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洋是一个连续且相互贯通的有机整体,海洋及其经济类型具有整体性特征。连续性和贯通性是海洋水体的本质特性,这一特性使海洋的海岸带、海区和大陆架相互连贯,也使一个国家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公海相互连通,由此不难得出下面的结论,即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相互依赖性。这就要求我们在从事海洋开发活动时要有大局观和整体意识,海洋经济的发展必须将社会整体利益与环境利益置于个体利益之上,要在保证社会整体利益和环境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个体利益的最大化。
(2)海水介质具有三维性,即同一水域,海面可以航行,海面下可以牧渔养殖,海底可以采矿。海水介质的三维性决定了海洋经济必须是一个多层次、复合型的综合经济体。对海洋资源开发过程必须系统科学规划、综合立体化开发利用,尽最大可能避免海洋资源的浪费。
(3)海洋资源的开发比陆域资源的开发具有更大的风险。海洋资源开发具有不确定性,任何复杂的海域特点和恶劣天气等都会对海洋运输和远洋捕捞产生较大的影响。这同时决定了多数海洋开发活动的高风险性和高收益性以及技术与资金密集性,对海洋开发主体的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海洋资源的产权性质复杂,不同的海洋资源表现出不同的产权特性。有的海洋资源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如海水资源,既具有非竞争性,又具有非排他性;有的海洋资源具有共有资源属性,如海洋渔业资源,其消费不具有排他性,只具有竞争性;有的海洋资源具有公共设施属性,如海水浴场,具有消费的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由此可以看出,多数海洋经济活动兼具公益性与经济性特征,而海洋资源复杂的产权特性决定了在开发海洋资源、海洋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过程中,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有限的,必须使用政府的行政手段加以干预,或者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通过市场和政府两方面进行双向调节。
(5)有些海洋资源具有可变性,如果过度开发就会导致资源衰竭,如海洋矿产、海洋生物等。而某些海洋资源恰恰相反,在原先资源匮乏的海域,通过实施一些保护措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这些资源又能逐渐丰富起来,如渔业资源。这些决定了对海洋资源的有效保护是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的基本前提。
(6)海洋的连通性和流动性,决定了海洋经济具有跨地域特性。由于海水水体是流动的,通过流动的海水可把不同区域的海洋开发活动联系起来,即在特定区域内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极有可能不仅影响本海域内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通过海水流动还会波及邻近海域或者更大范围的区域,使其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受到影响。与此相同,海洋事务也具有明显的国际化特征,通过海洋的连通性和流动性、海洋环境的全球性,解决海洋事务问题必须广泛开展诸如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国际合作、跨国界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等不同层面上的国际合作。
(7)海洋资源的有限性。随着人类对海洋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已成为常态。在这种态势下,海洋资源的相对有限性显现,有些甚至到了稀缺的程度。再加上人类的科学技术水平有限,不能将所有海洋资源充分利用。当然,这种稀缺性不是所有海洋资源都存在,而是主要表现在某些海洋资源和作为某种用途的资源的稀缺上。但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手段和途径不断扩大,可以预期,有些有限的资源将会获得无限的生产潜力。当前未知的或不可利用的海洋资源也会转入可利用资源行列。海洋资源的有限性要求我们放眼于全球海洋经济发展,积极参与国际海洋开发事务,根据海域自身的条件,因地制宜地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以取得海洋利用的最佳综合效益,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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