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分区
人口发展功能分区采用基于GIS的多因素叠置模型,以公里格网的资源环境数据为基础,以分县为基本单元,把自上而下的系统综合和自下而上的区域综合两种途经结合,多次反馈完成。
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分区遵循国家人口发展功能分区确定的以下基本原则:
(一)人口发展功能分区遵循的原则
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分区是对全国人口发展功能分区的深化和细化,因此分区严格遵循国家人口发展功能区规划的原则,即:
(1)地域完整性原则。尽可能保持一定尺度的自然地理单元(高原、盆地、平原、山地、流域)的完整性与一定级别行政区划单位(市州和县域)的完整性。从方便与实用出发,具体操作时,以一定的自然地理单元或流域单元为单位,不以自然界线为分界线,而考虑一定级别行政区划的完整性加以调整,确定分区。
(2)区域协调性原则。人口发展功能分区从综合性和战略性角度出发,面积不能过大或过小,综合要考虑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各种自然联系与社会经济联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3)多级续分原则。人口发展功能分区,采用人口发展功能区和人口发展功能亚区两级分区方案。人口发展功能区(人口限制区、人口疏散/收缩区、人口稳定区或人口集聚区)是不同地区人口发展的基本功能区,人口发展功能亚区(人口限制亚区、人口疏散/收缩亚区、人口稳定亚区或人口集聚亚区)是人口发展功能实施区,分别由国家和省级人口发展功能区规划来界定。
(二)人口发展功能分区的主要依据和主要指标
人口发展功能分区的主要依据是:不同地区人居环境的自然适宜性与限制性,不同地区的水土资源承载力与人口发展潜力,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与人类发展水平和不同地区的开发密度与发展潜力。
人口发展功能分区的主要指标是:人居环境指数(HEI);土地资源承载指数(LCCI);水资源承载指数(WCCI);物质积累指数(HM I)和人文发展指数(HDI)。其他辅助指标如表4-11所示。
表4-11 人口发展功能分区的主要指标
基于GIS多因素叠置模型,以公里格网的资源环境数据为基础,以分县为基本单元,在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不同地区人口发展的资源环境基础和经济社会条件的基础上,根据人居环境自然适宜性、水土资源承载力、现有开发密度与发展潜力,全国初步划分为人口限制区、人口疏散/收缩区、人口稳定区和人口集聚区等4类人口发展功能区。
(三)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区基础分区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区数据,利用多因素叠置模型进行的基础分区,将甘肃省分为人口限制区、人口疏散/收缩区和人口稳定区等3类人口发展功能区。其中人口限制区包括嘉峪关市辖区、玉门市、敦煌市、金塔、肃北、阿克塞、瓜州、肃南和临泽等县市区,人口疏散/收缩区包括永登、皋兰、榆中、靖远、会宁、古浪、天祝、定西、临洮、岷县、宕昌、文县、环县、宁县、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县、积石山、临潭、卓尼、舟曲、迭部、夏河、清水、秦安、甘谷、武山、张家川、通渭、陇西、漳县、武都、康县、西和、礼县、庄浪、静宁、庆阳和正宁等县市区,人口稳定区包括合作、玛曲、碌曲、兰州市辖区、金昌市辖区、白银市辖区、永昌、景泰、天水市辖区、凉州区、民勤县、肃州区、甘州区、民乐县、高台县、山丹县、成县、两当、徽县、平凉、泾川、灵台、崇信、华亭、西峰、华池、合水、镇原和临夏市等县市区(见表4-12、图4-6)。
表4-12 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区基础分区表
续表4-12
图4-6 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分区图(基础分区)
(四)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协调分区方案
由基础分区可见,单纯依靠分区指标做出的区划在有些县市区是不符合甘肃省情的,如基础分区划为人口限制区的嘉峪关市辖区、敦煌、玉门等都是城市,按照《国家人口发展功能区工作技术导则》的要求应直接最低划入人口稳定区,鉴于此,兼以考虑到相邻省市区同一地理单元在人口发展功能区划分上的一致性,本着“就低”的原则,将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区分区进行调整,并结合甘肃省主体功能区划的部分成果,得到的协调分区方案为,人口限制区包括金塔、肃北、阿克塞、肃南等县市区,主要包括安南坝自然保护区(肃州区阿克塞)、敦煌西湖区、瓜州极旱荒漠区、盐池湾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肃北)、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甘南高原湿地区、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小陇山森林保护区等。上述地区基本上是自然保护区和不适合人类居住的荒漠化地区,应该进行人口限制。人口限制区在甘肃省的土地面积为7.67万km2,占总土地面积的17.4%,人口37.42万,占总人口的1.5%(表4-13、图4-7)。
人口疏散/收缩区包括永登、皋兰、榆中、靖远、会宁、古浪、天祝、定西、临洮、岷县、宕昌、文县、环县、宁县、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县、积石山、临潭、卓尼、舟曲、迭部、夏河和武都等27个县市区,地处人居环境临界适宜或一般适宜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临界超载或超载,物质积累基础和人文发展程度处于中等以下水平,人口与产业相对分散,城镇化水平不高,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关系相对失衡。
表4-13 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区协调分区表
续表4-13
续表4-13
这类地区的战略重点是围绕建设国家生态屏障、缓解人与自然的尖锐矛盾,进行人口部分转移或疏散。其自然地理区包括祁连山西段人口疏散区,疏勒河上游、党河上游的祁连山西段,以及阿尔金山在甘肃境内的部分;河西西部荒漠人口疏散区;河西中段人口疏散区;石羊河下游脆弱生态人口疏散区;天祝、古浪、甘南高原山地人口疏散区;位于青藏高原的东缘部分、玛曲阿尼玛卿山地人口疏散区,位于玛曲县境内,为阿尼玛卿山的延伸部分;陇中黄土丘陵水土保持人口疏散区,位于甘肃省中部;陇南山地和甘南东部人口疏散区,位于渭河以南的地区,为西秦岭和岷山山地;陇东黄土丘陵水土保持人口疏散区,位于六盘山以东。
人口稳定区包括除人口限制区和人口疏散区之外的所有县市区,如合作、玛曲、碌曲、兰州市辖区、金昌市辖区、白银市辖区、永昌、景泰、天水市辖区、武威、民勤、肃州区、甘州区、民乐县、高台县、山丹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漳县、成县、康县、西和、礼县、两当、徽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西峰区、庆阳县、华池县、正宁县、镇原县、临夏市、嘉峪关市辖区、玉门市、敦煌市等53个县市区。这类地区人居环境适宜,资源环境承载力临界超载,物质积累基础和人文发展程度处于中等以上水平,人口与产业集聚,城镇化水平较高,人口与资源环境基本协调,但潜力有限。其战略重点是提高人口城镇化质量、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维护人口稳定。
图4-7 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分区图(协调分区)
(五)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亚区划分
根据前述技术指标划分的人口发展功能区划,我们可以看出,由于生态问题突出,资源环境压力巨大,物质积累和社会经济条件差以及人类发展水平低,从总体上看,甘肃不适合大规模的开发和集聚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难以承担起大规模的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人口聚集的压力。由全国整体开发规划角度来看,从主体功能区的标准出发将其划为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主要承担生态功能,加强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力度、防止生态破坏是非常必要的。与此相适应,从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上划分的人口发展功能区,只有人口限制区、人口疏散(收缩)区和人口稳定区,没有人口聚集区是符合甘肃省情的。
结合《国家人口发展功能区工作技术导则》中明确的三级续分原则,甘肃省人口发展功能区规划中将以下地区确定为人口聚集亚区:1.沿黄地区(兰州市五区、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永靖县)2.天水地区(秦州区,麦积区);3.陇东地区(崆峒区、华亭县、西峰区);4.金武地区(金昌市、凉州区);5.张掖地区(甘州区、临泽县);6.酒嘉地区(肃州区,嘉峪关)。这些地区地处人居环境比较适宜或高度适宜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平衡有余,物质积累基础和人文发展程度处于中等以上水平,人口与产业集聚,城镇化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人口发展潜力。其战略重点应为提高人口密度、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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