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部崛起的国家战略与区域协调发展
促进东、中、西三大地带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国家确立的区域发展目标。20世纪后20年,中国通过“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战略带动了全国经济发展,基本实现了小康目标;21世纪的前20年,中国要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走“区域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面对中部经济塌陷和政策塌陷所可能产生的区域经济失衡及各种区域问题的显性化,“中部崛起战略”由此而生。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胡锦涛同志强调,中部地区要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作为与“沿海开放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战略”相联结的全新发展战略,2004年底中央首次提出“中部崛起战略”,列入2005年经济工作的六项任务中,并在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再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崛起”;2004年温家宝总理指出,国家支持中部地区发挥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5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规划和措施,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综合经济优势”,“国家要从政策、资金、重大建设布局等方面给予支持”。200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2007 年4月国家正式成立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中部地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有关工作的协调和落实。2008年1月1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部际联席会议的请示报告。该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部署。所有这些举措说明中央已把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提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
1.1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与中国区域政策变迁
新中国成立到现在,中国的区域发展战略先后经过了均衡发展战略、非均衡发展战略、协调发展战略三个阶段,而对于中国区域经济关系的认识正是在理论和这些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深入。理论研究表明,在一国(特别是大国)范围内构建和谐的区域经济关系,对于在分工基础上发挥各区域的比较优势,整合国家的整体实力,避免由于内耗造成的“肥水外流”,提升参与国际竞争的竞争力都有着深远意义。西方发达国家较早开始了工业化进程,从而也较早面临了区域问题的考验,事实表明,由于对协调区域经济关系的重视程度不够,发达国家在治理区域问题上也曾走过一段相当漫长而艰辛的道路。而我国要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和现代化战略目标,克服区域经济失衡及各种区域问题的显性化,同样是一个十分严峻的课题。
1.1.1 区域发展战略的理论回顾
由于区域经济研究,是从宏观角度探讨一国内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的应用性学科。其学科的宏观性,决定了有关经济发展的基本思想和原理常常适用于研究区域问题。因此,西方经济学中有关经济增长和发展的理论对区域经济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次大战之后,随着亚非拉美广大地区的殖民地和附属国政治上独立,这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了谋求经济独立和发展的进程,这在客观上要求从理论上探索发展中国家将如何从欠发达状态向发达状态转换,以及如何选择发展战略,由此而兴起了一门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学科——发展经济学。20世纪50年代直到60年代末,发展经济学家以其宏大的理论模型和富有感染力的政策建议,占据了发展经济学的主流地位,并关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提出了许多经典的理论。
以W.A.刘易斯(W.A.Lewis,1989)等人为代表的发展经济学理论最先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具有“二元性”,一是传统的经济部门,主要是自给自足的农业部门;二是现代的经济部门,主要是技术的工业部门。在这种“二元经济”结构下,传统的经济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很低,边际劳动生产率甚至是零或负数,并存在着大量的“隐蔽性失业”。因此,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在于推进、加快工业化的进程,将传统经济部门的过剩劳动力转移到具有更高劳动生产率的工业部门中。从“二元经济’’的结构主义思想出发,发展经济学进一步指出,“地域上的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的根本特征。这种“地域上的二元结构”表现为:由于某种外部力量,使得一个国家的工业总是聚集在一个或少数几个先进的地区发展(如城市),而余下的国土空间(如农村)则成为区域上经济不发育的边缘,从而在国土空间上打上了二元结构的烙印。按照著名经济学家T.W.舒尔茨(T.W.Schuhz,1987)的解释,工业化实质上就是一种结构安排,基本上是在城市和工业的区位矩阵中发生的,一个地区离城市愈远,其发展的前景就愈暗淡。“地域上的二元结构”思想无疑为研究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发展问题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
1945年法国经济学家F.佩鲁(Francois Perroux,1988)提出了“增长极”理论,认为经济增长是不平衡的,一些主导部门和具有创新能力的行业集中于一些地区形成“发展极”,带动本区域经济优先增长,通过发展极的自身发展带动其他地区的经济增长,从而推动整个经济发展。后来法国经济学家布代维尔(J.R.Boudeville,1996)把佩鲁的增长极理论发展到解释区域空间结构的形成。他认为,区域增长极是位于城市地区的一组扩张中的、诱导其控制地区经济活动进—步发展的产业,创新主要集中在城市的主导产业中,城市中主导产业的创新能力强,外围地区的创新能力弱,处于支配地位的中心城市对整个区域经济具有支配作用。
缪尔达尔(G.Myrdal,1957)和赫希曼(A.O.Hirschman,1958)分别在他们各自的代表作《经济理论与不发达地区》和《经济发展战略》中系统阐述了区域经济不平衡发展理论。首先,赫希曼提出了“发展是—连串不均衡的锁链”的命题,提出了“前向关联效应”和“后向关联效应”的概念。其次,缪尔达尔和赫希曼分别提出了内容基本相同的“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理论,用“回波效应”(Backwash Effect)——“扩散效应”(Spread Effect)和“极化效应”(Polarized Effect)——“涓滴效应”(Trickling-Down Effect)概念,说明了发达地区优先发展对落后地区的不利影响和促进作用,用来解释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他们认为发达地区的优先发展首先通过“回波效应”拉大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差距,当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又通过“扩散效应”促进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入,缪尔达尔认为,“市场力量的作用通常倾向增加而不是减少区际差异”,“回波效应总是远大于扩散效应”。因此,发达地区在此影响下保持加速增长,并表现为一种上升的、循环的正反馈运动;而落后地区则越来越贫穷,并表现为一种下降的、循环的负反馈运动。1965年美国经济学家J.G·威廉森(J.G.Williamson,1965)以罗斯托(W.W.Rostow,1963)的增长阶段理论为基础,在研究了全世界24个国家的有关区域增长的时间序列实证分析资料上,提出了区域经济增长的“倒U”型统计模型:在经济发展初期,区域间的收入差异将会扩大,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成熟阶段,区域之间的收入差异会趋于收敛。
新古典主义提出了“核心-外围”发展理论(Harrey S.Perloff,Lowdon Vingo,John Hicks,J.G.Williamson),认为发展中国家由先进、相对发达的核心地区和落后、不发达的边缘地区组成,当经济要起飞时,区域核心-外围结构就会通过要素移动而在经济过程中消失,出现区域均衡和空间一体化,并提出了“区域收入趋同”假说。赫希曼和卡尔多(N.Kaldor)提出了区际增长传播理论,赫希曼主张不平衡发展战略,认为区域间经济增长的不平等是增长本身不可避免的伴生物和前提条件,但同时认为核心地区的增长会通过“涓滴效应”和“极化效应”来缩小区域的差异。卡尔多则通过“相对有效工资”的概念说明了区域经济之间的相互促进和不断发展。罗默(Paul Romer)和卢卡斯(Robert E.Lucas)提出了区域分化理论,认为知识的积累和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经济发达的地区知识和人力资本的积累越来越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经济不发达地区知识和人力资本的积累越来越少,经济发展越来越慢。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区间的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
综观发展经济学关于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其中都贯穿着一个重要的思想,即怎样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渗透着平衡增长和非平衡增长的观点,发展极理论、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理论、核心-外围发展理论、区际增长传播理论都提出了不平衡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必经阶段,以及不平衡发展对整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平衡发展的目的地,这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区域分化理论则由一个极端说明了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将导致地区差距的扩大,从而隐含着要坚持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思想。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在区域经济发展上存在着发展程度不一的四大经济发展区域,采取什么样的发展战略来协调区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东部地区高速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热潮的同时,如何加快中部地区的发展,及如何通过中部地区的发展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重要课题。
1.1.2 “四大板块”经济区划及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演变
中国是一个地区差异较大的发展中大国,区域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在“六五”计划中采用传统“两分法”(沿海与内地)来反映这种差异性。[1]到“七五”计划时期,中国政府在传统的“两分法”的基础上,按照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将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地带,并以此作为国家确定经济开发重点和生产力布局优先次序的依据,这种三大经济地带的划分方法,尽管有些简单和粗糙,但它对后来中国区域统计和区域政策制定有着重要的影响。这里所指的中部和西部地区,实际上就是过去所讲的内陆地区,通常被统称为中西部地区。所以,在“八五”计划中,中国政府又采用了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这种“两分法”,“九五”计划则表述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十一五”规划在完善“十五”时期相继实施的地区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提出了“坚持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明确采用了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板块”的划分法。“四大板块”的提出正视了区域的差距和发展的不均衡,并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致力于实现各地区的共同发展和繁荣,有区别地确定各自的发展目标和考核标准,既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完整的区域发展战略,也是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
1.中国“四大板块”经济区的地域演变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经济区域被划分为沿海和内地两大经济地带。1958年,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加强协作区工作的决定,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个协作区。1961年,我国在合并七大经济协作区的基础上形成六大经济协作区,即东北经济区、华北经济区、华东经济区、中南经济区、西南经济区、西北经济区。20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七五”计划时,国家将全国划分为三大经济地带:即: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带。在西部大开发中,中央把广西和内蒙古也纳入西部地区范畴,明确广西和内蒙古比照享受西部地区政策。1996年,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在全国形成7个跨省区市经济区域: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环渤海地区、东南沿海地区、西南和华南部分省区、东北地区、中部五省地区、西北地区。在“九五”计划中,虽然中国政府提出了建立7个各具特色、跨省区市的经济区域的构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构想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其原因,主要是七大经济区域划分的科学性本身就值得研究,更重要的是,国家划分这七大经济区域的目的并不十分明确。显然,这种方法是沿袭了前苏联的综合经济区划思想,但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中央政府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构建综合经济区的能力。
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国政府1999年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地域范围,除了“七五”计划时期的西部10省(区、市)外,还包括原来属于东部地区的广西和原属于中部地区的内蒙古,以及吉林省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这样从省级行政单元看,就形成了“10+2”的大西部概念和西部大开发背景下的新三大地带格局。之后,中国政府又先后实施了东北地区振兴战略和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由此就自然形成了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的新格局。并且其地域空间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东北地区的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原来分别属于东部和中部地区,现在成为新的东北经济区。在这种情况下,东部地区只剩下了10个省市,中部地区只剩下了6省。这样形成的四大经济板块地域空间分别为:东部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南、湖北、江西6个省区;西部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12个省区市;东北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3省。2006年,“十—五”规划明确完整地表述了我国区域发展的以上“四大板块”。无特别说明,本课题研究均以该划分为依据。
2.区域政策调整与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实践
与区域的划分相对应,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演变大致经历了以下阶段。在改革开放前,我国区域发展战略主要是以生产力平衡布局为指导思想,强调沿海和内地的平衡发展。在改革开放以后的20世纪80年代,我国生产力布局和区域发展的指导思想开始转向强调不平衡发展,实施了向优势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倾斜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形成了在时序上优先发展沿海地区的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提出并实施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强调区域发展在时序上的协调性;1999年底,我国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加强东、中、西部经济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和经济带。”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统筹区域发展”。2003年之后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中部崛起战略相继付诸实施,以更好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并逐步形成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对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战略设想,指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又作了进一步强调:即“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1)改革开放前的均衡发展战略(1949~1978)
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的近30年间,出于缩小地区差距和国防安全等方面的考虑,国家实施了以“内地建设”“三线建设”为重点的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主要表现为:第一,实施正确处理沿海和内地的战略思想,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了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并重的原则,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则是以重工业为重点,布局在内地,主要是在中部地区。第二,20世纪60年代进行的“三线”建设,以军事工业为重点,布局在中西部有利于战备的地区。这一时期平衡发展的战略是当时特殊条件下的产物,它对协调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距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当时资源十分匮乏的条件下,大大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内陆地区”,既包括东北地区,又包括广大中西部地区。“三线建设”是中国建国以来第一次区域发展政策的大调整,在这次重大调整中,国家加大对内陆地区的投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客观上也限制了沿海东部地区的优势发挥,从而影响了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速度,这段时期,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距离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
(2)非平衡发展战略(1979~1995)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面临的国际政治局势与国际经济格局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国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上实行了转变,实施了非均衡的发展战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高层,为了把中国更快地融入到国际经济潮流之中,适时地推出了东部大开放的战略举措,通过“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优先发展东部及东南沿海地区,然后再发展其他地区”,并明确提出了沿海和内地两个大局的问题。显然,邓小平同志所讲的“内地”是包括除沿海以外的广大中西部地区,并非只有西部。以“沿海发展”为重点的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发挥了资源优化配置的效应,极大地释放了东部发达地区的经济能量,在较短的时期内快速推动了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东部发达地区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了国民经济整体的高速发展,体现了效率,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被世界称为“东方奇迹”。但这种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样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方面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的不平衡,地区之间差距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过去各种隐性的区域问题日益浮出水面,特别是原来就有较好经济基础和丰富资源的中西部地区,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严重影响着国民经济的良好运行、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现代化战略目标实现。
(3)协调发展战略(1995年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以来)
平衡发展战略讲究了公平,牺牲了效率,非平衡战略突出了效率,却未能兼顾公平。十四届五中全会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转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995年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引导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促进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差距”。1999 年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支持西部地区的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
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基于东西部差距与西部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情况下,于1999年年底正式提出的。1999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着重提出我国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并把西部开发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中心工作。国务院2000年初成立了国家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于当年10月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了政策支持的原则和重点,在增加资金投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支持措施。200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随后,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税收、土地、矿产资源等优惠政策相继出台。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还研究编制了《“十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2000~2004年,中央安排西部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等重大工程60多项,投资总规模8500亿元,已累计投入西部财政性建设资金4600亿元。[2]其中,国债资金用于西部的比例超过1/3,安排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约5000亿元。在这些政策的支持下,西部地区完成退耕还林2.88亿亩,退牧还草工程治理草原1.9亿亩,平均GPP增长10%左右,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并通过建设青藏铁路、“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公路国道主干线及水利枢纽等重点工程项目,加强西部地区与东部、中部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和生态平衡,整个西部地区的发展环境大大改善。
应该说,这是以区域协调发展为基调,所做出的第一个发展格局战略性调整的重大决策。截至2006年,国家对西部地区提供了约1万亿元的基础设施投资、1220多亿元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资、310多亿元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投资。2006年国家在宏观调控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方针,西部地区又新开工12项重点工程,投资总规模1654亿元。[3]国家大幅度的财力倾斜,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政府把目光聚焦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时,国内外竞争已经日趋激烈,东部沿海地区与东北老工业基地,在体制上的差异已十分明显。而在整个老工业基地中,东北地区具有突出的重要地位。“一五”时期156个国家重点项目有58个在东北三省。现在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巨大的国有资产、良好的产业基础、较为完备的基础条件,今后仍具有很大发展潜力。东北地区地处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带,与俄、日、韩等发达国家相邻,区位优势十分突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为了实现市场化程度的均等化,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党中央决定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战略,党中央、国务院于2003年10月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随后,国务院成立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振兴工作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央确定的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若干政策相继施行,国家加大了对结构调整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也加大了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工作力度。
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是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第二个重大战略决策。在这一战略的指引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新展示活力,迈出坚实步伐。截至2006年这一战略实施以来,前些年经济下滑的势头不仅得到有效的遏制,而且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出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前三季度,辽宁、吉林、黑龙江经济增速分别为13%,13.7% 和11.6%。外商直接投资在过去两年增长51.7%和81.9%的基础上,2006年前三季度又增长了80%,东北经济外向度已达27.6%,比实施振兴战略前的2002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在这一战略实施的三年间,辽宁特钢与黑龙江北满特钢的成功重组,沈阳变压器厂收购长春变压器厂,哈啤集团收购长春银瀑啤酒,高调拉开东北大型国企跨地域联合重组的序幕,东北三省经济发展速度、投资、对外开放、利用外资数额、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的纯收入等方面,增长速度也都高于全国水平。2007年初,东北老工业基地收到了一份盼望已久的新年大礼: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东三省在199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历史欠税予以豁免,这是我国出台的又一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政策措施。专家表示,这项涉及100多亿元的免税政策,将促进盘活东三省地区的存量资产,帮助国企轻装上阵,加速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
1.1.3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与中部“边缘化”
时代呼吁新的区域发展观出现,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求新的区域发展战略的到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观,是在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也体现了区域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区域经济协调的战略关键在于协调,既要正视因历史因素所造成的差距,以及由此而带来的不同的发展水平和富裕程度,又要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和注重区域经济联系,统筹兼顾。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协调促效率,以协调顾公平。
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演变过程中,中部地区的位置有过变化,但从总体上看是处于区域经济发展的空档。在平衡发展战略时期,全国划为沿海和内地两大区域,“二五”~“四五”期间,内地投资加重,但按现在三大区域划分的中部地区,当时只是作为“三线”建设的一部分获得部分项目。改革开放后,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向东部及东南沿海倾斜,虽然十四届五中全会以来提出了协调发展战略,中部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以后又提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中部地区的资源仍不断地流向外地,中部地区实际上处于“边缘化”位置。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从一个更为突出的高度,为解决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提供战略构想。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是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等手段,在理顺区域间经济关系基础上解决突出的区域问题。可以看出解决区域发展问题,构建和谐的区域经济关系仍然是当前经济发展战略安排的重点。
1.2 中部崛起国家战略的提出
中部六省是指湘、鄂、赣、皖、豫、晋,陆地面积102.79万平方公里(见表1-1),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10.4%;2004年中部六省总人口为3.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8.5%;地区生产总值3.15万亿元,占全国的23.1%,[4]是我国的人口大区和经济腹地。
表1-1 中部各省占整个中部地区的面积和比例
资料来源: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中部的崛起(2005)》。
中部地区地处我国内陆中心,其中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四省既属长江流域又连接大珠三角,是长三角和珠三角两大经济核心区的主要腹地,而山西和河南是京津唐环渤海地区以及华东经济发达地区重要的煤炭、电力、工业基地。中部地区的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是我国著名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中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8°47′~114°54′,北纬24°29′~40°43′之间,作为我国目前一个重要经济区,下辖83个地级单位(表1-2)。
表1-2 中部地区六省的行政区域划分
资料来源:各省统计年鉴(2006年)。
1.2.1 中部在我国区域政策演变中的地位变迁
中部是我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重要的能源原材料供应基地,也是全国的交通要地、客货运输的集散地和中转中心。中部六省地处中国内陆,自然资源丰富,在中国的地域分工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起着承东启西、接南进北的重要作用。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在东部地区快速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热潮中,中部地区的经济水平却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区间差距不断扩大,与东、西部地区比较,中部地区的经济水平在全国范围内的地位呈现一种持续下降的趋势。1980年中部地区人均GDP相当于全国平均数的88%,1990年下降到83%,而到2005年,中部地区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5%。2005年,中部六省GDP总量为37 230.30亿元,仅占全国比重的20.3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3184亿元,仅占全国比重的19.4%,中部经济总量及经济增长速度在全国都已经处在落后的地位。
图1-1 中部六省行政区位示意图
无论从中部地区所具备的优势、发展潜力看,还是从经济发展梯度转移趋势看,中部地区都应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可以说,如果中部地区不崛起,如果中部地区重要作用得不到发挥,那么东中西互动、区域协调发展很有可能成为一句空话。中部地区的发展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问题。
1.中国区域经济增长与“中部塌陷”
中部地区在我国区域政策整个演进过程中,与改革开放以来的四次区域发展政策的调整擦肩而过,一直未成为国家政策关注的重点和扶持对象,致使本应文明富裕的中部成为全国范围内边缘化最严重的地区。
20世纪80年代实施的东部沿海开放战略,重点放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这次开发开放战略基本与中部地区无缘。20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实施的沿江、沿边开放战略,重点是要开发上海浦东新区及解决长江三角洲发展问题,其中的江苏、浙江、重庆从该战略中得到优惠政策的支持。虽然沿江的中部五省(山西省除外)也处在长江流域,但却被摆在了沿江开发战略之尾,因此等沿江开发战略的优惠政策到达长江中游的赣、湘、鄂等省时,已是强弩之末,对中部的带动作用十分有限。后来,还没有等到中部地区搭上沿江开发战略的这趟快车,中央于1999年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而这一次中部地区与之更是搭不上边界,被彻底地分离出去。上述做法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个大局”的思想是不完全相符的。邓小平同志在讲到沿海与内地之间的关系时,“内地”是包括除沿海以外的广大中西部地区,而西部大开发战略却把中部地区从中分割出来。这无疑成为中部地区凹陷加剧的一个重要外因。再后来实施的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战略仍然没有把中部地区包括进来。在这些区域战略作用下,周边地区依托国家优惠政策焕发生机,而中部在“东张西望”中长期处于政策边缘化地带。国家对中部发展战略的“政策塌陷”由此导致了发展上的“经济塌陷”。2004年中部人均GDP仅为8514元,远低于全国10501元的平均水平。[5]1996年中部GDP为全国的21.6%,比东部和西部都高,高出全国平均3个百分点,但从1998年开始到现在增速趋缓,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全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历程看,基本上达到了东部率先,西部提速以及东北攻坚的目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个日益突出的问题便是中部地区战略定位的缺失不仅造成了中部地区的“塌陷”,这对东部地区的持续快速发展和西部地区的内在发展动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受区域梯度开发理论的影响,中国高层在实际工作中长期实行“抓两头带中间”的战略举措。他们认为在进行东部大开放与西部大开发后,由于扩散效应的存在,信息、资金、资源等诸多生产要素会自然投向剩余下来的中部,而事实上因为“抓两头”均是政府行为作用下的经济发展战略,加之东部沿海与西部根本无法辐射到传统文化厚重、宏观政策惠及不到的中部。所以中部才最后成为被政府注意到的一块未开发之地。也就是说,这种发展模式在发挥相应作用之后,开始逐渐暴露出—定的负面影响,期望东部和西部发展进而带动中部腾飞的初衷在具体运作中的作用并不尽如人意,反而影响了中部地区优势的发挥和发展潜力的挖掘,增势强劲的东部经济对中部经济的带动作用远远小于中部地区为东部发展所提供的贡献。加之区域分割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相互作用,东部地区发展的扩散效应也没有相应作用到中部地区,反而因为东部增长极的持续极化效应使得中部地区的资源和人力资本等仍源源不断地流向东部,地区之间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继续扩大。如此持续下去,不仅会阻碍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未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也许有人会问,中央在制定区域发展战略时,为什么一次次总是忽视中部地区?为什么中部地区成为被宏观优惠政策遗忘的角落?原因在于,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国家的区域经济发展主要以均衡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在生产力布局的实践中更多地从属于国防安全需要。中部地区以其农业资源优势在“深挖洞、广积粮”时期,对全国“自给自足”式发展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改革开放后,国家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先后实施了东部沿海城市对外开放、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大举措,而中部地区却极少做过总体性、实质性的战略谋划。致使中部地区的承东启西优势模糊、贯穿南北桥梁作用断裂,在“效率优先、非均衡发展战略”实施中,中部成了宏观决策中“漏网之鱼”。这不仅大大影响了中部地区经济潜能的释放,还阻碍了中部区位优势和成本优势的发挥,当然也降低了整个中国经济全面起飞的速度。
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来说,中部地区不仅不应被遗忘,反而应该做为重点区域进行深度开发。其原因在于:
一是发展中大国的内部具有多种经济特征,特别是资源的分布、人口的密度、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制度传统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经济发展基础和潜在优势,进而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速度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差异。因此,发展中大国要针对不同的地区实施不同的区域发展战略。
二是市场机制不会自动缩小地区差距,市场竞争会加剧两极分化与地区差距,那种寄希望于东部发达地区会主动去缩小同中部地区之间差距的做法是不现实的。诚然,东部沿海的确具有扩散效应,但是扩散效应的发挥既取决于中部地区的自身条件,又取决于政策作用的程度,况且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回波效应往往会大大超过扩散效应。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把中部地区作为一个区域整体的起飞来对待。
三是中部地区的发展水平与经济特征最能代表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目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这种状况。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看法,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张培刚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对发展中大国提出了“中部崛起”的“牛肚子理论”[6]。张培刚认为,中部崛起了,可以承东启西,连南贯北;而东、西、南、北均崛起了,中国却不能完全崛起。原因很简单,最沉重的“牛肚子”——中部还没有崛起。由此看来,中部必须崛起,否则中国不能完全崛起;中部也能够实现崛起,因为中部已具备了崛起的一切条件与前提。
根据我国学者魏后凯计算的1980~2006年间中国四大区域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显示: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下,一方面,近年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已经出现逐步加快的趋势,[7]但另一方面,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仍存在严重不平衡。从地区经济增长速度看:自1999年以来,西部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已连续7年逐年加快,从7.3%上升到2006年的13.2%;这期间,中部地区由7.9%提高到13.1%,东北地区则由7.9%提高到13.5%。从横向比较来看,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增长速度仍要低于东部地区,大体呈现出东部地区增长较快,而其他地区增长较慢的不平衡格局。在1980~1990年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2%中西部地区为8.8%,东北地区只有8.1%。1991年之后,随着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加快,东部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增长率差距开始加剧扩大。在1991~1998年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7%,中部地区为12.0%,而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只有10.4%和9.5%。1999年以来,随着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东部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增长率差距有所缩小。在1999~2006年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2.2%,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则保持在10.5%~10.7%之间,三个地区的增长速度已比较接近。
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看:东部地区人口仅占全国的36.3%,但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55.7%,工业增加值占59.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49.7%,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87.3%,出口额占88.8%。相反,中西部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却远低于其人口份额。正是由于这种经济活动与人口分布的不协调,才造成了目前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和悬殊的地区差距。2006年,东部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已达到3518美元,而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只有2339美元、1573美元和1403美元。[8]从省级行政单元看,这种差距就更大。可以认为,中国是目前世界上地区发展差异最大的国家之一。
实现中部崛起,防止出现宏观经济格局“中部塌陷”,对促进东中西区域经济良性循环,及我国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密切相关,既是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国家必须重视和解决的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性结构矛盾和体制矛盾集中在中部地区,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集中于中部地区,“三农”问题在中部地区表现得最为突出,产业结构矛盾和城市化滞后问题主要反映在中部地区。加快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将更有效地释放国内的消费潜能,建立新的经济增长核心,从而有效地扭转我国消费需求不足的矛盾,以带动和顶托中西部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和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2.国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凸显中部的作用地位
中部六省一直以来在中国的地域分工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全局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长期以来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目前在全国经济区域板块中,中部区域整体竞争力偏低,中部六省中只有湖北省进入全国前10名,湖南、河南、安徽、山西四省在12~20位之间,江西排在25位。显然,这与未来发展格局中中部作为东西部经济发展的连接中轴地位是不相符的,与中国经济区域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也是不相符的。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腰板”,在现有区域发展背景和新格局下中部地区发展的重要性将更加突出。
首先,中部地区的发展是形成我国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基础。中部地区地处我国中心地带,既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又是国家综合运输网络的中心区域和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长期被动地作为东部的资源供应地和西部资源开发的替代地。致使中部地区的资源优势不能有效发挥和充分利用。中部作为我国东西南北的交往通道,中部地区的通畅与否,发展水平和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直接关系到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在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中,中部地区未来将不仅仅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能源基地和重要的原材料基地,还将依托明显的综合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为实现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只有促进中部地区的快速发展,挺起中国经济发展的“脊梁”,才能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基础优势和发展潜力,真正起到承东启西、优势互补的重要作用。因此,中部地区的崛起是形成我国新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
其次,中部地区的发展是国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新思路的核心内容。依据科学发展观作出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部署中,所强调指出的中部地区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以及此后多次提出国家支持中部地区发挥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步伐,加强现代农业和重要商品粮基地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等发展要求,其基本思想就是以区域统筹为基础,以区域合作为前提,以优势资源为条件,形成以国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思路。中部地区交易成本低,区位竞争力强,易于生产要素的集聚和经济集群化,将成为继东部之后重要的人流、物流、商流、信息流等要素新的资源中心、加工中心和市场中心,加之中部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众多,科技人力资源、科研物质条件、科技进步环境、高新技术产业化基础等都较好。一旦中部的知识创造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得以充分发挥,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实现将会获得巨大的推动力量。中部地区发展过程中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三农”问题解决思路的创新,工业化的推进和新城市群的形成等等,都是我国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热点和重点所在。
第三,中部地区的发展有利于东部经济的升级和西部的开发。中部地区的发展将为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东部和西部的新一轮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在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布局的四大板块中,东部的升级、中部的发展和西部的开发是相辅相成的。中部地区可以为东部一般加工工业的转移提供适宜的接受地,保障东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顺利进行,并为东部新型产业的产品或服务带来一定的市场需求。而中部地区的发展对西部的意义在于中部可以为西部开发提供大量的商品粮食以及其他农副产品,为西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以及农牧业结构的调整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中部地区工业化的推进还将为西部开发提供迫切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装备,为西部经济的发展提供便利的市场、交通和服务以及为东西部的经济交流提供完善的通道。
1.2.2 区域新发展战略部署与中部崛起战略提出
基于中部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和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2004年,在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强调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中部地区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把“中部地区崛起”作为下一年经济工作任务之一。作为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中部地区崛起被写入了国家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2006年 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与此同时,中央各部委出台了—系列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商务部推出“万商西进工程”,从2006年起用3年时间,推动万家境外和东部沿海企业到中部地区开展投资、采购和经营协作;交通部联合中部6省交通主管部门编制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到“十一五”末,中部各省与相邻东部地区间将至少建成两条以上的高速公路通道,与相邻西部地区间至少建成一条高速公路通道;铁道部也明确,到2020年,中部地区铁路建设总规模将达4500亿元左右,新建铁路6500公里。2007年4月,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负责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有关工作的协调和落实。随着自身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的进一步发挥与挖掘,中部地区未来必将是中国经济最重要的增长极之一,中部的崛起不仅是对中国全面建没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意义的国家战略,更是中国能否真正实现复兴的关键所在。
至此,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的战略部署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实现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通过国家支持、自身努力和区域合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中部地区要依托现有基础,提升产业层次,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东部地区要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在率先发展和改革中带动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因此,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对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对贯彻落实新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更是充分认识到促进中部地区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多次重申和肯定了上述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部署。这不仅意味着我国区域结构突破了两区域划分的基本框架和战略取向上“非东即西”两极发展的局限性,而且克服了中部地区以往那种被约简的模糊地位和尴尬处境。
1.3 中部崛起战略的科学发展观内涵与相应标志
中部崛起战略的提出,是建国以来中国政府区域发展政策调整的结果。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继东部开放、西部开发和振兴东北之后国家提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实施这一战略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进一步明晰中部崛起的涵义与标志,进一步认识中部六省在全国所处的重要战略地位,对于六省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快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按照科学发展观进行的新的区域发展部署设计,在变两区协调发展框架为四区统筹协调发展的调整过程中,国家适时提出和实施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既是促进中部地区实现加速和跨越式发展的助推器,同时也是反思以往发展方式和面临的严峻现实,以适应国内外经济竞争的要求作出的主要举措。根据中部经济发展的区位特点、基础优势和未来趋势,积极探索并确立中部地区发展战略定位的理性角色,是全面推进和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1.3.1 中部崛起是我国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理性决策
为构建一个自成体系的国民经济框架,我国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上选择了非均衡的区域发展战略。然而,我国现在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现实之一,便是“中部塌陷”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以及经济和区域产业梯度断裂造成的经济板块失衡问题。中部塌陷拖累了东部地区经济的更快增长,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反过来,国民经济发展的滞缓又将影响中部地区走出塌陷的“循环陷阱”,使得区域失衡问题不断固化,因此“中部塌陷”是必须解决的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发展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正视“中部塌陷”问题,通过实施新的政策和推行新的措施,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构建中部地区新的增长极,保证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中部地区是我国东、中、西三大经济板块矛盾转化的关节点,是启动内需、解决就业问题、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决战地区。从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东、中、西三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要靠中部大发展来解决。自改革开放以来,作为中国历史上曾经最富裕的地区之一,中部地区对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东部地区的高速发展一直在作出着重要的贡献。在粮食、能源、原材料等方面保障安全的同时,为全国及东部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此外,在劳动力资源方面,中部六省是劳动力输出的集中区域,向东部地区输出大量劳动力,部分省每年输出人数达800万以上,而且中部地区有相当一部分高校毕业生都流向了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些低成本劳动力的供给和智力支持是东部沿海地区产品低成本竞争和快速发展得以实现的基石。
推进科学发展观,其首要的任务是要对中部地区的发展潜力进行充分的挖掘,缓解中部地区结构转型所面临的巨大压力。目前,由于人均财力少、生产力水平低下、工业化基础薄弱等原因,中部地区解决社会矛盾方面的物质基础薄弱,二三产业发展相对迟缓,就业和再就业压力较大等困难和问题固然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存在,但在中部地区更为突出。因此解决中部地区的这些矛盾,推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实现东西互动、南北合作,是我国区域经济布局均衡和协调发展中的一枚重要棋子和坚实的支撑点。目前中部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和湖南六省为实现崛起采取了许多重大步骤,并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部六省在能源、旅游、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创新,诸如在结构调整中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等等都对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带动作用,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展现。
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是尊重经济规律的体现,是对“中部塌陷”的严峻现实准确应对的理性行为。按照区域经济学的梯度推移理论,经济发展层次应该是梯次推进,有序崛起,维持经济板块的自然梯度。东部极点和轴线形成之后,就应该着手培育中部极点和中部发展轴线。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正是对区域经济增长现实问题的科学决策和理性运筹,是科学发展观内核的体现和落实,同时也是针对中部地区经济、社会问题和矛盾的一剂良药。
1.3.2 中部崛起关系国家发展战略转型和全面小康建设成败
中部地区的发展是统筹区域发展的核心。中部地区拥有长江、黄河和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苏皖平原、黄淮平原等,是我国不可缺少的产粮区域,而且该区域农林牧渔产品种类多,是我国重要的种植养殖业基地、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和输出基地。中部水电资源丰富,还是我国重要的水电工业基地。中部地区水资源蕴藏量大。地理区位高于东部地区,低于西部地区,但是其开发条件远优于西部。中部传统工业密集,是中国重要的汽车、钢铁、能源基地。经过近五十年的工业建设,中部地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工业基础,传统工业密集,工业资产的存量较大,一批建立在优势农业原料和优势矿产资源基础上的采掘原材料工业,在全国占据较重要的地位。
因此,如果从中部地区发展着手,从区域统筹发展着力,扭转五大统筹中的不协调是成本最低、效益最好的,相对较为容易,加上区域统筹在科学发展观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中部地区在产业和地理布局中举足轻重的作用,都使得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具有“达则兼济天下”的优势,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从全国整体发展的角度考察,中部崛起是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举措和关键环节。它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国家发展战略转型的成败,也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没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首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之一便是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中部地区恰是中国农村人口最为集中、“三农”问题最为突出、就业任务最为繁重的区域,超过全国其他区域,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其长期落后将会影响和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将中部地区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较为现实和可行的。中部崛起也是填平补缺,克难制胜,考核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必然选择和重要的衡量标准。
其次,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既是对传统的非均衡战略、非帕累托改进标准的扬弃,也是展现科学发展观的一面大旗,它的实施昭示着科学发展观全面主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开始。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意味着发展战略向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回归、向均衡协调发展理念转变。中部能够崛起将是调整和实施新战略的重要依据,是评判经济行为、经济政策、经济战略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标准。
1.3.3 中部崛起关系我国经济的未来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让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的战略,所造成的地区间差距进一步扩大的客观现实也是不能回避的,最终经济的发展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因此未来中央政府将更加关注区域的均衡和协调发展。在这一趋势下,中、西部地区以及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必须要加速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党中央提出中部崛起战略正是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最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促进中部发展”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从提出“加快中部地区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到“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规划和措施”,再到2006年提出“积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其政策指向愈发清晰,出台的措施愈发具体。我国中部地区的经济增长、结构转型所面临的压力增大,通过实施崛起战略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对于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持续发展的未来中国经济健康走势具有重大意义。
在“十一五”期间以及21世纪头20年将是我国经济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第二次的大发展既要继续发挥东部地区“龙头”的强大带动作用,更要挺起经济发展的“脊梁”——中部地区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可或缺。总体来看,中部地区既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又是我国能源、重要原材料和主要初级产品的生产输出基地。中部地区在全国整体布局中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就生产力与资源分布而论,中部地区在环境、资源、市场、区位和经济技术基础等各方面的综合条件较好。只要中部地区的生产力布局加强,就能集东、西部长处和优势于一身,可以优化全国生产力布局,既可以为东部地区提供广阔的需求市场,又可以辐射和带动西部地区发展。无论从中部地区所具备的优势、发展潜力看,还是从经济发展梯度转移趋势看,中部地区都应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可以说,如果中部地区不能实现崛起,中部地区的重要作用得不到发挥,那么东中西互动、区域协调发展很有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仅靠外向型经济难以继续确保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也难以有效解决我国经济面临的—系列问题。如“三农”问题、失业问题和基础设施落后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仅靠外向型经济是不够的。事实上,与满足国际市场需求的外向型经济相对应的是满足国内需求的内需经济,可相应地称之为“国内经济大循环”,这是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另一个轮子。近几年来,扩大内需,积极发展内需型经济已成为保持我国经济较快增长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一。可以说,在我国实施扩大内需政策是一项长期的经济发展政策,是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政变的必然要求,是保持未来经济长期增长的需要,同时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控制地区差距继续扩大的必然选择。扩大内需,建立内需型经济,使中部拥有更多的参与发展的机会。而中部地区由于其相对较优越的区位及已有的工业基础条件,有可能成为建立内需型经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最佳地区。
现阶段,虽然中部地区是一个拥有3.7亿人口的巨大市场,但其需求不旺,居民购买能力低下,这主要由其与东部的地区收入差距和中部内部城乡差距引起的。经济理沦与经济实践均证明,消费是收入的函数,消费的增长直接取决于收入的增长。一般来说,人们的消费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有限的,收入越高,储蓄倾向越强。收入差距过大,财富过于集中在少部分富裕者手中,他们的一般性消费已趋于饱和,主要以服务性和文化性消费为主,边际消费倾向呈递减趋势;而广大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是最高的,他们的消费欲望很强,但收入过低使他们的消费能力很弱,对社会消费增长速度的贡献十分有限。因此,当收入分配越是趋于不平等时,居民的整体边际消费倾向就越低。
近几年来,中部与东部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1993年东部与中部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例为1.3∶1,而到2005年这一比例扩大为1.6∶1;1980年,东部与中部地区的人均GDP比是1.53∶1,1990年扩大为1.62∶1,2005年进一步扩大为2.24∶1。另一方面,商品价格的提高也会抵消居民收入提高带来的效应。当前,居民的货币收入较以往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同时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生活用品的价格则以更快的速度提高,因此居民的实际购买力提高是有限的,有时还呈现下降的趋势。国家在提高了居民货币收入的同时,也将负担转嫁给了居民,如医疗制度改革,住房、教育、养老保险等远期消费,这实际上降低了居民的收入,使本来仅能满足即期消费的居民收入又需要去兼顾远期消费,导致居民必然紧缩当期消费。因此,要想发挥中部地区潜在的巨大需求,就必须快速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居民实际购买能力,缩小其与东部及其内部的差距,而这均有赖于中部的经济增长,可以说,中部的崛起对扩大我国内需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和意义。
1.3.4 中部崛起构成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新支撑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建立我国沿海和沿江的“T”形宏观区域经济格局的构想,我国沿海地区快速发展,目前已基本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大全国性的经济增长极,有力地带动了全国经济的发展。然而,沿江地区由于地处内陆,应该形成的全国性的增长极没有建立起来。我们应该看到,中部六省是中国最具潜力的经济区之一。这一地区既是有内在联系的地区性国民经济综合体,又是支撑全国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大后方。自古以来,就有“得中原者得天下”之论,中部六省既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腹地,又是西部向东连接的前沿。中部处于承东启西的中轴区位,是东西部地区各种交流和联系的桥梁。各种统计数据都表明,除东部外,中部六省的经济力量相对雄厚,城市化程度较高,交通发达,人力资本水平较高,教育科技力量较强,生产力的空间布局相对均衡,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具有突出地位。据有关研究,中部六省地区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表现为四大基地的地位与功能,即我国重要的农副产品生产与输出基地、原材料及主要初级产品生产与输出基地、内陆腹地物资商品的主要集散地与信息中心、重要的科技人才培育与输出基地。
更重要的是,中部六省经济区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否认的重要战略地位。中部地区完全具有成为我国新的增长极的可能与条件,中部崛起将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亮点。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中部地区成为协调我国东西部发展的杠杆和桥梁。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提出,进一步凸显了我国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性。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提是空间市场的一体化,而中部地区是我国“东西交汇、南北沟通”的枢纽和中转站,是市场一体化的整合点。因此,我国区域经济东、西、南、北的统筹和发展,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有赖于一个实力相当强的中部地区的支撑和整合,可以说,中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需要以中部地区的迅速崛起为重要前提条件。“十一五”期间,我国宏观区域经济格局将增加一条南北向的国家级开发轴线,即京哈——京广——京九轴线。这条新的开发轴线基本上将中部地区连接起来与沿江轴线交汇于湖北武汉市。中部地区一些主要的重点开发地区,如武汉城市群、郑州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昌九工业走廊以及合肥芜湖都市带等,都分布在这条重要的国家级经济发展的轴线上。这些重点开发地区正好可以借着中部崛起的历史机遇,建设成为新的全国性经济增长极。
中部地区后发优势明显。随着中部周边地区都已相继进行开发,在后发展的各个区域板块中中部发展的潜力最大。实施中部崛起战略能够充分挖掘这种潜力,带动未来中国各区域经济的发展。中部地区是劳动力最丰富的地区,能够源源不断地为东部地区和全国经济发展提供大量的劳动力。中部地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的外溢效应都能同时惠及东部和西部,如果将科学发展观倡导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考虑进来,中部地区的带动效应远非东部可以比拟。综合分析发现,中部崛起战略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效,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1.3.5 中部崛起战略蕴涵的重要内容和标志
区域经济是大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区域协调发展是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较快发展的前提。作为自然条件复杂的多民族大国,区域协调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故此,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成为“五个统筹‘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据中部地区基本区情、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认为,实现中部地区崛起,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统一,就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发展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成为全国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增长极,建成惠及全体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成为农业先进、工业发达、政治民主、法治健全、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富裕的新区域。
我国目前区域经济总态势为,近30年来各省、市、区经济都有很大发展,但东高、中中、西低的总态势未变,而且相互间的差距还相当大。“东部率先、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中西互动共进”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方针相匹配的4类区域政策覆盖区中,“中部地区”六省范围,属于聚类组合的区域政策覆盖区。中部地区崛起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应当有其可以把握的内涵,以及判断的标志。我们认为,中部崛起战略蕴涵的重要内容至少有四个方面:
一是中部崛起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不断加快发展的崛起,而不是就中部谈中部的发展。促进中部崛起,在于促进经济上具有异质性的东、西部能够有效对接和过渡,通过借助与两者经济梯度差接近的中部崛起来带动两者矛盾的转化,理顺市场机制下区域间要素流动、产业转移的利益分配关系,重构区域产业分工利益链,最终使该地区成为中国未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新型增长区域。
二是中部崛起是以对外开放和区域竞争与合作为动力来加快中部地区的发展,取决于市场机制作用的深度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角度。应主要依靠自身的努力和自身优势的发挥,但中央政策的倾斜具有重要的“启动”和促进作用。
三是中部崛起是以接近东部中等发展水平为基本目标,缩小与东部地区差距的发展。其崛起难点在农业,出路在工业。既要依靠包括农村在内的多层次城市化,又要依靠包括现代农业在内的多模式工业化。
四是中部崛起应该体现整体加快发展的“共同崛起”与部分重点地区率先崛起的双重目标。
基于对中部地区崛起内涵的认识和理解,我们认为,中部地区崛起的标志可大致归纳为:
第一阶段,从中部与其他地区的比较看,用5年左右时间,到2010年,使中部地区人均GDP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即由2004年占全国水平84.18%上提高到2010年的100%。在这一主要指标实现的前提下,中部地区三产结构、城镇化水平、开放度和现代化指数等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这对于目前落后全国平均水平、已成为“洼地”的中部地区来说,是对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必须做出的回应,是实现崛起的基本要求。达到这一标志,要求中部地区彻底扭转“塌陷”态势,保持高于全国各区域平均发展速度,全面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发展差距。
第二阶段,从中部自身社会发展进程看,再用10年左右时间,到2020年,使中部地区人均GDP达到沿海发达地区中等以上发展阶段的水平,实现产业结构、城乡结构的根本性转变,基本实现工业化,这一水平即为中部地区崛起的主要目标。这对于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的中部地区来说,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也是实现崛起的根本要求,意味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飞跃和质变。达到这一标志,就是要通过城市二三产业的大发展,使大多数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大多数农村人口融入城镇,使工农、城乡协调发展,完成以乡村为主的农业社会向以城镇为主的工业社会的转型。参考世界发达国家工业化发展史和国际公认的标准,根据中部地区发展现状和趋势,主要指标是,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0%以上,非农劳动力占劳动力的比重达到70%以上,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60%以上。主要指标是,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人均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第三阶段,从中部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看,为赶超东部地区发达水平阶段,成为新的重要增长极,崛起的层次进一步提升。这是中部地区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所决定的,也是中部地区应该肩负的使命和责任。随着东部地区发展到了一定水平,进入平稳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新的增长极。无论是从梯度发展规律来看,还是从发展基础和条件来看,中部地区最有可能成为这一新的重要增长极。达到这一标志,要求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转向集约,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高,生产要素聚集度显著提高,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显著提高,形成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城市群和产业集群,成为动力强、活力大、后劲足的经济区,成为推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成为促进东西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战略平台。
上述崛起的目标,是有一定的可行根据的。因为,近几年中部地区人均GDP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全国平均水平,中部地区人均GDP占全国水平逐步在提高。因此,上述目标既是正视差距,又是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的目标。
中部地区崛起是全面的崛起,既要有较高程度的物质文明,也要有较高程度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那时的中部地区,民主法制健全,文化软实力彰显,社会安定祥和,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国民教育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人民群众享有充分民主权利、具有较高文明素质和精神追求,过上更加富裕美好的生活。
实现中部地区崛起,根本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牢牢坚持科学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是中部地区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又好又快推进的根本保证。要求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就是要强化追赶意识,实施赶超战略,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创新发展理念、思路和举措,努力实现速度快、效率高、可持续的超常规发展。这既是中央对中部发展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中部地区实现崛起的必然选择。核心是加快工业化,就是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工业化和信息化同步推进、融合发展,努力探索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资源环境为代价的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新路子。这既是国内外发达地区的经验教训给我们的启示,也是中部地区肩负的责任和发展的要求所决定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根本,是贯穿崛起的主线和灵魂;跨越式发展作为要求,是实现崛起的方向和原则;加快工业化作为核心,是实现崛起的重点和关键。这三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于中部地区崛起的实践。
【注释】
[1]早在“一五”计划时期(1952~1957),国家就采用将全国划分为沿海与内地两大地带的“两分法”。
[2]参见李政新:《改革开放后我国四次重大地域开发的战略侧重及促进中部崛起的基本政策取向》,《促进中部崛起高层论坛材料汇编》2005年4月。
[3]皮曙初、张涛、赵东辉、熊聪茹:《打破行政区划局限“四大板块”共绘一体化版图》,《半月谈》,2007年第4期。
[4]夏筱瑛:《中部崛起的瓶颈与建议》,《经济与金融》,2005年第3期,第28~29页。
[5]夏筱瑛:《中部崛起的瓶颈与建议》,《经济与金融》,2005年第3期,第28~29页。
[6]朱厚伦:《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7]魏后凯:《改革开放30年中国区域经济的变迁》,《经济学动态》,2008年第5期。
[8]魏后凯:《中国市场转型中的区域经济差距:社会影响与政策调整》,《开发研究》,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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