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于1994年发布的研究报告《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针对西方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长缓慢、政府在社会保障上支出过大造成财政赤字等问题,首次提出社会养老保障三支柱体系理论,其主要内容是:减少以现收现付型为基础的国家管理的公共养老责任,增加以年金积累为基础的、以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的职业年金养老责任,鼓励个人或家庭以储蓄和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方式养老。表2-1列出了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及其特征。第一支柱仍然以国家养老保障为基础,与以前不同的是大幅降低其承担的养老责任,由以前负担80%~100%到只负担40%的养老水平。保持政府集中管理、具有收入再分配和照顾低收入阶层、实现社会公平的作用。第二支柱职业年金是三支柱体系重点发展和世界银行推崇的部分,建议政府应该以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强制性规定大力推动职业年金发展。该理论认为第一支柱是以牺牲社会效率和经济发展为代价,保证了社会公平。那么,第二支柱恰恰弥补了第一支柱缺陷,重点在于其具有的效率性和促进经济作用,同时,是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政府财政赤字的有效手段。
表2-1 养老保障三支柱体系及其特征
续表
世界劳工组织对于世界银行提出的三支柱体系有着自己的看法:首先,他们认为,不能把三支柱体系作为“包医百病”的良方,也从来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社会保障制度。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必须与本国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相适应,因此,不一定适合所有国家。每一个国家有自身特殊情况,必须根据每一个国家的情况制定适合本国特情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另一方面,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人口等环境发生变化时其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也应做相应调整与改变。其次,他们认为建立多层次、多支柱体系的社会养老保障是必要的,这样可以多方面筹集资金、全社会共同关心和负担社会养老问题,有助于有效地解决社会养老问题。世界劳工组织与世界银行关于建立多支柱、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目的不同。前者强调的是整个社会共同关心和负担社会养老问题,有助于有效地解决社会养老问题;后者的初衷是减轻国家养老负担、政府财政赤字以及经济发展缓慢问题。第三,世界劳工组织认为社会养老保障必须更多关注社会公平问题,养老制度与政策更多向社会贫困阶层、低收入阶层倾斜。因此,他们的结论:体现社会效率而缺乏社会公平的职业年金并不一定比现收现付模式好,这是世界银行与劳工组织最大分歧所在。世界银行非常推崇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职业年金,并向各国政府积极建议。世界劳工组织反对这种做法,并认为职业年金长期发展的结果是,“富者恒富,穷者恒穷”,没有钱为自己建立积累账户的低收入人群其老年生活仍然没有保障,因此,职业年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富人的“游戏”,是为富人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
其他学者在三支柱体系基础上提出了四支柱、五支柱养老保障制度。四支柱体系是把三支柱中的国家养老支柱拆分为两个支柱即一部分仍然为现收现付财务模式,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另一部分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年金积累模式,是对基本保障的适当提高。例如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就属于这种形式,分为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这样以国家税收为基础的两个支柱,职业年金一个支柱和家庭养老支柱共四个支柱。五支柱体系是把职业年金部分又拆分两部分,即一部分是国家按一定标准强制职业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其职工建立,另一部分是职业人员所在单位在强制性基础上自愿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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