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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城镇化建设对其他省区的启示

时间:2023-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苏浙沪城镇化进程的起始点,工业化进程及支撑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工业化基础,与其他省区都有很大的不同,不可能复制他们的具体模式。加大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建设力度,与产业梯度转移的规律相适应,有利于辽宁等省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空间布局的合理化;有利于解决城市居民二元结构问题。

苏浙沪城镇化进程的起始点,工业化进程及支撑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工业化基础,与其他省区都有很大的不同,不可能复制他们的具体模式。但三地推进城镇化的经验却具有很强的借鉴价值,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各省区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启示。

1.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

从三地城镇化的经验来看,推进城镇化进程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但要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的有序化和发挥市场的正向作用,必须由政府根据城镇化建设的规律发挥主导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首先要体现在科学制定规划上。综合三地的经验,编制城镇化建设的规划,要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坚持高标准和高起点,科学制定全省城镇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为日后充实调整和完善留出空间,保持全省城镇化发展的连续性,力避规划调整的大起大落,付出过大成本。要统筹考虑全省各市和县(市)区的实际,编制好全省城镇化建设的指导规划,为各市和县(市)区制定具体规划提供指导。不仅要编制好大、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发展规划,还要把新农村建设统筹到城镇化规划之中,实现全覆盖。要通盘考虑区域间、产业间和城镇功能及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等与城镇化关系紧密的各类要素的关系,统筹推进城镇化进程,努力实现城镇化投人效益的最大化。

2.坚持产城融合,功能配套

三地城镇化发展最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就是产城融合。无论是上海,还是苏、浙两省,都没有出现空城、“鬼城”的问题。其缘由就在于把城镇化的发展建立在产业支撑的基础之上。对于如辽宁等类似省区而言,总体上还是项目少,投人不足的问题突出,在一个较长时期内还需要筑巢引凤,通过城镇基础设施的超前建设,为引进资金和项目创造条件。但在规划设计和推进工作中,一定要以促进产业的发展为着眼点,避免把城镇化变成房地产化和单纯追求GDP的手段。没有产业支持和就业容量的扩大,人进了城无法就业,后续问题会更难办。要总结以往城市建设过程中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反复建设的问题,着眼长远高起点建设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

3.坚持大中小并举,以中小城市和中心镇为重点

一些省区如辽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人口规模过大,承载人口的空间有限,交通拥堵,就业压力过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越来越高,根据此类实际,应在积极推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建设的同时,把城镇化的重点放在中小城市(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上。采取这样的战略,有利于产业的梯度转移。从产业发展的规律来看,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将更多地以发展高端产业和服务业为主。中低端产业特别是一般制造业将逐步向中小城市和中心镇转移。加大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建设力度,与产业梯度转移的规律相适应,有利于辽宁等省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空间布局的合理化;有利于解决城市居民二元结构问题。相对于大城市而言,农民进人中小城市和中心镇落户的门槛比较低,有利于解决农民市民化的问题,更好地实现进城农民均等享受城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同时,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可以更多更快地解决农民就地就近市民化的问题,减少土地、户籍制度等改革的压力,有利于降低城镇化的成本。

4.坚持统筹推进,城乡一体

苏浙沪城镇化建设特别值得各省借鉴的经验,就是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促进城乡一体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就辽宁的实际来看,无论是当前还是将来,都不可能把所有的农村全部变成城镇,也不会把所有的农民都变成市民,不能用城镇化代替新农村建设。要借鉴苏、浙两省城乡一体化的经验,把新农村建设纳人到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之中,在全省范围内编制合理整合村庄建设的规划,优化村庄特别是中心村布局,加大农村特别是中心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人力度,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

5.坚持深化改革,释放活力

从三地推进城镇化的实践来看,城镇化问题实质上就是改革的问题。改革的核心点就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实现城乡居民享受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的均等化。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城乡土地同地同价的有效政策和实践途径,保护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农民的权益。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地、农民宅基地的资产化,破除有偿转让的政策障碍,探索将土地变资产、资产变股权的有效途径,盘活和集约开发土地资源,加快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进程。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农民进城落户的门槛,特别是中小城市和农民就地市民化的政策门槛,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要深化城镇管理体制和金融、财税制度改革,向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市和中心镇等下放管理权限,增强中小城市自我发展的能力,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注人更强大的动力。

参考文献:

[1]李芬芬.浙江城镇化的动力研究.学理论,2013,(10).

[2]高峰.江苏新型城镇化之路:进程、挑战与走向.苏州大学学报,2011,(4).

[3]上海市农委课题组.上海郊区城镇化发展的调研报告.上海农村经济,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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