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上一节讨论的过渡性体制表达和度量方法,我们对承包企业的体制特征作一估价,也就是说,看一下承包制条件下企业体制究竟过渡到了什么程度。经由投标竞争上任的经营者对政府的独立性和在企业内的权威性均高于委托上任的经营者。这些特点很大程度上要由迄今所推行的国有企业改革战略予以解释。
按照上一节讨论的过渡性体制表达和度量方法,我们对承包企业的体制特征作一估价,也就是说,看一下承包制条件下企业体制究竟过渡到了什么程度。
以上讨论结果可用表13.1表示:
表13.1 承包企业投入产出体制特征估价
对每个具体企业来说,由于改革进展程度不同,体制特征可能差异很大。例如,一个各方面改革进展较快的企业,它的资产投入及其收入分配体制为招标承包,产品价格已大都放开,劳动体制方面不仅推行了厂内劳动优化组合,而且对全部职工实行了合同工制,经营者经由招标方式产生,那么,该企业投入产出体制中的市场因素就可能介于M 0.6至M0.8之间。相反,一个改革进展甚微的企业,其采取委托承包方式,价格仍主要由国家管理,职工仍维持原有的“大锅饭”和“铁饭碗”,经营者由政府委托产生,该企业投入产出体制中的市场因素就难于超过M0.4。
从表13.1可以看出,与改革前的企业体制相比,承包制条件下的企业体制有如下一些特点:第一,产品交易体制改革快于资产、劳动力、经营者等要素交易体制的改革;第二,在诸种要素交易体制中,有关要素收益权(即诸种要素收入分配)的改革快于有关要素转让权的改革;第三,在产品和要素交易体制中,往往并存着多种过渡形态。这些特点很大程度上要由迄今所推行的国有企业改革战略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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