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的基本原则
为了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结合公务员的实际状况,在对公务员进行培训时,应贯彻以下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是我国干部教育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每个公务员都必须掌握的思想方法和学习方法。其根本点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公务员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仅要重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还要重视实践对理论的基础作用,在认真学习理论的同时,要重视对培训对象实际工作能力、适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做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2.学用一致原则。国家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每个公务员的聪明才智,更高效地使用公务员。因此,对公务员培训就必须坚持培训与应用统一起来。只有贯彻学用一致,做到学用一致,才能收到实际效果。
3.按需施教原则。由于各个历史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对公务员的要求不同,行政管理的内容不同,因此,各个时期培训内容和形式也会有不同。而公务员的培训内容就要根据不同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同需要及公务员的岗位职责要求来决定。总之,公务员的培训只有根据不同时期需要,区分不同岗位要求,授之以不同政治、业务知识与管理技能,才能做到按需施教。
4.讲求实效原则。实效和质量是公务员培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公务员培训成败的主要尺度。培训讲求“实效”,应该使受训者个体和群体,通过一定时期和形式的培训,获得新的知识、认识和技能。使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态度、精神境界有较大幅度的改进,从而使行政效能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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