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1958年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的。此前,德国经济学家W.施瑞博1955年也提出过类似的理论。这一理论的基本内容是,每一代人只有在生命的工作阶段创造消费品,因此,每一代人在他们具有生产能力的阶段上,通过赋税的形式将所生产的一部分产品交给国家,用以赡养正处于退休阶段的一代。他们之所以愿意这样做,是因为可以通过国家的作用,使每一代人达成与国家之间的隐含协议,当他们支付退休一代的收入时,他们就取得一种权利,即当他们处于退休阶段时,下一代人将用自己创造的生活资料养活他们。这一理论成为现收现付型职业年金制度的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同样是将人的一生划分为工作阶段与退休阶段。在这一划分的基础上,萨缪尔森假设每个人在工作阶段生产一个单位不能保存的消费品,退休阶段不生产任何产品,同时资本不带来收益。在这些假设下,他认为当每一代人都缴纳收入中一个固定比例作为赡养退休一代人的费用时,这笔费用的利息率就等于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以后,阿隆又对萨缪尔森的理论加以补充,认为利率不仅来自人口的增长率,而且在人均收入增长的情况下,个人缴纳的费用的利率就是人口增长率与生产率增长率之和。但他们强调的是仅靠市场的作用是不能使这种利率变成现实的,因此,需要由社会出面协调。通过社会的强制作用或协议作用,使年轻人不愿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的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年轻一代支付老年人的生活费用,那么社会也会向他们的后代提出同样的要求。这样,萨缪尔森就把社会保障活动解释为一隐含的代际之间的赡养协议。就个人而言,虽然没有真正进行投资,但是从一定意义上看,当他间接地“购买”一种公众对他的义务时,也就是在为自己的退休阶段进行投资。因此,这种理论说明了以现收现付型为基本运行方式的社会保障体系又具有保险计划的性质。W.施瑞博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为了使自己只能在工作阶段获得的收入在一生中得到重新分配,就必须加入这种隐含协议。他认为,在税率不变、人口增长率以及预期寿命不变的情况下,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到社会生产率增长的好处。也就是说,退休一代的投资“回报”相当于生产率的增长率。总之,W.施瑞博和萨缪尔森认为,纳税人支付退休者的收入就是与政府之间形成的一种隐含的交换,通过支付退休者的收入,交换对政府的预期,即政府将采取强制手段向后代征税以支付自己退休时的收入。这种理论的前身来自德国的所谓“Mackenroth命题”,这一命题是西方年金制度,尤其是国家年金,从储蓄(或者叫保险)方式向现收现付(代际转移)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依据。Mackenroth在1952年提出,“一个简单而又明显的事实是,所有受益人的消费必须来自当期的生产,不管从个人角度看是积累的年金还是储蓄,当前消费的唯一来源只能是当前生产,没有其他来源”。换句话说,Mackenroth认为不管职业年金制度的形式怎样,不管是保险方式还是社会保障方式,抑或是社会援助,所有的受益必须由劳动一代来支付。尽管个人当前进行储蓄以备将来之需,但届时只能由那时处于劳动阶段的社会成员来提供消费资料。因此他认为,从社会的观点来看,现收现付的方式是唯一可行的年金制度。这一理论的不当之处在于它只看到所有受益人的消费必须来自当期生产就否认储蓄作为老年收入来源的作用,从而认为现收现付是唯一可行的。诚然,即使在储蓄方式下,当人们退休后用以往的储蓄额来购买的生活资料确实来自当期生产,但是,在经济活动中储蓄本身并非只是将一部分价值储藏起来,而是用于投资以扩大生产能力和提高生产率。因此,当人们退休使用储蓄作为生活来源时,面对的是由以往储蓄与投资带来的更多的生活资料。这里,储蓄作为经济增长的因素起着重要作用。在20世纪50年代的经济条件与人口发展的状况下,这种隐含协议理论对现收现付年金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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