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的利用系统
最终,管理者可以从我们对管理的社会网络的描述中得到什么呢?我们的中心论点是,他们应该寻找创新的方式,充分利用他们所接触到的各种不同的技巧和观点。管理者必须意识到,他们在制造管理知识的社会化过程中所扮演的核心角色,并承担直接责任。特别是,他们应该和学者、顾问以及其他管理者一起合作,开发出适合他们自身情况的观念和言辞。正如我们通常所说,从“货架”上买来的观念不太可能会生效,因为这些观点都适用于一般情况。管理者必须结合自己的经验和公司现有的语言系统,创造出符合自己的特殊情况的观点。
在有些情况下,为了让言辞尽可能有效,有些基本术语可能要做些改变。无疑有些学者和咨询公司可能会对这项建议感到不太舒服,因为这样做有时会导致紧张和冲突。人们和公司是根据某些有特定名称的观点来建立他们的专业声誉和身份地位,他们很在意别人在没有适当的原因和经济补偿的情况下,拿走“他们的”观点。例如版权和服务标记,就是个人和公司依附这些名称来区别身份地位的做法。又如:波士顿管理顾问公司就把“以时间为导向的竞争”当做它的服务标记。其他咨询公司也这样做:例如CSC/Index的“企业流程再造”(business reengineering)、Booz,Allen &Hamilton的“战略驱动系统”(strategy-driven systems)。
这种保护知识产权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并且不会消失。但实际上,要保护它们是相当困难的:在这世界上,真正新的、有专利的产品很少。即使有,知识也会以各种新的方式传播,就像实体产品一样,也会通过再造绕过专利的限制。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就在人们大力倡导保护观点的专利权之际,由于附带而生的概念的传播,同一个名词可能已经代表不同的意义。另一个问题——我们认为是最核心的问题——是这个名词会被公司的其他人视为,只是从咨询公司或学者那里买来,流行一时的管理术语。
由于意义是随着情况而发生变化的,所以管理者也可以直截了当地这样做。从咨询公司、学术界或其他公司得来的核心观点,应该与管理者积极合作得以发展——在内容和言辞两方面——以便让这些观点能够有效地产生意义和行动。结果,同样的观点在不同的公司,可能措辞不同。而那些提供言辞的人可能会发现,由于他们自己能够将言辞转化为行动,所以价值提高,而不是只能把名字和某一个词或句子联系在一起。对于那些以“使用”目前最流行的术语并以增加价值为目标的咨询公司而言,这一点是尤其重要的。如果“使用”就是指采取行动,那么这些公司应该更关注产生正确的行动,而不是关注它们的用语是否被客户采用。
显然,关键不在于语言的区分,而在于语言的使用是否能够让管理者采取有效、强势的行动。学者和顾问如果在使用过程中,不只是说说而已——必须对这些观点进行测试——他们就必须将管理者作为知识开发过程中的合作伙伴。这意味着,对于什么言辞合乎什么特殊情况,管理者将有主动、有时候甚至是绝对性的决定权。用来代表观点的语言,应该永远与观点本身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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