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帕金森法则
帕金森法则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上升的金字塔”。也就是说,“工作的扩展使得为了完成它而占用所有可能的时间。”对这个法则的普遍认识可以用一句谚语来描述,“最忙的人才有闲暇时间。”需要完成的工作量和从事工作的员工数量之间,即使存在着关联,也是非常小的。这种普遍倾向的背后,隐含着两个几乎可以被视为公理的规律:
■高级职员希望增加的是下属的数量,而不是对手的数量。
■高级职员相互提供工作。
帕金森继续列举下面这个例子。如果公务员A认为自己进行了超额的工作,那么将会有三种可能的补偿方法:(1)辞职;(2)要求与另外一名同事B共同分担这项工作,每人负责一半;(3)寻求两名下属C和D的帮助。前两种选择是不太可能发生的。辞职意味着失去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同一层级的同事分担工作则只会为自己的晋升引进一个对手。因此,A将倾向于指定两名下属C和D来辅助工作。这将会提高A的地位。至少要有两名下属,这样就可以在C和D之间分配工作,A则成为唯一一个了解他们两人工作的人。另外,每个下属都会由于害怕另一个人的晋升而遵守秩序。
依次向下,当C抱怨工作超额时,A会按照与C的协定,为其配备两名助手E和F。但是,当D的职位也是一样情形,为避免内部摩擦,也要为其配备两名助手G和H协助D进行工作。于是,现在总共有七人,A、C、D、E、F、G、H,从事的工作量与以前一个人所从事的相同,而对A的提升也几乎是确定的。
人们相互提供工作
现在雇佣了七个人,开始进入第二阶段。七人为彼此提供了工作,全部都在忙着,而A在事实上要比过去更努力地工作。例如,一份收入文件在每个人依次处理之前就已经形成。首先,E决定这是F的任务;F拟订了草案,交给C,C对其进行较大的修正后,向D征询意见,D再指示G去执行。但是,G又将文件转交给H,H对由D签字的草案进行了一点修正,然后交还给C,C对第一份草案进行修正后,将新的方案呈送给A。那么A做了什么呢?A能够找出许多理由来直接签署C呈送的草案而不看一眼。但是,A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人,尽管被下属为他们自己和为A所制造的问题而困扰,他还是仔细地通读了草案,删除了C和H添加的烦琐的段落,恢复为最早由F所完成的方案。
帕金森提到的组织实践的其他特色有:人员选择的原则;委员会的性质;性格的掩饰;高经费——及“小事法则”,即在委员会中,花费在任何日程项目上的时间将与其花费的经费数额成反比;组织行政管理部门的布局;以及“妒才心理”——一种引致自卑感的疾病。
观察结果的相关性
除了帕金森在文中稍做提及的以外,他所进行的观察,可以通过爱丁堡公爵殿下在引言中的评论来进行评价。
本书对于管理与行政专业的认真的学生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它揭示了存在于人类组织的理性的/智力的方法和常见的表现人的非理性本性的事实之间的差异,……在所有的商业学校中,对于所有的管理顾问来说,都应该将法律作为必修的内容。如果他们对那些反映人的本性的事实没有进行正确的思考,尤其是其中最重要的,即没有人真正喜欢做决定,那么管理组织结构将失去意义。因此,组织结构可能会引起许多意义不大或根本没有意义的活动。
我在学习高级经济学时,初次了解了帕金森法则。许多法则在当今仍然与被提出时一样适应于时代。包括:如何来“管理”一次会议,以及会议时间是如何按照反比于每个议题的重要性来进行分配的——他列举的例子是,在对一个关于1000万英镑的电厂进行简短的讨论之后,对价值350英镑的自行车棚却展开了冗长的争论。曾经存在过吗?……帕金森最著名的法则就是,“工作的扩展占用了所有可能的时间——我们为彼此创造了工作”。这在今天仍然是对的。
——莱恩·赫伯森,人事管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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