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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工作的开始以及辅导工作的要点

时间:2023-06-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章  辅导工作的开始以及辅导工作的要点本书所述的辅导工作是指上市预备工作开始后、保荐机构介入前公司决策者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对发行人及其境内权益公司上市前期各项工作进行辅导,以期上市公司的各项指标达到拟上市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五章  辅导工作的开始以及辅导工作的要点

本书所述的辅导工作是指上市预备工作开始后、保荐机构介入前公司决策者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对发行人及其境内权益公司上市前期各项工作进行辅导,以期上市公司的各项指标达到拟上市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辅导工作的开始

(一)辅导工作开始的时间点

笔者建议辅导工作应当从保荐机构介入之前即应开始,其理由如下:

1.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不规范运作的现象,而这些不规范现象如果过多地被保荐机构所了解,可能会影响保荐机构的保荐积极性;

2.选择上述时间点开始辅导工作,有利于及时规范公司运转,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同时,确保保荐机构介入后,不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导致各中介机构忙于发现问题以及采取各种补救措施,从而拖延上市时间表并提高上市成本。

(二)辅导机构或辅导的专业人员

公司聘请的辅导机构或辅导的专业人员应包括两个方面: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1)审阅公司财务现状;(2)提出财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3)对照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并制订达到上市条件的财务方案;(4)编制、整理财务账簿和财务凭证等等。

2.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1)配合财务顾问,完善公司财务制度,解决财务存在的法律瑕疵;(2)为公司的境内外股权或资产重组(包括境内外并购)提供法律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3)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4)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5)审阅公司已签约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以及可执行性;(6)解决所有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或已经开始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等等。

(三)签订辅导协议

公司与辅导机构或辅导的专业人员应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辅导协议。辅导的协议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条款:

1.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辅导人员的构成;

3.辅导对象或接受辅导的人员;

4.辅导内容、计划及实施方案;

5.辅导方式;

6.辅导期间及各阶段的工作重点;

7.辅导所要达到的效果;

8.辅导费用及其确定的原则和付款方式;

9.辅导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0.保密条款;

11.违约责任;

12.协议的解释;

13.争议的解决;

14.其他条款。

二、辅导的工作要点

辅导机构或辅导专业人员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拟上市国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结合公司(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辅导的具体内容,制定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以确保辅导对象(包括境外发行人及其境内权益公司)具备进入拟上市的境外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辅导的工作要点如下:

1.辅导人员应针对境内外公司所辖涉的法律督促辅导对象的发起人股东、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学习或培训,确信该等人员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上市规则和财务知识,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辅导人员应通过辅导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所辖涉的法律规定初步建立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辅导对象的发起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规范意识。

3.辅导人员应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境内外股权重组(特别是离岸公司并购境内企业)、增资扩股、资产评估、注册资本验资等各方面的手续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

4.辅导人员应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辅导人员应核查辅导对象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6.辅导人员应督促规范辅导对象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7.辅导人员应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8.辅导人员应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完善财务造册,以确保境外证券会计师或审计师介入财务审计工作后能够尽快形成审计报告。

9.辅导人员应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10.在必要的情况下,辅导人员可以为公司设计股票上市前的私募方案以及在股票上市后的再融资(发行新股)的计划。

11.辅导人员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辅导对象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准备工作。

12.辅导人员应督促发行人境内权益公司的法人资格存续之相关证照完整、合法、有效。审查境内权益公司是否依法办理商务主管机关审批、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外汇登记、海关登记、法人代码登记等手续,对不完善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13.辅导人员应督促发行人境内权益公司依法申领行业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等生产经营资格证书,对不完善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14.辅导人员应督促发行人境内权益公司的环境保护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存在问题的,应及时要求公司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改善并通过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

15.辅导人员应督促发行人境内权益公司依法缴交各项税费,确保境内权益公司在税务方面不存在法律瑕疵。

16.辅导人员应辅导境内权益公司与员工之间形成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雇佣关系。督促境内权益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制定的社保制度为员工缴交各种社会保险费。

17.辅导人员应慎重审核境内权益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对重大合同履行存在法律风险的,应及时予以排除,尽量避免诉讼或仲裁。

18.辅导人员应慎重解决境内权益公司已经存在的诉讼或仲裁纠纷,确保境内权益公司不因诉讼或仲裁活动,而致使公司存在或潜在存在蒙受经济损失的风险。

19.辅导人员应尽可能确保境内权益公司各方面的法律状况及各项指标符合拟上市证券交易所的所有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制订具体方案,并督促方案目标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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