品的一种新的和能使组织获得利益的应用。

第三,从目的和作用来看,发明创造的目的主要是创立一种解决某一领域问题的技术方案,而创新则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发明创造的成果对社会的发展既能起积极的作用,也能起消极的作用,而创新则必须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例如,塑料的发明,既给社会带来了益处,也给社会带来难以克服的环境污染。再如,高等学校曾一度实行的“赞助生”、“点名招生”,我们就很难将其称为创新。

3.创新与维持的关系

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任何组织都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一方面,组织要通过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职能的发挥,维持组织的相对稳定,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实现组织的目标;另一方面,组织要通过创新,提高组织的核心竞争能力,适应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使组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给组织发展提出了如何处理好维持与创新关系的难题。

维持与创新作为组织管理的内容,它们是相互联系、不可或缺的,对于组织的生存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来说,创新是维持基础上的发展,而维持则是创新的逻辑延续;维持是为了实现创新的成果,而创新则是为更高层次的维持提供依托和框架。组织的任何管理工作都应围绕着组织运转的维持和创新而展开。只有创新没有维持,组织就会呈现无时无刻、无所不变的无序的混乱状态;而只有维持没有创新,组织则缺乏活力,犹如一潭死水,不能适应外界的变化,最终被社会所淘汰。卓越的管理是实现维持与创新恰当的组合管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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