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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财政管理机构

时间:2023-06-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市北区作为市财政的预算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北区编报的财政拨款计划,按期下拨经费,区内各项经费报销标准、制度均按市财政规定办理。同年7月,原市北区财政局、原台东区财政局合并组建新行政区划的市北区财政局。同月,原市北区财政局国债服务部更名为市北区财政局第一国债服务部。同月,经区编委批准,市北区财政局增设农税农财科、企业财务科。

1949年6月市北区人民政府建政,经济社会发展先后经历了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时期和“一五”时期,行政建制先后经历了区人民政府—区公所—区人民政府—区人民委员会的沿革过程,迄未设立财政机构,仅设会计1名,负责编报拨款计划,报销各项业务经费。1954年设立手工业管理科,加强手工业行业管理,为辖区财税计划的完成发挥了积极作用。1955年区政府改称区人民委员会以后,设会计2名,负责向市财政编报拨款预算、报销全区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各项业务经费。区级财务会计工作统归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此后先后经历了“大跃进”时期、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直至1985年2月以前市北区迄未设立区财政机构。期间,财政开支均由各时期的会计室负责。市北区作为市财政的预算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北区编报的财政拨款计划,按期下拨经费,区内各项经费报销标准、制度均按市财政规定办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北区区街经济发展加快,区属工商企业迅速崛起,工业总产值、商品零售额和市场成交额大幅增加,区财政收入总量逐年递增。1985年2月,市北区财政局建立,其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主要是:(1)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检查。(2)负责区属行政事业的经费收支管理。(3)负责区属企业税后利润和区属行政事业、集体企业的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4)积极当好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参谋,及时汇报和反映情况,及时编报预决算,组织交流推广财政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区财政局成立初期未设科室,各项工作重点分工、齐抓共管。1987年1月,青岛市实行计划单列后,区财政局由科级升格为处级单位。同年,区政府财政局办公地点由陵县路75号迁至福建路16号。1988年11月,经市北区编委批准,成立市北区会计师事务所,为全民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隶属区财政局管理。

1994年区划调整后市北区财政局召开第一次全体干部会议(1994年)

20世纪90年代,市北区的区街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区街经济继续稳步发展,横向经济联合进一步扩大,财政管理规模和领域不断拓展,随着区财政局的职能逐步提升,人员编制有所增加,机构设置逐步细化。1991年,经区编委批准,财政局内设预算科、行财科、预算外科。同年2月,经区编委批准,成立市北区财政局国债服务部,其主要任务是从事国债发行和兑付、转让。10月,市北区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成立。1992年,区财政局办公地点迁至铁山路21号。1993年,为适应区街财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在陵县路和冠县路办事处进行建立街道财政所试点工作。同年4月,经区编委批准,原财政局预算外科更名为综合计划科。

1994年,青岛市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台东区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市北区。将四方区的吴家村、错埠岭2个街道办事处,崂山区李村镇的杨家群、河马石、夹岭沟、曲家庵子4个村和中韩镇7号线以西的区域划归市北区。同年7月,原市北区财政局、原台东区财政局合并组建新行政区划的市北区财政局。办公地点为明霞路10号。是月,原台东区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更名为市北区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公司挂靠区财政局,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的任务,一是根据市北区经济发展需要,采取贷款等形式,扶植区工商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技术改造和城市建设开发,优先支持第三产业和出口创汇产业发展。二是对企业效益好的经营项目,采取投资、参股等方式予以支持。三是利用外资举办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四是办理区政府交办的有偿使用资金发展经济和各项事业的项目。同月,原市北区财政局国债服务部更名为市北区财政局第一国债服务部。原台东区财政局国债服务部更名为市北区财政局第二国债服务部。其经营范围是:直接办理国债发行、转让和还本付息业务,开办国库券常年兑付业务、代保管业务,无偿提供国债咨询服务。10月,原台东会计师事务所和原市北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名称为市北会计师事务所。同月,经区编委批准,市北区财政局增设农税农财科、企业财务科。1995年4月,经区编委批准,市北区财政局加挂“市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牌子,对全区国有资产实行管理。同年11月,在全区23个街道办事处全面铺开建立街道财政所。1996年,区财政局办公楼竣工,7月28日,区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由明霞路10号迁至台东三路81号办公。11月,市北区会计师事务所改制成为青岛信宇会计师事务所。其业务范围是:审查国内及外资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国内及外资注册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及破产清算事宜,出具有关报告;进行各项资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查证经济纠纷案件及单项查账验证,出具查验报告;受托基建工程预算、决算审验验证,出具查验报告;提供财会咨询、培训等业务等。1997年3月,街道办事处进行区划调整,由23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6个街道办事处,随之,由原来的23个街道财政所调整为16个街道财政所。1999年,取消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亦随之撤销,同时设立“监督检查办公室”。同年12月,区财政局所属“青岛信宇会计师事务所”与财政局脱钩,同区审计局所属的“青岛琴岛审计师事务所”实施合并改制。至此,青岛信宇会计师事务所撤销。

市北区财政局庆祝“七一”演讲比赛(2004年)

2000年,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原隶属财政部门的证券、国债经营部,应转体于金融证券机构,据此市北国债一、二部整建制转体,归入青岛国金产权交易经纪有限公司。同年,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经区编委批准,市北区成立采购管理中心,为科级单位,专门负责招投标采购的具体操作工作。2001年11月,按照区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将财政局内设机构进行了精简,由原来的9个科室减为7个科室,即:办公室、预算科、行财科、综合计划科、监督检查科、国资科、会计管理科。这次机构改革,对区财政局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划入拟定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组织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与处置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国有资产报表统计职能;划出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职能;增加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职能、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职能和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职能。取消了部分职能,包括:(1)不再审批社会集团消费的专项控制商品。(2)取消每年一次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3)取消区级周转金贷款,不再审批与之相关的生产经营项目。对部分职能加以转变:(1)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和会计委派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对社会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2)加强财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发挥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积极培植税源和发挥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作用,减少对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的具体审批事项,不再下达对企业的财务计划和一般性考核指标。(3)逐步建立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减少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补贴。2002年3月,为适应财政体制改革需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区财政局经反复论证,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向区政府提出建立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施方案,经区编委批准,组建市北区会计核算中心,为副处级单位,隶属财政局管理,主要负责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监督检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4月,区财政局随区政府一起迁至延吉路80号新办公大楼。9月,转轨于金融证券系统的区财政局所属第一、第二国债服务部工作人员进行了分流安置。12月,区财政局所属第一、第二国债服务部撤销。2004年,市北区成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落实《政府采购法》提出的“采购与监管分离”的要求,经区编委批准,市北区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更名为市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采购的审批、委托和监管工作,原机构规格和性质不变。同年12月,成立市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年,经区政府批准,区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撤销,所属人员转为区财政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005年4月,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加挂“青岛市市北区工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的牌子。同年11月,根据市北区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区内税收征管工作,经区编委批准,成立市北区综合治税办公室,隶属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市北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在区协税护税领导小组领导下,主要负责全区税收协管的组织、协调、考核和实施工作。主要职责,一是摸清全区纳税企业底数,建立税源企业动态台账,随时掌握主体税源,新增税源,“外注内营”“内注外营”企业和遗漏税源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税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通报。二是实施监控,与税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对区域内税源企业进行有效的监控,对全区综合治税工作具体协调、服务和巡查,及时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三是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治税活动和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偷漏税等问题。同月,经区编委批准,区财政局调整内设科室,原行财科和综合计划科调整为社保科和国库科,行财科的职能转入预算科,综合计划科的职能转入国库科。社保科的主要职能是:编制社会保障决算,参与研究全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及各项制度,提出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并做好各项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单位专项经费的管理,协助健全财务制度;对财政支持项目,组织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贯彻落实国家对社会福利企业、卫生企业各项财政、财务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负责财务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困难企业资金拨付和审核工作。国库科的主要职能是:负责预算执行工作,根据年度预算安排,负责财政收入、支出计划的执行;根据收入进度及支出指标审批各单位用款计划,负责资金调度;负责财政总预算、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同月,在区会计核算中心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牌子。

2007年3月,根据区编委(北编发〔2007〕5号)文件,市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划归区财政局管理。同年7月,经区编办批准,市北区会计核算中心更名为市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其规格、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编制增加至20名,在保留原有工作职能的基础上,新增主要职能有,审核监督财政资金收付、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管理、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监管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各类银行账户以及其他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该中心在全市率先开通远程账务实时查询系统,率先实行局域网服务器异地托管,实现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与会计集中核算的有效衔接。2009年3月,经区编委会批准,撤销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市北区工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其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移交区财政局国资科,其项目招标管理职能移交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月,经区编委会批准,市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加挂市北区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公室牌子,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区财政局管理。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项目招标工作;编制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底,审核造价;做好区政府投资项目在市招标机构进行招标业务的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定年度政府采购计划,负责全区固定资产、办公耗材等物品的采购工作。

市北区财政局年度工作总结暨“提升发展年”活动动员大会(2011年)

2010年6月,成立市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区财政局管理。同年12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市北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对区财政局的职责进行调整,划入原区人事局承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的职责;加强的职责包括:加强辖区内土地出让金管理,加强国有房产评估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监督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同年,为强化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科技投入模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北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运营监管,投资运作的对象为在市北区注册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创新企业。2011年7月,经区编委批准,成立市北区财政综合管理办公室(加挂市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区财政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研究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政策,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的相关工作,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贷款公司实行日常监管及风险防范,加强银企沟通,搭建企业融资平台。

市北区财政局历任领导名录(1984~2012年)

续表

注:按任职时间先后为序。

2012年12月1日,按照国务院的批复,青岛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青岛市市北区、四方区,组建新的市北区,以原市北区、四方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市北区的行政区域。原市北区财政局与原四方区财政局撤销,组建新的市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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