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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的分类

时间:2023-06-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2.5 非营利组织的分类非营利组织在组织方式、活动形式、功能作用、社会影响等许多方面都表现出千差万别,因此,有必要对它们进行分类研究,可以从许多不同的角度对非营利组织进行分类。这种现象支持了从功能作用角度对非营利组织所进行的上述分类,表明非营利组织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功能作用导向的社会组织。

1.2.5 非营利组织的分类(21)

非营利组织在组织方式、活动形式、功能作用、社会影响等许多方面都表现出千差万别,因此,有必要对它们进行分类研究,可以从许多不同的角度对非营利组织进行分类。比如:按照组织构成可以分为会员制组织和非会员制组织,按照法人形式可以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按照组织性质可以分为公益组织、共益组织或互益组织,按照资产来源方式可以分为官办组织、合作组织、民办组织,按照资源动员方式可以分为公募组织和非公募组织,按照活动形式可以分为资助组织、项目组织或服务组织,按照活动性质和范围可以分为网络组织、支持组织、草根组织,按照活动领域可以分为环保组织、人权组织、扶贫组织、妇女组织等等。在我国,民间组织的分类通常按照其依法登记的形式,区分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种大的类别,然后在三种不同类别的民间组织中,再具体划分为相应的类型,如社会团体划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四种类型,基金会划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种类型等。尽管非营利组织是一个极其庞杂的体系,但正如本章在前面讨论中所指出的那样,可以找到这些组织的某些共同的基本属性。从这些基本属性出发,可以发现,不同的非营利组织彼此之间尽管存在巨大的差异,但是它们在功能作用上却有着较为显著的类别特征。如果从“社会影响”到“外部性”这样一个功能作用视角上,可以把各种形式的非营利组织大体划分为如下五个大的类别:

(1)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领域的非营利组织,简称“公益服务类非营利组织”。这一类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范围包括公益慈善、救灾救济、扶贫济困、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文化教育、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农村和城市的社会发展及社区建设等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谋求社会公益,产生的基础是在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公益性的社会需求。

(2)权益保障和政策倡导领域的非营利组织,简称“政策倡导类非营利组织”。这一类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特点是关注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和易受伤害的脆弱人群,积极倡导对这些群体的利益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政策、社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这一类非营利组织的共同特点是追求社会公正,它们产生的基础是在社会发展中形成的各种差别歧视以及社会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公正和从法律、政策上干预并实现社会公正的要求。

(3)工商行业和市场经济领域的非营利组织,简称“工商经济类非营利组织”。这一类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特点是市场运营,它们是市场经济中一定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同时作为市场机制,在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这一类非营利组织的共同特点是谋求市场中一定利益集团的共同利益,它们的典型形式是商会和行业协会,产生的主要社会基础是市场需求。

(4)政治参与和治理领域的非营利组织,简称“政治参与类非营利组织”。这一类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特点是政治参与,它们以表达一定的政治诉求、谋求开展政治活动的公共空间、扩大政治权力乃至实现政治目标为宗旨,活跃于民主选举、街头动员、议会游说、政治倡导、社会压力等方面。这一类非营利组织的数量不多,但影响很大,其共同特点是积极干预民主政治过程,具有政治参与性,其中一部分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政治力量甚至执掌政权。它们产生的基础是政治民主。

(5)一般社会领域的非营利组织,简称“一般社会类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学术性团体、职业性团体、趣味性团体、娱乐性团体、宗教性团体等等。这一类非营利组织通常不直接介入公共服务、政策倡导、市场运营、政治参与等社会过程,它们往往有其特定的活动领域和相关人群,其中既有公益导向的社会组织,也有共益或互益导向的社会组织。这一类非营利组织的数量很大,种类繁杂,其共同特点是具有较强的自我稳定性。(22)

上述从“社会影响”或“外部性”这种功能作用视角所进行的分类,强调的是不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在功能作用上的不同特征。有趣的是:在进行上述分类之后发现,不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之间在信息、资源、活动等方面的流动性和它们的功能作用有着一定的相关性。也就是说,在功能作用接近的同一类别的非营利组织之间,它们在信息、资源、活动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流动性,相互沟通、交流和合作与互动的频度很高;而功能作用相差较大的不同类别的非营利组织之间,一般而言流动性较弱,它们之间比较缺乏相互的沟通、交流和合作与互动。这种现象支持了从功能作用角度对非营利组织所进行的上述分类,表明非营利组织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功能作用导向的社会组织。

上述文献及述评对非营利组织发展中的基本概念作了历史回顾与研究,笔者在进行宁夏非营利组织发展与管理问题研究时,认为对非营利组织的分类需要特别考虑如下两个因素:第一个因素,随着近期“社会组织”这一概念的进一步明确,以及政府对非营利组织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出台,有必要十分清楚地界定非营利组织、公益组织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第二个因素,考虑到本课题研究的内容是宁夏地域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与管理问题,其相关统计数据基本沿用民间组织中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分类标准。综合上述两点因素,笔者在研究时,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与分类重新进行了界定。

非营利组织的定义——非营利组织是自我管理的法人,组织或运行不是为了营利或分配利润,不是政府的一部分,除用于非营利目的外,利润、收入和财产不能分配给他人。

公益组织的定义——公益组织属于非营利组织范围,组织和运行专门以公益为唯一目的,从事公益活动,(23)受益人为社会全体成员,或者是某些特殊群体,包括弱势群体或其他值得特别关照的群体。

社会组织的定义(24)——具体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区活动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等,而社会团体包括学术性社团、专业性社团、联合性社团和行业协会。笔者认为“社会组织”是对传统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第三部门等称谓的改造,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认识这类组织的基本属性、主要特征而形成的科学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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