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仅仅是迂回生产问题的一个方面。若仅仅看到了这一方面而没有看到其他方面的问题,便会使理论误入歧途。
迂回生产的另一个方面的结果,是形成了生产资料产品的所有权。高级阶段的生产(以及后来所有生产部门的生产),都必须以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为前提。在社会分工还不发达,劳动技能在生产过程中还占主导地位,从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还与劳动者相结合的早期条件下,这种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对价值运动的介入还不具有实质性的效果,因为谋求劳动收入的动机仍在生产过程中占有支配的地位,所能交换到的劳动量与自身劳动量相等的规律也就仍然起着支配的作用。但是当经济进一步发展,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劳动相分离,劳动开始隶属于生产的物质条件本身,也就是当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转化为资本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价值运动,从而交换价值关系中包含的分配关系,就会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在生产资料所有者不是劳动者的情况下,这个所有者也要凭借其所有权从本期劳动新创造的价值中,分得一定的份额。至于这个份额是如何决定的,到下一节中统一加以考察,这里仅仅假定这个份额是存在的。这个所有者是如何获得这一份额的呢?他不是靠加入自己新的活劳动(也不是靠出卖劳动力)获得的,而是靠投入他所有的物化劳动(这时还不能将其称为资本)而获得的。这样,他的收入表现为物化劳动的收入,从而在观念上可能仅仅与物化劳动发生关系,收入率表现为他的收入与物化劳动量的一定比率。
如果劳动不隶属于资本,上述观念上的差异并不发生实质的结果。但是,在劳动隶属于资本,资本在决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等问题上处于支配的地位,谋取资本收入的动机在决定投资方向上占据统治地位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对于资本所有者来说,生产资料只是一定的物化劳动即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和收入的来源,至于它采取什么样的物质形态,具有怎样的生产力,对他说来是无所谓的,他关心的只是这一价值量所能带来收入的大小。因此,如果有两种生产,一种处于较高级的迂回阶段上,所需的物化劳动投入较多,另一种处于较低级的迂回阶段上,所需的物化劳动投入较少,但新投入劳动数量相同并且给资本所有者带来的收入量相同,资本就会更多地投入后一种生产,从而使这种生产扩大,产品价格相对降低,前一种生产缩小,价格相对提高,最终使得在两种生产中资本的收入率相同为止。这就是所谓“价值转形为生产价格”的过程。这意味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市场均衡,不是像简单商品生产时那样,以商品所能交换到的价值(收入)与自身价值(劳动耗费)相等为特征,而是以资本的收入率即利润率相等为特征。从价值运动的角度看,这时价值规律转化为生产价格规律;从分配关系的角度看,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规律,让位于等量物化劳动(资本)获得等量收入的规律,支配着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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