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际数字鸿沟的成因分析
一、经济因素
(一)人均收入水平
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有着天然的相关性,数字鸿沟也是经济鸿沟。如果个体收入水平越高,对ICT产品的消费能力也就越强。同时,具有较高收入水平的人往往受过良好的教育,对于ICT的接触机会比较多,对于知识的吸收能力比较强,因此,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家ICT的总体普及水平。另外,企业经济实力越高,则越愿意增加对信息通信技术产品的投资,用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同样,发达国家往往由于具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可以投入充足的资金用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先进技术的研发和生产,成为技术领先者。美国作为GDP占世界总额1/3的国家,在信息通信技术发展上有先天的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往往在发展ICT的过程中面临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从而导致国际数字鸿沟的产生。例如,2001年发达国家的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17%,却占全球电话主线总数的60%。从洲际来看,美洲占28.4%,欧洲占31%,而非洲地区只占2%。2002年全世界电话普及率为35%左右,而美国、加拿大、瑞典的普及率都在100%以上。与此相反,世界上近半数的人生活在“电话赤贫”的国家和地区,电话普及率不到1%。[15]
(二)接入成本
消除国际数字鸿沟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是否所有的个人、企业和政府能够负担起接入ICT所需要的计算机等基本产品和电信接入的费用,并且能够长期维持使用。不管是PC机还是互联网接入,发展中国家的接入价格占人均GDP的比重非常高,而发达国家还不到5%。其中电信服务的价格构成包括国际和国内服务两个部分。国际服务的价格包括计费、互联网电话的处置和国际电话服务价格三个方面。其中发展中国家能否用得起互联网供应服务受国际网关接入费用很大程度的影响,例如,国际私人租赁回路包括ISP费用(通常高达80%),向路由器和转换器等设备以美元标价,使得互联网供应设备价格对美元汇率波动敏感。用户接入互联网的最终价格也受市场竞争程度的影响。比如,巴西Embratel向互联网提供商和其他电信设备供应商租赁高速回路的价格是美国价格的9倍(Bastos,2002)。从1998年中美互联网的资费比较可以看出,中国的人均购买力仅为美国的1/20,[136]承担资费的能力大大低于美国。这种差距的原因在于美国信息通信技术比较发达,信息网络能够达到规模经营,使单位成本下降,而发展中国家必须进口某些技术及其设备,对这些技术产品的安装维护都要花费更多的成本。另外,中国的信息网络接入规模达不到规模效益,所以单位成本也高。除了必要的成本支出之外,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与国际发达国家之间实现互通互联时,往往也要承担比发达国家更高的转接费用。
二、技术因素
从ICT的供给来看,国际数字鸿沟产生的重要原因在于国家之间技术要素禀赋的不同,表现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据美国总统科技办公室的报告:1995年,美国在27个关键技术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信息通信领域大大领先。作为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诞生地,美国始终保持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战略优势,在计算机硬件研发和生产水平上,美国与第二位之间的技术差距超过1000倍以上。[59]波斯纳(Posner,M.)和哈弗鲍尔(Hufbauer,G.C.)在20世纪60年代率先提出了技术差距理论,认为国际间存在的技术差距是由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所造成的。已经完成技术创新的国家,不仅取得了技术上的优势,而且凭借其技术上的优势在一定时期内于某种产品的生产上取得垄断地位,从而形成了与未进行技术创新的发展中国家间的技术差距。另外,由于ICT含有较高的知识含量和学习成本,导致发展中国家很难在信息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研发中超过发达国家,甚至会出现发达国家利用信息、知识生产要素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导致以技术差距为表征的数字鸿沟的加大。
图4-7 技术差距的理论模型
资料来源:谭崇台.发展经济学[M].山西:山西经济出版社,2001.
如图4-7所示,笔者利用技术差距理论来描述数字鸿沟的产生原因。其中技术先进国(N1)在t0时间完成技术创新并开始生产该产品,技术落后国(N2)与先进国家之间存在着模仿滞后期(t0~t3阶段),其中包括落后国在ICT需求上的滞后期(t0~t1阶段),技术落后国消化、学习、模仿并进行生产的反应滞后期(t0~t2阶段),以及落后国自主生产该技术产品并停止从技术先进国进口的掌握滞后期(t2~t3阶段)。需求滞后阶段的长短主要取决于技术落后国N2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市场容量,两国居民的收入差距越小,技术落后国的市场容量越大,需求滞后的时间越短。一般而言,需求滞后的时间短于反应滞后的时间,可以直接通过增强产品贸易来缩小。但是,反应滞后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企业家的创新精神、风险意识、关税、运输成本、市场容量、居民收入水平和需求弹性等多种因素。掌握滞后时间则取决于落后国消化、吸收和掌握该项创新技术的能力。正是由于上述一系列的滞后效应,形成了国际间的数字鸿沟。
三、制度因素
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137]它是由一系列正式约束、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及其实施机制所构成的。制度是维护经济与社会正常运转的规范化的行为体系,它是历史逐渐演变的结果,也是对未来发展的保障。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也认为,发展新经济的国家需要良好的制度条件,包括合理的宏观经济政策、良好的经济开放程度、有效的金融市场与产品市场,以及良好的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因此,制度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个国家的市场化条件。[12]
国际数字鸿沟的形成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各个国家ICT相关制度的影响。首先,ICT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公共产品的供给和管理需要政府规制,[2]才可以保证其公平的提供,尤其是电信业作为主要通信技术服务的供给商,更需要政府加强规制。其次,信息经济中的政府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管理者,更多地应该是服务者,政府的目标应该是更多地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各种激励和约束手段来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政府的体制、政策毫无疑问将影响到一国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普及。实践证明,制度为美国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纲领》 、 《电信法》 、 《全球电子商务框架》和《互联网免税法案》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国内信息化的发展。
另外,制度约束也表现为不公平的国际制度,国际互联网付费体系中存在着对发展中国家的歧视性规定。数字鸿沟的形成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各个国家在有关ICT的制度上存在一定的差距。ICT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而公共产品的供给和管理需要政府的干预和规制,才可以保证其公平的提供,尤其作为电信业作为主要通信技术服务的供给商,需要政府的规制和监管。例如,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并没有采用世界普遍采用的对等(peering)付费模式,[3]而是在所有实现互联的北美骨干网之间实行转接(transit)模式,由中国承担100%的国际电路成本,并因此每年向美国额外支付3000万美元的费用。据Antelope的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互联网的连接费用普遍占到互联网服务供应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ISP)运营成本中的20%~35%[138]。但是,作为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绝对优势的美国,不仅垄断了互联网的信息资源,而且从中收取高额费用。因此,现有的互联网国际互联结算模式已经对亚洲国家的经济福利构成了威胁,导致国际间福利的不公平转移,是加剧国际数字鸿沟的重要原因。虽然目前国际上对消除数字鸿沟的呼声很高,但发达国家并没有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有关消除数字鸿沟的实质性帮助,反而将自身的信息优势和网络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优势。
四、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是相对于物质资本的概念,是指包含在人体内的一种生产能力。物质资本投资的成果体现在物质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上,该投资的经济效果可以通过一定时期内国民收入增量的大小来衡量,并且物质资本的投资者对其投资成果有完全的所有权。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果则体现为劳动者身体素质、文化与科学知识以及劳动技能水平的提高。劳动者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在整个劳动时期内长期发挥作用,并且必须通过劳动者在物质生产领域内的活动来实现。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果储存在劳动者身上,只有劳动者个人才能控制、使用和发挥它,并获得人力资本成果。
人力资本的发展水平在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提高技术创新和扩散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是提高知识与信息利用和吸收能力的根本途径。人力资本对于数字鸿沟的影响具体表现为ICT普及应用者的信息素养。信息素养是指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与主要信息源使问题得到解答时利用信息的技术与技能。只有这样,信息通信技术这种载体才可以有效地被整合到信息问题解决过程和经济生产过程中去。当然,信息素养不仅涉及信息的获取、检索、表述、利用等技术层面的应用技能,还包括独立学习的态度、方法以及将信息用于信息问题解决、进行创新性思维的综合信息能力。在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时代中,人力资本中的信息素养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终身学习的前提和条件。在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和应用过程中,信息素养较高的公民个体能够提前采用和熟练使用信息技术,从而比信息素养低的人更拥有信息获取的优势。
正如在分析国际数字鸿沟的经济效应时所了解到的,在ICT的生产和应用普及过程中,知识和信息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只有通过提高知识吸收能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国际经济收敛的经济结果。多数发展中国家投入生产的劳动者数量庞大,但教育十分落后,识字率低,劳动者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低下,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对于新兴ICT理解、操作、应用和创新上的差距。长此以往,人力资本水平上的差距将通过对知识和信息吸收能力的差距造成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数字鸿沟逐渐加大。
五、其他因素
除了上述因素之外,还有许多方面都会导致国际数字鸿沟的产生。例如,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和使用具有高度的相关技术互补性,需要良好的物质基础才能够实现接入和使用。不足的电信基础设施投资和互联网连通性成为阻碍ICT普及的“瓶颈”。人口城市化程度也是影响ICT普及水平的重要因素。越靠近经济发达城市的地区,越容易促进知识更新、信息流动和互联网等新兴ICT的应用普及。
除此之外,各个国家的居民不同的消费偏好、信用程度、文化风俗和价值观念,以及对新事物的接受和认可能力都可能直接造成国际数字鸿沟的出现。例如,在移动电话普及的初期,北欧市场的扩散速度远高于西欧和北美。直至目前,挪威仍以主线普及率72%、移动电话普及率82.5%、互联网普及率60%高居世界榜首,日本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美国大体相当,但是在通信业务的使用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2002年,美国的固定电话用户为1.9亿户,电话主线普及率高达66%;而日本的主线普及率还未达到60%。相反,日本的移动电话普及率却比美国高十几个百分点,2000年年初就超过了固定电话的普及率。按照市场汇率计算,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但是中国的电话普及率已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总量也已经跃居世界第一。[139]然而,中国电话普及率的快速上升是由于中国强大的消费能力促成的,只是对基本通信产品的消费,并没有发挥知识、信息和网络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对这些文化价值观念和消费偏好等因素的影响不是本书研究的重点,这里不再赘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