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分析国内产业状况
在实施保障措施保护国内产业时,对需要保护的国内产业必须进行客观的分析。对于夕阳产业和比较劣势产业不应实施保障措施。从整个国民经济布局来讲,重点保护的应是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支柱型产业和幼稚产业。支柱型产业是支撑国民经济的栋梁,一旦这些产业受损,整个社会和经济就会遭受重大打击。受到保障措施保护的产业应进行及时改善和调整,若在受保护环境中停滞不前,终将面临被淘汰的宿命。故实施保障措施仅给了国内产业一个结构调整的“机会”,其本身并不等于调整。
2.加速产业结构调整
保障措施是世贸组织体制下的例外条款,它对成员方国内产业的保护只能是暂时性的,不能形成永久的庇护,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该产业的落后面貌。在利用保障措施期间,加速国内产业的调整,才是根本解决之道。许多国家在保障措施立法中都强调,在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间,要求同时对国内产业进行结构调整,改变行业现状,扭转其在国际竞争中的不利地位。在我国保障措施立法中应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到宗旨的地位,申请人在申请保障措施调查时,应该提交进口竞争调整计划书。让国内产业明白保护不是根本目的,重要的是从产业内部实行结构优化,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我国应该以“结构调整”和“结构优化”为目标,做到信息化和工业化相互促进,坚持走绿色、高效、节能的新型产业发展之路。
【注释】
[1]《中国统计年鉴2010》之表6-13(利用外资概况)。
[2]《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2010》之表7-2(实际利用外资情况)。
[3]刘燕华.当前我国产业安全面临的挑战.经济研究参考,2010 (36).
[4]张利庠,张喜才.农业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业安全与政府管制.教学与研究,2011(2).
[5]侯军岐,王卫中.世界种子产业发展及启示.世界农业,2008(5).
[6]王发明.国外产业安全理论研究:脉络、前沿与启示.重庆大学学报,2008(6).
[7]侯军岐,王卫中.世界种子产业发展及启示.世界农业,2008(5).
[8]山东农科院蔬菜研究所何启伟研究员及其团队近期对山东省境外蔬菜品种应用情况进行了调查,详见http://www.xxlsj.gov.cn/E_ReadNews.asp?NewsID=2282。
[9]李宁,辛毅.国内外农业产业安全问题研究状况综述.价格月刊,2009(4).
[10]张利庠,张喜才.农业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业安全与政府管制.教学与研究,2011(2).
[11]李孟刚.产业安全理论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李孟刚.中国外资产业控制报告.中国国情国力,2006(6).
[12]纪宝成,刘元春.对我国产业安全若干问题的看法.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6(9).
[13]包群,赖明勇.FDI技术外溢的动态测算及原因解释.统计研究,2003(6).
[14]陈宝东等.产业安全的政府监管研究.经济师,2010(1).
[15]李孟刚.产业安全理论的研究.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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