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海洋资源是蓝色经济区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在蓝色经济区域内,地域分工和海洋产业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支撑,而蓝色经济区域内的自然生态、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等众多因素共同构成了蓝色经济区的发展要素。对于该定义我们可以从以下6个角度进行理解:
(1)蓝色经济区文化建设方面,主要应紧紧抓住区域内居民长期以来积淀下来的对海洋的深厚感情,应着重以海洋意识和海洋文化为特色。
(2)蓝色经济区经济建设方面,蓝色经济区是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实施的重点区域,而战略的实施离不开海洋产业发展这个重要载体,因此,应以海洋产业为支柱,辐射带动区域内其他相关产业发展。
(3)蓝色经济区可持续发展方面,蓝色经济区应该是一个生态文明示范区,应最大限度的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在遵守海洋生态系统生存发展客观规律前提下,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4)蓝色经济区科技创新方面,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依此蓝色经济区建设必须以海洋科技为先导,提升海洋科技实力和水平,并最大程度实现科技向生产力转化。
(5)蓝色经济区对外开放方面,蓝色经济区紧邻海港,因此外向型经济、对外贸易依存度高。也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程度高、对外联系紧密的核心区域。
本研究认为,虽然海洋和海洋经济是蓝色经济区发展的基础要素,但又不等同于海洋经济区,主要表现在:
一是蓝色经济区所涵盖的空间范围比海洋经济区更大,不仅包括海洋经济区所包括的海域和海岸带区域,而且从空间上延伸到与海相连的陆地区域,更多强调海陆统筹的理念。
二是蓝色经济区比海洋经济区内涵更加丰富。不仅包含海洋开发利用,还包含了诸如生态文明、陆海统筹和城乡一体等更广泛的含义。
三是蓝色经济区产业门类比海洋经济区更多,我国海洋经济区主要包括与海洋直接有关的产业门类,而蓝色经济区不仅包括海洋产业,而且包括涉海产业、临海产业,其内涵和产业门类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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