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甘肃省人口公共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
(一)建立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甘肃省人口公共管理一直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更名为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由省长亲自担任组长,20多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政府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分别担任组长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坚持和完善党政、部门、人口计生“三条线”考核机制,坚决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每年年初,省长、分管副省长都要与各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签订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省人口委与各市(州)人口委签订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责任书。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先后多次就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党员干部超生问题查处、干部提拔任用中计划生育审核、打击“两非”、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督查巡视和调研。
(二)建设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
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甘肃省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在养老、农村低保、子女省内升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妇女小额贷款、“以工代赈”项目、农村危房改造、新农合参保、“新型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等多方面享有优惠和保障,实现了农村“两户家庭”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有地位。2010年开始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在全国建设第一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截至2012年年底,已经有1个市州、17个县市区通过了验收。
(三)实施了甘肃特色的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建设工程——“陇家福”工程
经过多年宣传倡导,甘肃省逐渐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并于2012年开始实施打造人口文化品牌的“陇家福”工程,注重家庭和谐、社会性别平等、尊重女性和儿童权益、敬老爱幼、民主文明等文化要素,并在社区建设了一批“幸福寓所”,为社区计划生育群众提供享受服务、进行咨询、沟通交流的场所和平台,提升了计划生育群众和家庭的幸福感。
(四)实行“出生缺陷干预”实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省全覆盖
预防出生缺陷对于降低生育对家庭的风险,减少孩子抚养的家庭和社会成本十分重要。甘肃省坚持一级预防为主、融入经常性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科学指导的四项原则,通过宣传倡导、健康促进、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营养素补充等措施,2010年叶酸规范服用率已达60%左右。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由国务院安排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关系家庭福祉和自我发展能力,2013年已经实现项目全省全覆盖,即全省每一对待孕夫妻都免费享受政府出资的健康检查,从而筛选危险因素,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五)推动了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多部门共享应用
将人口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建成了包括全省所有常住人口的全员人口数据库。以信息引导服务、以服务促进管理,通过推广应用“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全省已发放535.57万张,占已婚育龄妇女总数的95.24%)实现了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紧密结合。目前实现了信息的省级集中,并不断推动人口基础信息与民政、统战、综治、卫生、教育、检察、地震局等的部门共享和应用,在人口计生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为制定民生政策提供参考依据的基础性数据。
(六)推动人口职业化建设提升干部工作能力
强化教育培训,拓展了职称晋升渠道,单独成立了甘肃省人口计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出台了《甘肃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了医、药、护、技、中医、中药、生殖健康咨询、人口保健、药具管理和人口信息(统计)等10大职称序列。其中,生殖保健、药具管理专业为甘肃独有。依托大专院校开设人口专业课,加强人口计生干部学历教育和再教育。
(七)培育了群众自治组织发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计划生育协会在应对政府职能转变、育龄群众生育意愿下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有组织的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由以往的“少数人做多数人的工作”向“多数人做少数人的工作”的转变。
可以说,经过多年努力,甘肃省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人口公共管理的政策体系。对人口公共管理框架的各方面,这些年都开展过相应的工作研究或课题调研,有的由原国家人口计生委指导进行,有的由甘肃省人口委组织实施,对人口计生工作不断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本书即是笔者近年来参与的部分课题和工作研究的成果。
【注释】
[1]甘肃省与计划生育有关的部门多达二十多个。
[2]除我国有专门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口公共事务以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通常都由非政府组织倡导节育,引导了解避孕节育知识,采取合理措施,实现公民自我管理。
[3]〔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60页。
[4]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是指农村的独生子女户和两女节育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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