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从城市历史环境保护规划,实现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性开发
应该说,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历史。一个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性建筑和传统民居、历史街区、古典园林及其他历史环境等,是历史信息的真实载体,它向人们述说着城市乃至一个地区和国家的历史。然而由于自然和人为的损毁,许多代表历史辉煌的实物早已荡然无存,这也使得留存至今的历史遗留更为稀少和珍贵。保护尚存的历史文化遗存并将它传给后代,这是当代人的历史责任,也是房地产实现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性开发的一条最基本的路径。
从广义上来讲,城市历史保护包括保护城市历史的物质环境、文物史料、传统文化及健康生活习俗等多方面,涉及历史、考古、文化艺术、城市规划与建筑、城市建设管理乃至社会经济等多学科多部门的工作,并成为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活动。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城市历史环境保护,是指以保护物质环境为重点,同时涉及精神文明方面的内容。这样,城市历史环境保护规划就理所当然要从物质空间环境角度来研究问题,同时也涉及相关的文化和社会经济内容,其主要目的是发掘保护对象的文化内涵、保护历史环境和协调城市建设发展。由此可见,城市历史环境的保护是仅限于历史古城和近代形成的老城区,属于旧城改造应该关注的重要问题,其保护性的开发要严格服从城市规划。
从规划的角度划分,城市历史环境保护规划分为: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主要是针对那些古城格局基本完好,保持了完整的历史形成的风貌而进行的整体保护性规划,如山西的平遥古城、云南的丽江古城等。②城市历史地段保护规划。主要是指需要保护的历史街区和连片的历史性建筑群,还有历史性村镇及其他有历史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地段。历史地段的保护规划既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可以是在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和城市地区的分区规划指导下进行的具体深化与单独编制。由于房地产所涉足的领域大都属于“历史地段”的保护性开发,即旧城改造。因此,让我们来重点看看当前我国的城市历史地段保护,在规划和实施上大体存在的两种观点和做法。
一是历史街区的保护应坚持以保护和整治为主的思路与做法。这种思路要求保护规划要最大可能地保存和延续街区内的历史真迹,保持原有格局和展示环境的整体风貌特色,在此前提下可对建筑内部及其设施进行必要的更新和改造,进行合理利用但不能影响保护。在实施方法上强调保护是一个过程,逐步整治完善,只能小修小改而不是大拆大建。这方面的实例有黄山市的屯溪老街、北京的国子监等。例如,黄山市的屯溪老街是一条繁荣的传统商业街,至今仍保留了许多老字号店面和地方建筑风貌特色,老街规划经多年来的逐步实施,不仅基本上保护了原有街道格局、建筑、牌匾以及经营特色,对局部的和少数危房拆除后亦按统一协调的建筑风格重建,保护整体效果良好,并保持和发展了商业街的经济繁荣。
二是历史街区的保护应坚持保护与改造并重的思路和做法。这种思路和做法较多地强调在地段内注入新的内容以提高经济活力,因此对原有的历史性建筑的保有量和保有程度可能有所降低,空间环境也允许有较大的改变甚至一定程度的重组。这方面的实例有银川的鼓楼(玉皇阁)和西安的钟鼓楼等。这两项规划设计和实施均以保护主要的文物古迹、开拓新的活动空间、整体环境协调和富有创见而得到好评,但也同时产生了历史真实性保护方面的一些问题。
总而言之,了解我国当前在城市历史环境保护方面尤其是“历史地段”保护方面存在的两种规划思路和做法,对房地产在遵循城市历史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参与城市的“历史地段”保护性开发,因地制宜地实现最佳的保护性开发效果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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