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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对策建议

时间:2023-06-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章 小微企业融资的模式分析融资方式是指资金从盈余部门向亏损部门转化的形式、手段和方法,也即是资金融通或由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形式。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无法清楚明确的向商业银行传递企业的经营状况、贷款用途及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严格的审核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审核的多数结果为不予批准。

第四章 小微企业融资的模式分析

融资方式是指资金从盈余部门向亏损部门转化的形式、手段和方法,也即是资金融通或由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形式。根据企业资金的来源方向不同,可将企业的融资方式划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类。内源融资是指企业只要是通过将自身的积累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它是企业的权益性资本,不需要按期对外实际还本付息。相对于外源性融资来讲,内源性融资成本低、风险小,是小微企业首选的融资渠道,也是融资效率最高的融资方式。但是,内源性资金规模有限,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等因素,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仅靠内源性融资不能满足小微企业日益增长的长期资金的需求。外源融资,指企业通过选择向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融资的形式。当小微企业的内部资金积累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时,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外源性融资就显得非常重要。外源性资金规模大,受企业自身影响因素小,灵活性高,同时能起到财务杠杆的作用,从长期来看,是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

第一节 小微企业外源融资:债权融资

一、小微企业债权融资的基本模式

债权融资包括: 1.国内银行贷款,就是银行把资金贷给需求者,并根据约定时间对本息进行收取的经济活动。2.国外银行贷款,是需款人为开展一个项目向国外银行申请贷款,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主要特点是:利率相对较高,非限制性贷款,国外银行非常注重贷款者的信誉。3.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境内市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债券的发行人为符合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非上市企业(上交所规定不包括金融、地产企业),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发行期限在1年(含)以上。该债券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的门槛要求,是完全市场化的公司债券。4.发行公司集合债。即由其中一家企业牵头,几家或几十家企业联合起来一起申请发行债券。这是传统债券融资的一种变通,该融资方式通过联合以满足企业债券公开发行的条件,提高了发行成功率,同时能提高资信评级以及摊薄发行成本。5.民间借贷,就是通过自然人而并不经过金融机构筹集资金。6.信用担保融资,即银行和企业双方通过资产责任保证与信誉证明的方式进行融资。该融资方式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存在借、贷、保三者之间的关系;通过信用担保对银行贷款风险进行分散;上交一定金额的担保费。7.金融租赁融资,就是通过商品形式对借贷资金进行体现的一种方式。主要特点为:出租者仅仅提供金融服务,承租者提供承租资源;租金计算按照承租者使用租金的时间进行;需要同时具有供物方、出租者以及承租者。

由于篇幅限制,主要介绍银行信贷、集合债券、民间借贷三种中小企业债权融资模式。

二、小微企业银行信贷

国有独资、股份制、合作制等方式是中国银行业所有制的主要形式,中国金融体系具有垄断和高度集中的特点,具体体现在国有股权占到90%以上,银行贷款偏重于国有大型企业的贷款。国内商业银行目前的主体架构与体系是在没有考虑小微企业的情况下而设计的,大部分商业银行的成本收益模式与信贷风险评估也是在没有考虑小微企业的情况下设立的,对小微企业并不适用。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无法清楚明确的向商业银行传递企业的经营状况、贷款用途及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严格的审核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审核的多数结果为不予批准。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金融机构往往采取担保和抵押等方式来作为风险防范的措施。从理论上讲,房屋、土地、存货、机器设备、应收账款等资产都可以在贷款过程中充当抵押品的角色。但是由于我国资产交易市场不发达,这些资产的流动性较差,再加上银行对资产的评估鉴别能力有限,很难做出精确的价格评估,也就难以将这些资产作为抵押物来获得贷款。在商业银行实际贷款项目活动当中,大多数抵押物为房产和土地。贷款担保、抵押的程序复杂、手续繁多且会有较高的手续费。小微企业要想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支持,首先得有具有法律效益的抵押物凭证,其次是将这些凭证拿到相关部门,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程序复杂、手续费用高,使得很多小微企业望而却步。

(一)小微企业银行信贷的现状

银行信贷,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供给者向资金需求部门融出资金的形式,或者是银行作为资金的需求部门向资金供给者融入资金的过程。狭义上讲,银行信贷是银行将通过信用手段筹集起来的资金以贷款的方式提供给资金使用者。在银行信贷中,为了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银行会非常注重贷款企业的信誉、资金情况、还款能力等信用状况。满足银行信贷适用条件的企业相对来说比较少,对大部分的小微企业来讲是望尘莫及的,一般适用于被资信评估机构评定为特级、一级的贷款企业以及不列入贷款等级评定范围但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

表4-1 银行对不同规模企业贷款申请的拒绝情况

上表显示,贷款申请成功的比例与企业的规模呈正比,从企业的存续时间来看,企业贷款被拒绝的概率则与它成反比,也即是随着企业存续时间延长,企业贷款被拒绝的比例反而越小。根据对我国银行现有的贷款余额的分布进行测算,中小企业(包括小微企业)的贷款仅占其资金来源的20%~25%。在对7家城市商业银行和8大国有银行的调查中显示,小规模企业取得银行贷款的几率很小。

(二)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方面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贷款起点过高,小微企业难以达到最低标准

当前,我国各商业银行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都是根据总行规定的标准来进行的,不管是大型、中型、小型还是微型企业,其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是一致的。而小微企业由于其固有的特点,很难达到信用贷款的标准,因此小微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方式主要为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小微企业进行抵押贷款时,商业银行主要接受土地、房产之类的抵押物。而小微企业当中多为新型企业,资产积累不足、经营风险高、经济实力弱,多为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不能提供商业银行所要求的担保物,也就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支持。

2.贷款审批流程多、审批程序复杂难以及时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程序复杂,使得每项贷款都会有多人经手,这大大降低了贷款的审批效率,同时还有可能造成职责不清等问题。举一个例子,中国银行市级支行要审核一笔省行权限内的贷款,在支行受理到省行行长签字同意之间要经过8个部门的审核、20个人签字。整个审批流程中要对贷前调查、尽职调查、项目评估、风险评审、贷款审批等环节写出相应的报告,报告中有很多重复的调查,这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也影响到了银行的办事效率、混淆了各方的责任。审批环节如此之多,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不利于小微企业及时获得资金支持,从而延误了商机,为小微企业带来利润的损失,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

3.贷款收益与风险不匹配,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方面积极性不高

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众多问题,具体问题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报告不规范、透明度低、真实性差、随意性大等,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多方开户的问题。商业银行无法掌握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盈利能力、贷款投向还有偿债能力。再加上大多数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较低或者无信用登记记录,商业银行对其贷款的积极性低。当前各商业银行都在建立和完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大多数信贷业务工作人员认为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的收益与承担的风险并不匹配,因此不愿意贷款给小微企业。

三、小微企业发行集合债券融资

我国债券市场相对活跃,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资金的需求,但是债券市场条件相对苛刻,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多、稳定性差、风险高、规模小及信用等级上的缺陷,很难以单一主体的方式进行债券融资。而集合债券的“抱团”形式,正好为突破这一点提供了有效途径。

(一)集合债券含义及发行机制

集合债券也称联合债券,是由多个中小企业共同构成发债主体,由政府等相关人牵头,各个中小企业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确定相应的证券发行额度,采用联合债券的形式,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形成一个总的发行额度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由于集合债券具有提高企业知名度、简化审批程序、获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提升信用等级、融资成本相对降低、风险分摊主体的增加等优势,是一种缓解小微企业债券融资困难的创新结构化债券融资新产品,发行机制如下表所示:

图4-1 集合债券发行机制

(二)目前集合债券发行概况

2007年以来,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得到逐步试点和推广。我国已发行了“07中关村中小集合债”、“07深圳中小集合债”、“09大连中小集合债”、“10武汉中小集合债”、“11豫中小集合债”六支较大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4-2 集合债券发行概况

通过表中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数量是逐年增长的,但是发展过于缓慢,集合债券多为中期债券,其成功发行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使成长良好的中小企业以低于银行贷款的成本筹集到发展所需资金。

(三)集合债券风险

小微企业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资金的兑付风险较高,加之信用主体的状况迥异,这使得小微集合债券的违约风险很大。小微企业在向外部融资时,很难提供其信用水平的信息,这很容易在经理人和投资人之间引发道德风险,会造成企业信用主体的违约可能。由于集合债券的各发行主体的信用及偿债能力差异很大,存在着相依违约风险的可能,即有一家企业违约,也可能出现N家企业同时违约的风险。

(四)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分析

第一,发行门槛高,难以充分满足资金需求。目前,并不是所有的小微企业都具有发行集合债券的资格,发行企业集合债券的要求相对较高。企业除了满足上述硬性条件规定外,也要与目前政策所倡导的产业、成长潜力标准相吻合。这会在无形中抬高集合债券的发行门槛,对解决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作用甚微,资金的大量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这和政府推出集合债券的初衷是相悖的。

第二,担保增信措施不合理,对政府依赖性强。担保体系的建立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的先决条件,由于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具有结构复杂、债券履约风险高、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低等特点,绝大部分的规模企业参与作担保的积极性比较低,大型企业集团担保模式建立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目前市场上已经发行的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对政府的依赖性强,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耗费大量的财政资金,难以长期持续,这种畸形的行为更无法代替市场行为。

第三,小微企业集合债券违约风险大。小微企业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资金的兑付风险较高,加之信用主体的状况迥异,这使得小微企业集合债券的违约风险很大。集合债券的发行主体多元化,多数规模较小,信息不对称严重,财务信息等具有内部化特征。因此,小微企业在通过外源性模式进行融资时,很难提供其信用水平的信息,这很容易在经理人和投资人之间引发道德风险,会造成企业信用主体的违约可能。

第四,国家相关政策与保障制度不健全,企业评级标准不统一。小微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时间很短,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关于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的全国性法规。由于集合债券是多个中小企业集体发行的,各个企业的信用和偿债能力差异很大,这使得集合债券的信用评级难度大、成本高。实践中企业筛选的具体操作采取政府和担保公司共同参与的方式,但这种具有“一刀切”性质的筛选标准有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担保公司的倾向性,担保公司考虑到一定的信息成本会优先推荐有过担保业务往来的较熟的企业。

四、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融资

(一)民间借贷的含义和特点

1.民间借贷的基本含义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直接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多发生在经济发达和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如我国的江浙地带。由于这些地区是小微企业的聚集区,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及民间资金的充裕,且该地区的经济活跃,资金的流动性强,所以民间借贷在这些地区经常发生。

2.民间借贷的特点

我们通过与正规金融比较的方法来分析民间借贷的特点,如下表所示:

表4-3 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比较图

民间借贷的特点可以通过和正规金融相比较得到,一般来讲,正规金融都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之内,而民间借贷则游离于国家信用体系和金融法规之外。两者之间的区别可以通过上表显示出来,总的来讲,民间借贷融资规模逐年扩大、信贷利率逐步攀升、期限灵活、风险收益对称、手续简单、形式多样、交易行为逐步公开化。

(二)小微企业利用民间借贷筹资的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我国的民间借贷日益活跃,在经济金融运行中发挥了重要功能。我国农户每年从民间获得的贷款总额高达1000亿元,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此比例在小微企业的资金来源中占80%左右。其中民间信贷的月利率也已经突破15%,高达30%。温州市是民间信贷发生比较频繁的地区,仅2004年5月一个月的发生额就高达64992亿元,民间信贷的中介结构在温州更被称为“银背”。随着融资需求的不断扩大,整个社会对民间借贷的认可度逐步提高,民间借贷的普及范围越来越广。近几年来做出的统计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4-4 民间借贷普及范围调查表

(三)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筹集资金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分析

1.借贷利率过高

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的放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盈利水平及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其借贷利率,一般会高于同期银行及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在地区之间差异很大。一般来讲,民间借贷利率要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

过高的借贷利率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企业的债务负担,影响企业的盈利状况。由于小微企业资金的有限性,当借贷资金退出生产领域后,小微企业往往会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现象,这样高利率的恶性循环会严重加重小微企业的债务负担,影响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2.民事纠纷较多,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由于民间借贷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很容易出现借贷纠纷,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借款一方因自身的财务状况恶化而外出躲债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借款人出现财务困难,信用缺失时,很容易引发经济纠纷,由于没有合理的证据,法律也很难介入。我国民间借贷的数额总量巨大,交易活动频繁,并且每年都在高速增长,民间借贷所引起的纠纷事件具有普遍性和高风险性。

3.影响国家金融宏观调控

民间借贷活动具有相对随意性,很难被准确的预测和协调,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与民间借贷所产生的分流资金之间的矛盾,偏离宏观调控的目标。首先,由于民间借贷资金的“体外循环”性质,金融信号失真现象很容易产生,干扰中央银行的宏观预测与政策制定。其次,民间借贷资金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趋利性,资金很可能背离国家产业政策所倡导的行业和地区,影响宏观调控的效果。

第二节 小微企业外源融资:股权融资

一、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的基本模式

主要包括: 1.股权出让,企业将一定比例的股权出让,筹集到资金。2.增资扩股,指企业按照自身的发展需要,以扩大股本的方式筹集资金。主要具有以下几点特点:利用扩大股本的方式融资,按照收益情况,回报投资者。3.引入风险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风险投资的目的是通过投资和提供增值服务把投资企业作大,然后通过公开上市、兼并收购或其他方式退出,在产权流动中实现投资回报。引入风险投资从运作上来看大多数是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尤其能使在种子期和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巨大的资金支持。4.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指非上市企业通过私募形式获得权益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者在交易实施过程中一般会附带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5.杠杆收购融资,是指利用杠杆原理进行的资本运作。具体来说就是将被收购公司的股权或者资产当作抵押进行筹集资金,以债务资本来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然后从目标公司的现金流量中拿出一部分来偿还债务,最终实现企业并购的一种融资方式。

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很难以普通股票融资的形式筹集到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从私募股权的发展历程看,一般只有小微企业采取PIPEs交易进行融资。2001—2002年间,股票市值低于2.5亿美元的公司占所执行交易PIPEs总额的87%,其中由股票市值低于5000万美元的发行人所执行的交易约占全部PIPEs交易的57%。如下图所示:

图4-2 不同规模的发行人占PIPEs市场的比重

我们以较为常用的私募股权、天使资本与风险投资为例介绍小微企业的股权融资模式。

二、小微企业私募股权融资

目前,私募股权基金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企业融资手段,与传统的金融行业相比,私募股权基金主要着重于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中国现实的资本市场中债务市场和股权市场所对应的主要是企业债券市场、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和股票市场。私募股权投融资产业刚在中国开始产生,短短十年时间,私募股权融资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培育优秀企业的推动力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私募股权的含义和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PE),是指以获取盈利为目的,主要针对于未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具有专家理财的优势,以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股权资本,在限定时间内选择适当时机退出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广义私募股权还涵盖了研发投资、创立资本、增长资本、兼并与收购、夹层融资等主要内容。

私募股权的主要特点为:首先,私募股权的投资对象一般是那些成长性企业,其着重点在于被投资企业发展的空间和前景,对企业的规模要求不高。其次,私募股权的投资一般属中长期投资,可达3~5年或更长,其流动性不强。最后,投资工具多为权益性投资,退出渠道多元化。

(二)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现状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在2011年内完成募集的私募股权基金共有235支,与2010年募集了82支相比,增长了1.87倍,再一次创下了历史最高记录。除去14支私募股权基金未披露募集金额外,所披露的募集金额共计388.58亿美元,与2010年募资金额276.21亿美元相比,涨幅为40.7%。我们对平均单支基金募资规模进行分析,在2011年,平均单支基金募资1.76亿美元;而在2010年,平均单支基金募资3.37亿美元,预计在未来,小微企业将是私募股权重要的投资对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总的募资金额也有所增长,但在基金募集数量增加如此迅速的基础上,这些增长就显得有些不足,平均单支基金募集规模下降幅度非常明显。

图4-3 2006—2011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资总量的季度环比比较

(三)私募股权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优势

1.融资门槛低。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多,资金需求大,一般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审批程序繁杂,设立的门槛较高,因而需要扩宽其融资途径。然而,私募股权的审批程序则比较简单,且针对性比较强,能填补证券市场和商业银行之间的空白,为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提供一种新的外源性融资方式。

2.对小微企业发展具有激励作用。由于只有数量有限的经验丰富的基金投资者持有小微企业的股权,所以并不会在更多范围内分散企业的控制权。如果采取股票市场进行外援融资,由于股权的分散化,业主对企业的约束能力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通过私募股权进行外援融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微企业控制权分散的这一问题。

3.有效解决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私募股权的融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信息具有内部化特征,所以其投资者必须事先对融资主体进行调查评估。私募股权投资由一些专业化的人才组成,对行业的发展及其相关的产品比较熟悉,通过总结出来的一套科学的方法,有效地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与小微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双向沟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4.完善小微企业的管理。对小微企业而言,私募股权不仅能提供资金,在改善小微企业的财务与人员结构方面、提供战略性指导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富的管理经验,促进小微企业的持续发展。通过私募股权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熟悉小微企业的发展过程,与小微企业建立建设性的关系。

三、天使资本与风险投资

具有较高创新能力、掌握一定的创新技术或商业模式的小微企业会得到天使资本或风险资本的垂青,在提交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并接受审慎的调查之后获得风险投资。

(一)天使资本

天使投资原本指美国一些富有的家庭或个人会出资资助纽约百老汇默默无闻的年轻演员进行公益演出,从而使这些演员如同幸运地遇到了天使一般有可能一夜成名、实现自己的艺术理想。这一术语如今被引申为富有的投资者对高风险、高收益的创新企业的早期投资。这种投资并不通过中介机构,而是由天使投资者直接以股权投资的形式进行。成功的天使投资会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以更高的价格将股份转卖给风险投资公司或在企业上市后出售。这些投资者有能力并乐于承担较高的风险以获得高收益,同时又对创业和创新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每笔的投资金额较小,对成熟的大中型企业而言是杯水车薪,但对创业初期的创新型小微企业而言却如同雪中送炭。

(二)风险资本

风险资本也称创业资本,是由专业的风险投资公司向发展潜力巨大的高成长、未上市企业进行的私人权益投资。风险投资具有高成长、高收益的特征,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后通过加入企业董事会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促进企业的高速成长,力图使企业在若干年内达到上市标准、在企业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所持有的股份以获取收益。风险投资的形式为股权投资或是可转换债券,其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或高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这一类高科技企业风险巨大,在美国通常只有25%能够在5年内成功上市,而近50%则会在5年内破产。但一旦成功上市,风险投资机会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上百倍的投资回报。风险投资对于推动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很多目前广为人知的企业如微软公司、英特尔、苹果公司等都是在创业初期在风险资本的支撑下发展而来的。

第三节 小微企业融资的内源融资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对内源融资的依赖。由于内源融资的机会成本低于外源性融资,因此企业在融资方式选择问题上会首先考虑内源性融资,当内源性融资规模有限,难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时才会选择外源性的债权和股权融资。

一、内源融资基本含义及特点

对小微企业来说,内源融资虽然风险较高,但其成本低、灵活性强,内部融资主要有: 1.留存结余融资,就是企业把经营收益上交税金之后的股东没有进行分配的利润再次投到企业经营之中。主要特点为:成本相对较低;手续非常简易;不存在债务与分散股权的风险;能够提高企业凝聚力。2.资产管理融资,就是企业利用管理与优化配置自己的资产的方式,降低资产方面的资金占有量,提高资金流转速度。3.存贷担保融资,利用存放的物品作为抵押进行贷款。主要特点为:存货非常畅销、价格十分稳定以及不易变质等。

如用于投资,除了资金有限难以发挥债务杠杆作用之外,企业还要承载更多的压力,而且难以再继续融资,企业主重新翻牌的可能性比较小。若企业将较大比例的积累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则企业受外部影响加大,抗风险能力消弱。据麦金农教授的金融深化理论研究表明,企业家投资在受内源融资和自我融资限制下,通常会选择投资于传统技术这一最优策略。但这一策略本身会降低总体收益,制约企业本身和经济的发展。相反的是,能够获取足够外源融资的企业更倾向于采取新技术以获取高收益。

按照资本结构理论,不同的融资方式在成本上存在差异。企业在内源融资的情况下倾向于保守经营,缺乏创新激励,自然也不能很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从现实来看,内源性融资仍是中国小微企业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在发达国家,小微企业的内部融资在其融资结构中的比重超过了外源性融资。如果将外源性融资类比为外部输血,将内源性融资理解为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的话,那么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在整体的融资难的大背景下,如何立足于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挖掘自身的内部潜力、拓展和创新企业内源性融资渠道,才是更应该着力优先考虑的问题。下面重点从内部现金流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和企业内部债务融资三个主要方面分析小微企业强化内源性融资,以降低对外源性融资的过度依赖的途径。

二、内源性融资的基本模式

(一)内部现金流管理

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会自然地产生内部现金流,而内部现金流是小微企业内源融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当小微企业在外部融资市场上处于融资难的困境,由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而不易获得外源性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时,加强内部现金流管理,根据自身的发展现状和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的分红派息政策、折旧政策和纳税计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1.企业留存收益

企业的税后利润可以划分为两种用途:一是以分红派息的形式发放给股东,使股东能够从对企业的投资中获得投资回报;二是以留存收益的形式保留在企业当中,以满足企业进一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企业的留存收益政策与股息政策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之间存在着总量一定、此消彼长的相互关系。显然,留存收益管理涉及到权衡企业发展需要与股东现实收益之间所产生的利益冲突:如果将更多的利润作为股息和红利,那么企业的留存收益便会减少,企业的内源性融资规模也就因此受到约束;然而,如果将大部分甚至全部税后利润都作为企业留存收益的话,股东便会面临着所进行的投资迟迟无法得到现实回报的局面。

按照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分析框架,小微企业的股东也可以划分为内部人和外部人。作为内部人的股东通常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在企业中居于控股地位,因此可以掌握更多关于企业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潜力的内部信息;作为外部人的股东通常持股比例较小,不便或无法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处于信息的相对劣势地位。内部人股东同时又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这样就同外部人股东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外部人股东对内部人股东或企业经理人进行监督管理的成本较高,关于内部人股东是否能够按照委托代理契约进行决策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的条件下,内部人股东作为理性经济人便会利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机会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如不必要的商务旅行、办公设备以及报销业务招待费等。上述行为虽然可以提高内部人股东或企业经理人的利益,但却需要以外部人股东的利益损失为代价。

从内部人股东的角度来讲,留存在企业内部的资金规模越大,其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提高个人效用的空间就越大,因此会更加倾向于减少分红派息,将更大比例的利润作为留存收益;从外部人股东的角度来看,当其了解到内部人股东和企业经理人的行为倾向时,便会倾向于减少企业的存留收益比例而加大分红派息的力度。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企业的股权结构越复杂,企业留存收益的比重就会越小,企业内源性融资的难度也就会相应地加大。

2.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也可以利用改变固定资产折旧速度对企业的营业利润进行调整,从而在不改变企业营业现金流的条件下延缓纳税获得内源性融资,具有非债务税盾的作用。具体而言,通过加速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就可以在会计上增加企业的成本,从而减少当期税前利润和纳税金额,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

对于拥有专门会计人才的大中型企业,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来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是常用的内源性融资方式。但由于小微企业在会计人才方面相对稀缺,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来进行内部现金流管理、获得内源性融资的方式还远未得到充分的利用。从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会计监管政策来看,我国为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还应适当地提高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尤其是对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发展地区的小微企业实施倾斜性政策,使其能够更为灵活地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来增强自身的积累能力,缓解资金不足所造成的融资难问题。

3.纳税筹划

纳税是企业的义务,也构成了企业的实际成本,能否在合法的范畴内进行纳税筹划、采用合理合法的避税政策会对小微企业的现金流产生重要影响。与多数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相对较高,在税收优惠等方面并不处于有利地位,采用税收筹划来进行内部现金流管理的做法尚未得到充分利用。小微企业应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加深理解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对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行业发展前景和外部经济环境进行准确判断的基础之上,合法地运用各种纳税筹划技术来尽可能地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与此同时,纳税筹划也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来对相关策略所隐含的风险进行控制,并根据企业经营和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地进行动态调整。

(二)盘活存量资产

无论对于大中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在实际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内部管理不善以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都有可能面临资产闲置、库存积压以及呆坏账等问题。这些存量资产反映在会计账目上占用了企业的资金,但由于缺乏流动性,会降低企业运营的效率、加重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如果小微企业能够改善内部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就可以扩大内源性融资的范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外源性融资的依赖。具体而言,小微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型:

1.资产剥离

企业所拥有的各种资产在运营效率方面客观上会存在差别,有些资产的效率较高而另一些资产的效率则相对较低。低效率资产的形成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不可一概而论,有些是由企业此前的经营决策失误或管理水平低下造成的,有些则是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所导致。无论形成原因如何,低效率资产往往会成为企业经营的负担。

从行为经济学的解释来看,个人和企业对资产价值的判断具有“锚定效应”,即此前购买该资产所花费的成本会影响到对该项资产目前价值的正确评估。这也导致了明明资产价格已经下降而出现了亏损,但企业却无法及时下定决心进行资产剥离。事实上,资产目前的市场价格如何与企业当初购置该资产的成本毫无关系。当小微企业面临融资困境时,对低效率的闲置资产及时进行剥离或置换处理显得尤为必要。尽管这种资产变卖往往会在会计上反映为小微企业的亏损,但一方面账面损失可以减少企业的应税收入从而降低小微企业的纳税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小微企业从此摆脱低效率资产的束缚,通过改变企业的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向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小微企业所急需的资金。

2.存货质押融资

企业的库存属于投资,其中又可以区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类型。前者属于企业为保障生产经营而按照计划进行的存货投资,而后者则多是由于经营决策失误而导致。被动型的存货在本质上属于闲置资产,应及时进行变卖处理;而主动型的库存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管理,从而提高其使用效率、为小微企业节约流动资金。

首先是仓储融资模式,这是内源融资与外源性融资的结合。小微企业将存货就地仓储向银行提出短期融资申请,由银行委托就地仓储公司作为代理人对存货进行控制管理。这样一来企业便可以在客户实际付款之前提前获得资金融通。

其次是信托收据融资,即卖方将有待销售的存货交由公开仓库进行保管,作为买方的企业凭信托收据提取货物销售,再按照约定的条款将货款支付给卖方。这种融资方式要求进行交易的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对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适用。

第三是利用质押单进行存货融资,这种模式在国外采用较多但在我国目前仍受到一定限制。从方式上看,企业可以用拥有的存货做质押品获得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较为适用于商业企业和贸易企业。在我国,这种方式的使用范围主要局限于对外贸易业务当中。

3.现金与应收账款管理

现金管理的核心是加速资金的周转速度,小微企业现金管理的目标是敦促客户及时付款甚至提前付款,而在付款方面则尽量地延后,以便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企业内部的现金流。可以看出,现金管理实质上是争取利用交易伙伴的资金来减少自身的现金占用,从而达到内源性融资管理的目的。从交易伙伴的角度讲,其现金的使用效率则会因此而有所降低。从整体上看小微企业的现金使用效率并不会发生变化,但对于具体的小微企业而言则可以利用某些方面的优势从现金管理上入手,达到内源性融资管理的目的。

与此相对应,小微企业也会经常性地面对着应收账款管理问题。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往往会采用先发货后付款的交易结算方式,应收账款构成企业的营业收入、但却不能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应收账款的变现速度,不但有助于小微企业降低现金占用的机会成本,还可以及时消除应收账款成为坏账、呆账的隐患,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三)企业内部债务

企业内部债务融资指企业向内部员工、股东、经理人以及管理企业等借款而获得的资金融通,对于外源性融资渠道不畅的小微企业而言,企业内部债务融资也是一种常用的内源性融资方式。与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入股不同,债务性内部集资向内部职工或相关利益者募集资金的性质是债务而非股份,并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利息。一般而言,采用债务性内部集资方式往往意味着相应的小微企业已经没有能力获得外源性融资,处于较高的经营风险之下。但情况也有例外,一些经营状况尚算良好的小微企业进行债务性内部集资的利率水平会低于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但又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和国债的利率水平。这样一来就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也使员工能够获得相对较高的投资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对于企业集资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20世纪90年代时,一些国有企业为摆脱当时的融资困境开始进行内部集资,其后内部职工集资现象蔓延。随着风险的集中爆发,我国政府出台了若干禁止和清理“乱集资”规定。因此在具体的融资方式上要进行合理设计以防止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募集资金的使用方面也要保障其安全性,否则一旦陷入到经营困境后,便有可能使参与集资的内部职工失去稳定性,从而使问题进一步恶化。

第四节 小微企业融资的障碍与解决途径分析

一、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障碍分析

(一)小微企业银行借贷门槛高

大多数小微企业由于客观上存在规模小、经营波动大、抗风险能力弱,缺乏可质抵押物、财务制度不健全、公司管理水平不高等特点,而银行又实行较为严格的信贷配给制度,银行出于风险控制和综合信贷收益的考虑,往往本能地会倾向于资质较高的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面临银行高门槛的限制,银行呈现“慎贷”、“惜贷”,甚至“不贷”的现象。据统计,国有企业对GDP贡献率不到40%,却能够获得我国全部银行贷款的70%以上,而小企业虽然对GDP贡献率高达60%,但在我国全部的银行信贷资产中的使用比率却不到30%。这表明:小企业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与其获得的金融资源明显不匹配。一些小微企业虽然具有好项目,但由于达不到银行的信贷条件或是银行难于对此项目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从而导致这类小微企业仍然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即使获得贷款,又往往因为额度低、期限短、利率高,使得这类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充分的满足并且承担着较高的借贷成本。

(二)小微企业银行借贷成本高

受流动性紧缩的影响,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一直居高不下,并呈现上升的趋势。商业银行往往通过提高利率的方式来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风险进行补偿。在2013年4月公布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调查结果显示: 59.4%的小微企业表示,其借款成本在5%~10%之间。4成以上的小微企业表示借款成本超过10%。在融资成本方面,31.8%的小微企业主认为成本最高的借款方式是向银行贷款。2012年6月和7月,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然而据调查显示,66.1%的企业并未感受到两次降息带来的成本降低效应。银行贷款融资成本高的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其比例高出其他地区1.5倍左右。这主要是因为东部地区小微企业的外贸依赖度较大,金融危机对其冲击更加直接,从而使银行提高利率以进行风险补偿。

银行贷款虽然名义利率较之其他方式并不高,但包含着很多隐形要求,比如附加了相应比例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硬性要求,致使其综合成本较高。另外,银行的融资成本除了利息支出以外,还有担保费、评估费、审计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等多项费用,这些费用无疑都加重了企业的融资负担。

(三)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服务小微企业相对有限

我国多层次股票体系在制度设计上已基本完整,包括先后启动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市场、中关村代办系统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和创业板市场,这些都为中小企业融资拓宽了渠道。2011年,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已超过630家,创业板上市企业已超过260家,融资总额超过5000亿元;中关村代办系统挂牌企业超过100家。然而,由于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建立时间较短,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功能有限。大多数小微企业从资产规模、销售收入等方面也很难达到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

(四)小微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依赖非正规融资渠道,民间融资隐患重重

由于小微企业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受到较大的约束,促使民间金融成为了小微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尽管民间借贷利率较高(一般都在人民银行贷款利率4倍之上),但民间金融借贷过程因其简便迅速,在某些时候能满足小微企业应急的资金需求。在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温州等地,小微企业资金有近8成来自民间融资。但由于目前民间融资缺乏有效的监管,仍然存在一些不合规的操作,加上利息高,一旦维系民间融资的资金链断裂,小微企业往往会陷入破产的危机。

(五)小微企业融资结构性矛盾突出

我国信贷资金供给的期限结构、地区发展和行业发展也都存在着较显著的结构性矛盾。从信贷资金供给的期限结构看,短期资金供给相对充裕,而中长期投资性资金供给严重不足。根据各家银行提供的小微企业金融产品看,也以短期产品为主,特别是近年来各家银行力推的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小微企业融资产品。一般来说,小微企业传统的融资目的主要是获取流动资金,因此小额、短期的贷款在稳定经营阶段的小微企业资本结构中通常占据最大比例。然而,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小微企业需要期限更长、金额更大的资金支持。但是现有的信贷资金供给的期限结构明显不能满足部分小微企业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从小微企业地区发展情况看,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各项制度相对健全、资金回报率高、小微企业管理水平高、效益好、融资相对容易;而在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内部管理不完善、信用不高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小微企业行业发展也存在着结构性矛盾,根据行业内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小微企业相对容易获得贷款,而采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交通动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小微企业较难获得贷款。

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对策建议

(一)完善信贷组织体系

1.改革国有银行组织机构

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体系将依然占据着绝对的垄断地位,从而国有商业银行对于解决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信贷融资困境是至关重要的。中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是按行政级别分层设置,它的管理是通过层层的委托—代理关系来实现的,从银行的总行到省、市、县或乡镇,管理层次过多、繁琐的管理手续、严重的代理问题,使贷款的小微企业贷款变得不经济,权利上收造成信贷人员对信息资源的浪费,权力下放会导致贷款人员追求自身利益而滥用职权,从而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经过反复的权利分配,小型和微型企业控制风险和信贷支持一直很难获得一个很好的平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和结构改革进行战略性调整。国有商业银行,应当将整个改革的思路和解决方案与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现实状况结合起来进行有效的设计,重点应是地市级银行和县分行体制的改革。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占主导地位的城市,可以单独地设市级分公司或联合重组,或通过收购各国银行重组为国有商业银行,持有或增持大量企业、居民等民营资本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兼并和重组其管辖的县级分支。对于一些经济比较发达、占存款总额较大的县,银行县支行可以被改组为国家的共同所有权,股份制商业银行吸收民间资本股在大的城市和大中型企业占主导地位的城市中心保留其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应该在维护中国的大银行的强度不会受到影响的条件下进行。国有商业银行向城市转移、为大中型企业改革的目标,也有利于充分发挥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力和业务资源,减少财政资源的浪费,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

2.发展民营小银行

与大银行相比,小银行对小微企业融资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小银行规模小,实力不强,没有实力为大公司提供融资,也很难跟大银行竞争,但小微企业贷款具有时间短,数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不能把所有的鸡蛋都装在同一篮子的风险分散原则有利于控制银行风险。其次,小银行一般与对象关联,其潜在的小微企业贷款对象属于一个社会社区,容易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第三,小银行的组织结构简单,层次较少,决策者容易获得第一手资料,信息损失少,利用率比较高。因为小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一般在小微企业的贷款总额中的比例是比较大的,这在实践中也已证实,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其他本地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贷款中占全贷款本金的主体。

推动小银行的健康发展,首先要放松银行业进入管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我国小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发展民营小银行是民营经济的一种客观需要,可以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民营经济提供一种新的金融的支持。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在督促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做好绩优基础上,积极研究城市社区金融发展状况,总结城市信用社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制定社区银行发展及监管规范。鼓励企业、居民开办社区合作型银行,使有足够量的小银行贴身式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成为小微企业贷款的主力军,缩小小微企业的信贷融资缺口。其次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高小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社会信誉不高是影响小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人们一般认为这些小银行抗风险能力与固有商业银行相差太远,尤其是近几年一些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的关闭更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观念。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增强存款者对小银行的信任,有利于银行筹集更多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再次,要引导小银行明确市场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小微企业确定展业重点和业务创新方向。最后还要制定完善的银行破产法规,健全小银行的退出机制,以保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小银行自身的健康发展。

(二)健全信用担保体系

近年来,信用担保计划为小微企业的信贷融资渠道带来了延伸,越来越多的为人们所重视。小型和微型企业,由于贷款风险信息不透明,他们无法提供足够的合格抵押品,银行一般不愿意提供贷款给小型和微型企业。担保机构的参与,有效缓解了银行和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使银行与担保机构风险共担,进而从整体上提高银行小微企业信贷规模。地方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试点开始于1998年,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定规模,是比较成功的,中国当前共有三种性质的担保机构,首先同意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属于政府间接支持小企业而建立的政策支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小企业自愿出资,以会员为服务对象建立互助合作性质的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这对于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首先,担保机构规模小,实力弱,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支持是非常有限的;第二,缺乏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第三,建立一个单一的基于政策性的而不是相互合作为基础的担保机构;第四,得不到银行的广泛认可,很难建立平等的伙伴关系和银行关系;第五,小型和微型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风险控制不严密。为了使信用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必须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多元化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相结合,坚持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发展思路,促进信用担保机构稳步发展。

第一,加快立法,依法经营管理。《担保法》有相关规定的是银行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担保行为,不能完全适应这个特定的中介组织的担保机构。目前,要有效地改变这种管理和担保机构没有法律可以依据的状况,明确政府和担保机构经营目标方向,应提供风险分担机制、激励机制和其他法律,要经过的主体承诺,以确保担保机构快速、健康、正常发展。

第二,建立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散机制。中国现在担保机构的规模相对较小,风险偏好相对较弱。如果没有再担保机构分散风险,这些安全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会比较差,不利于安全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也很难取得银行的信任。因此,应积极推动以省级或城市为单位建立的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为该区域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并及时设立国家担保机构的最终担保人。

第三,继续推进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大发展。从国家发展的情况来看,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小型和微型企业担保体系内中都占据重要地位。也是政府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主要途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担保,因为风险比较大,合作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还不是很发达,所以政府必须保证政策性机构的进一步投入。建立一个有效的经济补偿机制,使政策性担保机构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四,积极促进互助合作型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发展。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迅速发展得益于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迅速发展。但是,政府财力毕竟有限,难以满足小微企业巨大的担保需求,因此需要积极发展其他形式的担保机构。首先要促进互助合作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小微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自发组建担保机构,自我出资,自我服务、自担风险,不以营利为目的。第二是组建商业性担保机构,实施商业化运作,坚持按市场原则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通过积极促进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合作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努力建成政府担保和民间担保相互分工、相互合作和相互补充的信用担保体系,更好的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三)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信息不对称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影响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需要一系列的政府和市场机制的约束,最重要的是建立覆盖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我们的信用体系是由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主持下开始建设的,已经有了初步发展,但仍远远落后于商业银行和各界对征信服务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

首先,信贷机构必须制定和完善管理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各国一般有信贷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在美国有《公平信用报告法》,在泰国有《信用业法》。我国可以学习这些国家的经验,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企业法》《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有专门的信贷管理法律和法规,用以支持信用报告业,规范信息的收集,使用紧急披露报告机制及其他活动,以确保信贷记录和汇报制度的公平和高效运作。

第二,建立涵盖每个人,每个企业的信息数据库。小微企业的全方位评估涉及业主的个人,税务,行业和海关等方面的信息,必须要在加强和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和咨询系统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改善其他数据库,如:个人信用数据库、登记数据库、业务普查信息数据库、法院诉讼数据库。

第三,促进商业信贷资料服务机构的发展。信贷机构不仅要开展一般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使用服务,还要提供信用评级的信用评估增值服务,这就要求商业信贷资料机构、商业信贷资料服务机构能为银行提供更多有用的信用信息,以帮助银行减少贷款处理时间,降低成本、贷款违约率,虽然我们的商业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已经取得了初步的发展,但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仍远远不能满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需求,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本章小结】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关乎民生的经济命脉,小微企业的发展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缩小城乡差距,这点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是如此。在我国,小微企业在很多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可是另一方面,虽然小微企业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解决了我国75%以上的劳动人口就业,但是其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小微企业,使其发展潜力和速度受到严重制约。如今,融资难已经成为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头等难题。目前,信贷融资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方式,在我国现阶段也是对小微企业帮助最大的一种外源性融资方式。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经济面临着产业升级、人口红利递减、出口竞争力下降等一系列问题,如何丰富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对促进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本章对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实际对融资模式进行了探讨。首先,简要介绍了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并将融资模式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类型。详细介绍了各种融资方式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本章最后根据我国小微企现阶段的融资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据此在完善信贷组织体系、担保体系以及征信体系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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