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节我们给出了非瓦尔拉均衡理论的基本概念,为非瓦尔拉均衡理论的讨论提供了一个微观经济学基础。在这一节我们将应用这些概念分析一个宏观经济运行,并且研究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宏观经济运行是处于瓦尔拉均衡状态,又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宏观经济运行处于不同的非均衡(或者说非瓦尔拉均衡)状态,然后我们再讨论在不同的宏观非均衡条件下,我们应采取什么样的宏观经济政策,去减轻宏观经济运行的非均衡程度。为了这一目的,我们先给出一个适合于宏观经济非均衡分析的模型。
这个宏观经济模型考察一个假设的高度综合的货币经济,这个经济有三个代表性的经济行为人:家庭、厂商和政府,和三种商品:消费品、劳动力和货币。在考察期内上述行为人在两个市场上发生交易活动:一个商品与货币根据价格P相交换的商品市场和一个劳动与货币根据工资率W相交换的劳动力市场。P和W被假定在考察期内是固定的。我们假定每个市场的运行是无摩擦(frictionless)的,以至于所实现的交易数量一定等于供给和需求中的最小量,即当市场处于供大于求时,交易量等于需求;当市场处于求大于供时,交易量等于供给,也就是说符合前面提到过的短边原则。产出的商品和劳动力分别用Y和L表示。
现在我们首先来讨论厂商在这个经济中的行为。这个经济中的代表性厂商有一个生产函数:F(L),假定资本这个生产要素在短期内是固定的,所以我们只考察劳动这一个生产要素。这个生产函数具有通常的性质:
F(0)=0,F′(L)>0,F″(L)<0
即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大于零,但随着劳动投入的增加,其边际生产率是递减的。
我们假定这个厂商不为存货生产,在这个条件下,均衡状态时厂商对产品的销售等于它的产量F(L)。厂商的生产目标是努力使其利润(即销售收入减去成本)(PY-WL)达到最大。厂商所获得的利润假定被全部分配给家庭,因此,征税前家庭所获得的实际收入等于Y。
这里τ代表政府税收,家庭的效用函数用下列式子表示:
U(C,L0-L,M/P)
从上式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家庭的效用函数取决于三个自变量:家庭所消费的商品数量C,它所享有的闲暇时间(L 0-L)以及它在期末拥有的实际货币余额M/P,家庭可以从这些货币中获得间接的效用(如将来的消费)。
为了获得一个较为简单和明确的例子,我们将使用一个特殊的对数函数来说明上述家庭效用函数:
U=α1 ln C+α2 ln(L0-L)+α3 ln(M/P)
并且假定:α1+α2+α3=1。
最后我们来看政府在这个经济中的作为。政府向家庭征收等于τ的实际税收,同时政府在获得税收收入的基础上也向市场表达一个商品需求g ~,以维持政府的各项职能。
在我们讨论非瓦尔拉均衡之前,先研究一下这个模型的作为参照系的瓦尔拉均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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