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最初源于新加坡、文莱、智利和新西兰四个国家的自由贸易区谈判,美国2009年12月14日正式决定加入该谈判,目前参与谈判的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文莱、智利、新西兰、马来西亚、秘鲁、美国、越南、新加坡、日本、加拿大和墨西哥在内的12个国家。
从目前披露的TPP谈判文件来看,TPP包含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且特别包含了知识产权一章。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TPP是继ACTA之后,美国通过区域贸易安排全面重构知识产权未来规则的重要举措。美国强调,TPP中知识产权章节将朝着严格向前的方式统一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不考虑任何降低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谈判。
与TRIPS协定相比,TPP大幅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与执法标准(具体参见表3.1,张磊等,2013)。TPP知识产权规则是最为典型的,也是最具有影响的超TRIPS义务规则。在历次的TRIPS谈判中知识产权问题的讨论最为激烈,由于各国立场的不同,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但是TPP如果最终达成,所代表的超TRIPS规则将影响亚太及东盟地区周边多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也会对未来国际上双边或者多边贸易谈判中的知识产权规则带来较大影响。
TPP中关于自由园区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与美国、韩国等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十分类似,即要求缔约方允许有关机关对进口、出口、过境或自由贸易园区内流动的涉嫌假冒和盗版的货物主动采取措施。美国正利用TPP将其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逐渐扩展至国际贸易领域。
表3.1 TPP与TRIPS的主要不同之比较
① 本文TPP规则以2011年3月网上出现的美国TPP知识产权建议内容为准。相关比较内容主要来源:陈德铭等:《经济危机与规则重构》,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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