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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多渠道参与宁波经济社会建设问题研究

时间:2023-06-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资金多渠道参与宁波经济社会建设问题研究姜国富 耿 岳 肖 婵“十二五”是宁波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未来几年,全市将推进实施900多个重大项目,各项投资(投入)达到1. 6万亿元,总体估算需要1. 3万亿元的社会融资。

保险资金多渠道参与宁波经济社会建设问题研究

姜国富 耿 岳 肖 婵

“十二五”是宁波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未来几年,全市将推进实施900多个重大项目,各项投资(投入)达到1. 6万亿元,总体估算需要1. 3万亿元的社会融资。[1]当前,国家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向稳健,准备金率、存贷款利率连续上调,银根收紧趋势明显,投资所需资金与可供资金的矛盾将非常突出,资金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将越加明显。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作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比银行、基金更有优势,能够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对于宁波稳定经济增长趋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长远的意义。

一、保险资金参与宁波经济社会建设的可行性

(一)保险资金运用的政策空间突破性扩展,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逐步拓宽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的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4年到2005年,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和进行境外投资;第二阶段是2006年到2008年,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多项政策,允许保险公司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允许保险机构投资未上市商业银行股权等;第三阶段是2009年新《保险法》实施后,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意味着保险资金全面放开。2009年3月,保监会又公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等5个有关保险资金运用的文件,将试点了3年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进一步推开,并陆续增加了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无担保债权、利率互换等新的投资工具。2010年,保险资金运用的新的监管框架基本成型。7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随后又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9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相关细则,另类投资渠道的开放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巨大的机遇。

图1 保险资金运用的新的监管框架

(二)保险业资产总额稳健增长,带动了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规模的持续迅速提升

保险公司的总资产是可用资金的来源,其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保险业资金的运用提供了充足的保证。从图2可以看出,过去的10年间,保险公司的总资产增长迅速,年均增长维持在较高水平。2000年,资产总额为3373. 9亿元,到2004年,首次突破万亿大关,达到11853亿元。截至2010年年底,保险总资产达到50481. 6亿元。由于保险资产总量的不断增加,我国保险业用于投资的金额也加速增长。投资额从2000年的1303. 2亿元,增至2010年的32136. 7亿元。2000年,保险资金运用率[2]仅为38. 63%,至2010年已达到63. 66%。

图2 我国保险业2000—2010年资产总额、投资额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保险资金可用余额达5. 04万亿元,相对于2009年的3. 7万亿元增长了36%,未来还将保持规模性增长,源源不断的保险资金急需更多投资渠道“引流”,以缓解长期以来的配置压力和缺口。

(三)引进保险资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进程加快,成功案例不断增多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放开,目前保险资金正加快流入商业地产、基础设施、保障房建设、养老社区及未上市股权等投资领域,地方政府对于吸引保险资金用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开始予以高度关注:

商业地产方面,紫金保险出资9700万元在扬州市购买了扬州市政府拍卖的一栋大楼;安邦财险、健康保险和标准投资集团组成的联合体以25. 2亿元投得北京中服地块;中国人保以37. 44亿元购得首都时代广场;中国太保以2. 16亿元收购深圳福田燃机电力公司30%股权,而该公司最主要的资产为位于深圳中心区估值为6. 81亿元的地块。

基础设施方面,2007年7月,平安信托投资山西高速项目正式实施;2007年9月,泰康资产管理公司与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合作实施“泰康—上海水务保险债权计划”,定向募集20亿元保险资金,用于上海新水源地——青草沙原水工程;2010年9月,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发行“太平资产—南水北调工程债权投资计划”,保险资金总融资计划200亿元,是保险资金首个国家基础民生工程融资项目。

保障房方面,2011年3月,中国太保完成发起设立的“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是《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出台后的第一个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该计划投资总额40亿元,主要用于在上海市区建设的约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2011年5月,上海城投控股与中国平安携手推出7年期“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募集不超过30亿元的资金用于支持上海保障性住房建设。

在养老社区领域,中国人寿初步规划建设养老社区“一南一北”的格局,在河北廊坊计划投资约100亿元;泰康人寿在北京昌平建设养老社区“泰康之家”,并在上海崇明岛规划另一家;合众人寿则在武汉投资打造“合众健康社区”。

未上市股权投资方面,继太保斥资13亿元入股上海农商行之后,泰康人寿出资1亿元持有湖北天门农商行20%的股权,并拟出资30亿元参与成都农商行定向增发,极有可能成为该行的战略投资者。2006年,中国人寿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收购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的南方电网192亿股股份;在2008年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中,由平安资产管理公司牵头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太平洋人寿等公司,组建成保险投资团体共同出资160亿元,占总股份的13. 93%。

二、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宁波经济社会建设的主要途径

(一)间接投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项目普遍具有社会公益性和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可与保险资金运用的特性相匹配。目前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在国外已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与实践,涉及交通、教育、医疗、市政建设等方方面面,但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几年来,北京、上海、山西、重庆等城市纷纷尝试引入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从政策导向和业务实践看,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资源等领域,尤其青睐政府主导、商业运作、受经济周期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从近期保险资金加快进入保障房建设、养老实体等领域可以看出,保险公司以其资金陆续积累和长期持有的特点,更倾向于这种低风险介入、长期稳健运营和持续平稳获利的项目。中国保监会前任主席吴定富曾表示要支持保险资金以债权或者股权的形式参与长三角地区的交通、通信、能源、资源、环保、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因此,对于符合上述导向以及保监会规定的资金运用具体条件的项目,宁波市应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保监会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范围、额度和方式都作了严格的规定。[3]目前,具体投资计划设立,仍需由中国保监会一事一批。

(二)购买企业(公司)债券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完善债券融资将成为一些资质良好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主要融资途径。财险公司由于支出不确定性,偏好周期短、流动性较好的短期融资券,寿险公司资金来源稳定,资金实力较强,一般选择一些投资期限较长的债券品种。2008年年初企业债券发行程序改革后,程序简化为直接核准发行一个环节,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债券的发行效率。因此向保险机构发行企业(公司)债券是从紧的货币政策下筹集建设资金的一条很好的途径。但是,根据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保险机构只能投资有担保、或者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为AA以上的企业(公司)债券。2007年年末中国银监会下文要求各商业银行一律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券进行担保,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与此同时,宁波市又以民营经济为主,民营经济中,又以中小企业为主,要获得AA以上的信用评级很难,因此应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经验,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信用增级,为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公司)债券创造条件。

(三)参与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以下简称PE)作为联接资本与产业最直接的纽带和桥梁,是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保险资金具有资本量庞大、投资周期长等特性,与私募股权基金一般5~7年的投资周期以及相对较低流动性的特点相适应,是仅次于养老基金的最适合投资于私募股权的机构投资者。在西方成熟的市场国家,保险资金占据私募股权投资的前三位。而我国直到2010年,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后,私募股权这一投资渠道才得以向保险资金放开,此前社保基金凭借其出色的运作为保险资金进入该领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近期,中国保监会对部分寿险公司的未上市股权投资能力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机构将获得盖有保监会备案章的资格文件,正式拥有投资未上市股权的资质。作为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三个试点城市之一,宁波PE正处于一个集聚发展、快速发展和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加上保险公司目前加速在PE领域的深入推进,为金融与产业的结合带来了新机遇,保险资金PE运作平台的成熟将更好支持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推进保险资金和地方项目对接,有的放矢吸引保险资金投资

结合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紧密围绕海洋经济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战略规划,建立投资的项目数据库,从中遴选一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又跟保险资金性质相匹配的项目,举办引资项目推介会,推进保险资金和地方项目的对接,吸引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等形式投资我市重点设施和产业项目。目前,保障房建设是保监会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的方向,宁波市政府可组织相关力量,加快策划编制宁波市保障房债权投资计划,并积极与大型保险公司总部沟通,争取以此为突破口吸引保险资金参与我市保障房建设。同时,也可以吸引保险公司以参股、控股等形式进行股权投资,联合相关保险公司共同发起在宁波设立保障房投资建设股份公司,一方面解决我市保障房建设资金的需求;另一方面帮助保险公司打通资金出口,为进一步对其他产业投资提供投资平台。

(二)制定相关引资优惠政策和措施,为保险资金投资创造有利条件

当前,各省市地方政府对于引入保险资金解决资源要素保障问题都予以高度关注,因此,宁波市政府应积极整合资源,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针对保险资金投资的特点和限制条件,率先搭建保险资金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有效桥梁,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建立险资投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保险资金运用符合监管规定,取得合理收益,提高保险企业参与地方投资的积极性。对于拟建项目,应积极申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信托计划和债权计划,为保险资金参与宁波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对宁波市已建成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可争取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方便保险资金以股权等投资形式介入,从而盘活现有资产,获得新增建设资金。加强与保监会积极沟通,落实保险机构投资项目的担保机构,突破目前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担保难”的问题。在企业(公司)债券方面,可采取设立债券专项基金提供政府担保、抵押担保、非商业银行第三方担保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使这一品种的安全性符合监管政策规定,从而吸引保险资金投资,推动企业债券的发行。

(三)充分发挥政府资源的优势,尝试运用资源换投资的方法,吸引保险公司加大对地方的投资力度

各大保险公司每年在宁波市收取保费的总量已经达到144亿元,[4]保费资源是现有保险公司在甬机构必争之资源。其中财产险68个亿的总量中至少有30%的资源掌握在政府各个部门手中,如农业保险、政府车辆保险、政府机关财产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学生平安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等。政府可根据保险公司对地方投资的力度,将政府掌控的保费资源用于支持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保险公司,以此举促使保险公司更多地关注对当地经济建设的贡献度。另外,政府还可以利用资源优势,联合在宁波市有理财产品发行业务的保险公司,与其总部达成具体发行推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资金回报率、资金安全保障条件,合法化地在宁波市区域范围内向社会募集民间闲置资金用于建设。长期合作还可以达到每年滚动发行,后募集的资金偿还到期资金的循环使用机制,建立低成本、低风险、长效的融资平台,可有效地解决政府融资难的问题。

(四)积极筹建保险法人机构,提高保险资金聚集能力

目前,我市共有各类保险公司46家,而这些保险公司的总部都设在外省(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天津、南京、武汉、西安、吉林、重庆也有保险公司总部)。由于这些保险公司的投融资部都在其总部,不在宁波,因此宁波每年100多亿元保费资金大部分都流失到宁波市外,地方政府很难从中得益。只有积极发展保险法人机构,才能有效提高保险资金的聚集能力(最近江苏、云南等省都在积极筹建本土保险企业)。建议地方政府参照深圳、上海、大连等城市对金融行业的优惠政策,在机构落户、土地划拨、人才引进、税收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为保险公司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吸引投资主体在宁波设立法人机构,或引导保险公司来甬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或办事机构,并积极争取中国保监会的支持。

(五)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保险融资业务,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要继续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覆盖面,拓宽试点领域和范围,适时增加小贷保证保险业务参与主体,实现各区县的全覆盖,以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助力宁波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大我市保单质押贷款的规模,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纳入我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范畴,落实相应的考核和奖励政策。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作用,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保障,近年来,宁波保险业积极开展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提供风险保障为出口企业间接提供了资金支持。2010年,出口信用险帮助宁波出口企业从银行获得融资39. 57亿元,同比增长97. 85%。保险业应不断提高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对外贸企业融资的支持保障作用,促进宁波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六)争取与保监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为宁波保险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2009年以来,中国保监会相继与湖北、上海、深圳、云南、湖南、浙江等6省市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分别就保险业服务当地经济转型发展达成了合作共识。宁波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区,也是国家确立的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亚太地区重要门户城市,还是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这些都为地方政府与保险业共同探索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合作创造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因此,地方政府应与中国保监会积极沟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进一步明确保险业服务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重点和扶持政策。通过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可以争取保险业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重点项目在宁波先行先试,取得保监会政策支持,实现宁波筹建或引入区域性保险机构总部的突破,并逐步引入保险机构后援服务中心、培训基地在宁波的建设。要争取保监会支持保险机构与宁波本地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完善宁波金融市场组织体系,更好地指导辖内各保险机构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保险人才教育、培训和引进工作。

参考文献

[1]李珠煐.中国保险资金运用浅析.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15).

[2]天津市工委课题组.关于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研究.天津经济,2009 (1).

[3]曹维洋.论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发展现状和问题浅析.时代金融,2011(30).

[4]康民.保险资金:波澜起伏中稳健前行.中国保险报,2011-02-16.

[5]积极引导、推动集聚,助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宁波金融专报,2010(7).

作者单位:宁波保监局

【注释】

[1]数据来源:刘奇市长在2011年5月31日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2]保险资金运用率是衡量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的重要指标,指保险企业投资总额占企业全部资产总额的比例。

[3]相关规定包括《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试点管理办法》(2006年第1号主席令)、《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保监发〔2009〕41号)、《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保监发〔2009〕43号)。

[4]此段数据均采用2010年度统计数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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