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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金融知识

时间:2023-06-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财税金融知识一、财务基础知识在当今社会中,任何组织都离不开经济活动,任何经济活动都离不开会计工作。作为组织核心部门的办公室也应该了解、掌握一些简单的会计基础知识,以便于做好服务工作。4.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会计工作要求我们的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行事。财产清查就是通过盘点财产物资、核对账目,来查明财产物资和资金的实有数额。

第三节 财税金融知识

一、财务基础知识

在当今社会中,任何组织都离不开经济活动,任何经济活动都离不开会计工作。作为组织核心部门的办公室也应该了解、掌握一些简单的会计基础知识,以便于做好服务工作。

1.现代会计的两大分支

(1)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业务数据,经过记录、分类、汇总,编制成会计报表,向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和个人提供能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2)管理会计。管理会计是利用财务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资料,运用数学、统计等一系列方法,运用整理、计算、分析等手段,向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提供用以短期和长期经营决策、制定计划、指导和控制企业经营活动的信息。

2.会计的要素

会计的主要职责是对企业资金运行的相关情况进行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前提、会计要素、会计原则、会计程序及会计处理方法等。首先要了解会计要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分别列示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

(1)资产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这种资源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2)负债

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到期应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债务是过去和目前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未偿还的;

②到一定期限要支付的;

③该债务的数额是确定的;

④偿还该债务应以现金、资产或劳务偿付。

(3)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简言之,就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减去该企业的负债额后所剩的资产,如企业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均为所有者权益。

(4)收入

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收益。

(5)费用

费用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耗费。

(6)利润

利润是任何企业所追求的最终结果,利润的多少,直接反映一个企业的效益好坏。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经营的最终财务成果,即获得的收入与费用之间的差额。

3.会计等式

由以上六个要素我们可以很容易得出几个会计平衡公式,即①利润=收入-费用;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4.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会计工作要求我们的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行事。会计核算的一般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律,是所有会计人员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性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为12项。它们分别为: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也就是真实性原则,指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可靠。

(2)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工作应按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使提供的会计核算资料能相互可比。

(3)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企业应提供能满足与企业有关的各方面要求的会计信息,核算信息应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内部加强经营管理的需要。

(4)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是指企业在各个阶段中的会计核算工作所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程序必须一致,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在必要时,对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程序可作适当的变更,但必须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变更所带来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5)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指会计核算工作应讲求时效,要求会计处理及时进行,以便会计信息及时利用。

(6)清晰性原则

清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必须清晰、简明,使大家很容易理解和使用。

(7)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为标准来确认计量的一种方法。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是以款项是否收付为标准,而是看该收入是否已经实现或费用是否已经发生或该费用当前是否应当支付。

(8)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一个企业的营业收入应当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相互配比,即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将一个会计期间内的所有收入及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均登记入账,并通过两者的差额来衡量一个企业的经营成果。

(9)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其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10)划分收益性支出及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及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会计核算中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严格区分开来,以正确核算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收益性支出是指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而资本性支出则是指支出的效益不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还与其他会计年度相关。

(11)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选用一种不导致企业虚增盈利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做法,并要求对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进行合理核算。

(12)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指会计核算应对经济业务的重要程度予以区分,并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单独详细地核算。

5.会计的核算方法

会计的核算方法就是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系统的反映和监督所应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设置会计科目,就是要以一个单位为主体来反映各个单位的资金运作情况。而账户则是在账簿开设的记账单元,用以储存与单位相关的财务信息。

(2)复式记账。复式记账就是要求会计对单位的每一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

(3)填制和审核凭证。经办人员或有关单位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写凭证,并签名盖章。会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则要认真审核所有凭证。

(4)登记账簿。登记账簿就是要将审核过的记账凭证资料,在账簿的有关账户上做连续、完整的记录和核算。

(5)成本计算。成本计算就是按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经济业务中所发生的费用。

(6)财产清查。财产清查就是通过盘点财产物资、核对账目,来查明财产物资和资金的实有数额。

(7)编制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报表就是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定期地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就是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而进一步细化会计要素。根据提供会计信息的详细程度,会计科目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主要包括: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损益类科目。一级科目主要提供总括核算指标。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主要包括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它提供明细核算指标。

目前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一般只规定了一级科目,至于明细科目,则由各个会计主体自行规定。

7.会计凭证

在任何一个单位负责经办业务的人员都会对本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认真地填制会计凭证,并签名盖章。只有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收付款等的依据。会计凭证,简称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根据会计凭证的用途和填制程序的不同,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中取得或填制的,以记录经济业务的执行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主要依据。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用来确定会计分录,填制的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凭证。

二、税收基础知识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税收又称为“赋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由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2.税收的特征

税收在不同社会制度下都有着共同的特征,这些特征不会因社会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税收同财政收入的其他形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无偿性。无偿性是指国家不需向缴纳的单位和个人付出任何代价而取得税收收入,并且其收入为国家所有。

②强制性。强制性是指国家以制定税收法令和制度等法律形式来规范、制约、保护税收这种分配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税收法令和制度。

③固定性。固定性是指法律事先已经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征多少税。

3.税收的职能

一般来说,税收具有以下几项基本职能:

(1)组织财务收入的职能;组织收入是税收最基本的职能;(2)调节经济的职能;(3)监督的职能。

4.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为标准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以及资源税;

(2)按税收的计量为标准可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

(3)按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4)按税收收入形态为标准可分为:货币税和实物税;

(5)按税收管理权限归属和预算级次为标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5.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1)纳税人。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或纳税义务人,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纳税人与负税人有区别,负税人是指税收的实际负担者,而纳税人是指依法缴纳税收的人。二者在有的情况下是相同的,在有的情况下则不一样,税法中并没有负税人的规定。

有的税种和税目,税收直接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纳税人本身就是负税人;有的税种和税目,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不一致的,如消费税的一些税目,纳税人虽是企业,负税人却是消费者。

(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如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征的税,其征税对象即消费品(如香烟、酒等)。征税对象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名也不同。

(3)税目。税目就是指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规定税目是为了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同时,税目也体现了不同的税率。

(4)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税率是税法最重要的要素之一,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征税的深度和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水平。

税率通常有3种主要形式:第一种是以相对量形式规定的征收比例,即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适用于从价计税的税种;第二种是以绝对量形式规定的固定征收额,即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第三种是复合税率,即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

(5)纳税环节。所谓纳税环节,一般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应该交纳税款的环节。商品从生产到消费要经过多道流转环节。一般来说,包括产制、商业批发和零售三个环节,及从产制到消费以前所经历的一系列转手交易的各个环节。

税法规定了纳税人如对一种产品,在生产、批发、零售诸环节中,可以选择只在生产环节征税,叫“一次征制”;一个税种在商品流转环节选择两个环节征税的,叫“二次征制”;一个税种,还可以实行在所有流转环节都征税,叫“多次征制”。

(6)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纳税期限是衡量征纳双方是否按时行使征税权力和履行纳税义务的尺度,是税收的强制性和固定性特征在时间上的体现。

除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特殊情况,在纳税期限之前税务机关不能征税,纳税人也不得在纳税期限届满后拖延纳税。

(7)减税、免税。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减税、免税的类型有:一次性减税免税、一定期限的减税免税、困难照顾型减税免税、扶持发展型减税免税等。

(8)违章处理。违章处理是对有违反税法行为的纳税人采取的惩罚措施,包括加收滞纳金、处理罚款、送交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等。凡有拖欠税款、逾期不缴税、偷税逃税等违反税法行为的,都应受到制裁。

(9)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一般来说,计税依据主要包括征税对象的价格、征税对象的数量等,如资源税目盐的计税依据即为销售盐的吨数。

6.其他相关术语

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仅为某一税法所单独具有而非普遍性的内容,不构成税法要素。它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

税务机关按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按规定期限缴库,否则会受法律制裁。

7.税收征收

目前中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海关三个系统负责,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中央税、共享税的征收,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地方税的征收,海关系统负责关税的征收和进出口税的代征。

8.增值税

(1)增值税的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纳税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个人。

(2)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我国现行增值税设有三档税率,即标准税率17%、低税率13%和适用于出口货物的零税率。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4%,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6%。

9.消费税

(1)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它只是对一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而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

消费税的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不同种类、档次等情况对消费品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税额。

(2)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大体可分以下几种类型:①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②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化妆品;③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④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10.营业税

(1)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指对一切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及个人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2)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从事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规定根据其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3)营业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工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4)营业税的税目、税率。营业税的税目有9项,税率有三档,具体税目、税率如下: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为5%;娱乐业为5%~20%,娱乐业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11.关税

(1)关税的概念。关税是主权国家根据本国经济和政治的需要,按照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用法律形式确定,由海关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收。我国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及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2)关税的纳税人及纳税范围。其纳税人主要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纳税范围是:凡是国家允许进出口货物、物品,属于国家规定应税的,都得纳税。

12.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企业(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净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主要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3)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但为了照顾微利企业和小型企业,另设两档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采用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13.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和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纳税义务人就是指取得应纳税项目所得的自然人。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这一类纳税人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非中国公民。第二类纳税义务人是指那些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虽然居住,但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我国政府对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征税。

(3)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有11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4)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分为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如表2.1所示。

①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表2.1 个人所得税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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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去费用8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去附加减去费用3200元后的余额。)

②个体工商户的街道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如表2.2所示。

表2.2 个人所得税税率二(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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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③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1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就其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两类。

生产经营所得也可以称为利润所得,它是指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而获得的利润。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两类。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国籍的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虽然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场所所取得的经营所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总体税率是33%。

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其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税率为20%。

(5)应纳所得税的计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5.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1)资源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

(2)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和盐共有以下几类: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和金属矿产品。

(3)资源税的税率。资源税的税率采用定额税率。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如表2.3所示。

表2.3 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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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基础知识

金融就是指资金的融通,指货币流通的调节和信用活动的总称。如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存款的吸收和提取,贷款的发放和回收等等。

1.货币

货币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自发产生的,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1)货币的职能

货币的职能即货币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发挥作用时本身所具有的职能,它是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按照其重要性分为五种主要职能,即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储藏手段和世界货币,其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

(2)货币的形式

我国的货币制度是人民币制度。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属于不兑现的信用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进行管理和调控。人民币采取的是不兑现的纸币形式,人民币以元为货币单位,货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国人民银行。

(3)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是指由于货币供应太多,超过流通中对货币的客观需求量,从而导致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现象。它是一种有害的经济现象。

2.信用和利息

(1)信用的概念

信用指的是经济上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

(2)信用形式与工具

按照信用主体的不同进行划分,借贷可以分为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和消费信用。

商业信用是工商企业之间以赊销或预付方式对销售、购买商品提供的信用,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强化市场经济秩序,强化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的信用。它以金融机构为媒介,以货币资金为载体。

国家信用是指以国家为债务人身份形成的信用活动。国家信用包括国内信用和国际信用两种。目前,发行国债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用以筹集资金来解决财政需要。

消费信用是指银行、信用卡发放公司和企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满足生活消费目的的信用。常见的消费信用方式有赊销、分期付款和消费信贷。

信用工具,是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借以证明债务人、债权人的合法书面凭证,具有偿还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3.利息和利率

利息是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取得的报酬,被人们视为是收益的一般形态。利息是以信用为基础,是借款者取得货币的使用权,而支付给贷款者超过借款货币额的部分。

利率是指资金在借贷期内所形成的利息额和本金的比例。利率包括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等,还可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

4.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指由货币资金的供需双方以金融工具为交易对象所形成的市场。广义的金融市场是由货币资金的借贷、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以及外汇、黄金等买卖活动所形成的市场。狭义的金融市场特指证券的发行与交易市场。

5.金融体系

(1)金融机构的结构体系

现代金融机构十分复杂,金融机构如何划分,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一般划分为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

①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机构的核心和领导,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它集中全国的货币发行,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或政府的货币金融政策,调节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集中经营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支付准备,对经营性银行等进行资金支持。我国的中央银行就是中国人民银行,是非盈利性机构,其全部资产属于国家。

②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也称存款银行或存款货币银行,其主要业务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它是各国金融体系中的骨干力量,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企业法人,在各国银行体系中机构数量最多,业务量最大。

③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专门从事某项特定金融业务和提供专门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投资银行是专业银行的一种,主要以吸收企业短期存款,发放短期贷款,为企业日常生产和商业活动服务。

④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目前我国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有:

①证券类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有关证券经营及相关业务的金融企业。

②保险公司是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是金融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③信用合作社是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

④信托公司是以代人理财为主要经营内容,以受托人身份经营现代业务的金融企业。

6.国际金融

(1)外汇的概念

外汇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债务的各种外币资产和支付手段,如外国货币、外币有价证券、外币支付凭证等。和黄金一样,外汇被各国作为国际储备资产,在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凭此清偿对外债务。

(2)外汇的分类

外汇主要有以下三类:①自由外汇。指能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且能在国际市场上流通转让,并能自由兑换的外国货币或以货币表示的各种支付凭证。②贸易外汇。指由于进出口贸易而收入或支出的外汇。③即期外汇。指外汇买卖成交后,在两个营业日内交割完毕的外汇。

(3)汇率的概念

汇率又称汇价或外汇行市,是两种货币的折算比率,或者说是一国货币用另一国货币表示的价格。汇率作为两国货币的折算比价,由两国货币在外汇市场上的供求状况所决定。在纸币流通的条件下,决定和影响汇率的因素主要有国际收支状况、通货膨胀率的差异、相对利率水平和经济增长速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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