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有一定的地缘优势,可兼顾一、二、三产业,劳动力转移和定居成本较低,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和“转化器”,在吸纳农村流动人口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东北三省农业劳动力存在就业不足现象,“二个月用来过年,三个月用来耕田,其他时间都是空闲”,是广大农民的现实写照。以吉林省为例,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劳动年龄人口所占比重为79.6%,但从业人员劳动参与率仅为57.1%,在广大农村、小城镇,这一比率更低。大力发展小城镇,让先富起来的农民到小城镇投资办厂经商,发展二、三产业,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增加就业空间,就成为了转移农村剩余劳力的突破口。据有关方面测算,通过发展小城镇,使乡镇企业适当集中,比分散厂就业能力(包括连带效应)可扩张50%以上。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在大、中型城市安排一个劳动力所需要的就业资本装备是小城镇就业资本装备系数的7~10倍,小城镇发展就业成本低。小城镇的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其根本动力是农业现代化与合作经营对农村劳动力的极大解放,其形式是通过县域内农村劳动力就近集中转移,因此,推动小城镇发展,有利于持续开展农村产业化,通过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通过提高农业机械作业水平,保证农业现代化进程,并不断减少直接从事一产的劳动力数量。小城镇对加速农业产业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体现出的优越性是巨大的,推进小城镇化发展也是在财政力量有限的经济发展暂时遇到瓶颈的东北三省的必然选择。吉林省兰家镇规划用地9.15平方公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为就地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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