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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绩效评估的主体及对象

时间:2023-06-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社会管理绩效评估的主体及对象(一)社会管理绩效评估的主体1.评估主体的范围评估主体是指评估活动的行为主体,评估主体的准确定位是保证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真实性的基本条件。评估主体的客观公正态度以及专业知识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的客观程度。评估主体的比例要合理。现阶段,由于社会管理绩效评估本身缺乏规范性,各评估主体间的结构比例也是见仁见智。

二、社会管理绩效评估的主体及对象

(一)社会管理绩效评估的主体

1.评估主体的范围

评估主体是指评估活动的行为主体,评估主体的准确定位是保证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真实性的基本条件(2)。根据评估的目的、标准和被评估对象的不同,评估的主体也不相同,评估的主体既可以是上级主管部门、考评委员会、组织外的相关人员,也可以是上级或主管、同事、下级。评估主体的客观公正态度以及专业知识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的客观程度。

2.评估主体的选择

评估主体的选择要适当。通常情况下,评估主体的选择一般视评估类型、评估目的以及被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评估对象是政府的“窗口”部门,评估的目的就是要检验其服务的质量,就应该主要由社会公众等外部主体进行评估;如果评估对象是政府内部的事务部门,评估的目的是就为了强化自我约束,就主要由评估对象的主管部门等内部主体进行评估。选择评估主体还要考虑主体的独立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独立性要求评估主体能在自己的立场上对评估对象的绩效进行测定;广泛性要求评估主体结构应该涵盖评估对象的各个利益相关者;代表性要求能有效控制评估者的数量,避免评估样本太大,影响评估质量。

评估主体的比例要合理。在评估主体已经确定的情况下,针对同一评估对象,各个评估主体之间的比例关系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也是评估主体结构搭配是否科学的重要依据。评估主体的比例关系,主要通过各主体承担的指标在整个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构成和权重分配比率来体现。从国内外的绩效评估实践来看,不同主体在评估体系中的权重比例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现阶段,由于社会管理绩效评估本身缺乏规范性,各评估主体间的结构比例也是见仁见智。长远来看,以公民为主的外部主体的权重比例逐渐加大,是社会管理绩效评估发展的必然趋势(3)

(二)社会管理绩效评估的对象

评估对象也叫评估客体。最早的观点认为社会管理绩效评估的客体应该是政府组织,也有观点认为是政府员工,在我国也就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单单说社会管理绩效评估客体是政府组织还是政府员工,以上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不是孤立的,是有内在联系的:社会管理的绩效从宏观方面体现为组织的绩效,但社会管理过程是由很多部门共同完成涉及诸多个体。组织的绩效当然离不开个人,个人的绩效又要以组织绩效为前提,两者相辅相成。因此,从整个组织体系的考虑出发,将社会管理绩效评估的客体分为政府部门、政府项目和政府员工,才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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