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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行政伦理

时间:2023-06-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行政伦理_公共管理简明读本三、美国行政伦理库柏在他主编的《行政伦理手册》的第一编《作为一门研究领域的行政伦理学》中,勾勒出了行政伦理学的发展历程。民主理论和公民权无疑是行政伦理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作为内在控制,行政德性为公共行政人员通过道德自律来履行行政责任提供了内心的保证。在政府对行政伦理的推动方面,美国设立的政府伦理办公室起了重要作用。

三、美国行政伦理

库柏在他主编的《行政伦理手册》的第一编《作为一门研究领域的行政伦理学》中,勾勒出了行政伦理学的发展历程。其中的第四章,有学者以表5-4-1归纳了公共部门伦理训练模式的类型学[6]

表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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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柏认为,美国行政伦理学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关注的主题包括:公民资格与民主理论,德性理论,(美国)建国思想与宪政传统,伦理教育,组织的情境,哲学理论与视角[7]

民主理论和公民权无疑是行政伦理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从公民权取向来看待行政伦理具有重要意义。美国传统上的公民权规范本身,就为行政伦理学提供了最恰当的规范基础。

在80年代中期,“德性”这一有些古老的词项,重新进入了公共行政伦理学。它常被理解为“品质”的同义词。如“公共服务与仁慈的爱国主义者”,就把仁慈界定为“对他人的延伸的和非工具性的爱”。这一部分的内容,我们可以在前述关爱原则的论述中得到明晰的认识。作为内在控制,行政德性为公共行政人员通过道德自律来履行行政责任提供了内心的保证。库柏与赖特(Wright)合编了一部书:《可仿效的公共行政人:政府中的品德与领导》(Exemplary Public Administrators:Character and Leadership in Government),就是探讨了行政伦理诸多的德性楷模案例,它试图对德性概念的有效性和运用作一个经验的检测。

在政府对行政伦理的推动方面,美国设立的政府伦理办公室起了重要作用。美国政府伦理办公室(United States Office of Government Ethics,OGE)的使命是对政府的各行政部门进行领导,以防止和解决相互的利益冲突,对雇员进行道德标准教育,加强公众对政府公允的信心。其主要职能包括:针对行政领域冲突制定规章条例,对提名出任公职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培训道德官员,进行道德教育,帮助有关当事人认识并避免不道德行为,对部门道德计划进行监督,对道德法和条例进行评价并建议采取立法行动,等等。

由老布什总统于1990年签署的《政府官员及雇员的行政伦理行为准则》的12731号行政命令规定,为了确保每个公民对联邦政府的廉政充满信心,每位联邦政府雇员都应尊重并遵循伦理服务的基本准则。这14条伦理行为准则包括:

1.公共服务体现着公共信任,要求政府雇员必须把忠于议会、法律和伦理准则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2.政府雇员不得获取与认真履行职责相抵触的经济利益。

3.政府雇员不得参与从事利用非公开的政府信息所从事的经济交易活动,并且禁止不正当地使用这种信息牟取个人利益。

4.除非在依照规定合理例外的情况下,每位政府雇员不准向以下个人或团体索取或接受任何馈赠以及任何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他们包括:希望从政府的业务往来中寻求政府影响力,其业务活动本身受政府部门管理,以及那些可能由于政府官员履行或不履行其职责而对其利益发生实质性影响的个人和团体。

“馈赠”是指所有有价值的东西,但是不包括那些显然不属于馈赠物品的东西,如公开可得的折扣和商业贷款以及咖啡、小点心、贺卡和证书等物品。关于从外界获得馈赠的禁令有几种例外,如在某种限定下,雇员可以接受:(1)每次不多于市场价格20美元的非索取的馈赠,一年内从一种渠道所接受的馈赠不超过50美元;(2)基于家庭关系或者个人友谊而赠送的物品;(3)在招待费用由发起人承担时,所参加的范围广泛的集会,如会议和招待会;(4)在国外任职期间,在一定的会议或活动中的食物、茶点和娱乐活动。雇员之间的馈赠受到禁止的有:(1)向上级赠送礼品或向他人索要礼物送给上级;(2)禁止向比自己工资低的雇员索要礼物,除非两个雇员之间是私人朋友,并且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对上述禁令的例外情况包括:(1)在通常情况下,雇员可以每次接受或赠予总价值不超过10美元的东西,在办公室享用食物、茶点或在家中私人的招待。该例外适用于生日或那些有互赠礼物传统的节假日。(2)在为数不多的对个人有重要意义的活动时,如结婚,以及在结束上下级关系的情况下,如退休,雇员可以赠送或接受礼物。他们可以为集体性的自愿捐助提供或征集少量礼物。

5.政府雇员应恪守职责。

6.政府雇员不得做出任何未经授权的行动或者做出有碍于政府承诺的行为。

7.政府雇员不得假公济私。

8.政府雇员应秉公办事,不得偏袒任何个人或私人团体使他们获得优先的待遇。

9.政府雇员应保护和保管政府的财产,不得将它们用于未经授权的活动。

10.政府雇员不得在外从事与政府官方的职责和义务相抵触的职业或活动,包括寻求或商讨职业的有关活动。

11.政府雇员应当向有关职权部门揭发浪费、欺诈、滥用职权和腐败等现象。包括:禁止雇员假公济私,为朋友、亲属或者与其在同一个非政府组织中的人牟取私利;利用公职对任何产品、服务或公司表示认可;禁止参与利用非公开信息以获得经济交易的分配,或不正当地利用非公开信息为个人牟取私利;有责任保护和保管政府的资产,并且雇员不得将政府的资产或允许他人将政府的资产用于未经授权的目的;禁止在办公时间内不认真地履行职责,禁止鼓励或要求下属利用办公时间从事未经授权的任何活动。

12.政府雇员应忠诚地履行其作为公民的义务,包括所有经济方面的义务,特别是那些由法律规定的联邦、州及地方的纳税义务。

13.政府雇员必须遵循向所有的美国人,不分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出生地、年龄以及残疾障碍等,提供同等机会的法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

14.政府雇员应当尽力避免任何可能造成违法或违背依据本命令所颁布的伦理标准的行为。当出现相互冲突的情况时,提供了在对具体情况的相关事实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依常人的观点所作出的判断为依据。

(本章不设复习题)

【注释】

[1]*本章内容仅供学员开拓视野之用。

[2]W·威尔逊:《行政学研究》,见《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3]T.Cooper:Handbook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2nd Edition,2001,pp.1-6.

[4]Terry Cooper:Handbook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2nd Edition,Revised and Expanded,Marcel Dekker,2001,pp.28 30.

[5]本章一、二、三部分所述资料中OECD、日本、美国制定的伦理原则或法规条文,系根据国家行政学院王伟教授《行政伦理概述》(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的相关附录整理。谨此致谢。

[6]April Hejka-Ekins:Ethics in In-service Training,in Cooper:Handbook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2nd Edition,2001,p.89.

[7]Cooper:Handbook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2nd Edition,2001,pp.17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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