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分配理论:公平与效率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收入的分配取决于各个生产要素的分布情况以及生产要素的价格。而且,每个个体因为自身条件的不同,如天赋能力、受教育时间长短、身体状况的好坏,也会影响到收入的分配。
我们通常讲到收入分配的公平包括两种形式的公平:其一是机会公平(或机会均等,equality of opportunity),其二是结果公平(equality of result)。机会公平指社会中的每个人都以平等的机会进行竞争,而结果公平则是指最终分配的结果是大致相等的。显而易见,机会公平不一定会导致结果公平,而且就算机会达到绝对的平等,最终的结果也会有巨大的差异。而一个社会为其成员提供均等的机会是更重要的,但这是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范畴。本书中我们仅讨论收入在一次分配之后,由于不够公平,而通过个人所得税这个二次分配的手段,来在尽量不损失效率的情况下追求最大的公平。
但是,什么才是真正的公平存在几种争议,首先我们来看一个社会的总体效用函数,假设社会有n个成员,社会总效用U是其所有成员效用Ui的函数:
其中我们假设,当其他人的效用不变的情况下,一个人的效用增加,则社会整体效用就增加。但是,总效用函数表达形式的不同,公平分配的定义就不同。
如果一个社会的总效用函数是每个成员效用的数字加总,即
假设社会每个成员的效用仅与收入有关,即
Wi表示第i个人的收入,且U′i(Wi)>0,U″i(Wi)<0,也就是说,收入越高效用越大,但是边际效用递减。
在这样的模型下,最大效用出现在每个人的边际效用都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也就是社会实现了真正的结果公平才能达到效用最高。
社会总效用函数除了简单加总外还有一种表达形式,被称作“最大最小化标准”(maxmin criterion),也就是说,社会总效用的大小取决于所有成员中效用最小的那个人,如果这个人的效用得到提高,那么社会的总效用就会提高,用函数表达如下:
这个标准由美国经济学家John Rawls提出,他指出政府应该对高收入者征税并且补贴给低收入者,以提高那个最小效用个人的效用,但是这种征税与补贴并不一定要达到如上一个模型一样的完全平均分配。
(二)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与效用度量
1.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直接税,直接减少了个人的可支配收入,而且纳税人和负税人的相同使得个人所得税难以转嫁,所以将其用于调节收入分配较为有效。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个人所得征税都采取累进税制,即收入越高,征收比例越大。这是有利于公平的,因为高收入者纳税较多,低收入者纳税少或者不纳税,政府再通过转移支付来使得低收入者也能达到一定的生活水平。但是,较高的累进税率或许会使劳动者丧失劳动积极性,这一点在之前的个人所得税对劳动供给影响中已经阐明。也就是说,累进制个人所得税可能会影响效率。
所以,在设计个人所得税税制或者设置起征点、征收比例时,既要考虑效率,以避免社会总福利的大量损失,又要考虑公平,以避免社会运转出现问题。
2.个人所得税影响收入分配的效用
经济学家通常用洛仑兹曲线和基尼系数来分析收入分配的效果,我们首先解释这两个概念。
美国统计学家M·O·洛伦兹在1907年[9]提出了著名的洛伦兹曲线。如图3- 10,横轴表示人口,纵轴表示收入,两者都以百分比的形式给出。他先将一国人口按收入由低到高排队,然后考虑收入最低的任意百分比人口所得到的收入百分比。将这样的人口累计百分比和收入累计百分比的对应关系描绘在图形上,即得到洛伦兹曲线。
图3-10
洛伦兹曲线用以比较和分析一个国家在不同时代或者不同国家在同一时代的财富不平等,该曲线作为一个总结收入和财富分配信息的便利的图形方法得到广泛应用。
洛伦兹曲线的弯曲程度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讲,它反映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弯曲程度越大,收入分配越不平等;反之亦然。特别是,如果所有收入都集中在一人手中,而其余人口均一无所获时,收入分配达到完全不平等,洛伦兹曲线成为折线OHL。另一方面,若任一人口百分比均等于其收入百分比,从而人口累计百分比等于收入累计百分比,则收入分配是完全平等的,洛伦兹曲线成为通过原点的45°线OL。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收入分配,既不是完全不平等,也不是完全平等,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相应的洛伦兹曲线,既不是折线OHL,也不是45°线OL,而是像图3-10中这样向横轴突出的弧线OL,尽管突出的程度有所不同。
将洛伦兹曲线与45°线之间的部分A叫做“不平等面积”,当收入分配达到完全不平等时,洛伦兹曲线成为折线OHL,OHL与45°线之间的面积A+B叫做“完全不平等面积”。不平等面积与完全不平等面积之比,成为基尼系数,是衡量一国贫富差距的标准。基尼系数G=A/(A+B)。显然,基尼系数介于0—1之间。
个人所得税对洛仑兹曲线的影响就是把一部分人(通常是高收入者)的利益转移给另一部分人(通常是低收入者),也就是一部分人因个人所得税受损,另一部分人受益。在图3-11中,OCD是个税征收前的洛仑兹曲线,OED是个税征收后的洛仑兹曲线。从图中可以看出,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洛仑兹曲线更接近45°均线,也就是收入的分配更加平均了。
图3-11
(三)我国实际情况
就国际标准而言,我国社会的公平指数令人担忧。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从1982年的0.30上升到2008年的0.65,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0.4的警戒水平,同时期只有巴西与阿根廷两个南美国家的基尼系数超过中国[10]。
但是,国内学者认为,中国的基尼系数虽然较高,与世界上其他的国家并没有可比性。因为中国沿海与内地、东部与西部、城镇与乡村、行业与行业之间的收入水平都存在巨大差异,所以才导致整体基尼系数偏高。
但是,我们仍要对社会可能出现的不公平提高警惕。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便很好地促进了我国个人收入的二次公平分配。尤其是近年来政府针对个人所得税的一系列改革,都极大地体现了在尽量不损失效率的前提下,追求公平的精神。
200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法工委第一次就立法问题召开听证会——针对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问题。同年11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这一举动使更多的工薪阶层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成为税收政策的受益者。2008年3月,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再次调高为2 000元,既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
2006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其中“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提法成为全文的亮点之一。
概括言之,本章从基本经济学原理入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简要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在我国,个税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行为人角度来看的微观层面,二是从一个经济体角度来看的宏观层面。
从微观角度讲,个税的增减以及征收方式会影响到行为人的劳动供给、消费和储蓄以及投资行为;从宏观角度讲,个税是一个经济体组织财政收入的手段之一,而且是调节收入进行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
因为我国的种种特殊情况,个人所得税对于行为人的微观影响并不大。但是,因为政府和社会舆论的努力,个税已经逐步成为促进公平的良好途径。
本章主要从理论层面进行了论述,有关个人所得税功能的实证研究,请参见第六章。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1.伯纳德·萨拉尼著,陈新平等译,《税收经济学》,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7—26页。
2.李友元等,《税收经济学》,2003年,光明日报出版社,第101—106页。
3.郝春虹,《税收经济学》,2007年,南开大学出版社,第198—200页。
4.于洪,我国个人所得税税负归宿与劳动力供给的研究,《财经研究》,2004年4月。
5.余显财,中国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的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博士论文库》,2006年12月。
【注释】
[1]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累进制个人所得税,税收对工资的影响不是简单的比例形式。这里为了方便说明,采取这一简单形式,并不影响对一般情况的分析。
[2]这里的收入指通过劳动得到的收入,当然,有的劳动者拥有其他形式的收入,我们可以在模型中将O点理解为不劳动而得到的收入。
[3]这样的情况是存在的,比如劳动者通过政府补贴或其他方式获取收入,使得收入水平保持不变,收入效应就被抵消了。
[4]在不考虑其他条件下,收入的变化也可以理解为税收的反向变化。
[5]于洪,我国个人所得税税负归宿与劳动力供给的研究,《财经研究》,2004年4月。
[6]余显财,中国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的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博士论文库》,2006年12月。
[7]这里不考虑储蓄是因为我们在这里认为储蓄是为了未来的消费。
[8]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摘要2009》,中国统计出版社。我国自1981年起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国家税务总局自1994年才开始进行精确的统计,故数据获取自1994年开始。
[9]另有一种说法是1905年。
[10]2001年,巴西的基尼系数为0.59,阿根廷则为0.5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