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的外在制度是政府对产业实施强制约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扶持。外在制度对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外在制度为产业集群发展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产业集群的发展离不开外在制度确定一套规则来约束“不守规矩”的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还必须对中介性的机构进行约束,如会计、审计、金融、咨询等中介机构,他们是企业之间、企业与外部之间联系的纽带,一旦中介机构失灵,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会计提供虚假的信息,误导投资人进行投资,当真实的信息被揭露出来,会严重影响投资人的信息,造成撤资,这对产业集群的发展是致命性的打击,一家企业的撤出会引起“羊群效应”,最终该产业集群会趋于瓦解。
在集群形成初期,政府以立法的形式给予积极支持,并成立相应的机构,以确定产业集群的地位。我国也已制定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并成立了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中小企业司。这些措施对促进集群的发展都十分有利[46]。
(2)外在制度促进产业集群深化、增强核心竞争力。集群政策的制定涉及产业链、地方知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方面面,是相关行业、企业与区域发展机构的高度互动。
产业集群形成初期,地方政府可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园区公共基础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园外企业,尤其是产业发展所必需的配套企业和机构进入园内。例如银行、交通、邮电等服务行业进入园内,可为集群内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帮助,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集群形成初期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市场狭小,集群内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产品品种比较单一,要打开市场实属不易,而政府通常是一国最大的购买者,因此,政府应通过扩大对集群的采购扶持产业集群发展。同时,政府还可加强当地大企业与集群内中小企业的合作,鼓励大企业购买中小企业的产品,解决集群形成初期缺市场、难经营的困境[47]。
产业集群成长期,缺乏资金和人才是这一时期所面临的最大问题。资金短缺和融资困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处于成长期的产业集群,其内部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来扩大生产规模,并与外部市场保持紧密联系。此时,政府可通过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银行向集群放贷,制定一系列有利于集群顺其自然发展的优惠政策,从而吸引外商前来投资。
人才一直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对整个产业集群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在集群的导入期,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知识的重要性并不十分明显。而随着集群逐步进入发展期,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外部市场变化加剧,企业的经营压力也越来越大,这就需要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和员工具备相应的知识和素质。政府可建立人才资源开发与培养服务体系,面向中小企业集群,提供人才开发和培训服务。通过产业集群、大学与科研院所三者联合为集群提供企业家、管理者等人才培养和员工培训等服务。政府可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手段在产业集群内部建立人才交流中心,为产业发展建立人才流动途径,降低企业的人才成本。还可建立专业人才服务市场,从外部为集群引入产业急需的专业人才,解决产业发展的技术、知识瓶颈。
产业集群的成熟期,政府可建立基于产业集群的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以促使集群内各企业的行为规范化、自律化,形成诚信的氛围。行业协会具有宣传和监督作用。外部市场和同行业的最新消息将通过行业协会在集群区域内迅速扩散,以便企业及时调整行为。同时,对集群内某些企图采取不道德行为的企业给予监督和警告,防止其危害性的发生和不良性的传播。在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协作下,建立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帮助集群内企业搭建公用信息技术平台,建立科技成果转让交易市场,并鼓励同行企业联网成片,以便共享科研、培训、教育和基础设施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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