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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双轨变三轨

时间:2023-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刚满60岁的刘教授,多次想把早已写好的离休申请书交到他所在的南京某高校人事处,但总是下不了决心。延聘的教师并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他们的各种待遇和考核均与在职人员相同,在延聘期间占用所在单位的编制和岗位职数。大部分高校的延聘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延聘期间若遇到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他们将采取何种政策。

刚满60岁的刘教授,多次想把早已写好的离休申请书交到他所在的南京某高校人事处,但总是下不了决心。在过去的2013年,他刚刚获得了一项“千万级”的科研项目。本来,面临退休的他将顺理成章享受“延聘”教授的待遇,继续把这个项目做完;如今,他犹豫不决了。进入6月以来,南京市多所高校的人事处收到了教授、博导们要求7月1日之前退休的申请书。对这些教授、博导来说,退休还是延聘,成为近一个多月最为纠结的选择。刘教授的好几个同事都递交了退休申请书。“延聘”如今为何成了“烫手山芋”?

教授、博导们,为何又愿意放弃未来几年的高待遇,选择现在“平稳”退休呢?在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已经有二三十名教授递交了退休申请书。由于教授们要求在7月1日之前办完退休手续,该校人事处正处于比较“紧迫”的工作状态。各学院的退休名单这两天就要上报,学校层面会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为他们办理退休手续。这些教授、博导全部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学校“延聘”条件的人员。虽然教授、博导工资待遇各不相同,但退休之后待遇普遍都会大幅下降,降幅大多或为50%。因此,“延聘”对于教授、博导们来说,不仅代表着荣誉,更代表着待遇。是什么让这些教授、博导“催促”着校方人事处尽快办理退休手续呢?

近半个月前的6月11日,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挂出了一则通知:关于教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办理退休手续。该通知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即将实施,目前江苏省尚未有明确的文件和相关规定出台,经学校研究,退休工作仍按学校原文件原规定执行。如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拟申请退休的教职工,经学校审批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正是该通知提到的《条例》,使大家颇感焦虑不安。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条例》第35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社保顶层设计和养老改革“并轨”大趋势的背景下,这条原本属于原则性的规定却引发了临近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广泛消极预期。“老教师都非常关心这件事,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没办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师也很纠结,大家普遍的想法是,虽然退休之后收入会减少,但为了防止以后退休比现在退休拿得还少,他们愿意现在退休。”学校虽然没有正式下发通知,但称6月25日之前递交申请的,都可以算作是7月1日之前退休。南京大学人事处也向各个学院下发了文件,其传递的信息与南京师范大学的通知一致。在教授圈子里还流传着一个传闻:南京审计学院已为符合条件的15名教授办理了退休手续。这次教授、博导大规模集中退休,对于高校教育事业来说会有很大的冲击,会影响现有师资队伍的结构,后续师资的补充等都会成为重要的问题。“教师队伍的紧缺,对于学校来说仍然是个难题,但由于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学校也不好强留。”延聘的教师并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他们的各种待遇和考核均与在职人员相同,在延聘期间占用所在单位的编制和岗位职数。大部分高校的延聘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延聘期间若遇到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他们将采取何种政策。只有2011年《西北工业大学教职工延聘管理办法》中提到:“如遇国家有关退休等社会化政策出台,延聘人员与其他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南京多所高校对待教授申请退休这件事,非常谨慎和认真。改革路径选择高校教师要求“提前退休”并不是首次出现。2008年12月中旬,广东省有关部门一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计划方案“广泛征求意见”,此举就已经在高等教育、医疗等行业领域,引发了一股“提前退休”风波。如今,放弃延聘对于南京的教授、博导们来说,正成为一个现实的选择。就一般重点大学而言,退休教师的收入一般只有在职的一半左右,一些比较热门学院的退休教师的工资会比在职时下降更多。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双轨制”还没有解决,现在又要把事业单位当包袱单独推出去,难道双轨要变成“三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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