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组织的主要受益人
布劳和斯科特依据主要受益人,对组织进行了划分。对四种与组织相关的人进行如下的划分:
■成员,或者普通参与者。
■组织的所有者或管理者。
■客户,或更一般的说,技术性地被“排除”在组织之外,但与组织有经常的直接联系的合约人员。
■更大范围上的公众——也就是说,组织所处的社区的所有成员。
根据受益人对组织进行分类——也就是说,该组织的主要受益人是这四类人中的哪一类。在这个基础上,划分为四种组织:
■共同利益联盟,主要的受益人是成员,比如政党、工会、职业联盟;
■商业型组织,所有者是主要受益人,比如工业和其他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的公司;
■服务型组织,被服务对象是主要受益人,比如医院、学校、福利机构;
■公益型组织,主要受益人是大众,比如中央政府部门、军队、警察。
与每种组织类型相关的问题
人们强调,主要受益人不一定是唯一的受益人。每一个对组织作出贡献的不同群体之所以为组织做事也是希望能从组织中获得回报的。
布劳和斯科特也指出,每种组织都与特定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在共同利益联盟组织中,主要的问题是吸收参与群体并加以管理,并要保持内部的民主;
■在商业型组织中,中心问题是在一个竞争环境中保持最大限度运作的效率;
■服务型组织的主要问题是解决对客户的专业服务和管理程序之间的冲突;
■公益型组织的主要问题是保证它们对公众行为负责的民主程序。
在寻找一种面面俱到的分类时的困难
想要找到一个既简单而又让人满意地划分组织的面面俱到的分类并不容易,它需要一个广泛的、可解释的、量化的标准。不过,布劳和斯科特提供了一个有用的类型学的分类。卡茨和肯恩则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分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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