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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率与风险承担

时间:2023-06-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情况下,监管当局明确提出提高银行强制性资本要求后,市场各主体会据此产生相应预期,这实际上会降低市场主体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当以国有股权代理人为领导的银行董事会能对银行管理者行为产生有效监管时,银行资本率的提高反而可能导致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提高。这两者是否会相互作用,影响到我国银行资本率对银行风险水平的承担呢?

一般情况下,监管当局明确提出提高银行强制性资本要求后,市场各主体会据此产生相应预期,这实际上会降低市场主体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在强制性资本要求提高初期,银行股东能预计到,更高的资本要求会降低银行的收益水平,但由于习惯等原因,银行股东会依旧以银行强制性资本要求提高前的银行收益水平作为参照点,这使得股东短期内处于大概率的亏损框架之下,导致股东更加偏好于追求风险,进而提高了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这与Koehn&Santomero(1980)、Davies&McManus(1991)、Hellman et al.(2000)、Marshall&Prescott (2001)、Park(1997)、Besanko&Kanatas(1996)、Blum(1999)、González (2005)等学者的观点一致。但从长期来看,强制性资本标准提高会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的整体提高(Furlong et al,1989);Holmstrom&Tirole,1997)。当银行习惯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开始运用其他的标准,如同行的收益水平等,作为决策的参照点时,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又会发生改变。由于较高的强制性资本要求会提高银行的资本率水平,银行资本率水平的提高不但提高了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了银行破产的概率,还使得银行股东责任变大,即加大了股东在银行中的确定性收益。由于个体在决策中,面对确定性收益与非确定性收益时更偏好于前者,所以股东在银行中的确定性收益比例越高,股东追求风险的程度就越低,银行风险承担的水平相应也就降低。据此,我们不难对现有经济学文献中对强制性资本要求与银行风险承担关系的观点进行统一:即从短期来看,在强制性资本要求提高初期,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不会降低,反而会提高;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强制性资本要求的提高会导致银行资本率水平的整体提高,而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会随着银行资本率的提高而降低,因此,强制性资本要求的提高最终会导致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降低。

综上所述,本书提出研究假设3-1:一般情况下,在强制性资本要求提高初期,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不会降低,反而会提高,但从长期来讲,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会随着银行资本率的提高而降低。

就我国而言,情况更为复杂。由于我国股权结构中政府介入程度较高,董事会中董事长等人的任免权往往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同时,董事会中董事长往往并不拥有相应股权,而只是相应国有股份的代理人,即大股东往往只是国有股权的代理人,这导致了股权结构层面的委托代理问题。我国国有股权的多头管理现状,导致国有股权代理人的行为其实很难得到有效监管。国有股权代理人,很有可能由于有限责任,偏好于追求风险,以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资本率的提高并不会对国有股权代理人的私人利益产生影响。同时,由于银行资本率的提高能降低银行破产风险,进而会降低国有股权代理人追求风险对其私人利益的影响。当以国有股权代理人为领导的银行董事会能对银行管理者行为产生有效监管时,银行资本率的提高反而可能导致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提高。

2000—2011年,我国银行国有股权代理人的收入经历过一个与业绩不挂钩到与业绩挂钩再到与业绩部分挂钩的过程。2006年,国资委与财政部发布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表明国家对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代理人的报酬开始与金融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但次贷危机后,监管部门对银行薪酬激励制度进行了完善与修订。2009年财政部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2010年财政部颁布 《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与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使得国有股权代理人的报酬又与业绩部分脱钩。在此阶段内的2007年7月3日,我国正式施行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率同时提高。

这两者是否会相互作用,影响到我国银行资本率对银行风险水平的承担呢?本书认为,国有股权代理人身兼银行股东代理人及银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在2007年以前,由于银行国有股权代理人的报酬与银行业绩不挂钩,国有股权代理人更多地表现为一种风险回避,此时,由于股权结构层面的代理问题不严重,我国银行的情况也与研究假设3-1的一般情况一致,即银行资本率对银行风险承担有负向影响。但在2007年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施行,使得银行资本率普遍提高,同时由于银行国有股权代理人的报酬与银行业绩开始挂钩,股权结构层面的代理问题突出,导致银行资本率与银行风险承担可能出现正相关关系。

综上所述,本书提出研究假设3-2:政府对银行介入程度较高的情况下,多头监管会降低监管当局对国有股权代理人监管的有效性,进而引发股权结构层面的代理问题,并导致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与银行资本率的正相关的情况出现。因此,当以2000—2011年的我国银行为样本进行分析时,银行资本率与银行风险承担之间应该呈现U字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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