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西方经济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两种看起来哲学信念基础完全不同,政策建议完全对立的理论流派,在争论中都不断修正自己不合时宜的观点,吸收对方合理的成分,然后不断地发展、壮大自己。失业理论也不例外。尽管凯恩斯理论出现以后,许多在古典理论传统里思考问题的经济学家还是认为一个充分运行的市场机制能够调节劳动力市场,消除失业,因此市场的供求规律还是解释失业的最好的工具。例如,他们把凯恩斯所描述的萧条情况理解为劳动力市场上需求曲线的降低,降低了的需求曲线与原来供给曲线还是能够相交于某一个均衡点。同样地,经济的景气可以通过劳动的需求曲线向上移动来表示,这时均衡的实际工资水平和就业数量都增加了。因此市场的供求规律还是能够描述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但是,仔细考察一下我们就会发现,劳动工资事实上完全不同于其他商品市场中商品的价格,其调节速度是相对缓慢的,而且是非常不容易的。我们且不说这里有许多制度性因素的制约和工会力量的制约,在劳动力市场上我们也很少看到雇主会一定雇用其工资要求比人家低的就业者,因为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劳动力市场上,雇主并不知道该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因此有时工资开价往往成为其能力的一种标志。另外,如果我们考虑到宏观经济的周期性问题,那么古典学派对失业治理的政策建议——降低工资,从宏观角度看起来,可能是家庭收入的下降,从而是商品市场有效需求的进一步的下降,然后反过来进一步减少对劳动的需求。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图4.1来表示:
图4.1 劳动的供求曲线移动
摩擦与结构性失业的理论探索一直可以追溯到本世纪初。1909年英国经济学家贝弗里奇(W.H.Beveridge)就利用当时英国失业者为申请失业救济而填写的实例报告,通过统计归类,然后在其撰写的《失业:一个产业问题》一书中考察了妨碍形成完全劳动力市场的结构、地理和信息障碍与失业产生之间的关系,对传统的古典失业理论提出了来自实践的挑战,使人们对自然经济均衡的信念大为动摇。但是这一探索并没有形成一种理论流派,直到1970年菲尔普斯(E.S.Phelps)等经济学家提出了“职业搜寻”的理论模型,从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完全角度讨论了劳动者不断并持续寻找工作的必要性,失业对劳动者来讲就成为一种必要的“投资”,这种投资越多,就越能找到满意的工作。因此“职业搜寻”理论模型建立的基础由以下几方面假设条件构成:
(1)劳动力市场上的信息是不充分的,劳动者为了获得报酬满意的工作,必须不断地在劳动力市场寻找,每个企业对劳动的报酬是不同的;
(2)在劳动力市场上寻找工作所花费的时间越长,他越有可能获得一份报酬高的职业;
(3)劳动者脱离原来工作岗位去寻找新的令人满意的工作比保留原来工作同时寻找另一份工作要来得有效率,因此失业是寻找高报酬工作的一种投资;
(4)获取有关报酬的信息和工作岗位的信息是要花费成本的。
根据这些假定,我们可以在工资水平Wm(T)和成本水平Cm(T)与时间T(作为横坐标)构成的二维空间里画出工资曲线和成本曲线(见图4.2):
图4.2 工资曲线和搜寻成本曲线
从图4.2中我们看到,W M和Cm都是时间的增函数,前者是凹函数,后者是凸函数,W M随着时间的延长,其上升的幅度越来越小,而Cm随着时间的延长,上升幅度越来越快。在时间T*位置上作一条垂直的虚线,我们可以在W M和Cm两条曲线上找到两个点A和B,在A和B两点上所作切线正好是平行的,这说明在时间T*上,工资随搜寻时间延长所上升的斜率恰好等于成本随时间延长而上升的斜率,我们就称这个时间为寻找工作所花费的最优的时间长度,因为超过T*,寻找工作的成本上升超过工资上升幅度,如果搜寻时间不到T*,工资上升的幅度要大于成本上升的幅度,继续寻找工作是合理的。刚才我们已经提到,职业搜寻理论对W M曲线形状的假定是合理的。同时成本函数Cm(T)如果不是递增的而是以不变的速率上升,我们都有可能找到和其相平行的与W M相切的切线。因此,上述推理总是成立,这样决定的T*还是最优的搜寻时间。就业者的最优搜寻时间确定以后,我们还并不能知道应该有多少比例的劳动者从其工作岗位上离开去寻找合意的工作,换句话说,摩擦性失业并不等于全部失业,一个经济学中的全部失业人数中,可能有一部分是自愿失业,其失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搜寻一个合意的工作,其搜寻的最佳时间长度(也就是失业时间长度)由上述最优决策行为决定,但是也有一部分不是自愿失业,而且由于其他原因(如经济不景气,或产业结构调整等)把工作岗位取消了。前者占总失业人数中的多少比例?一般说来,这个比例与经济中的空缺的工作岗位有关,空缺的工作岗位越多,自愿离职的人也就越多。影响最优的搜寻时间的因素有很多,但都可以把它们体现在W M和C m的移动上,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使得实际工资上下波动,从而使W M上下移动或改变其斜率,失业救济金的增减,失业救济金享受时间的变化都可能改变Cm的位置和斜率。
上面所描述的搜寻合意职业的最优决策行为与现实当中我们观察到的情况不一定相符合。事实上,一个在劳动力市场寻找职业的人,他并不是期待着工资水平随他搜寻时间的延长而不断上升,更多的情况下是他搜寻职业一开始就对工资水平有一个起码的“心理价位”,即他至少必须找到一个工资不能低于某个基数的工作,同样地,对于搜寻职业所花费的时间他也有一个心理上的准备。因此当他在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时,如果雇主开出的工资水平超过他预定的“价位”,他就接受这个工作,否则他就拒绝接受。于是这个“心理价位”的工资水平就被称之为“保留工资”(reserved wage)。“保留工资”概念能使我们建立以下的均衡:在“保留工资”水平,就业者接受工作所得到的满足程度与其处于失业状况而得到满足程度是等价的。因此当劳动力市场上雇主向他建议的工资低于保留工资时,他宁愿失业,继续寻找工作;当雇主向他建议的工资高于保留工资时,他就愿意接受这个工作,退出失业队伍,成为就业者。那么这个保留工资本身是由什么东西决定的呢?我们说至少有以下三个基本要素决定或者影响保留工资水平:
第一,就业者所观察到的劳动力市场上工资的分布情况;
第二,寻找到超过“保留工资”水平的职业所需花费的时间;
第三,搜寻职业时所需花费的成本。
与职业搜寻理论一样,保留工资理论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摩擦性失业存在的原因以及摩擦性失业在总失业中的重要性。当一个经济中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得比较完善时,搜寻工作的成本就会降低,寻找职业中就可能提高“保留工资”的水平,从而使一个经济的摩擦性失业增加。
虽然职业搜寻理论和保留工资理论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摩擦性失业的成因,但是这一理论本身还有许多缺陷,在这里我们需要一一指出。如同我们在上一篇中已经提到的那样,职业搜寻只能解释失业人口的一部分——自愿失业,但不能解释全部失业,因为这种理论根本不考虑凯恩斯所描述的宏观经济总需求下降所带来的失业。其次,这种理论只能解释主动辞职的失业,而不能解释所有被迫离开劳动岗位的现象;这种理论不能解释,为什么在经济景气时期,主动辞职的人数增加,而在萧条时期,主动辞职者减少。最后,这一理论不能解释以下现象:失业越久,找到工作的可能性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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