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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关系对投资的影响

时间:2023-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双方经济规模之大,谈判本身范围之广和难度之高,堪称国际投资领域的“世纪谈判”。在中美BIT谈判中,美方的主要诉求包括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保护美国在华投资的安全与利益、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促进劳工权益与环境保护等。中美BIT谈判的主要文本基础是美国2012 BIT范本。

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双方经济规模之大,谈判本身范围之广和难度之高,堪称国际投资领域的“世纪谈判”。自2008年中美BIT谈判启动以来,已经举行了17轮谈判,目前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在中美BIT谈判中,美方的主要诉求包括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保护美国在华投资的安全与利益、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促进劳工权益与环境保护等。中方的主要诉求包括最大限度地扩大美国产业对中国的开放、保护中国在美投资的安全与利益等。中美BIT谈判的核心议题包括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国有企业、投资保护、外汇转移、透明度、劳工权益、环境保护、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等。目前,中美BTT谈判存在许多分歧,主要涉及投资准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国有企业、业绩要求、环境条款、劳工条款)和权益保护(外汇转移、金融服务、征收补偿、税收、最低待遇标准、透明度、投资授权、政治分支机构、仲裁裁决的执行)三大领域,14项议题。美国在BIT谈判中采取“全有全无”原则,即要么全盘接收、要么全部放弃,在核心利益上不会让步。

表16.4 美国的主要利益诉求

资料来源:美国2012 BIT范本;中国外交部《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美中贸易委员会《2013年中国商业环境调查报告》。

中美BIT谈判的主要文本基础是美国2012 BIT范本。可以预见,中美BIT谈判负面清单的格式文本很可能会参照美国—乌拉圭BIT的负面清单,即用三个附件分别列出现有的不符措施、未来的不符措施以及金融部门的不符措施,负面清单包括部门、相关义务、政府级别、措施和描述五项基本要素。其中,部门可能是具体部门,也可能是具体业务;相关义务可能不仅限于国民待遇,还可能包括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高管和董事会;政府级别可能是中央政府,需要指出的是,因为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应当不能例外;措施可能要细化到某部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描述可能是对所有限制条件的穷尽式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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